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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15 06:32 编辑
夹带私货先。。。俺zz滴谜语:Follow your heart (猜一8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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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4:44


粗口那一条,包括了没有脏字的恶意讽刺、人身攻击,这一点要执法来判定。原则是有杀错无放过,只要看着像就要记一笔。不听劝阻的惩罚加倍。
还有修改帖子,删除帖子。

这些都列到一起,每条设定不同的Weight(权重),然后记总分达到一定数量,可以像嗣诫提的那样换算成黄牌甚至红牌。
提的都有道理,不过监管不易是真的,大多需要执法自觉遵守。我想可以要求每次版杀结束之后由在线时间最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22:17


ld开始说特殊人员和法官还是应该多交流。。。俺理解这种情感需求,但是为了游戏的顺利进行,建议还是只由法官监管匪群或者警群,并且少评论多聆听。

俺其实很鼓励做法官,非常长经验,一次下来就遍历各种角色的心理状态,从此装谁像谁。但是,法官如果有心暗示,比如反复问对方是不是确认,却在某一个时刻接受决定。。。。。。这些让人无言却有迹的行为,首先应该提出来让大家知道这样做不对,其次可以做的就是规范过程,比如不得在Q群里直接以对话告知杀人结果,只需一次站短交流。。。这样至少在动作执行这个环节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不良影响和公正性。

其实真正要完全无影响,应该由匪群和警群自己独立讨论,但是法官的薪水太少,如果这点儿提高经验的机会和乐趣都没有,那就没人来做法官了。。。规则能帮助的是很少的地方,执法人员自己应该警醒,如果真正尊重游戏的话。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粗口那一条,包括了没有脏字的恶意讽刺、人身攻击,这一点要执法来判定。原则是有杀错无放过,只要看着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22:28



    厚厚,我赞成,我上次说的那句啥啥优越感的话的确很欠扁

    所以也应该给法官屏蔽发言的权力。根据书坛经验,交火双方无论轻重均需屏蔽,这样处理可以快速有效的平息争端。
规则能帮助的是很少的地方,执法人员自己应该警醒,如果真正尊重游戏的话。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6:34


没错。这些东西是应该整理出来,让每个申请成为法官和法助的人先读一读。
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15 06:54 编辑
厚厚,我赞成,我上次说的那句啥啥优越感的话的确很欠扁

    所以也应该给法官屏蔽发言的权力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6:38


恩,马甲有版主权限可以屏蔽发言的。于是需要整理的内容又加多了一条:法官需知。。。
法官可以干这个。。。干那个。。。如果不知道怎么弄,可以去请教版主。。。
哦我晕啊。。。
每次游戏将设定不同的马甲密码,由法官、法助、以及猎杀者村版主负责保存。不得私下更改密码


噢,这条规矩,是要版主也要参与执法吗?俺提出建议的所有关键信息,均需通过此法官马甲,便于举证,请问:
1. 版主是以后都不参加版杀了是吗?可以查看法官马甲里的信息
2. 执法过程,版主想干预什么?

俺认为法官马甲在执法过程中还是应该独立运作的,谁也不是傻子,法官有没有违规,明眼人都能看见,挨打的也不是不会叫,版主如果要监管,不妨大众视角好了。因为法官马甲里的身份信息太过敏感,建议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执法过程中,该马甲的密码应该仅由执法组掌握,版主无权窥知。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噢,这条规矩,是要版主也要参与执法吗?俺提出建议的所有关键信息,均需通过此法官马甲,便于举证,请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7:04


恩,这一条提出是为了便于版主管理和收回马甲,作为一个额外的监管,象征意义比较大。因为一旦执法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如果版主无法干预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不过好像是有点过于紧张了,我再想想。另外你提的信息的问题确实没错,就算是版主要参与,也必须是没有参加游戏、签订保密协议的版主。囧,是很麻烦。
仰视顶楼的规则。。。。。。
版主口口声声说自己累,在服务。。。。。。
我首先承认我成见很深,我看这些规则,看到的是管制,防范。。。。。。不是服务,奉献。。。。。。因此也想问问,除了窥伺在侧,版主还可以做些什么,比如结束后评分,法官仅有的限额,估计一周都不够 (提额吧,建立单独用户组),也让我看看版主到底如何辛苦可以吗?我指的是猎杀者村这里。只为增进了解沟通,没别的意思。

比如匿名承办。。。。。。嗣诫看到的是匿名可以少些套问,R版主显然怀疑某些人的号召力,其实俺对这一条如何规定无所谓:079) 只是在提法角度公心私心上高下立判。。。顺便恭贺丫丫版杀有史以来24小时内即招满人的人气最高法官。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恩,这一条提出是为了便于版主管理和收回马甲,作为一个额外的监管,象征意义比较大。因为一旦执法出现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23:20



    规则里不是有“一旦违规,版主有权通知管理员收回马甲权限”吗?这难道还不够?秘密还是少点人知道比较安全。
仰视顶楼的规则。。。。。。
版主口口声声说自己累,在服务。。。。。。
我首先承认我成见很深,我看这些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7:23


哈哈,管制是肯定要的。猎杀者马甲都是被管制了访问权限的,法官马甲自然也需要。无法保证拿到密码的人的行为,防微杜渐总好过事后补漏。

马甲版主参与那一条,我现在想不起来昨晚的思路了,不过你提出的问题确实有道理,我觉得可以改掉。想到什么再补充好了。
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15 07:51 编辑
只是在提法角度公心私心上高下立判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7:23


作为一个案例,我觉得这样的话已经可以被怀疑人参公鸡了。规则正式运行之后,建议版杀报名直至彻底完结期间内全站所有的帖子——不论是否版杀帖,都归入这个计分系统统一换算黄牌与红牌惩戒。
在版杀限定范围之外的时间内如有发生(上次版杀后 至 本次版杀前),可以追诉。
哈哈,管制是肯定要的。猎杀者马甲都是被管制了访问权限的,法官马甲自然也需要。无法保证拿到密码的人 ...
lilycc 发表于 2012-1-14 23:33



    猎杀者马甲现在还有好多版的发帖权限呢,请版主和管大沟通继续去掉。。。。。。其实禁止发帖对应的惩罚一出,犯规就罚呗,去掉不去掉都行。法官马甲当然做访问限制比较好些。

    俺刚才指的是看后的整体印象,从一些规则内容来揣测提出的人的立意角度。。。俺自己如果制定规则,永远都会是一种双手互搏的视角,有漏洞没,有就补上,追求公平无差别,无所谓高尚下流。。。。。。跑题了。
猎杀者马甲现在还有好多版的发帖权限呢,请版主和管大沟通继续去掉。。。。。。其实禁止发帖对应 ...
马丁 发表于 2012-1-15 07:44


是吗?是新马甲?我记得我之前用过的马甲都是访问不了Yes以外的版面的。
恩,现在这个规则就是看到你们以前讨论的那一大堆各种要求各种顾虑,寻求解决办法的结果。草案吗,就是拿来改的。
本帖最后由 马丁 于 2012-1-15 00:16 编辑

回复 73# lilycc


    咳咳咳,管大限制了一些之后一直就没改过,俺当年看见有些板块还开着权限就去试了试,纯属好奇,绝无挑逗法官神经之嫌。。。。。。在IT数码的一个子版块里,貌似俺还搬了一本小说在书坛。。。。。。
回复 74# 马丁

哈哈,其实我也发现过类似问题,比如最后申请的猎杀者018马甲,当时第一次使用就被落日灌水灌到了秀才级别,而且还得了个论坛之星——究其原因不过是没有转换成“版杀专用”这一特殊用户组罢了。这类问题要麻烦管大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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