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后不是中国人治港,甚至也不是香港人治港; 看看这些带鬼帽的香港洋法官大人
香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外国法官?
楼主:山川文史Lv 5 时间:2017-02-24 13:59:00 点击:57746 回复: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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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外国法官?
近日香港的一则新闻着实让举国舆论大哗,2月17日,香港的7名警员因对2014年“占中”期间奉命执法清场,“涉嫌”殴打非法集会示威者,全部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决“入狱两年”,不可缓刑。此外,被告陈少丹另被裁定普通袭击罪,被判1个月,同期执行。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中国的警察,在中国的土地上维持秩序,平定由外国势力操纵的非法“占中”集会,怎么反遭判刑?
更匪夷所思的是,主持此次判决的区域法院法官,居然是一个英国籍的法官杜大卫(或译为杜卫公),难怪会做出如此荒唐的“裁决”!但这不能不让普通中国人感到不可思议。
香港自古以来一直是中国的神圣领土,1842年起曾被英国殖民者侵占,一度成为殖民地;但1997年就已回归祖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进行治理,《基本法》明确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触”(第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第二十三条)
众所周知,2014年“占中”事件系由英美势力操纵,打出的是“反中”旗帜,喊出的是“港独”口号,这完全是明显的、确凿无疑的违反“基本法”的行为。香港警方依法出警执法,劝说无效,反遭“港独”分子曾建超(港独组织公民党的成员)等的袭警和侮辱;执法人员采取一些强制措施,这完全是一种正当的执法行为。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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