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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吐槽] 应景地刷一下【成都女司机变道遭暴打】事件

“女司机”一向是个热门话题,成都发生的一起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直接把这一热门推向了舆论沸点。5月3日晚,网络中出现一段“女司机被暴打”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并痛斥打人男司机。翌日,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女司机多次变道惹怒男司机以致被打。舆论出现反转,并迅速引爆舆论。紧接着,女司机个人信息开始被扒,引发舆论对此行为的质疑和反思。


 一、脉络梳理
  (一)舆情发生期:网络视频引围观。5月3日晚,网络中出现一段“女司机被暴打”的视频,一名成都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男子多次踢中女司机脸部,导致女司机右肩骨折、脑震荡,身上多处淤青。此视频迅速引起网民围观和讨论。四川新闻网随即跟进报道,少量媒体进行转载,舆论萌芽发酵。

 (二)舆情发展期:各媒体争相报道引关注。5月4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新闻、网易新闻等各大媒体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女司机被打”事件一时成为各大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焦点,舆情开始升温。舆论对于打人男司机的批评压倒一片,“丧心病狂”、“变态”、“素质低”等差评黑压压一片。

  (三)舆情高潮期: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舆论出现反转。5月4日晚,四川新闻网提供了事件的新进展:“从警方提供的一份张某车上的行车记录视频中看到,在航天立交到娇子立交之间,被殴打的卢女士曾两次突然变道险造事故。期间,双方都有互相喊话的举动,疑似斗气。”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舆情达到高潮,仅5月5日一天的微博讨论就达到17577条。舆论态度大幅转变,一边倒的谴责打人男司机的舆情开始转向指责女司机危险驾驶,甚至有网民称,男子打女司机虽不好,但有警示教育作用。

  (四)舆情持续发酵期:女司机个人信息被扒出,舆情继续发酵。男子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有网友搜索了女司机车辆牌照(川AD7T67),发现这名女司机4年前就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甚至女司机身份证开房记录也被公布。对此,有律师称,网友的行为涉嫌侵犯其隐私。随后,卢某父亲称,女儿认为有人故意引导“网络水军”。家里并无当官背景,网上的攻击不属实。昨日已报案。

  二、舆论反响

  此事件过程中,舆论不断反转,但似乎都是呈现一边倒的态势,“打得好”“解气”等声音在舆情事件后期占据主流,“私刑与公法”的矛盾凸显。同时还比较凸显一大矛盾是女司机被“人肉”后,人肉者们的痛快与反对者的痛斥。舆论围绕多个点展开较量,于是,新京报于6日发表了一篇评论《变道女司机被打事件,自食其果谁都不冤》,被网络转载达250多篇,评论呼吁“社会在热议这一事件的同时,能够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舆论共识”。

  1.新京报发表媒体人于德清的评论《变道女司机被打事件,自食其果谁都不冤》认为,须通过此事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舆论共识。

  “和急剧增加的私家车保有量相比,中国汽车社会的文明却远远没有相应地成熟。女司机变道被打这事能够引起如此强烈的关注,也恰恰说明这样的不文明相当普遍。倘若社会在热议这一事件的同时,能够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共识,借此我们就离汽车文明更近了一步。”

  网友评论:


  mySeoul朱琳琳:感觉有太多人心态有问题,打人者有什么资格去打人?那些看热闹叫好的人是否自己就比被打者更好的遵守了公共秩序。
  杜小水:这么说吧,抢劫犯把强奸犯捅死了,我们固然讨厌那个抢劫犯,但是要让我们同情那个强奸犯,也不可能。受害人就一定值得同情吗,就一定是正义的吗?加害人、受害人,只是他们之间的相对关系而已。对其他人而言,这俩都不是好鸟。尤其是加害人认错,受害人还死赖皮,那就更可恨。
  东南步行者:男司机打人不对,已受拘留,女司机危险驾驶,违反交通法,是不是也该拘留,吊销驾照?关注结果!
  快乐的蒲公英:其实争论这件事的本身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他们谁对谁错都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一个受到了身体上的惩罚,一个接受了法律的惩罚,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在这件事上吸取教训,按照交通规章开车,文明驾驶,和谐社会,法治社会,我们都好好滴!

  2.河南商报发表朱昌俊的评论《“女司机违法变道被打”怎么变成了挖隐私》痛斥人肉搜索、挖人隐私的陋习。


  “事件过程中,狂挖女司机的个人隐私信息,已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将女司机此前的违法记录和此次挨打之间建立某种联系,更是一种是非判断的紊乱。而强调女子的开房记录,更有从道德上将人“批臭”的倾向。这样的围观看似正义凛然,但更多只剩下情绪化的泄愤,不仅偏离就事论事的讨论规则,也将给社会带来价值观上的误导。我无意于指责或偏袒事件中的任何一方,而是此事中的后续发展所呈现出的混乱与失序,确实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正视与反思。”

  网友评论:

  王志安:我觉得这位女司机尽管被打得不轻,但按照法治社会的原则,她也应该因为危险变道,追逐挑衅,与男司机互别车辆的行为接受处罚。不能因为她被打了,就不了了之。反对针对女司机的人肉搜索,但坚决主张依法处罚。私力救济很多时候正是因为法治的缺失导致的。要构建法治社会,法律在这时候就不能息事宁人。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成都女司机变道别打事件互联网舆论场沸沸扬扬,事件过程一波三折。从事件的整体进程来看,其中所凸显的法治观念的缺失更让人担忧。女司机变道:涉嫌违规;男司机打人:涉嫌违法;网友人肉搜索:涉嫌侵犯隐私。
  庚午兔:万一这女的被逼得自杀了,你们就高兴了。想起部电影《搜索》。女主角被人肉最后自杀。哎,得饶人处且饶人,不都已经在医院躺起了吗,她这次也是得到教训了,相信她以后肯定不敢再这么起了。
  大牛帝国:我想说的是,这些截图都应该只能在公安内网才能看到的。公民隐私何在,公安信息安全何在?恐怕需要调查一下拿到该图的警察和拍摄者吧。

  3.北京晨报发表蔡辉的观点,从私刑与公法的角度进行讨论,认为人们普遍存在着私刑解恨、痛快的误区,私刑虽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会赢得道德的光环。

  “打人司机本是受害者,按正常程序,他应逼停肇事车、报警、调取录像证明,而最终结果,往往批评乱变道司机两句了事。费半天劲儿,所得有限,已致受害者自彰武力,“以私刑替代公法”。私刑实施简单,成本低,效果立显。私刑解气,但包含着两大不公,一是永远是强者实施惩罚,弱者只能自认倒霉,二是惩罚与过错间往往不匹配,普遍存在罚大于过的现象。应该警惕的是,私刑与公众的阴暗心理相激荡,造成一种错误舆论,比如“对这种人,就得这么治”“帮他爹妈教育教育他”“不打不长记性”“揍他是对他负责”等,这就给施暴者授予了一层道德光环,让他们觉得打人才是“够面子”“英雄气”“真汉子”,就算后悔,也止于“太冲动”“有点过了”的层面,言外之意,打人没错,只是不该打那么狠。”

  网友评论:

  霜之哀伤Lucian:本来是觉得这男的太痞了,这是要打死人的节奏。后来看了视频和这女的采访对话,觉得这女的被打的还不够,谎话连篇还死不知错。
  爆气质的狼:我只想说,打的好!!!虽然我也是女司机。太欠了这个!!!英雄,打的好。

  4.新京报发表张贵峰的观点,认为交通法规对“随意变道”的纵容,导致了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女司机甚至其后还未认识到错误,认为变道是正常的。

  “该事件之所以会发生,被打女司机事实上也是有错在先,随意变道等交通陋习,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而且潜在交通危害极大。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随意变道”危害十分巨大,但针对这一交通陋习的处罚,却显得并不十分给力。由此导致的一个后果便是,“随意变道”行为不仅十分普遍,且增长迅速。据媒体调查,近8成车主表示曾有过“随意变道”行为。男女司机实际上都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随意变道”陋习是应该治理,但女司机随意变道的行为自有相关交通法规来管束,无论如何都不是付诸暴力的理由。”

  网友评论:

  1314柳叶青:这件事情照成的影响,与武汉彭X案类似。有关部门若不正确处理,以我多年的经验,以后路上的司机见了她的车,要么都躲的远远的,要么都想去别一下。
  壹先生:吊销女司机驾照,终生禁驾。要不然还会闯祸。
  心浪平民:从厌恶感来说,大众对此女违规行为最为厌恶。对于侵犯个人隐私几乎是无动于衷。至于打人这种违法行为,只要理由合理在道德上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综合来看,我国违规代价太低,而且缺乏惩治手段和执行力度。不论舆论如何,我们都尊重法律。也希望法律制度的完善。
路怒症,都是因为别人不遵守纪律,自己生气。出了意外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路怒症,都是因为别人不遵守纪律,自己生气。出了意外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其实两个人都有错,但一个人认错了,另一个不认。
那个为了做慈善赶时间的说法也太恶心了,男司机认错得干脆,人都关起来了,人家也没有办法追着打,那个女司机一家的嘴脸却越来越难看了,自然骂的人越多。
哈哈,真是欢乐啊!!!!!

我觉得吧,人家重点说女司机,其实没有啥歧视女性的念头。如果说司机,基本大伙就会默认是男人。现在用了女司机这个称呼,不过是为了表达性别而已。。。而且吧,后来爆料出这个女人到处开房,所以她身为一个“不正经女性”的标签高亮化了。。。。我感觉没必要这么敏感。

我有个疑问,之前被打的视频和女司机在病床上的照片谁发的?就算不是这个女的朋友发的,她也是在有意误导大众,占领一个道德高点吧。。。爬的越高,跌的越重。牛顿定律大家都知道吧。。。因为你是个女的,物理定律就对你免疫啦?所以,这个女的在误导大众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有这个下场。

在我看来,造成这种情况,一是因为两个人都是狗,狗咬狗一嘴毛。大众觉得两个都不是啥好人,所以打落水狗打的特别痛快,还能发泄一下平日生活中积累的怨气。二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无能,解决纠纷付出的个人代价太大,不如私刑效率高。

像扒人肉这种事情,还是一句老话,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
如果正常法律途径能解决事情,大家都不想动歪脑筋。而如果把动歪脑筋作为正道,本身就是说嘛正常路径走不通。
人肉这种事情,当普通百姓无法得到监管政府官员的权力的时候,他们就会自发利用网络来处理事情。很正常。在中国法律无法满足百姓普遍需要的时候,这就是过渡措施,没什么不能用的。
我倒是觉得水军的可能性不大~~~

前段时间背景红绿小客车相撞,本来挺简单的事都能有一大帮人闲着没事各种人肉啥的,这次有人折腾应该算预料之中吧。

【女司机】这个标签除了最初刚爆出来被打引起群情激奋,之后随着事态发展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意义已经不大了。按着当时的情况不管啥性别估计那个男司机都照打不误的。
男司机打人不对这个应该是共识了,人也已经被抓了,之后不管从轻还是从重判罚范围标准都是大致固定的,没啥好说的。
女司机这块暂时还没受到法律惩戒。大多数人其实应该是把她当做日常遇到但是敢怒不敢言的危险驾驶行为的代表,把平时路上遇到的那帮混蛋的怨恨都砸到她身上了,所以她被打很多人甚至表示解恨。
对媒体来说【女司机】【危险驾驶】【宝马】【不认错】等等关键词打一块明显比一个已经被抓还道歉了的男司机爆点多得多。

最后倒霉的哥完全被舆论忽视了,但是相信司法部门是不会忽视的。不过还是觉得这年头拉架有风险围观需谨慎啊~~~~~~
两个都不怎么样,女的有这么多的违章,车辆还没被扣,家里肯定多多少少有点关系。我们这里有5次违章不处理,车子就会被拖走了。
反正男的也不怎么样
另外,据说还有个无辜被捅的拉架的哥,为你默哀,舆论都忽略你了。
本帖最后由 1836 于 2015-5-7 22:33 编辑

打人不对,可女司机随意变道更加坑人。说是谋杀都说的过去,可叹她还振振有词说自己一贯如此!理直气壮说自己没错!
庆幸自己车龄短,还从来没有遇见这样胆大妄为的马路杀手,否则以瓦迟钝的应变能力,早悲剧了,
签名被屏蔽
2人都不是好人+1
只是女司机更可恶 令人厌恶  
感觉她不拿人命当回事, 要知道她这种行为一个不小心会撞死人的
这两男女都不咋的,睚眦必报
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人啊,遇到平常人也就这么过去了,结果碰到一起,全国知名了。
不过从舆论看中国对打女人这种事司空见怪了,即使两男司机发生这种一边倒的殴打也够凶残的,现在评论反倒完全不觉得这是什么事。很多中国男人的说法是我不打女人不过有些女人该打,前半句透露的是好男不跟女斗男人不和女人一般见识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后半句就是女人不听话了就要受教训男人才是掌控者。这次事件里爆开房记录更是对女性一种潜在传统性道德的批判,这招适用任何一男一女对峙的情况,只要抨击女子性放荡,基本这场对峙就男子胜利结束了。
网络围观者的纷纷评论女司机该打,其中男性不会把自己代入被殴打的弱者因为他们即使遇到也是和对方势均力敌对殴,女性则觉得自己规矩做人不会遇到这种事。他们没发现是否该打的标准是对方判定的,这位是因为别车判定该打,另一位会因为骂人判定该打,山东昭远案因为没给电话判定该打。任何凭借武力殴打他人的行为都不应受到支持,不论对方是否有错,一如连环杀手不应因他们杀的对象是妓女而受到支持。
想起刚毕业时遇到的一件事,工作中遇到的,背景是一个男人的妻子是某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这个男人也是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和他的同事聊天时得意洋洋的说,再厉害的女人你拳头一举起来她就怕了,没错,他是用一种炫耀自夸的口气说的,满脸得意,我默默的修正了一次三观。
打人本来就不对,更何况是个男人如此凶残的暴打女人,人品好不到哪里去。
现在的社会舆论有种病态
疏影横斜水清浅
暗香浮动月黄昏
如果她在我前面变道,应该会有两种结果:
一,踩到油门,我撞她
二,紧急刹车,后车追尾,
无论如何,我都出事,
习惯很容易破坏的
耐心,耐心,必须要学习的
戒躁
如果她在我前面变道,应该会有两种结果:
一,踩到油门,我撞她
二,紧急刹车,后车追尾,
无论如何,我都出事,
习惯很容易破坏的
耐心,耐心,必须要学习的
戒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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