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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成都惊现最雷人催款单:您的墓位已欠费

本帖最后由 jjwxc 于 2011-4-5 09:32 编辑

起因

公墓催款通告引发思考

让邢连超开始关注公墓问题的,是2010年9月的一则广告。

成都一家大型陵园在报纸上登通告,催缴墓位维护管理费。该通告声称,如不及时办理相关续费手续,欠费墓位将按无主墓处理。

该通告还附了《维护管理费到期客户名单》,其中包括127位逝者的姓名和110个墓位编号。

是陵园错了,还是法律有漏洞?

邢连超研究起《成都市公墓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墓位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到期需继续保留的,丧家应按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手续;

第三十四条:……到期一年后仍不缴纳护墓管理费或不重新办理使用手续,经公墓管理机构发函通知,仍未缴纳或办理的,由公墓管理机构在本市主要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缴纳或办理的,对该墓位作无主墓处理。

“如果逝者没有后代,或者后代与公墓失去联系,就没有人来交费续费。”邢连超担心的是,公墓管理方如果真的依法腾空墓位,逝者就有了“死无葬身之地”的风险。

因此,他建议修改法规:对于政府开办的公墓,土地性质改为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公墓可以与逝者家属签订永久(无期限)的墓位使用协议,一次性交纳永久使用费用,来保证逝者的居住安全。

对于若干年后逝者家属交纳的费用,可能不足以应付公墓管理费用的问题,他认为政府有公共管理的职能,对老百姓“生老病死”进行公共服务也是职能之一,理应承担起公共服务或者设立保险制度的职责。
以后大家海葬吧,现在的墓地比房子都贵,而且还有期限,死了也不安宁啊。死不起。
没搞明白,20年后是要重新买还是只交管理费就可以了?
现在真是活着买不起房子,死了买不起墓地。
誰去繳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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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不起,死也死不死了!唉……穷人的悲哀啊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不都说死者为尊吗?
还是火化海葬吧···
现在墓地的价格也是和住房一样在飙升啊
我还是死了以后遗体捐献的了。那样的话还省钱还有人替我收尸
全都海葬的话,那以后不敢下海游泳了……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锉骨扬灰??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锉骨扬灰??
看这标题真惊悚,,,,,还是一次性付清吧,,,,,,,,,,
墓地也很贵啊
融入大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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