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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东奴隶贩卖的传统源远流长

据新华社报道,联合国一名特别代表日前披露了极端武装“伊斯兰国”的暴行,在其控制地区掠夺妇女,开设交易市场买卖未成年少女,一些女孩甚至“拿一包烟就能带走”。

IS甚至发布了一份指南,告诉成员如何购买、销售和强奸女性奴隶,该指南声称,女俘只是一份产权,允许购买和出售,或者作为礼物赠送他人,如果对象合适,甚至可以跟未进入青春期的女奴发生关系。

女奴贸易,让IS统治区如同回到了旧时代。其实,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有历史根源。在中东地区家中,奴隶贩卖的传统源远流长,早于臭名昭着的由西方国家主导的黑奴贸易,甚至结束得也比西方国家晚。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IS掠夺贩卖女奴,跟中东地区的历史有什么关系。

女奴曾经在阿拉伯历史和文化中有重要地位

早在公元七世纪下半期,阿拉伯帝国商人就开始以驯化的骆驼为交通工具穿越撒哈拉沙漠及其以南的西非国家做生意,同时传播伊斯兰教,运回来的“货物”中就有大量黑奴。他们很多是以十五六个人和一匹马做交换被贩卖的。马似乎还挺值钱,这是因为撒哈拉以南不产马,而马不像骆驼那样能忍受饥渴,因此在穿越撒哈拉时会死很多,物以稀为贵,价格自然就高。

这些黑奴很多被阉割后留在阿拉伯和土耳其显贵的后宫劳作,不像后来运往美洲的的奴隶大多在种植园从事繁重的体力活儿,阿拉伯人的奴隶主要是在主人家里工作,和主人的关系也更近。

除此之外,随着阿拉伯人对外扩张的不断胜利,奴隶的数量不断增加,战俘成为奴隶的主要来源。在阿拉伯人的对外征服战争中,上至贵族下到士兵,都占有数量不等的奴隶。在绥芬战役中,

阿拉伯的一个士兵有一至几名奴隶来侍候他, 有些贵族拥有上千名的奴隶。



奴隶在哪个国家都有过,但女奴是中古世纪阿拉伯世界的一个显着而重要的现象。在阿拉伯人对外扩张过程中,被征服者蓄为奴隶中的女奴占有相当的数量。大批女子被送入宫廷,经训练后成为歌女。哈里发们沉醉于宴乐歌舞的糜烂生活,不理朝政,不关心平民百姓的痛苦。这成为阿拔斯朝政治腐败的原囚之一。

阿拉伯王室和女奴通婚者也不少。据才迈赫舍利所着《无辜人的春天》里记载,在哈里发欧麦尔时期,有一次曾俘获波斯国王叶兹德吉尔德的三个女奴,后来这三女全都配给了显贵人士。从这以后,阿拉伯王室、贵族和女奴婚配的情况就多起来。当然,一个贵族的这种妻妾可以是成百上千的。

那与主人婚配的女奴是什么待遇呢?主人和女奴所生养的孩子归主人所有。生了孩子的女奴被改称为“孩子的妈妈”,她仍归主人所有,但是主人就不能将她出卖或转赠了,这一点也在IS的那本指南中提到。而这个孩子可以有一部分权利继承父亲的财富。主人死后,她便可获得自由。

女奴社会地位虽然总体上是低下的,但这并不代表女奴的素质都是低下的。由于女奴的主要任务是辅助主人的生活、工作,因此女奴多从小被培养成精通琴棋书画,宗教历史以及种种社会礼仪。女奴的这些优秀品质,使得女奴成为主人的左膀右臂。不少歌女是多才多艺、她们在阿拉伯文学史中占有一定地位。



阿拉伯人贩卖的奴隶以女性居多

提起贩卖奴隶,大部分人想到的是16世纪到19世纪以从大西洋到美洲为输出路线的大西洋奴隶贸易,这也是公认的最残暴、对非洲破坏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黑奴贸易。而实际上,黑奴的输出路线不止这一条,在其他路线中,比如跨越撒哈拉沙漠通往地中海东部地区的撒哈拉奴隶贸易,参与黑奴贩卖的以阿拉伯人居多。

英国学者约翰·怀特2007年出版的《撒哈拉奴隶贸易》一书,是对那段历史的比较详细的研究。撒哈拉奴隶贸易始于阿拉伯帝国崛起的七世纪,绵延至二十世纪,远远长于大西洋奴隶贸易,但贩卖的奴隶数量要少于后者。

撒哈拉奴隶贸易中被贩卖的奴隶大约六七百万人,少于其他一些学者的估计,而怀特对大西洋奴隶贸易人数的估计是1500万至1750万,高于西方学界一般认为的1200万至1300万左右。



与此同时,阿拉伯人也不是光盯着黑奴,他们的奴隶可谓各种肤色都有。阿拉伯奴隶贩子也从东欧和南欧处于弱势的斯拉夫民族中,获取白种女性和儿童(南欧和东南欧是欧洲历史上传统的奴隶市场,这也就是今日英文中斯拉夫人和奴隶两个词如此相近的原因),将他们运到撒哈拉以南,满足那些非洲统治者的欲望。

在女奴这件事上,每三个运往美洲、即将要在种植园里吭哧吭哧干活的奴隶中,有两个是男性,但这个比例在阿拉伯人经手的贸易中,是反过来的,男女比例是1:2,因此这些奴隶贸易中“性”的色彩更浓厚些。

虽然有学者承认,由阿拉伯人主导的奴隶贸易中,奴隶所受到的待遇比途经大西洋“死亡航线”运往美洲的奴隶要人道,比如,奴隶的自由度更高,半途中死亡的人数也少一些,但这种比较总归是“在两个烂鸡蛋里挑一个不太烂的”,《一千零一夜》毕竟你是拿它当童话故事看。

阿拉伯奴隶贩子手中的年轻女性很受欢迎,她们大多是被买来当做小妾或者当做性奴对待。奴隶市场上的年轻女孩在被买走之前,买主经常会检查一下,等于是验货的意思。这个习惯似乎被极端组织继承,去年发布的IS成员买奴隶的视频中,一个IS士兵打开一个女孩的嘴巴,检查她的牙齿,并说“如果她没有牙齿,我要她干什么?”



迟迟不能铲除的毒瘤

即便19世纪末西方国家纷纷废止了黑奴贸易,但直到1878年,麦加和麦地那仍旧是主要的奴隶交易市场,每年有2.5万奴隶被贩卖。

一战之后,阿拉伯国家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逐渐废止奴隶制。1953年,卡塔尔的酋长们在参加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加冕礼时,随行人员中仍有奴隶。

沙特阿拉伯的奴隶贸易在1962年之前都是合法的,最终废止是因为来自英国的压力,三年之后,联合国的一份报道指出,沙特阿拉伯王室依然保有奴隶。



《罪孽压身》中提到,西北非的阿拉伯国家毛里塔尼亚1980年才废奴,那其实是那个国家第三次发布废奴法令,说明以前的法令都没被很好地执行。2007年该国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拥有奴隶者将被判处10年监禁;宣传奴隶制度的,将被判处两年监禁——但在现实生活中,奴隶依然随处可见。

直到现在,买卖奴隶的现象在尼日尔、苏丹这种国家仍然屡见不鲜。而这个没有被根除的旧社会毒瘤现在被IS继承,被俘虏的女性待遇与畜生无差,有的强迫成为慰安妇,几个小时内被极端分子强奸30次。而作为一种宗教的极端主义者,他们还自认为是在履行信徒权利,遵守神圣的教导。

在他们发布的一些“指导纲要”中,鼓励女孩9岁就要嫁人,最迟不要超过十六七岁。而在此之前,他们要学习宗教、纺织和做饭,决不允许接触邪恶的科学。在IS的女奴市场上,9岁的女童的价格最为昂贵,而她们被买走之后,就极有可能面临强奸。这些年轻女孩也被作为奖品,吸引外国武装分子加入“伊斯兰国”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这都是令人发指的暴行。

参考资料:

钱志和,《阿拉伯帝国的蓄奴和释奴》,《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

程映虹,《黑奴贸易是西方的原罪么?》,《东方早报》,2012/4/22

Murray Gordon, Slavery in the Arab World, New Amsterdam Books,

April 21, 1998

John J. Miller. "The Unknown Slavery: In the Muslim World, That

Is—and It's Not Over," National Review, May 20, 2002.

http://guanhai.hk/home/index/article/id/2320.html
伊斯兰, 贩卖, 热衷, 为什么
《伊斯兰和奴隶制》


        对人类的强制奴役在美洲、亚洲、欧洲和非洲的所有古文明中都被实施过。因为债务关系,被家庭成员卖给了奴隶市场,或者在战争中被俘虏,或者被奴隶掠夺者和海盗绑架,这几种情况都是让人变成奴隶成为别人财产的原因。现今社会,虽然像这样的奴隶制度在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受到禁止,但仍然存在人们被迫在苛刻条件下强制被雇用的情况。比如,在巴基斯坦,他们可能是“抵押劳动者”,因为未能还清他们雇主的债务,而不能换其他的工作。类似奴隶制的情景还发生在沙特阿拉伯的外国工人身上,他们的雇主扣压他们护照,将他们锁在屋子里防止他们逃脱。这类人除了叫法不一样之外,实际上等于是奴隶了。在某些国家,仍然还有真正的奴隶。
      
        欧洲的奴隶交易妇孺皆知,但伊斯兰的奴隶买卖却不为人所知。而且,伊斯兰甚至参与了欧洲的奴隶交易,阿拉伯的商人与非洲首领同谋,为欧洲人提供非洲奴隶。
      
        在过去,宗教试图正当化奴隶制的做法。所幸的是,现在大部份宗教都抵制这种做法,伊斯兰是个例外。
      
穆罕默德和奴隶制
      
       伊斯兰的先知穆罕默德占有奴隶。他的一位传记作者伊本·卡因姆·嘉伍兹亚(Ibn Qayyim al-Jawziyya)说他有四个女奴再加上二十七个男奴(有些被他释放了)。
      
       许多奴隶是在打胜仗之后作为战利品而被发配的。627年在打败一个叫巴庐古莱扎(Banu
Qurayza)的犹太部落之后,穆罕默德处死了所有的男丁(数量有600到900),妇女和儿童被抓来做奴隶。在这一次,他将该部落首领的妻子雷哈娜(Rihana)夺来做自己的妾。这个故事显示在经典的伊斯兰里,战犯、奴隶、和妾之间紧密的关联。一个战犯自动是一个奴隶,如果她是个女性,也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妾。
      
        穆罕默德不但占有奴隶,奴役战俘,而且还参与奴隶交易[1],就像那时候阿拉伯半岛上他的同伴和许多其他人那样。他还接受别人作为礼物送来的奴隶。他其中的一个妾科普特的马利亚(显然是名基督徒)就是被埃及的统治者送给他的。
      
        穆罕默德,一贯被穆斯林认为是他们行为的完美典范,所以他的行为典范使得任何伊斯兰奴隶制的反对者都举步维艰。他的所作所为在当时这个社会是正常的是可接受的,但在现代社会是不正常的不可接受的,但这个观点对于只对抄袭穆罕默德的榜样有兴趣的保守的穆斯林来说只能起一点点皮毛作用甚至根本没有份量。
      
古兰经和奴隶制
      
        在古兰经里奴隶制的存在是不加批判地全盘接受的,还经常提到奴隶的事。俘虏的妇女可以娶来当作妾,有一节古兰经经文给了穆罕默德这么做的特别许可:
      
先知啊!我确已准你享受你给予聘礼的妻子,你的奴婢,即真主以为你的战利品的,你的从父的女儿.你的姑母的女儿.你的舅父的女儿.你的姨母的女儿.她们是同你一道(从麦加)迁居的。信道的妇女,若将自身赠与先知,若先知愿意娶她,这是特许你的,信士们不得援例-我知道我为他们的妻子与奴婢而对他们做出的规定-以免你感受困难。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兰经33:50)
      
        这段经文清楚地表明,根据古兰经的说法,战争中据人为奴是一项真主赐予的权利。这些奴隶被看作是战利品,妇女通常注定会成为获胜战士的妾。穆罕默德在被奴役的妇女中得到了他的那一份。
      
        穆斯林可以与女奴发生性行为的权利在古兰经23:1-6中有表明,经文说穆斯林有跟他们的妻子和那些“他们右手摆布”的人性交的权利。
      
        许多经文指出如果他们的主人行为不端,奴隶可以被当作一种流通货币来使用以支付对他们主人的罚款。例如,古兰经4:92解释说一个穆斯林误杀了穆斯林可以通过释放一个信道的(即穆斯林)奴隶和赔偿受害人亲属的方式来赎罪。如果给不起一个奴隶,那惩罚就是两个月的斋戒。
      
[奴隶就是应许给穆斯林在天堂的许多报酬之一(古兰经56:17;76:19)。]
      
             虽然古兰经不谴责奴隶制,但它确实鼓励善待奴隶。古兰经24:33教导穆斯林,如果奴隶要求得自由的话,要允许品德好的奴隶买回他们的自由,甚至告诫奴隶主要捐助他们一部分财产。这节经文还禁止强迫不愿意的女奴卖淫。
      
       …你们的奴婢中要求订约赎身者(让他们可以用钱挣回自由),如果你们知道他们是忠实的,你们就应当与他们订约,并且把真主赐予你们的财产的一部分给他们。如果你们的婢女,要保守贞操,你们就不要为了今世生活的浮利而强迫她们卖淫…
      
       释放奴隶被列入良善行为的名单(古兰经90:12-13),还有地方古兰经赞赏花钱为奴隶赎身的行为(古兰经2:177)。
      
沙里亚和奴隶制
      
       沙里亚(Shari’a,伊斯兰教法)说到了关于奴隶的许多方面,包括奴隶的获得,奴隶的交易,奴隶的释放,女奴的地位,如何处理逃走的奴隶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奴隶。在攻打非穆斯林的战争中,战俘要么被处死,要么用来交换穆斯林战俘,要么交赎金获释放,或者被奴役。妇女和儿童同样被交换或奴役。关于奴隶主迎娶奴隶和纳奴隶为妾的做法,有许多规定被写了下来,为的是给女奴所生孩子确定父子关系和所有权。给她的主人生了孩子的奴婢将可以提升为um walad(他孩子母亲)的身份,且她的孩子跟法定的子女享有同等的地位。她不能被卖掉,主人死后可以重得自由。如果一个妾被释放了,她没有作为妻子的合法地位,但可以作为主人的情妇跟他住在一起,她的孩子将视为私生子。沙里亚还有关于奴隶之间互相嫁娶的规定。
      
        继承穆罕默德的四大哈里发不鼓励对穆斯林进行奴役,并且最终将之禁止,但对非穆斯林的奴役却飞快地延续着。如果一个非穆斯林的奴隶皈依了伊斯兰,那他或她将仍然是个奴隶。然而,如果主人出于慈善的话,一个奴隶可以被解除奴役,但只有信道的奴隶配得自由。在穆斯林的土地上,一个奴隶几乎没有什么民事或法律权利:奴隶没有在法庭上作证的权利,没有财产所有权,他设法积累的任何东西都是被他的主人继承而不是被他的孩子继承。只有在主人的准许下他才可以婚嫁;他不用施舍或朝觐;他被看作是纯粹的一块财产。
      
        在奴隶制的实施过程中,对奴隶的实际对待各有差异:有些主人仁慈点,有些主人残酷点。
      
伊斯兰扩张与奴隶制
      
        伊斯兰靠武力(圣战)扩张时,在几个世纪之内从大西洋延伸到了印度次大陆,再蔓延到东南亚、中亚和非洲,随着它的扩张,大量的人被奴役。奴隶的供应必须经常不断地补充,因为他们当中有很高的死亡率。而且,奴隶之间的婚姻是不提倡的,还有许多男奴隶都被阉割(经常致命的一种手术)。但是生活在伊斯兰国家保护之下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少数民族则不用受奴役。所以更多奴隶的需求成了继续扩张和侵占非穆斯林领土的一个推动力。
      
        奴隶交易的巨大网络形成了。在伊斯兰国家,有来自中亚、拜占庭帝国、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欧洲的奴隶。就印度尼西亚而言,抓捕和买卖奴隶的生意非常繁荣,甚至在二十世纪早期,穆斯林亚齐人在“搜猎”奴隶方面还很活跃。
      
        奴隶除了用来做家庭事务,耕田种地和为人妻妾之外,有些奴隶还被要求参军。这些奴隶兵,比如土耳其的马穆鲁克军事集团,最后成为了伊斯兰内部的一股强大的力量,并成立了他们自己的国家。
      
       要阉人得支付很高的价钱,阉割的做法从9世纪一直持续到了20世纪初期。伊斯兰禁止身体上的损毁,所以许多阉人在进入伊斯兰领土之前都被阉割了。
      
       奴隶交易成了穆斯林国家一项巨大的财富和力量来源,直至进入20世纪,它仍然是部份穆斯林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
      
奴隶制在非洲
      
        黑人奴隶从非洲通过许多条向北的穿越撒哈拉沙漠的路线被输入穆斯林世界,也有通过海上航线进入阿拉伯和波斯湾的。对运送奴隶的数量估计有很大的不同,但起码超过一千万,也许甚至是这个数的两倍。
      
        非洲奴隶的三分之二是女性。男性被认为比较棘手。来自西非的奴隶爆发了一次奴隶起义,即辛吉起义(Zanj),从869年开始直到883年结束。这些奴隶被贩运到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三角洲,用他们艰辛的劳动来开垦那里的盐碱沼泽地。
      
        因为恶劣的条件,奴隶的死亡率相当之高,但奴隶买卖如此有利可图,以至于商人并没有被高额的死亡人数所吓倒。痛苦的目击者叙述了非洲那大规模的奴隶交易和奴隶的悲惨境遇。十六世纪七十年代,有人看见成千上万的非洲黑人公开在开罗的集市上出售。1796年,一位英国旅行者看见一个商队载着5000名奴隶驶离达尔福尔(Darfur)。被阉的黑人最受王室女人们的喜爱。甚至在1807年英国宣布奴隶交易为不合法之后,还有2百万非洲人被穆斯林商人奴役着。
      
        在黎巴嫩、叙利亚、沙特阿拉伯和海湾国家,阿拉伯语abd一词─意思是“奴隶”或“仆人”─就是用来侮辱黑人的一个词语。
      
奴隶制在奥斯曼帝国
      
        在奥斯曼军队侵犯基督教国家的时候,将被抓的战俘奴役是奥斯曼帝国国家体制的一部分。在1453年他占领了君士坦丁堡之后,苏丹麦哈默德(Mehmed)给各方面的穆斯林统治者写信吹嘘他是如何对其基督徒人口进行奴役的。奥斯曼帝国的人还组织了从直布罗陀到中亚的奴隶买卖勾当。
      
        奥斯曼帝国巴尔干的基督徒遭受了残酷的折磨,尤其是在残忍的、万民怨恨的抓孩子充军的壮丁制度(即devshirme制度)之下。从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早期,奥斯曼人每年从基督徒村庄抓取一定比例的男孩,强制他们皈依伊斯兰,并训练他们成为战斗的中坚力量,也就是所谓的禁卫军(Janissaries)或者成为国家幕僚。壮丁制度被严格地执行。如果有任何基督徒父母试图想阻止带走他的小孩的话,他将会被立即绞死在自家门框上。据估计有五十万到一百万的年龄从8岁到20岁的男孩子被这样抓走了。偶尔也会有反这种制度的武装起义发生,但它们被很快镇压下去了。有些孩子逃跑,但最后只得回来,放弃了,因为他们的父母都被折磨。许多人通过行贿来逃脱充军。到了十七世纪早期的时候,壮丁制度被废除了,奥斯曼人有了他们新的奴隶来源,就是高加索山脉格鲁吉亚人和切尔克斯人,还有通过克里米亚半岛的鞑靼人抓获并贩卖过来的斯拉夫人和中亚人。到了十九世纪前叶的时候,这种奴隶供应减少了,奥斯曼人转向非洲。
      
        被阉割的奴隶在奥斯曼帝国有很旺盛的需求,主要作为伊斯兰女信徒闺房的守卫者。布拉格成了输往奥斯曼帝国的欧洲奴隶的一个重要的阉割中心。
      
奴隶制在印度
      
        阿拉伯人是侵略印度的第一批入侵者,他们俘获并奴役了大量的印度居民。在七世纪和八世纪,以及后来在迦色尼王朝(Ghaznavids,962-1187)的统治下,大量的印度教徒变成了奴隶。更多的人在德里苏丹政权(Delhi
Sultanate,1206-1526)、帖木儿王朝(Timurid jihad,1398)和蒙兀儿王朝(Mughal,1526-1857)的统治下受奴役。K. S. Lal说纳取奴隶显著地增加了穆斯林在印度的人口:“…在战争中俘虏的、或者是在市场上买来的、或是为顶替赋税或供奉而被送来的每一个奴隶,他们都不可避免地皈依了伊斯兰,所以中世纪印度的纳奴做法是最盛行的最成功的宣教。”
      
        贵族拥有大量的奴隶和供养着大规模的奴隶军。例如,一位十四世纪的苏丹就占有十八万个奴隶,其中有四万个奴隶是宫廷的侍卫。在这种奴隶充裕的情况下,女奴隶的价格变得非常低。在战争中被俘虏的大量奴隶要么在当地市场上被卖掉,要么被送往中亚的奴隶市场。
      
奴役西欧人
      
        从公元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来自巴巴里(北非)海岸的穆斯林海盗在他们政府的授权下,疯狂地抓捕和奴役来自西欧的白人基督徒。他们不但攻击船只,而且侵扰沿岸的村庄。在西班牙和意大利首当其冲的同时,巴巴里海盗还经常纠集海盗船开赴葡萄牙、法国、英国、爱尔兰甚至冰岛进行抢劫。奴隶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许多人都劳累致死了,尤其是那些不够幸运被选去划海盗船的人。
      
        在1530年和1780年之间,至少有一百万欧洲的白人基督徒被奴役在巴巴里海岸。大约1600年的时候,估计有约35,000人被抓去当奴隶。寄回家的许多信件记录了奴隶们忍受的非人的遭遇,有许多记录还现存着。有些人为了得到更轻松一点的活而皈依了伊斯兰,或者有些闺房里的妇女为了能跟一直作为穆斯林带大的她们的孩子住在一起,也会皈依伊斯兰。
      
        奴隶的唯一希望只能寄托于用赎金去被赎回。教会为了这一目的募集捐款。许多带着钱前往北非谈判奴隶释放事宜的人是教会的领袖。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赎救奴隶被看作是一种崇高美德的行为:“他们(唯一)的错,他们的罪,是把耶稣基督当作是至高的救主…还表示祂就是真理。”
      
        英国的奴隶在很大程度上被他们的祖国所忽略,跟那些来自南欧国家的人对比起来更是如此。他们知道这点,于是心灰意冷。在英国,从海关收入里抽出一部份“阿尔及利亚税”以赎回奴隶,但大部份钱都被挪作他用了。许多英国的奴隶在囚禁中死去。
      
奴隶制在现今时代
      
        虽然突尼斯、埃及、奥斯曼帝国在来自西方的压力下于十九世纪就废除了奴隶制,但在东非和其他一些地方,它仍然持续到了二十世纪,驱使国际联盟和后来的联合国谴责这种做法。阿拉伯半岛的国家是最后一批宣布奴隶制为非法的国家:卡塔尔,1952年;沙特阿拉伯和也门阿拉伯共和国,1962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63年;南也门,1967年;阿曼,1970年。
      
沙特阿拉伯
      
        在1962年宣布废止奴隶制之后,沙特阿拉伯估计有的15000-30000名奴隶其中大约10000名奴隶得到释放。1965年,沙特皇室仍然囚有好几百个奴隶。甚至时至今日,沙特阿拉伯还有许多人鼓吹恢复奴隶制。Sheik Saleh Al-Fawzen是一名顶尖的学者,又是学校一本宗教课本的编写者,他说,“奴隶制是伊斯兰的一部分”,那些反对奴隶制的穆斯林是“无知的,不是学者”。
      
       在沙特阿拉伯,移民工作者的境况跟奴隶差不多。家庭佣工经常被剥削,被强行欺诈,痛打,食不果腹,有时还被强奸。这些工人的生活被沙特社会根深蒂固的性别歧视、宗教歧视和种族歧视所进一步恶化。政府的政策,私营雇主的做法,和不公平的法律程式联合一起压迫大量贫穷的、试图在沙特阿拉伯谋生的外国人。
      
毛里塔尼亚
      
        古时候,奴隶制在毛里塔尼亚是很普遍的。到了八世纪,毛里塔尼亚受伊斯兰的统治。在此之后,只有非洲黑人在毛里塔尼亚被奴役。
      
        在结束了殖民主义之后,组建奴隶军的旧做法又复兴了起来。毛里塔尼亚的黑人被强制参军,并被送进非洲的村庄去征服和屠杀当地居民。然后士兵们就驻扎在村民的土地上,被授权进行自我防卫和承担镇压当地居民的惩罚性运动。
      
        有几条法律/宪法条文规定奴隶制为非法的(1905年的法规,1961年两次的法规、和1981年的法规都提到),但它们都没有发挥什么效力。在1994年的时候,仍然还有估计九万名毛里塔尼亚黑人(Harratin)被掌握在他们的阿拉伯/柏柏尔主人手里。另据报导,约有30万被释放的奴隶由于心里或经济上的依靠而仍然伺候着他们的前主人。1981年废除奴隶制的法令批准给予奴隶主因失去奴隶的赔偿,但是赔偿款不兑现,所以这也许是大多数奴隶主继续占有奴隶的一个原因。
      
       虽然有人尽力为这个制度辩护,指出许多奴隶的家庭一连几代都是为同一个家庭做工,并声称他们只不过是为他们生计而工作的仆人,但是少数逃离出来的人的证词讲述了如奴隶制的残酷的待遇和艰辛的生活。
      
       当前,似乎没有确切的数字显示马里塔尼亚的奴隶数量,但很显然,奴隶制在那里仍然继续存在着。
      
苏丹
      
       随着1983年以北部为基地的阿拉伯伊斯兰政府强迫推行伊斯兰法律,苏丹的陈旧奴隶制做法又聚集了动力。从1983年爆发直到2005年的内战期间,被俘虏的南方人经常受奴役。男人往往被枪毙,儿童被当作奴隶(看顾牛群或做其他无酬劳的工作),而妇女则成为他们主人的性奴隶。这样的奴隶制在2005年结束内战的和平条约中被废除。
      
       从1986年以来,据估计丁卡部落有超过二十万的人经过买者、卖者和中间人的复杂网络成为了奴隶,许多奴隶受到残忍的对待,有些人还被强迫皈依伊斯兰。
      
巴基斯坦
      
       在巴基斯坦,许多人的生命都被摧毁,因为无数的人作为“包身工”,不能离开他们劳动强度超大而工资低廉的工作。这些人中,受雇于穆斯林雇主的基督徒工人占高比例。
      
       2006年,旁遮普的基督徒村庄发生的绑架和奴役男童的事件被曝光,事件策划者是一个武装伊斯兰组织-伊斯兰慈善组织(Jamaat-ud Daawa)-的一位领导成员。这些年龄从6岁到12岁的孩子在以每人约一千七百美元的价格被卖进性交易场所或家庭奴役市场之前,被关在无法形容的恶劣环境中,遭受殴打,食不果腹,不准说话、玩耍或祷告。
      
结论
      
        许多穆斯林同意在现代世界中不应有奴隶制,但没有人对这种做法做持续的批判。面对穆罕默德的榜样和古兰经、沙里亚(大部份穆斯林认为是不可改变的)的教导,要对抗它们是极其艰难和危险的,所以这会让伊斯兰里任何内部的争论徒然。虽然奴隶制在许多伊斯兰国家仍然存在,但极少有穆斯林领导者会对过去表示忏悔,会讨论赔偿问题,或者对奴隶制表示出深恶痛绝的态度,而西方人的这些态度最终导致了它在西方的消失。现在该是穆斯林大力地公开谴责任何形式的奴隶制的时候了,该是保证修改他们原先的支持奴隶制的法典的时候了。
让那些人回到石器时代去生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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