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打官司:难怪那个女检查官坚持控我了:检查官主要的“业绩
我问律师,我是否有机会“清白” 自己,律师说,如果你继续的坚持“无罪” ,对方又不想放弃(DROP),最后的结果可能回去“陪审团”( 后来我才知道,法官和检查官都是民选的,对检查官主要的“业绩” 来讲,是SET UP了多少CASE,然后 WIN 了多少,LOSE了多少,这是一个考核检察官的重要指标。难怪那个女检查官坚持控我了,她原来想在我这个CHINESE上占些便宜。。。嘿嘿,没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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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师告诉我,因为我没有动手打人,也为造成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所以不会是最重的判罚,但是如果判定我有罪,那也可能有6个月左右的牢刑(虽然可能行不大) ,较可能的是上述的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同时的惩罚。同时我会有“犯罪” 的记录,一定会影响以后的移民。
我问律师,我是否有机会“清白” 自己,律师说,如果你继续的坚持“无罪” ,对方又不想放弃(DROP),最后的结果可能回去“陪审团”( 后来我才知道,法官和检查官都是民选的,对检查官主要的“业绩” 来讲,是SET UP了多少CASE,然后 WIN 了多少,LOSE了多少,这是一个考核检察官的重要指标。难怪那个女检查官坚持控我了,她原来想在我这个CHINESE上占些便宜。。。嘿嘿,没门!) 。我心想,就这么个小事情,何必搞的这样这样复杂?这样的不可理解。
最后,我又了解在法官面前只能有以下几方面选择:
1。认罪(GUILTY):就是(屈招),窦娥冤似的。。。(我坚决不同意!)
2。协商认罪( PLEA BARGAIN) :就是我的律师根据我的意见可以和对方的检察官(DA) 讨价还价,我部分认罪,寻求在法庭上获得较轻的处罚,典型的美国式的”坦白从宽。。。“(门都没有!)
3。不认罪(NO GUILTY) :就是不认罪。。。(这时我唯一的选择) 。
律师又说,如果我坚持 NO GUILTY的话(我说当然),让我需要准备一些辅助的证据来证明你平时的为人,比如我的驾驶记录、我的CREDIT SCORE、我的邻居、同事、原来工作单位的老板、其它的朋友等的“证明信” 什么的,我说,没问题(自己觉得在单位和邻居中给他们的印象还不错,但是心想,真是横灾在头,和老婆吵架是每个丈夫都有过的,你们为什么不把结过婚的男人全抓来?。。想来想去,还是不能怪别人,谁让自己摊上了这“STUPID” 老婆?真是万恶的苦闷中。。。。。。) 。另外我要求我的律师,能否叫我知道对方检察官(DA) 手里到底除了我老婆告我的证据外还有什么其它的证据来AGAINST我,律师说可以搞到(后来知道双方任何的证据必须共享) 。叫我等两天,我说行。
还有最后一点,律师告诉我,他相信我的清白,但是他不敢保证我肯定赢(NO GUARANTEE) ,我说我理解,我只想 DO BEST WE CAN. 他笑着和我说:WE WILL。
现在回头看起来,对方的检察官真的在开始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一个中国人会如此的坚强。据她的助手后来跟我讲,一般情况下,因为经济上、生活上的等等原因,大部分的被告都采取 PLEA BARGAIN(局部认罪)的方式认罪,一是时间拖不起,二是在经济上(如果走到陪审团审议时期,除了其它正常的律师费用外,律师在打陪审团时收取的费用在1500-2000美元/天,而且陪审团的审议可能很快(几天) 有结果,有可能会拖很长的时间) 一般的人更不愿意承受。因为被告不认罪的后果使法官在无其它确凿证据下也不愿意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坚持你无罪,下一步只能走到陪审团,让陪审团做最后的裁决。一般小的案子的陪审团有12人组成。陪审团如果判我有罪的话,这12人就必须都认为我有罪,否则,这12人中只要有一个认为我无罪,那这个陪审团就会流产 (MISTRIAL)( 如果检察官还要重新起诉我,就组成新的陪审团,我在后面会介绍组建一个陪审团会多么的不容易),法官也不能判我有罪。还有一种结果就是这12人中一致的认为我有罪,那法官就会从重的判罚我(真正体现了”抗拒从严“的思想),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有遭受更严重的风险(但是我一直坚信我会赢,这就是一直以来我唯一的精神支柱) 。
知道了可能出现的最坏的结果(大不了再回去做几天牢),但是自己还是有信心向最好的方向努力,虽然可能损失些银子,但我觉得我必须往前走,这也是人生的经验,因为后面已经没有路。。。想象也好,自己能从头到尾走一遍,看看到底这美国的法律是如何AGAINST我的。。。
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牢(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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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律师的指点,余下的几天还是打电话联系,去原来的单位、邻居、朋友、DMV、公司的同事处搜集“行为证明(ATTEST LETTER)“信,无外乎就是像证明自己怎么怎么在工作期间和大家和睦相处了、如何如何和邻居相安无事了。。。之类的东西(有些类似中国的” 政治鉴定材料“),当然这里也一样,一般情况下,都是你如果做了8分,别人会给你写10分的成绩。尤其在一般人听到我这” 悲惨“经历时候。每人莫不感到同情,莫不流露出我叫他们怎么” 写“就怎么” 写“什么的热情(感动的眼泪一直在眼圈中。。。)。当然其中你不仅要能找到能为你签字的人,还要能找到真正愿意(不是能)给你上庭作证的人,这是比较难的事情,有时不是别人不愿意出庭,而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时间安排,尤其在法庭的时间很不确定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打乱自己的时间上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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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这里,我必须要说的事情是:在我想找的证人中,有很早就认识我,了解我的中国人,他们平时都是很热心肠的人,如果你需要帮助,特别是当你需要口头上安慰、精神上的帮助,他们会表现的像万能的” 菩萨 “般的热情、洋溢,但是如果你真的要求他们做些实质上的事情,(或者说可能需要他们付出时) ,比如签字在证明信上或者是请求他们出庭时,他们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他们就会以各种的理由推脱,说什么” 我们实际上不了解你了。。。“”我实际上已经安排好了时间去做什么什么了。。。“”这些事情是你们家里的事情,我们也不便说什么。。了“之类的话,虽然我是请求他们帮助我。。。。。这是我到现在想起都心痛的事情,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我需要同胞的温暖,更需要同胞的帮助,大家同为中国人(哪怕是从大陆、台湾、香港、东南亚来的) ,我们受过同样文化的洗礼,但是在共同关心、共同帮助上,尤其是海外的一些中国人,所谓我们的同胞,其表现真的无法言辞,也真的使人寒心。。。也正因为如此,在这次我找到的为我(一个中国人)作证的超过10多个中竟然没有找到一个自己的同胞(这些同胞在平时无关紧要的时候是多么的关心?多么的慈祥啊?)。在这里我意指所有的同胞,但是真的感觉有些同胞真的就不如” 素面平生“相识的” 老外“来的友善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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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紧张的准备,一些材料准备的也差不多了,额外的还拍照了一些自己房子内外的照片,律师告诉我如果真的打到陪审团的话,一些照片有助于我们说明一些当时的情况和环境等。。。反正律师要什么我提供什么,也不多想。这些”证明信“和可以出庭人员的名单转交给我律师后,我的任务基本就完成了,忙的时候还好,一静下来就感到莫名的烦恼,看到这杂乱无章的生活,想到昨天还平静的生活现在变得如此的被动和狼藉,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剩下的只有除了叹气还是叹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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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我提供的文件后,律师在第2天约我见面。律师告诉我,他的意图还是想” 感动“或者是” 逼迫“对方把这个CASE DROP掉,也希望在下次开庭前最好能有个终局的结果,希望法官能给我无罪的判决。他还是想用办法来证明我自己平时的如何做人,如何的品性良端等。。想用这个” 反证“法来推翻对方控我” 威胁“和我”有杀人的危险意图“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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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律师说我能做的都做了,我又和他说我相信他,不管有怎样的结果,我都会理解,只要我们尽力了,我也有准备。。律师又问了我一些细节上的问题,告诉我,他觉得,我们能赢得这个官司。我问他,搞没搞到对方想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他告诉我,他们主要的证据是我老婆在警察局报案是的录音、录像,其它的暂时还不知道。我说我想好好的听听自己的老婆是如何的在警察局报案的,到底都说了什么。我想他们控告我的不可能仅仅是简单的一句话的威胁(这个时候自己也隐约的觉得他们的手中一定还有什么证据,也许只是” 理论“上的证据,因为自己很清楚,对方没有任何的DISMISS CASE 的意思,那就说明控方也不怕走到最后,世界上没有人愿意打没有胜利机会的仗。对检察官来讲她一定也有压力,那就是一旦我们打到陪审团,那时的结果没有人能预料,如果检察官输了,丢了脸不说,那会浪费很多纳税人的钱(不是少数) ,这对她来讲一定会有压力。反过来,在我这一方已经没有了选择。。。。。就这样终于熬到了第三次开庭的那一天。
一样的是早晨的同一时间,一样的装束,自己走进也算熟悉的法庭,我的CASE是他们今天处理的第一个案子(在法庭上的公告栏上可以看到排序)看见我的律师和翻译早已在那里。我如上次还是等在旁听席上。。。
一样的叫我的CASE号码,叫我的NAME,这已经是我第3次听到了。
我进去作在被告席上,还是那个桌子,还是那个椅子,我的左边是我的律师,我的右边是我的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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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个法官,但是这次检察官出面了,她身边还有一个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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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检查官发言,控告我的罪名还是” 威胁“”恐吓“老婆,并且性质严重,说根据我老婆的报案,我曾经有过过去” 威胁“”殴打“”恐吓“老婆的历史(属于历史不清白) ,又说,我来美国后,一直不开心,有生活、事业上的压力,经常和老婆争吵。
建议法官判我有罪。。。。(大概说了10多分钟,哪个来美国的中国人没有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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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的律师为我辩护,说我来美国多年” 遵纪守法“,记录良好,从无前科。
曾收过良好的教育,品性端正,为人善良。。。并出示是我可能的一些证人的”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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