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新闻人生] 母亲分娩时去世父亲拒探望 3岁女童在医院长大

本帖最后由 六宝火锅 于 2015-3-2 22:09 编辑

11958456_550x550_0.jpg
刚出生时
11958459_550x550_0.jpg
6个月时
11958462_550x550_0.jpg
10个月时
11958464_550x550_0.jpg
1岁多时
11958466_550x550_0.jpg
妞妞的金奶奶抱着一岁多的她
11958469_550x550_0.jpg
3岁妞妞的近照
11958468_550x550_0.jpg
平时,妞妞就在医院里玩耍,在各个科室“串门子”

海都网(微博)记者 苏燕梅/文 包华/图

关注理由

3岁大的妞妞,5天前在医院里度过了她的农历生日。3年来,身体健康的妞妞一直生活在医院,每一名医生、护士,都是她的“家长”。

3年前,妞妞的母亲在福州仓山区一家医院内分娩时死亡,医疗纠纷就此而起。妞妞父亲一直不接回女儿,甚至从未来看过她一眼,有医生说,他是把妞妞当作和医院索赔的筹码。去年11月,经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付80多万元,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妞妞的父亲并不满意,提起了上诉。

这场长达3年的“拉锯战”,让聪明漂亮、人见人爱的妞妞,成为完全没有“父母亲”概念的可怜孩子。她自记事起,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目前,这起医疗纠纷的官司进入二审,妞妞的未来,将何去何从?

母亲医院去世 女婴被遗留在医院

2012年1月30日,大年初八。一男子带着怀孕的同居女友,匆匆来到福州仓山区一家医院生产。不料,女子生下妞妞后,当晚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诊断为羊水栓塞。当时,陪同该男子的亲戚,把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妞妞一把塞给了护士,没想到,从那以后,妞妞就再也没有被爸爸抱过。

妞妞的母亲姓李,父亲姓宋。两人在福州打工期间认识并同居,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据了解,李女士在认识妞妞的生父之前,同样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和另一男子生下两个儿子。

据知情人透露,李女士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她由云南外婆一手带大。后来,亲戚把李女士带出了云南,四处打工。李女士去世后,医院找到了她的两个儿子和母亲。

去年11月,福州仓山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赔偿80多万元,其中,属于宋某的有26万多元,其余部分则给了李女士的其他亲人。因对赔偿金额不满,宋某提起上诉,已经打了3年的官司仍在继续。

聪明可爱的妞妞 成了全院的“宝”

白天,医院各科室的医生、护士,就是妞妞的临时“家长”;晚上,妞妞则是金奶奶的宝贝,住在医院的宿舍内。50多岁的金奶奶,是医院一名员工的妻子,医院专门雇她来照顾妞妞。

护士们对于妞妞的评价是:聪明懂事,不哭不闹。医生、护士都知道妞妞喜欢跳舞,喜欢央视主持人“老毕”,所以一有老毕的节目,大家就把电视调到综艺频道,并招呼妞妞来看节目。此外,院长还交代,不管妞妞跑到哪个科室,都要有人看着,陪她玩,如果工作太忙,就把妞妞送到其他科室。

在大家的关心下,妞妞学会了感恩。妞妞1岁时,金奶奶在宁波工作的儿子给她买了一件新棉衣,这让年仅3岁的她一直记着,“这是宁波叔叔送的。”有一次,医院员工黄奶奶,带妞妞去吃大餐,妞妞也念了好长时间:“黄奶奶给我吃大螃蟹、大龙虾,却不让我吃烧烤,说会把牙齿吃坏的。”此外,桌子下存着的一罐罐奶粉,每一罐是谁送的,妞妞也记得一清二楚。

金奶奶告诉记者,3年来,妞妞的生父从来没有到过医院看妞妞。妞妞偶尔也会问起自己的身世,金奶奶告诉她:“你是贵州人,有爸爸。”但是,在妞妞心里,总把金奶奶的安徽老家当成自己的家乡。

对话生父:不见妞妞,是担心医院“使坏”

近日,记者联系了妞妞的生父宋某。宋某坦承,他的确3年都没有去看过妞妞。记者追问原因,宋某说,一到医院,就会想到女友去世的事情,有阴影,不好受,“另外,事情(官司)没有结果,小孩什么样也不知道,怕医院使坏,去看女儿会惹出麻烦。”

记者又问宋某,对于妞妞的将来作何打算。宋某表示,等官司打完了,得到赔偿了,他会把妞妞接回来,请人带,让妞妞在福州生活。

宋先生的律师邹丽惠则表示,官司打了3年,宋某和女儿也骨肉分离了3年,这对于宋某来说,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邹律师称,宋某这么做,也是被医院逼的,她曾经到医院取证时遇到阻挠,调解多次也没有结果,“宋先生曾经表示很想去看小孩,是我阻止他去的,因为我怕节外生枝。宋先生这么做,也是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邹律师表示,自己也希望宋某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款,早日将女儿领回,骨肉团聚。

律师说法:妞妞父亲行为已构成遗弃

昨日,记者联系了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王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所以,宋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医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把孩子送回宋某抚养。

记者曾经问过妞妞“爸爸在哪”,妞妞说,她有两个爸爸。院长忙解释,妞妞对于爸爸没有概念,和叔叔没有区别。妞妞把一位年轻医生当成自己的爸爸,跟他玩。其实,妞妞心里一直渴望父母的爱。有一回,有人问妞妞妈妈在哪,妞妞回到家里,扑进金奶奶的怀里,撒着娇说:“我能叫你妈妈吗?”听完这话,金奶奶心都碎了。
1

评分人数

Our greatest glory is not in never falling, but in getting up every time we do.
这孩子在医院养着都比跟着凉薄亲属幸福,起码医生护士们肯对她好的时候是看她自己不是看钱。
可爱的孩子。。。。。。。。。。。。。
绝不和进行人身攻击者争论,我的一条纪律。避免进行人身攻击的最简单方法是就事论事。
钱留给李某到孩子们和父母才对吧,一个同居男友有什么理由得到赔偿啊
然后因为这个男方律师的奇葩言论,好奇去百度了下,呵呵。

真是,不是人渣不碰头啊。
医院直接报警吧,这是涉嫌遗弃罪啊。

而且那26万男的肯定也是以孩子的名义去拿的,不然他哪儿有资格拿钱。
我今天刚看到电视上说修订遗弃相关规定,他这个算严重的遗弃罪了吧
无耻之徒,枉为人父,见利忘义,溅
明显的要钱不要人。再多的借口也遮掩不住。
这种孩子,接回去,这个爸爸也不可能好好对待她的,拿了26万都不肯收手的,得多么贪婪的人啊!3年不来看孩子一眼的人,得多狠心啊!医院给这种人赔偿,把孩子给这种人,只是把自己把孩子都推入火坑啊!
医院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有小三为了上位,结果生的虽然是男孩,有点窒息,两边都不想要的,小孩爸妈忙着打官司的,医院养到2岁多;有未婚同居生的,结果孩子生下来也有点缺氧,结果两边都不要,又各自结婚的,医院把孩子治好,养到3岁,最后外公外婆接走了的。
难道医院不能追究他的遗弃子女罪吗
钱给孩子,这生父不够格。
這男人根本只為了要更多的錢
若把钱赔给那个渣爹, 小女孩的处境会更糟糕。。
很明显,律师会在赔偿额里分一杯羹,贪心不足蛇吞象。。。。
Bad news is: You cannot make people like, love, understand, validate, accept or be nice to you. You can't control them neither.
Good news is: It doesn't matter.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