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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英雄传》三篇

《红楼》梦断,《红楼》梦补: 《儿女英雄传》(一)

前几天在图书馆顺手借了一套《儿女英雄传》(上海书店,1981),清代文康著。第一次看这本小说,总要在二十年前了吧。那时候是牛嚼牡丹,不知滋味。现在隔着二十年的人生阅历和读书经验,感受自然大不一样了。

首先就是惊讶这本书和《红楼梦》何其相似,又何其不同。文康姓费莫氏,满洲镶红旗人。字铁山,一字悔庵,号燕北闲人。他出生于贵族世家,祖父是清朝的大学士,曾出资给他捐了个理藩院郎中。他后来历任天津兵备道、凤阳通判等职。文康虽然活在清嘉庆、同治年间,晚于曹雪芹,但生平和曹雪芹极为相似,也是前半生富贵荣华,后半世贫困凄凉。曹氏的衰落是因为“一朝天子一朝臣”,雍正上台以后就拿江南织造世家开刀,费莫氏家为何沦落就不太清楚了。曾经长期做过费莫氏家幕僚的马从善在为本书写的序中说:“[文康]先生少席家世余荫,门第之盛,无有伦比。晚年诸子不肖,家道中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又有谁知道呢。作者不只生平和曹雪芹仿佛,和曹氏一样,他也以自己的生平经历和见闻为蓝本写成小说,“书中所指皆有其人”。正如曹雪芹自况为“无力去补天”的一块顽石,文康也说自己是“不可圬也”的一堵“粪土之墙”,“不可雕也”的“一块朽木”。文康甚至也读过《红楼梦》,曾经在文中比较男主人公、女主人公与贾宝玉和钗黛的异同。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书是对《红楼》的一种回应和挑战。

《儿女英雄传》原存五十三回,可是编辑此书的马从善觉得后十三回多有缺失,而且文风前后不一致,所以只保留了现在的正文四十回加上一个楔子《缘起首回》:正如《红楼梦》其实也是未完稿,由后人编订。故事以雍正年间为背景,以汉军旗安家为中心, 而文中从未出场却又举足轻重的反面人物、大将军纪献唐看来是影射年羹尧的。本书又 有个别名叫《金玉缘》,因为男主坐享齐人之福,一个妻子叫金凤,另一个叫玉凤。这又和过去书商为了躲避官府禁令,藏头露尾,把《红楼梦》更名成《金玉缘》的书名重合了。

然而与曹雪芹赞美宝黛二人的离经叛道不同,作者“悔其已往之过而抒其未遂之志”,想要通过“儿女英雄”四字来倡导一种理想的人格。在《缘起首回》中,他就开宗明义,纠正世上对于“儿女”与“英雄”两种人的误解,认为“英雄”不是指好勇斗狠,“儿女”不是指调脂弄粉,提出“有了英雄至性,才成就得儿女心肠;有了儿女真情,才作得出英雄事业。”说到底,这就是儒家所说的“仁者必有勇”。这部小说也就是要通过描绘理想的父子、君臣、夫妇、兄弟和朋友的五伦纲常,来证明儒家的精粹学说可以让读书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往而不利,无往而不能。

因此,我认为文康此书中塑造的理想人物其实是老爷子安如海,而不是《金玉缘》这个名字所暗示的、他的儿子安骥以及媳妇金凤和玉凤。 在作者笔下,安老爷子虽然有时爱引经据典,近于迂阔,但他作官清廉不贪墨,为夫尽责不纳妾,而且是慈爱而又严格的父亲。和年长他三十岁的邓九公结为异性兄弟之后,他又做了一个“多闻”、“直”和“谅”的兄弟加朋友,所以是一个“五伦”具备的道德完人。安如海自己虽然仕途坎坷,险些因为上司的陷害身陷囹圄,可是作为一个老师和父亲他却培养出了得意门生、身居高位又肯救人于水火之中的乌克斋和年少得意、高中探花的儿子,也不可谓事业不成功。更进一步来说,安如海并不是完全不通人情世故的腐儒,只看他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江湖客邓九公,又通过他降服侠女十三妹(何玉凤)做了自家的儿媳妇,就可知他也是胸中自有经纬、智勇双全的了不得人物。

正因为安如海身上体现了作者大力提倡的“儿女”和“英雄”的完美结合,他是一位比贾政成功得多的家长。文康在第三十四回中也明确指出,“不过安公子的父亲合贾公子的父亲,看去虽同是一样的道学,一边是实实在在有些穷理尽性的功夫,不肯丢开正经;一边是丢开正经……自己先弄成个文而不文正而不正的贾政,还叫他把甚的去教训儿子?”(625)因为有了安如海这个家中的顶梁柱,夫为妻纲,父为子纲,他的夫人慈祥而又纯良,远远胜过王夫人的私心杂念和阴险刻毒;儿子安骥科举成名、飞黄腾达,胜过贾宝玉的“死别生离”;两个儿媳妇同心合意,宜室宜家,助夫成功,和钗黛钩心斗角,最后闹得“金钗雪里埋,玉带林中挂”,一个守活寡,一个夭折的结局相比,那当然是好得太多了。

可是也正因为作者塑造的安如海这个通脱的道学先生形象太过于理想化,反而凸现了本书的“意淫”性质。这样的儒家完人,不仅《红楼梦》中没有,作者本人也做不到。他后半生从繁华归于清冷,不就是因为不善教子,弄得家产荡尽,“块处一室”、身无长物吗?这样看来,曹雪芹是个头脑清醒的失败者,而文康只能算是个犹不死心的做梦人了。
吃喝拉撒,唯大英雄真本色:《儿女英雄传》(三)

文康的语言文字别有风味。除了主要人物一口漂亮爽利的京片子以外,还有各地的方言穿插:比如常州师爷、扬州喜娘。对我来说,《儿女英雄传》的另一大看点是作者对清朝家庭,特别是旗人生活风俗的描绘。比方说繁复的婚礼规矩、科举考试的种种规章、人在羁旅中水路、客栈随处可见的三教九流,乃至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都让人仿佛看到了一卷清朝版的《清明上河图》。 《红楼梦》也写荣宁二府的吃穿用度,但那里“三代为宦,方懂穿衣吃饭”的雍容高华,到了文康这里,就变为津津乐道于世俗化、甚至是庸常化的生活细节了。

文康似乎是个“道在屎溺”的信徒,文中时常有描写“五谷轮回之所”的不雅情节。比如说十三妹夜闯能仁寺救人,他就安排了安骥吓得尿了裤子。之后双凤相会,书中又要安排她们在寺庙里找脸盆小便的情节,借此对比两人个性的不同,也衬托她们一见面就“惺惺识惺惺”的投缘。后文更有张金凤的母亲不识海参、鱼翅,乱吃一通,差点跑肚的笑料。作者评点说,这是因为安家虽是大族,“却守定了那老辈的勤俭家风,不比那小人乍富,枉花那些无味的钱,混作那等不着要的阔”,所以虽然这位农户亲家在安家住了一年,还是不认识海菜。

文康描写的风俗习惯,有的今天看来未免骇人听闻。比方说,有一种生意人走街串乡、去客栈卖烟的。这不是我们今天想象的卖烟丝或烟卷,而是做生意的手持一个旱烟管,自己先点燃吸着,碰到感兴趣的客户就从嘴里取出,送进对方口中,让他们付了钱以后吸几口。 文中的贵族妇女也有吸旱烟的习惯,包括女主之一、年轻美貌的张金凤,让我无端杞人忧天,担心她的一口皓齿会不会因此发黄发黑。再有,安如海去给邓九公祝寿,走到良乡逛庙会,又碰到一群求子的妇女吵吵嚷嚷、挤挤挨挨地要他帮助解签,吓得他“手尖儿冰凉,心窝里乱跳”。这同《儒林外史》里不解风情,逛西湖时“女人也不看他,他也不看女人”的马二先生相比,已经是着了痕迹,不能算心思无邪了。不过放在这位道学先生身上,也算是一个很有喜感的场景。

说起来,文康对于人物的心理描写其实是别有一功的。如上文所示,虽然作者不用西方小说中大段心理描叙的写法,却擅长通过人物的举动、身体的感觉来见微知著。文中写到安骥后来纳妾,对方是安太太房里的大丫鬟长姐儿。文康花了很多笔墨来描绘长姐儿如何暗恋安骥,心生希冀又要故意撇清。听说安骥要去乌苏里雅台作官,她在房里痛哭。谁料想因为金玉二凤都有身孕,需要另外给安骥找个服侍的“身边人”千里随行,竟然挑到她头上了。长姐儿又惊又喜、患得患失,在安如海和安太太跟前失声痛哭,既要表达不舍得太太,又怕推托太过惹恼了老爷,“把只煮熟的鸭子给闹飞了……我一辈子可哪儿照模照样儿的再找这么个雪白粉嫩的大河鸭子去!”待到尘埃落定,她“心里一痛快,不觉收了眼泪,嗤的一笑,立刻头也不晕了,心宽体胖,周身的衣裳也合了折儿了。”虽然把丫鬟急功近利、装腔作势的情态写得刻薄了些,但由此可以看出文康的行文不但是一口漂亮的白话,而且心理描绘非常传神贴切。

说到底,《儿女英雄传》值得一读。比起那也许是“永远无法超越”的《红楼梦》,本书拿手的是贴近生活、反映升斗细民的生活和念想的文字。
可爱的邓九公:《儿女英雄传》(二)

《儿女英雄传》最出色之处在我看来不是作者想要提倡的儒家礼教和规矩。我这样说不是因为要“摒弃封建糟粕”什么的,而是因为书中的人物塑造、民俗风情和语言运用方面非常精彩,远远超过故事情节或主题的局限。

书中的人物安如海被塑造成从头到脚、彻头彻尾的一个“纯臣”、“君子”,我却觉得最可爱的其实是年近耄耋的邓九公。邓九公还未出场,我们已经从其他人物那里听到了一些评价。安如海的老家人说他“靠着有了几岁年纪,又拙又横,又不讲礼,又不容人说话”,邓九公的女儿也说老头子“性子烈火轰雷似的,煞是不好说话”,还有点“返老还童”、“好闹个小性子”。光有这些渲染还不够,他一出场,未见其人,未闻其声,只听得外面一声“老爷子回来了”,邓九公的女婿先“发脚往外就跑”,刚才“诋毁”他的安家老总管也“有些不得主意”,而两个“服侍的小小子”更是“吓得踪影全无”。邓九公的威风还不光在于他的仪表堂堂:“身材足有六尺上下来高,一张肉红脸,星眼剑眉,高鼻子,大耳朵,颔下一部银须,连鬓过腹,足有二尺来长,被风吹得飘飘然掩着半身”,还在于他的说话不饶人。但听他从大门口“就嚷进来”,把下人、女婿、安家的老家人都编排了一通,甚至差点要动手教训女婿。

可是他这么不可一世的神气,一听到安如海的名字,马上变了口吻,反而责怪手下没有开正门大厅接待这位“清如水,明如镜的好官”。作者当然是要以此衬托安如海的好名誉如何深入人心,但我们也可以看出邓九公的直率可爱之处:他崇敬的是道德高尚的正人君子。不过,老爷子也不是没有小心眼、不爱面子。起初他只对安如海打了个躬,声称“腿脚不便,不能全礼”,可是等安如海拜下去了,他又是忙着还礼、又是“把那大巴掌攥住[安]老爷的胳膊,那只手架着胳肢窝搀了起来,看他那起跪比安老爷还来得利便”。安如海正是把握准了他吃软不吃硬、好面子的个性,三言两语,马上“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说服邓九公和他一起设计、劝服十三妹放弃报仇雪恨的念头。

邓九公这个人物比较讨好,可能在于中国古典白话文学中类似的形象比比皆是:鲁智深、牛皋、胡大海、程咬金等等,莫不是鲁莽中见精细、粗率里守大义的英雄好汉。不过,比起这些人,邓九公还有一副“儿女”的心肠。他不但对艺高人胆大的十三妹又敬又爱,对能干爽利的女儿言听计从,对缺心眼的小妾从心里爱惜,就是对结拜兄弟安如海和他的家人也是当作自家人一样掏心掏肺。他的可爱之处,还在于与鲁智深、牛皋、 胡大海、程咬金等形象一样,他也常常为小说带来喜剧效果。送礼的时候,安家这样的诗礼官宦人家当然由太太打点,有分寸有规矩,邓九公送的礼却是杂七杂八,只要他觉得好、值得分享的都要送。比方说,为了讨个“鹤鹿同春”的吉祥,他还真给逮了活物,装上笼子从山东千里迢迢地通过运河送到北京,其它的山东土产,什么尼山石砚、蒙山茶、曹州牡丹根子,乃至挂面、耿饼、盐砖,都乱七八糟地混在一处,也不知是给安家谁的。

作者对这个人物也非常喜爱,不但花了许多笔墨描绘他的言行举止,而且最后让他在九十大寿之际双喜临门:比他年轻一个甲子的小妾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从此邓氏有后,香烟得继,邓九公作为一个“儿女英雄”也完成了儒家所说的最高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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