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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女护工照顾植物人患者被咬一口染上艾滋病(图)




这个案子就像一出人生的黑色幽默剧。


悉心照料病人的护工突然被查出艾滋病,把自己照料的病人告上了法庭。可蹊跷的是,这个病人据说原本也没有艾滋病,难道是因为车祸后入院治疗时染上的?目前,病人家属和医院也正在交涉中。

王菊(化名)56岁,是一名专业护理人员。有很长一段时间在上海打工,后来来到杭州。

萧山人潘林,前年出了车祸,颅脑受重伤成了植物人,去年3月,家人雇了王菊24小时照料他。
王菊尽心尽责,翻身、喂饭、擦身、洗衣、清理大小便……去年的一天,王菊给潘林喂完饭后,看看他嘴里还有点残食,就把手指伸进他嘴里想掏干净,没想到,潘林咬了她一口,还挺用力,王菊的手指被咬出了血。

当时王菊并没有在意。但是回想起来,这个小伤口好得似乎特别慢,持续了个把月。

去年10月,医院在给潘林复查时,突然查出他有艾滋病。王菊慌了,也去抽了个血,晴天霹雳的是,她也得了艾滋病。

王菊非常清楚,自己之前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于是将潘林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王菊拿出了献血证和上海市人口流动健康证,证明自己在照料潘林之前,身体健康。她认为她的艾滋病就是那次手指被咬而感染上的,因此她要求潘家赔偿她37万元。

莫名被命运捉弄的,不止王菊。潘林的老母亲拿出了潘林的医院证明:2011年9月20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显示,自己的儿子还没有艾滋病;2011年10月31日同一家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却证实儿子感染了艾滋病。这位母亲在法庭上忍不住痛哭流涕,自己的儿子本身因为车祸变成了植物人,已经非常可怜了,现在又“莫名其妙”感染了这样的病。

萧山法院的法官问他们可否愿意调解。两方都同意,最后调解结果是潘家赔偿王菊12万元,年底前付清。

事情并没有结束,潘家转头向医院索赔,很可能也要闹上法庭。

调解之后,王菊继续留下来照顾潘林。因为讽刺的是,一个身患艾滋病的护工,还有谁愿意请她,一个艾滋病人,谁又愿意照料。一时间,黑色的命运又将两人拴在了一起。

太假了~~~~ 接吻都不会传染艾滋的,因为唾液不传染。

就算是把护工咬出血了也没可能传染啊,除非把病人的血抽出来注射到护工血管里。
要知道就算一只蚊子叮过艾滋病人后立刻来叮这个护工都不会感染,因为血量太少了。

中国人真的是普遍缺乏常识啊,难怪韩草包父子俩能行骗13年
愛滋病是有空窗期的好嗎
哪時候染上的很難說
醫院真有責任嗎
也很難說
前不久也才剛爆發過一起器官捐贈的醫療問題
捐贈器官的死者貌似得了愛滋但院方沒有驗出來
結果在取出器官前後, 當時不小心染上死者血液的醫護人員數名以及(被)移植者皆有染上愛滋的風險
不知道後來調查結果究竟是否這些人皆染上愛滋
但是, 當初這起新聞震驚了整個社會
当她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看了13楼的说法,原本以为医院问题的俺,深深地觉得不懂医学的自己还是不要人云亦云得好……还是需要进行更确切的调查才是……
标题太耸动了,看了总有种丧失病毒大爆发的感觉…………
还有,以下是在百度百科上的"正常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后,开始并不感觉自己有病,血清中也检测不出抗体,这段时间称为窗口期,一般为两周至3个月".解释一下,窗口期是至当一个感染了爱滋后,有一段时期是目前常有的检验方法检不出来的.而上面所说"2011年9月20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显示,自己的儿子还没有艾滋病;2011年10月31日同一家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却证实儿子感染了艾滋病。"正好在窗口期,对不幸的人我无意侮辱,他的家属说他之前没病可能不清楚他的情况也可能为了经济上的利益,不过作为一个旁观者,不要随随便便就下定论,也不要信口雌黄,不懂的请先找找资料看看.医患关系太差,对所有人都没有好处!
楼上,在医院就不能得病,那全世界的人都住进医院,就不会有人死了,你的说法才叫好笑
医院医院,在医院还得了病,真是好笑
不会是晕迷的时候被人XXOO了吧~囧~表示请不要理我~I只是腐女的腐化思想在作怪
花花❤~蛋蛋❤~*★,°*:.☆\(*≧▽≦)/$:*.°★*
哦哦,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植物人会咬人啊????
问题是植物人是怎么得的艾滋病?这个谜底谁来解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责任算谁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责任算谁的
醫院的新聞一直不斷, 亂收費, 醫療事故
那就以打官司的方式来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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