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新闻人生] 男子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遭起诉 因少女胸大被判无罪

本帖最后由 chinayard 于 2013-11-17 05:50 编辑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大学生,因与15岁少女发生关系遭起诉,台北地院日前认为,少女身材高挑且有C罩杯,李男是误认她已满16岁,判无罪。按照法律,与未满16岁男女性交罪最重可判刑7年。

“法官强调,依规定‘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性交’,被告若不确定被害人是否已满16岁,仍执意与其发生性行为依然有罪。但本案被告在‘主观上’已认知被害人年满16岁,依照无罪推定原则,判处无罪。

无语了都....湾湾大胸妹纸小心了....
1

评分人数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