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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房钱不够 售楼小姐劝其先离婚

  家住南湖花园附近的徐先生反映,一名售楼小姐竟劝他以假离婚的方式来降低二套房的首付款。

  据介绍,徐先生打听到自己的住处将被拆迁,便在东岗中心城买了一套房子,支付首付款37.8万元后,于今年7月15日签了电子购房合同。但徐先生不知道,按相关政策,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50%,直到上月,徐先生听朋友介绍后才知道这一规定,如此一来,他的首付款就远远不够,于是,徐先生想放弃购买新房。但售楼小姐说,按电子合同规定,徐先生放弃购房的话,需支付10%的违约金。她劝告徐先生可用假离婚的方式,单独购买这套房子,这样就可以降低首付款。但徐先生认为,售楼方在逼他买房。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这位售楼小姐。她说,违约赔偿是合约规定的。但她对于为什么建议客户假离婚一事没有回应。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以假离婚方式购买二套房的现象很多,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因此不算违法。但是,假离婚对当事人的夫妻关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都会有很大影响。另外,徐先生与售楼方签订的电子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徐先生如违约,应赔10%的违约金。(作者:周治涛 实习生 徐立慧 库木斯)
售楼小姐劝其先离婚
怎么有这样的人。。
为了卖房子不择手段了
问题是生活中真有为房子假离婚的,这反映畸形的社会现实。
房子啊 可真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人家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悔一桩婚,为了推销房子还真是什么都能干出来啊。
咋这么实在呢
偶尔发表个意见,千万不要理我!
不管怎么说10%的违约金是一笔大数字,而他又付不上首期,以假离婚方式购买二套房的现象很多,售楼小姐只是提出一种解决方法,选择权在男子。
人家没有很坏啦,你又付不出首付又不想付违约金,假离婚一下也没关系吧
A spaceman came travelling on his ship from afar
生活的无奈,这就是政府规定了,大家又没办法想的歪点
售楼小姐只是热心过度而已。当然,也有为了自己的提成而努力吧。
国内的很多人很理解售楼小姐的做法。国内真的有人为房子离婚了,不过有的拿到房子复合了,有的没再复合找新人了。
政府规定
主要矛盾还不是政府那个破规定上面,不然谁会去做那个事
为房离婚的还真是有 好像还不少
复合率不是特别高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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