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公司官网公告,A股交易过户费由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统一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交易过户费为中国结算收费,证券经营机构不予留存。沪、深分公司拟于2015年7月13日起,组织开展A股交易过户费调整的相关测试。
沪深交易所7月1日答记者问时称,拟下调A股交易经手费和交易过户费。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
以下为沪深交易所答记者问:
问:2012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曾大幅降低A股交易经手费和交易过户费。请问近期所司有无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的考虑?
答: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抓紧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为中国结算官网公告:
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经研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于2015年8月1日起,调整沪深市场A股交易过户费的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股交易过户费由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统一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交易过户费为中国结算收费,证券经营机构不予留存。
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大宗交易平台的A股交易过户费,按照调整后的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同步调整;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优惠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照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的70%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