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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写真集

本帖最后由 yeyeshengge 于 2011-8-28 13:54 编辑

萨拉佛尔(Sarah Vowell)是美国的畅销书作家,擅长将一般人觉得久远、枯燥的历史事件演绎得绘声绘色、精彩纷呈:大概相当于为提起历史就头痛的美国大众写《明朝那些事儿》吧。最近看到她的《多话的船友》(The Wordy Shipmates),讲的是美国白人的祖先“清教徒”(Puritan)的故事,亦庄亦谐,十分生动。

佛尔书中重点研究的倒不是大名鼎鼎、于1620年从英国来到美洲普利茅斯港的“五月花”号,而是1630年后坐船穿越大洋、到达波士顿的英国清教徒,包括“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日后的麻州)的世俗领袖、“州长”约翰温思洛普(John Winthrop)和精神领袖、有名的牧师约翰考顿(John Cotton),还有和这些人闹翻、带领一帮信徒自谋生路、开发了罗德岛(Rhode Island)殖民地的牧师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甚至还有一位被麻州清教徒批为“异端”后驱逐的女性安哈钦森(Anne Hutchinson) 。

为什么要讨论清教徒?作者说,美国号称“清教徒国家”,今天的社会道德规范也处处可见清教徒留下的痕迹,比方说,人人称道的“新教徒的工作伦理观”(protestant work ethic),又比如说,美国人爱管闲事,总以世界大事为己任。可是,普通民众对于清教徒的了解非常肤浅,基本就是在谬误百出、荒诞不经的通俗文化中略有涉猎 。所以,作者希望通过研究清教徒当年的书信、日记和其他文稿纠偏反正,还原历史。

目标很正大,行文却诙谐。佛尔笔下的清教徒是这样一批人: 他们在上帝面前非常谦卑,因为坚信基督徒的救赎都是预先注定的,而自己的原罪则罪无可恕,所以要处处警惕,时时忏悔;可是,反之,他们面对世界上其他种族和宗教信仰者又是高傲的,因为他们认定自己是“上帝的选民”(chosen people),象《圣经》中提到的古代以色列人一样,要在世界各处生根发芽,或者至少要在美洲建立一座“山上的光辉之城”(“the [shining]city on the hill”),所以美洲的原著民印第安人被完全忽略不计。

一方面,他们提倡“基督徒的仁慈”,希望戮力同心,共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他们又强求思想统一,热衷于内斗,对于和主流意识相违的“异端邪说”毫不留情地加以扫除,一再驱逐“持不同政见者”。可是,这些清教徒们又尊重教育, 他们不但按照英国剑桥大学的模式创立了哈佛大学,而且将对于文学和艺术的倡导写进了最初的宪法中。他们对于母国英国的感情也极为复杂。这些最早的清教徒虽然对于罗马天主教廷和教皇大肆攻击,对于英国国王却保持尊敬的态度,对于英国的国计民生也始终关切。他们同华盛顿时代参与独立战争的“造反派”显然有很大差距。

佛尔本书的出色之处,不但在于粗笔勾勒,让读者领会早期清教徒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于擅长用小故事传神地表达当年知名人士的风采。例如威廉姆斯,一方面是位坚持真理,绝不妥协的死硬派新教牧师,宁可被放逐也不改变自己对天主教、英国正教的攻讦。另一方面,他又是个严厉的丈夫和不顾家的男主人,甚至根据《圣经》的原始教义,拒绝和例假期间的妻子共进晚餐。

而温思洛普既是墨守成规、维护统治秩序的首脑,又是一位富于同情心、温和善良的朋友,就是他给威廉姆斯通风报信,才让后者及时逃脱、躲过牢狱之灾。可是,对于另一位“异端”,女清教徒安哈钦森,他却分外严酷。将她开除出教堂、驱逐到罗德岛还不够,在哈钦森产下畸形婴儿后,他还要和波士顿教会的伙伴大加庆祝,声称这一事件证明了 “基督在世”,异端终得报应。

正如作者所说,美国白人的始祖就是这么一群矛盾、多嘴、好学而又固执的清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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