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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涯-药家鑫案之看图说话,背后的真相--ZT

转天涯-药家鑫案之看图说话,背后的真相

从网上仔细看了药家鑫案一审判决书后,心情复杂且很纠结,看到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理应和广大网民一样兴高采烈,但我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之前埋藏在心中的许多疑团随着一审判决书的出现而显得越来越重。
      当然啦!我等P民不是主审法官,没资格对案情说三道四,只能在论坛里与网友共同探讨、质疑。如果高院将药的死刑核准执行了,以下这些疑问只能随药带进地狱!但我非常担心另一种情况的出现!要真那样的话,这些“疑问”就不单是疑问这么简单了!
      用谎言去掩盖谎言就会周而复始不断产生新的谎言。这句话用在药家鑫案子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以下详述还望专家指教!
   
     一、药家鑫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
      在药家鑫案判决之前,几乎所有的媒体报道都按警方的通报,只是说被害人张妙在一家麻辣烫摊帮工。其实张妙就在药家鑫女友就读的西安外国语大学清真餐厅内的麻辣烫摊打工,那为什么要刻意回避这个事实呢?
      据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8时许,他开车去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看望女朋友刘苗,并陪她吃饭、聊天。刘苗在法庭上的证词也证明了当晚他俩是在校区内某处吃的晚饭。
      可案子审了近半年,药家鑫和女友当晚究竟在校园内哪家餐厅吃饭似乎成国家机密了!显然药和女友想瞒是瞒不住的,那警方又为何要隐瞒这一重要细节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大胆的推测,药与女友当晚极有可能就是在西安外国语大学清真餐厅内的麻辣烫摊用餐(或直接叫外卖送至宿舍)!他们俩当晚很可能见过被害人张妙!我们不禁要问:案发当晚在餐厅(或宿舍)内到底还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
      另外,药家鑫当晚用餐时到底喝酒了没有?为什么当晚警方因药家鑫第二次肇事撞人后,对其进行扣车处理时没有对药家鑫做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是警方疏忽了吗?还是检测了但没提供给检方?
      以上这些关系到药家鑫作案动机的重要细节,其实并不难核实,难道我们警方的刑侦专家、公诉人、辩护律师全都视而不见吗?
   
     二、迷雾重重的案发时间:
      法庭上证人刘苗(药家鑫女友)的证言证实:2010年10月20日晚8时许,药家鑫开车到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看她,晚上10点半左右,药一人开车走,她从东门送药(图1),药开车向北朝西安方向走了(学校东门的监控录像呢?药进出校门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从警方公布的监控录像上可清晰的看到,事发当晚张妙是在22:56分骑电动车出学校西门的(图2)。学校西门到案发地点的西北大学西围墙外的距离大约是0.8公里,按电动车的速度,在23点左右药车与之发生碰撞,时间上基本可以吻合。
      但这其中有三大疑点是显而易见的:
      其一,药家鑫的家在西安市东部的新城区公园南路,从西南部的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东门外的文苑中路开车回家,为什么要舍近求远绕道朝西边的翰林南路走呢?
      其二,也是最关键的,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东门到案发地点的西北大学西围墙外,行车距离大约是1.8公里左右,那为什么这段正常行驶只需2-3分钟左右的路程,却在行人稀少的午夜让当时急于赶回西安的药家鑫花费了半个小时?那其余的20多分钟他在干什么???是去找刀了吗?还是在路边停车观察,等待某一个人的出现???
      其三,也是最让人不可思议的:学校西门的监控录像明确显示张妙在22:56分骑电动车出校门的,而在警方提供给媒体的肇事示意图(图3)中显示,药家鑫撞倒张妙的时间竟被提前定格在22:40分。地球人都知道这个时间张妙还在麻辣烫摊干活,根本还没出校门!是警方弱智吗?为什么要玩如此低级的穿越术呢?难道这宝贵的20分钟是想让药家鑫那去向不明的20多分钟变得合理吗?被害方的辩护律师难道没发现这低级错误背后所隐藏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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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1-4-28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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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5.149.*
2楼

      这些疑团还是让我们的刑侦专家去解读吧!我认为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案发当晚药家鑫是有预谋的撞人后杀人!至于警方所犯的低级错误是不能简单的用“疏忽”来搪塞的!看到这里,您应该明白我起初的大胆推测不是没有道理的吧?
   
     三、匪夷所思的作案动机:
      大家有没有发现庭审现场药家鑫对许多年前生活中的细节都描绘得有板有眼,当然啦!钢琴能上十级,具有超强记忆力是必须的!但不可思议的是,他对几个月前刚发生的杀人案的案发经过的供述就像是在做梦一般。比如:
     “当天晚上去西安外国语大学看女朋友吃饭,没有喝酒,驾车返回西安,不清楚那条路叫什么名字……”
     “撞的时候没看到,听到一声下车才看到……”
     “当时在弄音响,不太清楚当时车是否走的是直线……”
     “捅完受害人后就驾车逃跑了。逃离以后开到一条路,不知道路的名字,手指打颤又撞倒两个行人……”
     “不知道捅了几刀,不清楚捅在什么部位”。
     “当时凶器在车上,害怕被人看见就扔在草丛里。不确定当时放在包里还是副驾驶的位置上……”
     “当时心慌手脚都软了,不清楚自己怎么就把行人撞了……”
     法官提问:“事发时你是由南往北行驶的吗?” 药家鑫回答:“对不起我分不清东南西北”。
     
      药家鑫为什么在对简单而又关键的事发过程供述中出现这么多“不清楚”、“不太清楚”、“不知道”、“不确定”、“没看到”、“分不清东南西北”?庭审时我们的法官、公诉人、双方律师难道都没发现这不正常的现象吗?我们的刑侦专家、犯罪心理学教授也没发现?
   
      很多人至今对药家鑫这样莫名其妙的杀戮行为不可理喻!其实稍有生活常识的人都会发现,药家鑫的这种不计后果的疯狂行为同酒后或酒醉驾车时的场景简直像极了!反过来说,如果案发当晚药家鑫是酒后或酒醉驾驶,那他以上的供述以及常人不可理喻的杀戮行为就属正常了!因为头脑尚处清醒的杀人犯,用一把刃长达33cm的尖刀,决意要对一个受伤倒地、毫无反抗能力的女性下刀取命的话,只要一至二刀即可毙命,对被害人前胸后背等处乱捅八刀的行为只能是在行为人意识处于混乱之中所为,而酒精或毒品是最有可能导致的。但警方始终没有提供药家鑫案发当晚的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报告。这是为什么?难道又是“疏忽”?
   
     四、不合逻辑的案发过程:
      为什么许多媒体在起初的报道中并没有提及受害人抄写肇事车辆牌照的细节?试想在当时四周漆黑又是突如其来的情况下,受害人在车祸后几秒钟内就反映过来并掏出纸笔抄写车牌号?怎么荒唐的细节法庭是如何证实的?
      药家鑫供述:“道路突然变得有些漆黑,他想这样的路应该很少有人经过,于是加速前进”,请问在这样一种特定的行车环境中,刚拿到驾照且高度近视眼的药家鑫怎么会急于去摆弄音响及换碟呢?这样明显违反常理的情节法庭又是如何证实的呢?
      药家鑫撞人后,第一反映就是拿着尖刀下车查看,这一明显不合逻辑的行为恰恰说明在药的潜意识里就是为了杀人而下车的,事实也是药在下车后几乎未加考虑就拿刀捅向受害人,根本不是像他所供述的先看到被害人在抄牌后再起杀心的。这么明显的谎言为什么竟会被法庭采纳,采纳的依据是什么?



2011-4-28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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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5.149.*
3楼

   
     五、来历不明的作案凶器:
      从照片上看这把黑柄切肉刀(图4)挺旧的,怎么看都不像是新买的。而据药家鑫供述是在案发当天上午去华润万家超市咸宁店买的,那法庭上有出示超市监控录像吗?有超市购买小票吗?有营业员指认吗?如果都没有的话法庭是如何认定这一情节的?我们为什么不能推测这把管制刀早就是备放在药家鑫车里或者是当晚在女友宿舍拿的又或者是在去向不明的20多分钟里临时搞到的呢?
   
     六、荒诞不羁的自首情节:
      华商报2010年11月28日有关此案的报道:……正当长安分局**大队全力侦破此案时,10月20日晚11时至21日凌晨零时许,长安分局**大队郭杜中队**接警,郭杜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雪佛莱克鲁斯轿车撞倒一位行人,肇事者欲驾车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围堵起来。肇事者遂被警方控制。经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在郭杜十字肇事后,准备逃逸。并承认其曾于20日晚10时40分,在大学城附近一条路上,撞倒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性,因为发现被撞者在记他的车号,他便持刀行凶。随后,肇事男子被依法刑拘。
      新华网2010年11月30日有关此案的报道:……专案组在调查走访中**大队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晚,在翰林路北段附近同一时间段内还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专案组对在此事故中的肇事车雪弗兰克鲁兹进行了认真勘查,并和“10.20”案件现场物证进行比对,认定该肇事车应和“10.20”案件受害人被撞击的车辆为同一辆车,从而认定雪弗兰克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很快查到车主名叫药家鑫,于10月22日将其抓获,药家鑫对自己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时的新闻报道里药家鑫分明是在10月22日晚以前就落网了,怎么几个月后到了法庭上就变成父母陪同自首了呢?这几个月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网上披露药家鑫案中的疑点还有许多,我不再累述了!药家鑫案,从2010年10月20日案发,一个多月后的11月28日媒体才姗姗介入,这种现象在非涉及国家机密的恶性杀人案中是极其不正常的,而且从公布的案情来看并不复杂,这样一起史上少有、性质极其恶劣的杀人案,有必要历经五个多月的审理才开庭吗?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审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无法解开的谜团呢?
这分明是 疑点多多 欲盖弥彰啊~~
是啊,这很有问题。
有没有问题,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你的意思药是替人受过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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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是想说明什么
牛啊,说不定这个案子几年后还会被翻出来,那时候再看就会不一样了吧
晕 难道还会翻案
那家伙已经判刑了,得到了他该受的报应。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
反正老百姓想知道很多事情的真相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话说钱云会事件后来怎么了结的?
没有事实就没有发言权~
这个……作者看问题好细致,不过这些都是浮云了,估计药同学来不及翻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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