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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男子博拉爾(Kevin Bollaert)經營「報復色情照」網站,再勒索受害人付錢移除照片,罪名成立判囚18年,但他對受害人所造成的傷害卻永遠無法彌補。

其中一名女受害人周五在庭上作供,她令家人蒙羞,因此遭母親逐出家門,她形容自己的人生跌入了墮落旋渦。另一名女受害人妮可表示:「我難以將博拉爾當作一個人來看待,我無法從(淫照)打擊中走出來。」法官形容博拉爾的行為駭人。

加州檢察總長表示,博拉爾的判刑清楚說明了,那些在網上剝削受害人圖利的人將要負上嚴重後果。「我們會繼續警惕、調查及檢控犯下這些惡行的人」。

法新社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 ... l/20150404/53600932

蠢死人了,這應該跟強姦猥褻罪沒差別
這個人讓我想到許多校園小說裡,被霸凌的被貼照片的受害者,不管他是主角還是反派,這種作法都是讓人噁心的,在同學對照片裡的人指指點點的同時,我同時對貼照片的人也存有一定的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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