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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情侣"车震"被抓 被法庭判处监禁和鞭刑(图)

本帖最后由 心评 于 2010-4-7 19:17 编辑

文章来源: 综合新闻 于 2009-09-19 23:37:13
  日前,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庭判决一对情侣鞭刑,理由是这对情侣想在婚前发生性行为,而且地点是在车里。

  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报道,警方是在办公大楼的停车场内逮捕29岁的阿布杜与24岁的娜蒂雅,两人当时仅穿内衣,并且坦承想要在车上发生性行为。

  这对情侣的辩护律师指出,两人计划在最近结婚。这对情侣目前正对鞭刑的判决提起上诉。

  伊斯兰法院认定没有结婚就不能发生性行为,法官依据伊斯兰教律法判处两人三年监禁,并判决六鞭,外加各罚5千马币。法官宣判时还建议两人等斋戒月结束之后,就请双方家长同意结婚。
1_200909200201411Idps.jpg
Muslim lovers to be caned for trying to have sex in a car

Islamic religious police caught Mohamad Shahrin Abdul Majid, 29, and Nadiah Najat Hussin, 24, wearing only their underwear in a car at an office parking area in May.
乖乖,要是全世界都信奉伊斯兰教,那那个抽鞭子的要抽人抽到自个儿手抽筋!
原来 马来西亚还有这样的规定啊。
疏影横斜水清浅
暗香浮动月黄昏
这对他们来说是有伤风化的吧。
汗~~~~不知道说啥好~~~
很难评判,不过在某个地方还是要遵从当地风俗为好。
中国-流氓罪是不是从这个来呢,
三年监禁啊
就因为是车震,还是在预备阶段,就是三年,要是之后才被抓呢。。。。
入乡随俗
——————老祖宗的成语真是强啊
抽几鞭子就算了,还要坐三年牢,不会耽误人家小孩出来打酱油的时间嘛
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
我觉得社会还是不要这么开放的好~
怎么这么蠢被抓了个现行呢,也不找个隐秘点的地方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1# 心评
难道说马来西亚现在是封建社会???
时间是最好的老师,遗憾的是——最后他把所有的学生都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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