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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可爱小妖精 于 2011-2-15 20:20 编辑

从生物学角度来讲爱情是分阶段的,第一阶段叫亢奋阶段, 第二阶段叫麻醉阶段。
   第一阶段的生物化学基础是“安非他命”amphetamine, 学名叫 苯异丙胺。两人相见,或一见钟情,或慢慢培养,脑干里终于分泌出这种物质,爱情就产生了。苯异丙胺是一种神经兴奋剂。它可使你觉得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 欲火旺盛等。这些都是爱的表征。它还有一种奇怪的效应,就是 会使你产生偏见,只看到自己喜欢看到的事物。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但苯异丙胺的分泌,不是永久的。一般五到七年后,苯异丙胺的分泌 就会逐渐减少。爱情的危机便到来了。要度过这一危机,还有赖于另一种物质的产生。这种物质叫吗啡。简单的说,吗啡是一种神经麻醉剂。它使你拥有一种安全感。一种 白头到老的安全感。这便是爱情的第二阶段。 如果苯异丙胺快消失时候两人都没有产生吗啡,那就只好拜拜了。这是大自然的安排。
因此说,从科学角度分析,就算两个人不顾现实,倘漾在爱情的海洋里,苯异丙胺的分泌也会在5年到7年左右完全消失,如果到时候两个人依然在到处租房子,物价一上涨房租也跟着涨价,付不起租金就得再换房子,一直一直流浪,磨砺太多,苯异丙胺的消失也会更快,当爱情都没有了再分手,以前的一切就更悲哀了;但是如果有了安全稳定的住址,窝再小,也是属于自己的,家里每件东西一点一点增加,除了苯异丙胺之外,再为爱情增加一些吗啡,幸福感就会延长,生活也能延续,没有在租房子的日子流浪的人不会感到漂泊的无助感!所以你的命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房子不一定是家”是对的,但它的反面不是“有房子才能成家”而是“没有房子的家不是家”——就好像“金钱不是万能”它的反面不是‘没钱也什么都行”而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我的结论是:楼主根本搞错了正反命题!
本帖最后由 可爱小妖精 于 2011-2-15 20:38 编辑

希望你们这些有一点话语权的记者们,能真正站在老百姓的苦乐心情上,多号召上头尽快解决民生困苦,惩罚那些炒房子的人,重收有十好几套房子的税务,给贫困生活的大多数人一点生活的希望,而不是要求老百姓退步,房价涨,就号召大家租房子,前年这口号刚喊完,那租房子也涨价到每个月工资都快不够了,怎么办?老百姓一直一直退让,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如果掌权者对此视而不见都只是号召大家“有情饮水饱”来缓解一切社会现实压力。换个角度——现在婚姻自由,父母是从过来人的角度劝告孩子,但是结婚的两个人是有权自己决定的,不肯患难是两个人自己的选择,没权利把这个错误推给父母吧!连古代人封建制度那么严苛都有私奔的,现代的青年爱情至上的就登记去,不爱情的就分开好了,一切自由,凭什么被爱情呢!那个小品真是假模假式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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