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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丈夫,她带着两个孩子走上绝路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30日一大早,湟中县甘河滩镇元山尔村传出一个惊人的消息,一户人家的母子三人在同一房间内死亡,母亲李某31岁,还有一个9岁女儿和一个3岁的儿子。

  一家三口,三条人命。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甘河工业园区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办案民警兵分几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全面展开走访摸排工作,寻找有助于破案的线索。

  让办案民警非常吃惊的是,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及走访摸排的结果显示:母子三人是中毒身亡,而“凶手”竟然是孩子的母亲。


  常言说,虎毒不食子。那么,这个母亲,何以狠下心,对自己的孩子下毒手?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一年前,死者李某对丈夫的婚外恋行为十分不满,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导致两人感情不和。

  丈夫出现婚外恋,致使结婚十年来一直不错的夫妻关系急转直下,甚至影响到妻子与公婆相处,生活在一个院子里的一家人形同陌路。

  就在案发前几天,李某的丈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此举更加深了她和丈夫之间的矛盾,丈夫便经常不回家。丈夫的种种行为,让李某由爱生恨。因性格内向、缺少沟通机会,李某只好把苦闷给好友说。


  没有人知道,在10月29日晚上案发前,这名两个孩子的母亲,经过多长时间的内心挣扎,才作出这样一个让人痛心的决定。

  但是,就在案发当晚,她发给丈夫的一条短信,或许表达了她的内心想法。她在短信中说:我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快乐世界,我在上面看着你和你妈以后到底怎么生活!

  孩子的母亲解脱了,同时也剥夺了两个年幼的孩子的生命,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一个母亲,在仇恨中,亲手将两个孩子送上绝路。爱,或者不爱;恨,还是无奈。这些对于逝去的母亲和孩子,已经成了往事。不过,这样的人间悲剧,留给我们很多思考……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 ... /11/010527014.shtml
(作者:何耀军)   来源: 西海都市报  2011-11-11 07:56:58   编辑: 崚子
太不理智了
我发的帖子都是转帖,请不要对号入座。谢谢关注
太可悲了。那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走了。留下了一个空缺给那位小三。也留下了个空缺给小三的孩子。你死了不要紧,有可能第二天你老公就带着小三登记结婚了。过了两年两人的孩子都出来了。如果我是她,顺便把那个男的也带走,一家人或许在天堂能团结呢?
怎么下得去手啊
抚养费什么根本就不够小孩生活和学习的,有些渣男不付都没什么办法的
干掉男的不容易吧?这些女人你仔细看看就会知道,她们要么内向,要么柔弱,本身就不够强悍,打肯定是打不过的,要想其他手段,对离了心的男人,他也不会上当的,何况有些根本就见不上面的。而且,杀了男的又怎样?自己还不是得进牢,这种事情发生的也不少啊。总之是悲剧!
我一直都很奇怪,每次发生婚外情的,女的一方不是找小三报复,就是自我折腾,怎么就没几个干掉那男的?那才是源头吧?
不满的话对丈夫下手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完全有别的方法解决问题的。她搜集确凿证据然后让这男的净身出户,并且每月还要承担 ...
蓦然回首99 发表于 2011-11-13 03:37

问题是新婚姻法根本就不保护我们女性和孩子的利益。
就算有证据又有什么用呢?
可以说是这种完全不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正在
逼死一个又一个没有了指望的生命!
政府也要负起相当的责任。
两个孩子也太无辜了。其实如果丈夫有了外遇,吵闹劝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还是离婚吧。为什么要自杀,如果丈夫但凡还有点情意的话,那应该不会闹到离婚的地步,既然一点亲情都没有了,还要赔上3条命?就是为了让他内疚?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完全有别的方法解决问题的。她搜集确凿证据然后让这男的净身出户,并且每月还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看渣男和小三还如何真爱。
本帖最后由 lengxiawuxiang 于 2011-11-13 02:57 编辑

kao, 真不想骂粗口. 说句难听的这个女人杀了那对狗男女都好过这个结果啦. 伤痛一段时间就过去, 正好可以干干净净的开始新生活,新家庭.或许某人心里还在窃喜呢.这真叫我们见识了什么叫亲者痛,仇者快.
太不是男人了。那个小三到底看上那人什么。那女的说我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快乐世界,我在上面看着你和你妈以后到底怎么生活!男渣母亲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只觉得男的固然是个渣男 女的也没好哪去 婚姻的不幸不是能够成为谋杀2个无辜孩子的理由的! 只看到了这个女人的偏执自私和愚蠢
我觉得方馨自杀带上儿女也有一个歪理由,单亲家庭容易不幸福,而且有后妈就有后爹后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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