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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谈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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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谈红学
第一讲

产生于清朝乾隆时期中叶的《红楼梦》,从它刚刚问世起就一直谜团不断。它的作者到底是谁?它究竟要描写怎样的主题?它为什么会有众多的版本?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红学流派的兴衰成败。而二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惊异地发现,回首红楼,尽管我们破解了许多红学难题,但困惑与疑问依然纷至沓来,我们对它依然如雾里看花。
  尽管《红楼梦》以其高超的艺术魅力和深刻的思想内涵流传于世,但对于作者曹雪芹,世人知道的实在太少。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以前,人们甚至对《红楼梦》的作者是谁都不是人人都知道的。随着《红楼梦》刊印本的流行与普及,关于它作者的话题便引发了世人旷日持久的争论。这部令人荡气回肠、爱不释手的作品究竟出自何人之手?曹雪芹与高鹗究竟是不是合作者呢?
  根据专家的考证,曹雪芹最初本来已经基本完成了《红楼梦》的创作,但由于借阅者的丢失与时间的推移,最终只留传下来前八十回。清朝乾隆后期的1791年,书商程伟元邀请文人高鹗,在曹雪芹原著的基础上,搜集、整理、续写了后四十回,并最终完成刊印本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称为“程本”,又根据出版的先后顺序分程甲本和程乙本两种。高鹗所续写的这后四十回是锦上添花还是狗尾续貂?
  根据考证,《红楼梦》前八十回即曹雪芹的原作最初是以手抄本形式流行的。在传抄过程中,由于手抄者的思想水平、生活阅历与文学修养的不同,造成了多个版本。尽管版本的繁多为后人对《红楼梦》的欣赏与研究造成了许多不便,但无疑也留下了探佚文本本身的巨大空间。《红楼梦》到底有多少个版本?这些版本有什么不同?《红楼梦》在传抄过程中又有过多少不同的名字?对《红楼梦》的研究,除了曹学、版本学以外,还有哪些红学分支?对于众多的红学流派纷争,我们又应该如何对待呢?

  潜心红学十余年的著名作家刘心武,将引领我们一步步走进姹紫嫣红的红学“百花园”,讲述红学的来龙去脉与分支流派。

  (全文)

在晚清,有一个人叫朱昌鼎,是一个书生,他有一天在屋子里坐着看书,来了一个朋友。这朋友一看他在那儿看书呢,一付钻研学问的样子,就问他,说,“老兄,你钻研什么学问呢?你是不是在钻研经学呀?”过去把所有的图书分成经、史、子、集几个部分,经书是最神圣的,圣贤书,孔夫子的书、孟夫子的书,四书五经都是经书,研究经学认为是最神圣的,所以看一个书生在那儿看书、钻研,就觉得一定是在研究经学。朱昌鼎这个人挺有意思,他一听这么问,他就回答,他说,对了,我就是在研究经学,不过我研究的这个经学跟你们研究的这个经学有点不一样,哪点不一样呢?我这个经学是去掉了一横三个折的、也就是三个弯的那个经,那个朋友一想,他研究的经学这么古怪啊?大家知道,过去的繁体字的“经”字,它的左边是一个绞丝,它的右边上面就是一个横,然后三个弯或者叫三个折,底下一个“工”字,这个“经”字,繁体字的“经”字,去掉了上面的一横,三个弯,右边不就剩一个“工”字了吗?一个绞丝、一个工字,这个字是什么字呢?是“红”字。哦,这朋友说了,闹了半天,你研究的是“红学”啊?就说明在那个时候,《红楼梦》就已经很深入人心,已经有这样的文人雅士把阅读《红楼梦》、钻研《红楼梦》当成一件正经事,而且当成一件和钻研其他的经书一样神圣的好事。这就充分说明《红楼梦》它在很早的时候就深入人心了。
  学秋氏,估计也是一个艺名、笔名了,在学秋氏的《续都门竹枝词》里面,我们就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一个《竹枝词》,现在我把这四句都念出来,你听听,你琢磨琢磨,很有味道,它这么说的,“《红楼梦》已续完全,条幅齐纨画蔓延,试看热车窗子上,湘云犹是醉憨眠。”它传达了很多信息,“《红楼梦》已续完全”,就说明在那个时候,人们已经懂得他们所看到的活字版印的《红楼梦》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原来一个人写的,不完全;另一部分是别的人续的,是把它续完全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在嘉庆的时候,那些人可能还不太清楚《红楼梦》到底原作者是谁,续书者是谁。但是他们已经很清楚、很明白,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不是一个人从头写到尾的,是从不完全发展到续完全的一本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红楼梦》流传以后,不仅以文字的形式流传,很快转换为其他的艺术形式,比如说图画,这个竹枝词第二句告诉我们,《红楼梦》已经不光是大家读文字了。“条幅齐纨画蔓延”,条幅就是家里边挂的条幅,就是一些比如四扇屏那种画,画的都是《红楼梦》了,齐纨就是过去夏天扇扇子,扇子有很多种了,除了折扇以外,有一种扇叫纨扇,就是用丝绸绷在框子上,上面好来画画的,一边扇的时候一边可以欣赏这个画。就在这个时候,《红楼梦》的图画已经深入到民间了,在家里面挂的条幅上可以看到,在人们扇扇子上能看见,你想《红楼梦》的影响多大啊!更有趣的,他说,“试看热车窗子上,湘云犹是醉憨眠。”清朝的车是什么车,大家都很清楚,一般市民坐的车都是骡车,骡车是一个骡子驾着一个辕,后面它有一个车厢,就跟抬着轿子那个轿厢类似,但是可能是上面是拱形的,是圆形的,这个车子在冬天可以叫热车,为什么呢?因为北京的气候大家知道,冬天非常冷,车会有门帘,会有窗帘,里面就比较温暖,构成一个温暖的小空间。而且大家知道,过去一些人乘坐骡车的时候,那个时代取暖工具可能是一个铜炉、铜钵,里面有火炭,就是一个取暖的小炉子,《红楼梦》也描写了这个东西。在这种车子上,它的窗帘上画的是什么呢?明明是已经冬天了,需要想办法给自己取暖了,可是窗帘上画的还是春天的景象,画的是《红楼梦》里面的那段情节,就是“史湘云醉卧芍药裀”。那是《红楼梦》里面最美丽的画面之一,大家还记得吧?春天,满地的芍药花瓣,史湘云用那个纱巾把芍药花包起来当枕头,她喝醉了,在一个石凳上,她就枕着那个芍药花的枕头,就睡着了,憨态可掬。这个就画出来了,这个车在大街上一跑,史湘云就满大街跑。这就是当时《红楼梦》深入民间的情况。

  曹雪芹和高鹗是合作者吗?
  中外古今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合写一本书,这个例子太多了,这个不稀奇,问题是如果两个人联合署名的话,这两个人起码第一得认识吧?互相得认识,这是第一;第二,不仅得认识,还得他们一起商量这书咱们怎么写,然后还得分工,比如说你写第一稿,我写第二稿,或者你写这一部分,你写那一部分,或者咱们说得难听点,有一个人身体不好,或者岁数比较大了,他很快就要死了,他嘱咐另一个人,说我没有弄完的,你接着弄,你应该怎么怎么弄,俩人商量。
  我的研究就从这儿开始,曹雪芹和高鹗是合作者吗?他们是联合创作了《红楼梦》吗?一查资料不对了,这俩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根本不认识,两个人的生命轨迹从来没有交叉过,一点关系没有。曹雪芹究竟生于哪一年,死于哪一年,学术界有争论,特别是他生于哪一年,有的学者认为不太容易搞清楚。死于哪一年,有争论,但是这个争论也只是一两年之间的争论,究竟是1763年还是1764年,按当时纪年的干支的来算的话,究竟是壬午年还是癸未年啊,也就是这么点争论。所以说,虽然曹雪芹的生卒年有争论,但是大体上还是可以搞清楚,查资料能搞清楚,高鹗比曹雪芹差不多要小十几、二十岁,甚至要小二十多岁,起码小二十岁。小一点不要紧,老的和少的也可以一块儿合作出书,但这俩人根本没来往,根本就不认识。而且曹雪芹在1763年或者1764年去世之后,高鹗什么时候来续《红楼梦》呢?这个资料是准确的,那已经是1791年了,就是说已经差不多快三十年了,在曹雪芹去世以后将近三十年,才出现了高鹗续《红楼梦》这么一回事。高鹗是和一个书商叫程伟元,这两个人合作,最后出版了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就把大体上曹雪芹原著的八十回,加上了他们攒出来的四十回,这四十回,据很多红学专家的研究,就是高鹗来续的,主要是他操刀来续的。
  所以你看高鹗和曹雪芹根本不是合作者,而且他续《红楼梦》,也是离《红楼梦》八十回流传了很久以后,三十年在当时是一个很长的时间段,现在想来也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段。所以从著作权角度来说,一本书的著作权怎么能把这两个人的名字印在一起呢?《红楼梦》,曹雪芹、高鹗,好像他们两个共同合作了一本的书,从第一回到一百二十回是两人合作的,不是这么回事,所以我的研究不是没有道理。实际上红学界老早研究这个问题,但是不管红学界得出什么结论,令我纳闷的是,直到现在,大家经常买到的《红楼梦》还是这样的印法,我对此提出质疑。我建议出版社今后再印的时候,最起码你要在封面上这样印,你可以还仍然出一百二十回的本,但是你要印是曹雪芹著、高鹗续,这样还勉强说得通。按道理的话,根本就不要合在一起出,曹雪芹的《红楼梦》,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谁愿意看续书,续书其实也不只是高鹗一种,你就可以出一本高鹗续《红楼梦》四十回。这样就把著作权彻底分清了,分清这一点很重要。

  续书四十回究竟如何
  俗话说得好,青菜萝卜,各有所好。现在也有人认为,说后四十回续得非常好,还有极端的意见,说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还好,他作为个人意见我也很尊重,但是我很坦率地说我自己的感受,后四十回很糟,很糟。怎么个糟法?简单地说两条吧!

第一条,就是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红楼梦》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暗示得很清楚,跟读者一再地提醒,最后会是一个大悲剧的结局。你看看第五回,第五回在太虚幻境贾宝玉翻那些十二钗的册页上面怎么写的,还有警幻仙姑让那些歌姬唱《红楼梦》十二支曲给贾宝玉听,怎么唱的?那里面说得太清楚了,八十回以后的结局应该是,最后是贾府“家亡人散各奔腾,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它的结局应该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不是说得很清楚嘛,它是这么一个结局。但你看高鹗的续四十回不对头了,甭等后头,第八十一回他一续,八十一回的回目就非常古怪,叫做“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我们知道在七十多回的时候已经写到山雨欲来风满楼了,你想想,外头没抄进来呢,贾家就自己抄自己了,就抄检大观园了,就死人了,就开始有人命案了。晴雯不就给,好端端的一个可爱姑娘,轰出去后不就给迫害死了吗?是不是啊?在八十回已经写到贾迎春嫁给孙绍祖以后,那也面临一个死亡的命运,在前面不是早就暗示了吗?一个恶狼扑一个美女,在警幻仙姑泄露天机,让贾宝玉看的那个册页、那个画已经画出来了,八十回已经写到了,她已经嫁出去了,怎么在第八十一回的时候忽然一切又都很平静?“占旺相四美钓游鱼”,优哉游哉,若无其事。而且在前八十回可以看到,曹雪芹对迷信是反对的,像马道婆魇那个凤姐、宝玉,他是深恶痛绝的,怎么会写底下的美人,他认为是水做的骨肉的人去钓游鱼占旺相,去占卜呢?
  什么“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沐皇恩贾家延世泽”。虽然也被抄了家,最后皇帝又对他们很好,一切又都恢复了,贾宝玉就算出了家,也很古怪。这点鲁迅先生就指出来了,你已经出了家了,怎么还忽然跑到河边,去跟自己的父亲贾政,本来是他最不喜欢的一个人,父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大家记得吧?“不肖种种大受笞挞”,谁打谁啊?往死了打,是不是啊?跑去给贾政倒头便拜,而且这个出家的和尚很古怪,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非常华贵的,是贵族家庭的那种遗物,这就写得不对头。曹雪芹他自己在前面已经预告你,最后它会是一个彻底的悲剧,怎么会是以这样一个甚至是喜剧的收场呢?这不对头。

  另外,写贾宝玉这个主角,越写越不对头。
  贾宝玉这个角色我们在前八十回就感受到,那是一个和封建主流社会不相融的人,他骂那些去读经书、去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是“国贼”、“禄蠹”,那些官迷,他恨死了。可是在高鹗的笔下,贾宝玉怎么会忽然一下子,变成一个乖孩子,听贾政的话,两番入家塾,一心去读圣贤书了?大家还记得后四十回写到,贾宝玉有一天见巧姐,这个贾宝玉写得就太怪了,贾宝玉听说巧姐读了《女孝经》,觉得非常好,于是又跟她讲《列女传》,长篇大套讲封建道德,这是贾宝玉吗?曹雪芹在前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贾宝玉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是一个听说到学堂,一听说要读书就脑仁儿疼的人,一度到学堂是为了和秦钟交朋友,也不是正经读书,不是那么一个人,所以他把这个人歪曲了。
  当然我也承认,高鹗续这个四十回它对《红楼梦》整体的流传起到一定的作用,使得曹雪芹的八十回得以以一个完整的故事在世上流传,所以通行本为什么印得比较多呢?我也能理解,不是不能理解。但是理解归理解,但是咱们研究《红楼梦》该发表的意见还要发表,高鹗的续书是不对的。当然,很多人说高鹗写“林黛玉焚稿断痴情”,那应该还是好的吧?那个是高鹗的四十回当中写得最好的部分。底下的话可能让你扫兴了,经过一些红学家的考证,在曹雪芹的构思里面,林黛玉也不是这样死的,这样也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来的构思,这个咱们不细讨论了。
  总之,就是说,从封皮往里看,发现的就是说曹雪芹和高鹗他们不是合作者,后四十是要不得的。也有人说,你是不是太危言耸听了,你怎么什么意见尖锐你就奔什么意见去啊?你是不是有点想哗众取宠啊?不是这样的,这是我的真切感受。而且我要告诉你,老早就有人对后四十回提出了远比我尖锐得多的意见。在清朝嘉庆年间有一个人写了一本书,这个人叫裕瑞,他是一个贵族的后裔,当然是满族人,他写的这本书叫做《枣窗闲笔》,估计他的书房窗户外面有枣树,这种书的文体类似现在的随笔,等于是一个随笔集,他写一本书叫《枣窗闲笔》,在《枣窗闲笔》里面有大段文字讲到了《红楼梦》,讲到他知道《红楼梦》的作者应该是曹雪芹,当然他对曹雪芹的身份、家世的介绍后来被红学家、后来的红学家考证出来是不准确的,但是那是另外一个问题。问题是那个时候,在那么早的时候,他就对后四十回发表了非常尖锐的批评意见,可以说是批判意见。他是这么说的,他那个时候还不知道高鹗,他不知道是高鹗和程伟元他们续的后四十回,他还不知道是谁续的。但是他觉得不对头,他说“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著无疑。”他又说,“苟且敷衍,若草草看去,颇似一色笔墨,细考其用意不佳,多杀风景之处,故知雪芹万不出此下下也。”他认为那个文字是下下品,万万不会是曹雪芹写的。还有一句话更厉害了,他有一句话太厉害了,“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俱备之物。”他连刚才咱们说的那点优点都不保留,认为是“一善俱无,诸恶俱备”,深恶痛绝。所以老早有这个老前辈,很早很早的红学研究者,对后四十回提出了非常尖锐的批判。
  在揣摩曹雪芹所设计的《情榜》的过程里,我不由得想起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那篇文章结尾所写下的那些话:

  “他们是可怜人;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做了无主名的牺牲。可以开一个追悼大会。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人害己的昏迷与强暴。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鲁迅先生是在一九一八年七月写下这些话的。那是上世纪刚刚出现的白话文之一,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五•四”运动还没有爆发。建议你现在找到《鲁迅全集》里的这篇文章看一下,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没有女字边的“她”字,他写女性时的第三人称仍然用的“人”字边。我说这个细节干什么?就是想到中国妇女的命运,从曹雪芹写《红楼梦》,到鲁迅先生写《我之节烈观》,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而他们的心是相通的,把鲁迅先生的这段话拿来诠释曹雪芹《红楼梦》最后的《情榜》,我觉得真是严丝合缝。想想金陵十二钗系列里的女子,反复诵读鲁迅先生这些文章,真不禁悲从中来,心潮难平。
  时代发展到今天,社会状况当然有了很大的变化,本来,“五•四”运动时期,发明出女字边的“她”字,是为了体现对女性的尊重,但是到了上世纪后期,西方出现了“女权主义运动”,为体现性别上的平等,从语言文字上,女权主义者们反对将女性特殊处理。在中国,随着社会进步,妇女的地位和处境总体而言应该说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改善。近些年,虽然没有成型的西方式的“女权主义运动”在中国出现,但是新一代女性也开始在反对性别歧视、争取自身权益方面有了勇敢的话语与行为,这都是令人欣慰,足可告慰《红楼梦》里众多的金陵薄命女,告慰曹雪芹的。
  但是,曹雪芹透过《红楼梦》所表达出来的,不仅是社会学方面的深刻思考,他还有更高层面的哲学上的终极思考。甲戌本开篇不久就有一首诗: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第一句,“浮生着甚苦奔忙?”这就是终极追问,是最高层次的哲学思考,就是问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生活的目的是什么?作为一个生命,每天跑东奔西,忙忙碌碌,意义究竟是什么?就算你不用奔跑忙碌,你每天安静地继续存活,那意义又是什么?第二、三、四句,你读了可能觉得,哎呀,太悲观了,太虚无了。但是,最后四句就告诉你,在那最深沉的漫漫长夜里,有两个人,一个是红袖,另一个是“情痴”——“红袖”这个起码不可能不是在象征一位女性,而“情痴”,看了后面的文字我们就知道,应该是指宝玉的原型,其实也就是指作者,指曹雪芹本人——他们在那样一种近乎绝望的处境下,努力地去超越,去升华,他们合作著书,通过这部书来使自己的残余生命在暗夜里发出光来。他们用心血写书,已经长达十年之久,他们仍在努力,在行动,这就说明到头来他们并不彻底地悲观,并没有在虚无的思绪中沉沦。于是,尽管他们的心血在那个时候就遭到遮蔽,遭到摧残,但是,毕竟还是大体上留下了八十回文字,以及与文本水乳交融的许多批语,而他们那人生的意义,生命的尊严,就都长存在其中,获得了不朽,滋养着我们,使我们也能觉悟到,生命的尊严在于精神的独立,思想的自由,而生活的意义在于创造,在于有益于他人。
  讲到这里,我想那些对于我的“秦学”的误会、歪曲应该得到彻底澄清了。我是只研究秦可卿一个角色吗?是仅仅对《红楼梦》文本里康、雍、乾三朝的政治内涵进行探究吗?是把对《红楼梦》的研究变成把书里角色和历史人物去对号入座吗?我的两个基本方法——一个是原型研究,一个是文本细读——现在你应该可以明白,原型研究不是查户口,实际上任何人恐怕都查不到那样的户口,原型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搞清楚从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形象的过程。对我个人来说,这对我从事写实性小说的创作,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文本细读,我细致到这样的程度,可以说我多余,或者烦琐,但是说我是离开了《红楼梦》,那我就听不懂他的话了。
  我从第一讲就一再申明,我从来不认为自己的研究心得,就都是对的,更没有让我的听众和读者都来认同我的观点的目的,我只是很乐于把自己的这些心得,公布出来与红迷朋友们分享,并欢迎批评指正。我的目的只是藉此来引发出人们对《红楼梦》的更浓厚的兴趣,为民间红学展拓出更宽松更舒畅的挥洒空间。那么,在这一讲的最后,我把自己所排列出来的《情榜》再以明快的分列方式,公布于下。除了曹雪芹在第五回里已经写出的,其余的当然都仅是我的猜测,欢迎红迷朋友们按照自己的判断,对我排出的名单加以调整。
  前面已经讲到过多次,根据脂批可以知道,曹雪芹不但在全书结束时排出了《情榜》,而且还给上榜的角色加了考语,宝玉是“情不情”,黛玉是“情情”。那么,曹雪芹究竟是只给正册的女子加了考语,还是给副册、又副册的女子全加了带一个“情”字的考语?甚至给六十位或者一百零八位女子全加了?这是一个值得再加探讨的问题,但我就暂不在这里跟大家讨论了。我目前还只能是给正册和副册、又副册里的女子,试拟了考语。那么,下面就请看我排出的《情榜》,也算是我的一个探佚成果吧。

  情榜

  绛洞花王    贾宝玉 情不情

  金陵十二钗正册

  林黛玉 情情 薛宝钗 冷情 ;  贾元春 宫情;   贾探春 敏情;   史湘云 憨情;   妙 玉 度情

  贾迎春 懦情;   贾惜春 绝情;   王熙凤 英情;   巧 姐 恩情;   李 纨 槁情;   秦可卿 情可轻

  金陵十二钗副册

  甄英莲 情伤;   平 儿 情和;   薛宝琴 情壮;   尤三姐 情豪;   尤二姐 情悔;   尤 氏 情外

  邢岫烟 情妥;   李 纹 情美;   李 绮 情怡;   喜 鸾 情喜;   四姐儿 情稚;   傅秋芳 情隐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晴 雯 情灵;   袭 人 情切;   鸳 鸯 情拒;   小 红 情醒;   金 钏 情烈;   紫 鹃 情慧;   莺 儿 情络

  麝 月 情守;   司 棋 情勇;   玉 钏 情怨;   茜 雪 情谅;   柳五儿 情失;

  金陵十二钗三副册

  抱 琴;   待 书;   入 画;   彩 霞;   素 云;   翠 缕;   雪 雁;   秋 纹;   碧 痕;   春 燕

  四 儿;   小 螺

  金陵十二钗四副册

  龄 官;   芳 官;   藕 官;   葵 官;   蕊 官;   官;   艾 官;   茄 官;   文 官;   宝 官

  玉 官;   官

  金陵十二钗五副册

  二丫头;   儿;   瑞 珠;   宝 珠;   智能儿;   云 儿;   青 儿;   佳 蕙;   绣 橘

  翠 墨;   彩 屏;   坠 儿

  金陵十二钗六副册

  琥 珀;  春 纤;  碧 月;  佩 凤;  偕 鸳;  文 花;  靛 儿;  媚 人;  檀 云;  绮 霰;  可 人;  良 儿;

  金陵十二钗七副册

  张金哥;   红衣女;   周瑞女;   娇 杏;   丰 儿;  银 蝶;   莲花儿;   蝉姐儿;   炒豆儿

  小 鹊;   臻 儿;   嫣 红

  金陵十二钗八副册

  夏金桂;   秋 桐;   宝 蟾;   善 姐;   鲍二家的;   多姑娘;   小 霞;   小吉祥儿;   小鸠儿

  小舍儿;  倪二女;   傻大姐

  我的讲座,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收看电视上我的讲座,以及阅读我这些讲座文稿的各方面人士。再说一次:欢迎批评指正!
34        情榜之谜
  古本《石头记》第十七、十八回讲到妙玉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署名“畸笏”的很长的批语,内容是这样的:“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素云、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这条批语把副册又副册混说为又副册,但整体意思很清楚。隔了一条专评妙玉的话,又有一条批语说:“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这个壬午年,应该是乾隆二十七年,即一七六二年,那一年春天,曹雪芹可能还在世,并且完成了最后一回的《情榜》。前面我讲到过,曹雪芹因为在设计金陵十二钗册子的名单上殚精竭虑,来回来去地调整,他甚至一度主张把所写的书就叫做《金陵十二钗》。畸笏虽然跟他关系很密切,但是直到看见他写出的《情榜》,才终于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把书中众多的女子分成几组排列起来的。那么,已经看到了《情榜》的批书人,就说曹雪芹所排出的金陵十二钗除了正册、副册、又副册以外,还有三副、四副。这不是批书人的猜测,是看到了《情榜》以后的一个说法,因此是可信的。
  虽然对于脂砚斋和畸笏叟究竟是一个人前后使用了不同的署名,还是根本就是两个人,红学界一直有争议,但古本《石头记》里的批语,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称呼,就是都叫“脂批”。红学的分支“脂学”,就是专门来研究这些古本上的批语的。那么,我们现在就知道,根据脂批,《红楼梦》全书的最后有一个《情榜》,入榜的都是“金钗”,就是女子,她们十二人一组,每一组构成一个册子。除了上面我们已经探究过的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以外,很明确还有第四个册子,就是三副,以及第五个册子,叫做四副。

  我们现在就先来探究一下,三副册和四副册里,究竟会收入哪些女子?

  先说三副册。
  贾府的四位小姐,即畸笏所说的“贾家四艳”,她们跟前的首席大丫头,名字里各有“琴棋书画”四个字,这当然也是一种象征,意味着贾府的小姐们都很有文化修养。探春是书法家,前面讲到了;惜春会画画儿,构成书里重要的情节;第七回写周瑞家的送宫花,就写到迎春跟探春下棋;元春可能会弹古琴,那可能也是她能获得皇帝宠爱的一个因素,抱琴跟她入了宫,可能就专门从事伺候她弹琴方面的事宜。贾府四艳的四个首席大丫头,抱琴、司棋、待书、入画,司棋因为八十回里作者就着墨颇多,我猜测她已被又副册收入了,那么,在三副册里,抱琴、待书、入画应该是都有的。待书,通行本里印成侍书,查古本,还是应该写作待书。
  那么,王夫人跟前的一个丫头,跟贾环要好,贾环却对她三心二意的,到第七十二回,“来旺妇倚势霸成亲”,凤姐的亲信仆人来旺让老婆出面来讨这个丫头,要强娶为儿子的媳妇。来旺的这个儿子酗酒赌博,而且容貌丑陋,但是凤姐发了话,没办法,只好嫁过去。赵姨娘在紧急关头,求了贾政,希望留下这个丫头,日后自己也得个臂膀,但是贾政对此十分冷淡,赵姨娘回天无力。那么这个丫头是谁呢?书里出现了两个名字,一个是彩云,一个是彩霞,这两个名字有时候还出现在同一段故事情节里,但如果细读,就会发现跟贾环好的这个丫头,虽然一会儿写成彩云,一会儿写成彩霞,实际上,应该是一个角色。之所以名字不稳定,应该是曹雪芹还来不及对全书进行最后统稿,就像写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一样,属于没有剔尽的毛刺。根据书里交代,这个丫头还有个妹妹叫小霞,那么,应该把她定名为彩霞。彩霞在三副册里,应该占据一席地位。
  素云和碧月,是李纨的丫头,素云地位高于碧月。第七十五回,尤氏到了稻香村那里,要洗个脸补补妆,李纨就命令素云去把自己的妆奁取来。李纨是寡妇,不施脂粉的,素云就拿来自己的请尤氏将就着用,李纨就训斥她,说我没有,你就应该到小姐们那里去取些来,怎么公然拿出你的来?但是尤氏说她并不嫌脏,就用了。素云如果不是首席大丫头不会有这样的举动。素云如果在又副册里,那么我上一讲里排出的就需要去掉一个,比如把柳五儿移到三副中来,换上她;但是畸笏的那条批语也还只是猜测,“总未的确”,究竟某人在何册,畸笏也是壬午季春看了《情榜》才终于明了的,因此,如果到头来素云既然入不了又副册,那么三副册里是该有她的了。
  翠缕,湘云的丫头,和湘云一起论过阴阳,仆主二人一问一答,非常有趣。论到最后,就拣到一只金麒麟,这是给大家印象很深的一个情节。翠缕本来是贾母的丫头,后来贾母把翠缕给了湘云,湘云回叔叔婶婶家,就把她带过去,算那里的人了,湘云到祖姑家这边来做客,她就再跟过来伺候。翠缕应该在三副册里。
  还有就是雪雁,她跟着黛玉从扬州北上,到贾府时,贾母看她年龄太小,一团孩气,才把自己的一个比较成熟的丫头鹦哥给了黛玉。虽然书里没有明文交代,但读者都能意会到,鹦哥后来改了名字,叫紫鹃,成为黛玉的首席大丫头,后来更成为黛玉的知心朋友。不过雪雁毕竟是跟随黛玉一起到贾府里寄人篱下的,她一天天长大,也一天天走向随贾府陨灭的悲剧结局,她应该是在三副册里。
  宝玉身边的丫头最多。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本来只是宝玉房里的丫头们凑分子给他单另外搞一次庆寿活动。丫头们出分子钱的数额,是按地位来定的,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四个,算一等大丫头,每人分子是五钱银子;芳官、碧痕、小燕、四儿四个,算二等丫头,每人分子是三钱银子。前面写宝玉的丫头,还有叫媚人的,叫檀云的,檀云这个名字跟麝月是配对的,还有叫绮霰的,绮霰和晴雯的名字又配对——通行本是把绮霰写成绮霞,那是不对的。但媚人、檀云、绮霰有的只出了一次名字,有的虽然出现不止一次,但在八十回里都没什么戏,脂批也没透露出她们在八十回后会有什么故事。在又副册里已经收入了晴雯、袭人和麝月,那么,秋纹、碧痕和小燕、四儿应该收到三副册里,她们在前八十回里都有一些戏。上一讲我提到过秋纹,她虽然也常常以是宝玉房里的丫头而流露出优越感,对比她地位低下的丫头婆子出言不逊,但总体来说,她的性格还是比较平和的,不像晴雯那么桀骜不驯,人生追求也比较肤浅,在与地位差不多的人相处时比较能退让。最体现她这种随遇而安、满足于主子小恩小惠的文字,集中在第三十七回,作者把她的性格与晴雯、麝月、袭人做了鲜明对比,最后导致了晴、麝把袭人那“西洋花点子哈巴狗”的绰号说了出来,袭人当然生气,而秋纹就立即道歉。秋纹作为一个有其独特性格的角色,在三副册中应该榜上有名。碧痕是丫头里分工负责伺候给宝玉洗澡的,有的古本里把她的名字写成碧浪,有的红学专家认为就应该把她的名字定为碧浪。书里通过别的丫头的嘴说出,她伺候宝玉洗澡,有一次竟洗了三个时辰,洗完后水淹了床腿,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道是怎么洗的。这个碧痕也应该入三副册。小燕,也就是春燕,第五十九、六十回有她不少戏,宝玉那女孩子从无价宝珠因为出嫁变成死珠再变成鱼眼睛的名言,作者安排为由她口中转述,她应该也入三副册。四儿,原来叫蕙香,第二十一回她趁宝玉跟袭人等赌气的机会得以接近宝玉,宝玉嫌她名字俗气,改叫她四儿;因为她跟宝玉生日相同,说了生日相同就是夫妻的戏言,被告密给王夫人,后来被王夫人斥责撵出,她应该也在三副册。那么,芳官在不在三副册呢?我认为不在,下面再讲理由。
  这样算起来,入三副册的,还只有十一钗。那么,还有一钗是哪位呢?我认为是小螺,薛宝琴的丫头,她抱着一瓶梅花,站在雪坡上的情景,是书中最美丽的画面之一。
  三副满员了,那么,四副,我个人认为,应该是收入了“红楼十二官”,就是为了准备元春省亲,贾蔷到江南去买来的十二个女孩子。她们里头戏最多的是龄官和芳官。前面讲宝玉的时候讲到过龄官画蔷,她和贾蔷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的,她们之间的爱情超越了主奴关系。宝玉到梨香院去耳闻目睹,大为感动,也因此憬悟,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特别是爱情,有其神秘性,有命中注定的一面。龄官很了不起,元妃省亲,在那么重要的、具有政治性的活动里,主子命令她唱《游园》《惊梦》两出,她自以为这两出戏非本角之戏,执意不演,而且还自己选定了剧目,是风格完全相反的《相约》《相骂》,这样的作为,不知道您是怎么个看法,反正我读到那一段,就对龄官肃然起敬,那真是大艺术家才有的忠于艺术、不畏权贵的气派。后来皇帝因为死了老太妃,禁止娱乐,省亲也暂停,贾府遣散这些唱戏的女孩,除了死了的官,有八位留下了,龄官和宝官、玉官三位自愿离开。龄官应该是被贾蔷接走了,但八十回里没有明写,八十回后应有一个对他们结合和结局的交代。
  芳官是书里戏份儿集中,而且塑造得极为生动的一个角色。她后来被分配到怡红院当丫头,她的干娘拿着她的银子,却不使在她的身上,不仅不好好给她洗头,还打骂了她,“那芳官只穿着海棠红的小棉袄,底下丝绸撒花袷裤,敞着裤腿,一头乌油似的头发披在脑后,哭的泪人一般。”她跟内厨房的柳嫂子交好,竭力要帮助柳五儿进到怡红院,她跑到厨房去传话,书里是这样写的,“忽见芳官走来,扒着院门”——肢体语言很生动——笑着跟柳家的说话。群芳开夜宴,书里又有专为她的一段白描:“当时芳官满口嚷热,只穿着一件玉色红青酡色绒三色缎子斗的水田小夹袄,束着一条柳绿汗巾,底下是水红撒花夹裤,也散着裤腿。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右耳眼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玉塞子,左耳上单带着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得面如满月犹白,眼如秋水还清。”真是从纸上活跳了出来。后来宝玉还把她打扮成小土番的模样,而且,芳官还说“咱家现有几家土番”,可见那时候皇帝出征平息了番邦叛乱后,还会把其中的一些俘虏的土番分配到各个贵族家庭当粗使仆役,宝玉因此给她取了一个番名耶律雄奴,后来因为被人错叫成“野驴子”,就又改叫温都里纳,据说是“海西弗朗思牙“的”金星玻璃宝石”的译音。总之,芳官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鲜明生动的,这个艺术形象的外延性是很强的,关于她,可以做专题研究,并且能够得出丰富的成果。前面说到了,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斥责芳官调唆宝玉,芳官敢于当面笑辩。她后来入了尼庵,但是读者们可以想像出来,她那样一种浪漫不羁的性格,肯定早晚会跟庵主发生冲突。她最终是怎样的一个结局,除了具有悲剧性以外,具体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其余的七官,文官后来分到贾母处,藕官分给了黛玉,蕊官分给了宝钗,葵官分给了湘云,艾官分给了探春,官分给了宝琴,茄官分给了尤氏。这些女孩子相当团结,她们一人有难,群体相帮,而且敢于为群体利益向主子进言,艾官就在探春面前告对手的状。她们作为丫头在大观园内外存在的时间虽然短暂,却显示出了不同于那些“常规丫头”的特殊风采,她们整体作为四副册的“金钗”,是说得过去的。
  那么,是不是《情榜》中的女子只有这五组六十名呢?一些专家,如周汝昌先生就提出来,不止这五组,还有四组,一共是九组,共有一百零八个女性。有的人会觉得,一百零八,这不落套了吗?《水浒》最后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不就排出了一百单八将吗?这不是落套。从《红楼梦》的文本里,可以鲜明地看出来,曹雪芹他刻意创新,但是他没有割断和在他之前的文化源流之间的关系,他写宝玉和黛玉如何从《西厢记》《牡丹亭》里获取思想滋养,用很多古典戏曲来暗示人物命运和故事走向以及全书的结局,至于对他以前的杰出的文章诗词的融会贯通,那就更渗透在了整个文本当中。他虽然借鉴《水浒》排座次的外在形式,但是,《水浒》的一百零八个英雄豪杰中只有寥寥几个点缀性的女子,基本上是个被男性垄断的群体,而他在全书最后排出的《情榜》,除了册外的贾宝玉,全是女子世界。这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样的主流意识形态下,他的做法绝对是惊世骇俗的,是对男权社会的挑战,是别开生面的艺术构思。而他将每组女子的数目定为十二,光这一点就跟《水浒》英雄榜的结构完全不同,具有鲜明的独创性。
  从我们读完《红楼梦》前八十回的印象来说,光是五组六十名女子,也容纳不下书里诸多的女儿形象。我对有九组一百零八位“金钗”的看法是认同的。那么,如果我继续往下推测,下面那四个册子里,还会收入书里的哪些女子呢?

  五副,实际也就是第六个册子里,我觉得应该有以下这些女子:
  二丫头。这是第十五回,写凤姐带着宝玉、秦钟,一起到一处村庄里去略事休息,宝玉见了那里的种种事物都觉得异常新鲜,后来见有一个纺车,就过去搬转作耍,没想到就来了个十七、八岁的村庄丫头,跑了来乱嚷:“别动坏了!”宝玉就陪笑说,因为从没见过,试他一试,那丫头就说:“你们那里会弄这个,站开了,我纺与你瞧!”但是一听那边老婆子叫:“二丫头,快来!”二丫头也就去了。按说,这二丫头对宝玉并不礼貌,但是,当凤姐休息完了,带他们离开时,曹雪芹却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一时上了车,出来走不多远,只见迎面那二丫头怀里抱着他小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说笑而来。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料是众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这真是惊心动魄的文字。宝玉怎么会“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按说,写宝玉恋恋不舍,也该算把宝玉的心情写足了,但曹雪芹他偏写成宝玉恨不得抛弃他全部的既有生活,而跟二丫头那样的庄户姑娘去进入另一个世界,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在写到二丫头的时候有一条脂批说:“处处点情。又伏下一段后文。”估计八十回后,会有宝玉跟二丫头在某种情况下再次相遇的情节,那应该是特别有意味的一种安排,可惜我们现在看不到了。

  儿。这是第九回里,和宝玉的首席小厮茗烟做爱的一个宁国府的丫头——茗烟在有的回里又写作焙茗。宝玉因为记得宁国府一所小书房里挂着一轴美人,忽生奇想,说府里这么热闹,那画上美人却很寂寞,应该去看望安慰她一下。这当然是曹雪芹写宝玉的特殊人格,就是他对本是不懂感情的事物,也会充满感情。结果他去了那里,就撞见了茗烟和儿,宝玉虽然责备茗烟,却跺脚催促发懵的儿“还不快跑”,还赶出去说:“你别怕,我是不告诉人的。”这个儿后来应该是嫁给茗烟了。

  瑞珠和宝珠,这两个在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后相继有怪异表现的丫头。前面讲过她们的事,这里不重复了。
  智能儿。这是一个能大胆追求爱情的尼姑,她和秦钟在馒头庵发生关系后,又勇敢地偷跑进城去找秦钟,说明她并不是满足露水姻缘的轻浮女子,对爱情有一份真诚的执著,但是她被秦钟父亲赶了出去,不知所终。

  云儿。她在第二十八回出现在冯紫英家的宴会上,还唱了曲。这是前八十回里出场的惟一一位妓女。

  青儿。这是刘姥姥的外孙女儿,板儿的妹妹。她在八十回后应该还要出现。
  几位荣国府里的丫头应该也在这一册里。她们是:宝玉房中的小丫头佳蕙,在第二十六回她和小红之间有非常重要的对话。绣橘,她在第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里有出色表现,小姐迎春虽懦弱,她还算是比较厉害的一个丫头。翠墨,探春的丫头。彩屏,惜春的丫头。还有就是坠儿,前面讲晴雯、小红的时候已经讲到过她,不再重复。
  以上是五副的十二钗。那么,六副,也就是第七个册子里,或许收入的是这些女子:琥珀,贾母的丫头。春纤,黛玉的丫头。碧月,李纨的丫头。佩凤、偕鸳、文花,她们是贾珍的妾,偕鸳在通行本上被写成偕鸾。第六十三回中,只不过有几句写她们两个一起打秋千玩耍的细节,后来便引出很多的题咏,被画成“绣像”,很有意思。还有一位靛儿,她应该是贾母房中的丫头,“宝钗借扇机带双敲”那段故事发生在贾母住处,她只不过问了一句藏没藏她的扇子,宝钗就声色俱厉地说了她一顿。此外,还有宝玉的丫头媚人、檀云、绮霰、可人、良儿。
  七副,也就是第八个册子里,或许会收入的女子是:张金哥,她是“王熙凤弄权铁槛寺”的直接受害者。红衣女子,袭人的姨表妹,第十九回里引出宝玉和袭人的一段重要对话,脂砚斋也有大段批语,估计八十回后,这位红衣女郎或许还会出现,并在宝玉的生活中起到某种救助的作用。周瑞的女儿,冷子兴的媳妇。娇杏,贾雨村的填房夫人,第一回将她的遭遇与甄英莲做对比,说她“命运两济”,但是,贾雨村最后的结局并不妙,在第一回末尾甄士隐的《好了歌注》里,“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一句旁,有脂批明白点出:“贾赦、雨村一干人。”可见她开始的“命运两济”只不过是“侥幸”中的假象,到头来她也还是个“犯官之妻”。丰儿,凤姐的丫头。银蝶,尤氏的丫头。莲花儿,迎春处的小丫头,为司棋去向内厨房的柳嫂子要炖鸡蛋,引出一场风波。蝉姐儿,探春处小丫头。炒豆儿,尤氏的小丫头。小鹊,赵姨娘的丫头。臻儿,香菱的丫头。嫣红,贾赦逼娶鸳鸯不成,用八百两银子买来的一个十七岁的姑娘。
  八副,也就是第九个、最后一个册子,我觉得其中会有几位令读者厌恶的女子出现。夏金桂和她的陪嫁丫头宝蟾,这是折磨香菱至死的人。秋桐和善姐,这是凤姐迫害尤二姐的不自觉与自觉的帮凶。以上四位女子人性中的邪恶太多,暴露得也很充分,但她们也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她们的薄命或许不能引出读者的同情,但是如果仔细想想,也就能够悟出,把她们人性中的邪恶挑动起来,并且纵容其膨胀的,还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主流势力,论罪恶,是不能只算在她们个人身上的。鲍二家的,多姑娘,两位淫荡的女子,多姑娘又写作灯姑娘,是晴雯的姑舅表嫂。她们的堕落也不仅是她们个人的品质使然,在那个男权社会里,不但男主人,就是男奴仆,也把她们视为玩物,她们也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小霞,彩霞的妹妹。小吉祥儿,赵姨娘处的小丫头,为参加丧葬活动向雪雁借衣服被拒绝。小鸠儿,春燕的妹妹。小舍儿,金桂的丫头。倪二的女儿,从醉金刚倪二上回目,可知曹雪芹对这个“跳色”的市井泼皮相当重视,他的女儿,他提到的王短腿,都保不定会在八十回后亮相。傻大姐是最后一钗,她是贾母处的粗使丫头,她拾到绣春囊,惹出一场急风暴雨,清代晚期的评家更有“傻大姐一笑死晴雯”之说,其实她那只是一个傻笑。
  当然,如果你仔细梳篦八十回的文字,还有一些小丫头、小姑娘似乎也应该收入册子,比如贾母的丫头还有叫玻璃、翡翠、玛瑙的,如果给了宝玉的珍珠后来改叫了袭人,那么,似乎后来又补了一个叫珍珠的丫头。还有叫鹦鹉的,如果不是后来改叫紫鹃的鹦哥,那么,应该是另一个丫头。此外,宝玉的丫头有叫紫绡的;宝钗的丫头有叫文杏的;王夫人有叫绣鸾、绣凤的丫头;薛姨妈有叫同喜、同贵的丫头;贾赦有个妾叫翠云;邢岫烟的丫头篆儿;第六十二回来给宝玉拜寿的还有个丫头叫彩鸾,也不知是哪一处的;卜世仁的女儿,贾云的表妹银姐,等等。也许,我上面所列出的某些女子,就应该分别由这里面的某几位置换下来。
  曹雪芹在第五回里,给这些女子一系列的悲剧性概括,警幻仙姑唱的歌是:“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金陵十二钗的册子全存放在薄命司中,给梦游的宝玉喝的茶名叫“千红一窟”(千红一哭),饮的酒名叫“万艳同杯”(万艳同悲)……他为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种主流价值观念下,青春女性的被压抑被埋没被吞噬被污染被扭曲而深深叹息,无限悼怀。
  排在又副册第三位的,我认为应该是鸳鸯。鸳鸯我不多说了。只想特别指出来,鸳鸯无意中撞见了司棋和潘又安。 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样的贵族府邸里,司棋竟然把外面的小伙子约到大观园里,做那样的事,是既违法又悖德,可以用骇人听闻和胆大包天来形容。而鸳鸯呢,她不是一般的丫头,她是贾母身边最信赖的人。书里后来写贾母查赌,好厉害啊,可以知道贾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鸳鸯似乎是天然应该跟贾母一个立场,绝不允许府里出现这种乱象,不允许既定的秩序被搅动破坏的,因此面对司棋的行为,她能隐忍不报,就已经算非常地出格了。这一讲一开头,我就引了鸳鸯的话,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的丫头里,并没有司棋,司棋应该是贾赦邢夫人那个院子里的丫头,跟着迎春到这边来的,跟鸳鸯没有老交情。可是,书里写到,第七十二回一开头,鸳鸯听说司棋病得很重,要被挪出去,就主动去司棋那里,支出人去,反立身发誓:“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儿!”我认为,鸳鸯的人格光辉在这一笔里,放射出了最强的光。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种社会,那样一种主流价值观的威严下,鸳鸯这么一个家生家养的奴隶,她就懂得任何一个生命,哪怕是比她自己地位还低一些的奴隶,都有追求自己的快乐与幸福的天赋人权,这种意识,是非常了不起的。当然,这其实就是作家曹雪芹的意识,这种意识在二百多年前的中国,是超前的,在现在的中国,也是先进的。鸳鸯的结局,应该是在贾母死亡后,贾赦向她下毒手时,自杀身亡。

  那么,又副册再往下排,应该都是谁呢?
  我个人的看法,排第四位的应该是小红。前八十回里,小红上了两次回目,八十回后,她还会去救助凤姐和宝玉,应该还会至少上一次回目。这说明在曹雪芹对全书的构思里,小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前面讲别的角色的时候,也已经多次涉及到小红,这里不再重复。那么,小红贾芸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还有去救助别人的能力,说明他们在社会上也算站住了脚,难道这也算薄命吗?别忘了小红的父亲是林之孝,这种贵族府邸的大管家,主子得势的时候,即使不仗势欺人,也八面威风,可是一旦大厦倾倒,靠山崩溃,那就非常之惨,皇帝所指派的来抄家的官员,一定会首先将这样的大管家严加拷问。真实的生活里,像李煦家和曹家的管家,都被拘押很久,反复提审,下场很惨。小红既然能去救助凤姐宝玉,当然更会去救助自己的父母,但是,那是好解救的吗?自己被株连上的风险也是很大的。我们只能设想,贾芸和小红因为早有预感,早作准备,因此,在贾府倾倒之前他们就结为了夫妻。当皇帝将贾家抄家治罪时,贾芸只是贾府的一个远亲,小红嫁给他后已经不算贾府的人,一时不会被追究,他们还有勉强维生的社会缝隙可以安身。但是,那一定是在惊恐与担忧中过日子,小红就算躲过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大劫,也依然还是一个悲情女子。

  排在第五位的,我认为是金钏。第六位是紫鹃。第七位的是莺儿。
  第八位,估计是麝月。第二十回中涉及麝月的那条脂砚斋批语,可以再引得更详细一点,批语是针对一段会给你留下很深印象的情节的:袭人病了,宝玉房里的丫头们全出去玩耍了,麝月却自觉地留在屋里照看,让宝玉觉得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后来宝玉就给她篦头,被晴雯撞见,遭到讥讽。脂砚斋批语说:“闲上一段女儿口舌,却写麝月一人,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这条批语透露了八十回后的情节,很珍贵。更有意思的是,也是在这一段稍前头一点,还有一条署名畸笏的批语,不但有这么个署名,还写下了落笔的时间,是丁亥夏。畸笏,应该是畸笏叟的减笔,这个人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一直有争论。有的认为是一个人,前后用不同的署名写批语,有的则认为是两个人,这个话题讨论起来很麻烦,这里不枝蔓。但是我要告诉你,就是这个丁亥年,据专家考证,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也就是一七六七年。曹雪芹去世,是在一七六二年或一七六三年,这位畸笏写批语的时候,曹雪芹肯定已经不在了。那这条批语的内容是什么呢?写的是:“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你去看书里的具体描写,麝月说了不少话,并不是“闲闲无语”,那么这条批语是什么意思?它就给人这样的感觉——是书外的麝月,跟批书的人待在一起,批书的人批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把书里写的念给她听,而麝月坐在旁边,静静的,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可能只是在回忆,在沉思,于是批书的人鼻子就酸了,“对景伤情”,就是把书里的描写,和眼前的景况加以对比、联想,就很伤感,情绪难以控制。那么,这条重要的批语起码传递了三个信息:一个就是麝月实有其人,书里关于她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实际有过的;第二个信息,就是在生活的真实里,这个麝月,她最后经过一番离乱,到头来还是跟写书人、批书人又遇上了,就在一起生活了;第三个信息,就是书里第二十回所写的那一段,麝月看守屋子,宝玉跟她说话,她打开头发让宝玉给她篦头,遭遇晴雯讥讽等等,是有场景原型、细节原型的。当然,也许生活的真实里,这个女性并不叫麝月,但麝月写的就是她,性格就很一致。书里的麝月基本上是安静的,喜怒不形于色的,那么,书外的她,经历了大的劫波以后,虽然又遇到了写书的和批书的,但写书的已经死了,她和批书的相依为命,前途茫茫,她欲哭无泪,闲闲无一语。
  排第九位的,是司棋。关于她,我只强调一个细节。第二十七回,大观园的女儿们饯花神,满园热闹,小红,那时候还叫红玉,她为凤姐办完事取来小荷包,回到园子里,在凤姐支使她的那个山坡上去找凤姐好复命,可是凤姐已经不在那里了。这时候,就看见司棋从山坡上的山洞里出来,站着系裙子,她就赶上去问:“姐姐,不知道琏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回答:“没理论。”这当然也不是废墨赘文。从这个细节里可以知道,第一,大观园的建筑和园林虽然美丽,但是,卫生设施还相当落后,第五十四回就明确写到宝玉晚上走过山石后头撩起衣服小解,那么这个细节,就意味着司棋她刚在那山洞里方便完;第二,由这个细节,读者也就可以知道司棋在作风上是比较随便的,初步透露出她这个爱把头发蓬松地梳得很高的身材高大丰壮的丫头,有着独特的性格;第三,这也是个伏笔,司棋后来约潘又安进园子里来偷情,她是准备得很充分的,她对园子里的山洞和僻静角落,勘探得非常仔细,本来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但是正像我刚才说的,大观园的卫生设施还是很欠缺的,第七十一回末尾,为什么“鸳鸯女无意遇鸳鸯”?并不是鸳鸯她想盘查什么,只不过是因为内急,不得不寻个僻静的角落去方便一下罢了。当然,对司棋,曹雪芹他也是写人性的复杂。第六十一回,她派小丫头小莲花儿,去问管厨房的柳家的要碗炖得嫩嫩的鸡蛋,柳家的抱怨了一番,嗬,听了小莲花儿的学舌,她伺候完迎春吃饭,就带领一群小丫头跑来,对厨房实行了彻底的打砸。司棋如此蛮横,还不止是因为嘴馋,实际上她是要夺取厨房的控制权,把柳家的换成能充分地为她的利益效劳的秦显家的。这场争夺战似乎都已经尘埃落定,秦显家的都进驻厨房半天了,却没想到又风云突变,厨房到头来还让柳家的掌管,司棋气了个仰翻,却也无计挽回,只得罢休。司棋确实也不是个善茬子。她被撵出去以后的结局,高鹗续书的写法,是她和潘又安双双殉情而死,平心而论,还是比较合理的。
  排第十位的,我认为是玉钏。她是金钏的妹妹。她和她姐姐,以及前面提到的紫鹃、莺儿一样,在前八十回里都是上了回目的,各有自己的重头戏。关于她们的情节都比较单纯,好懂,我就不多说了。紫鹃、莺儿和玉钏等丫头,在贾府被查抄治罪、四大家族一损俱损后,都会被当做抄来的“动产”处理,或由皇帝赏给负责查抄的官员,或者被公开拍卖,想起来真令人不寒而栗。
  排在又副册第十一位的,我觉得可以是茜雪。前面讲别人的时候,我多次讲到她,已经讲过的,就不重复了。我的设想,是她无辜被撵以后,坠落到生活的最底层,嫁给马贩子王短腿了。记得王短腿吗?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醉金刚把银子给了贾芸以后,怎么说的?他说还有点事,不回家了,让贾芸给他家带个信儿,叫家里人早点关门睡觉,倘或有重要的事情,叫他女儿明天一早到马贩子王短腿家去找他。尚义侠的人的朋友,当然也是讲义气的人。王短腿这个角色,我估计不会是随便那么大笔一挥,写了就跟扔了一样,这也应该是八十回后要出场的一个起作用的人物。估计茜雪就嫁给了他,而后来,王短腿不再贩马,就当了狱卒。茜雪之所以能不念旧恶,到狱神庙去安慰宝玉,应该就是因为她的丈夫是看守监狱的,有便利条件。
  排在又副册第十二位的,我觉得可以是柳五儿。她是管内厨房的柳嫂子的女儿。书里说她“虽是厨役之女,却生的人物与平、袭、紫、鸳皆类”。她十六岁了,一直想到怡红院里去当丫头,经芳官推动,宝玉也很愿意,这件事几乎就要成功,但是在大观园几个利益集团的争斗中,柳五儿受了许多委屈,最终还是好梦成空。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训斥芳官,说她调唆宝玉,芳官敢于辩解,说“并不敢调唆什么”,王夫人恨她犟嘴,就举出她调唆宝玉要柳五儿的例子,说“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可是,在高鹗的续书里,柳五儿竟然还活着,并且成为宝玉的丫头,还被宝玉当做晴雯“承错爱”,这当然是胡写了。
  曹雪芹写柳五儿,最出彩的一笔,我个人认为,是她跟芳官说,自己病好了些,有些精神,就偷着到大观园里去逛逛,结果呢,因为害怕被盘查,不敢往里头走,“这后边一带,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正经好景致也没看见。”这就把咫尺天涯的人生处境,写出来了。大观园啊大观园,在里面的丫头们怕被撵出来,在外头的女孩们想钻营进去,难道那真是个人间乐园吗?曹雪芹用他那支生花妙笔,写出了园里园外这些女子的悲剧人生,令我们扼腕叹息,令我们深思时代、社会、人生、人性、命运,《红楼梦》是多好的一部书啊!
  那么,讲到这里,有红迷朋友会问了,第五回里,就点明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这三个册子,是不是一共也就只有这三个册子?有的研究者认为,就这三册,再没有了。也有的研究者认为,还有两组,也就是还有两个册子,还容纳了二十四位女子,一共是六十钗。那么,周汝昌先生就考证出来,册子一共有九册,收入女子的数量达到一百零八位。在下一讲里,我会告诉你我的看法,和你一起探究这个既重要、又有趣的问题。
34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谜
  大家应该都记得,在鸳鸯抗婚那一段情节里,就是第四十六回,鸳鸯气闷中跑到大观园里,先碰见了平儿,就跟平儿说:“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作?这如今因都大了,各自干各自的去了,然我心里仍是照旧,有话有事,并不瞒你们。这话我且放在你心里,且别和二奶奶说: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鸳鸯在这段话里,包括她和平儿在内,提到了十四个贾府老资格的大丫头,其中贾母把翠缕给了湘云,湘云回叔叔婶婶家把她带过去,算那边的人了;另外死了的金钏、去了的茜雪不用多说了,引人注意的是还有一个死了的可人。有位红迷朋友就跟我讨论,说那说的是不是秦可卿啊?我回答她,不是,秦可卿小名是可儿,不是可人,这个可人和也只在书里出现过一次的那个媚人,应该是名字互相配对的。另外像麝月、檀云;素月、碧云;玻璃、翡翠;同喜、同贵……都是配对的。鸳鸯拉的这个名单,应该是最早都在贾母身边的一群丫头。在这段话旁边,脂砚斋有条比较长的批语,是这么写的:“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寻,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她的意思,就是曹雪芹关于金陵十二钗的总体设计,是既具体,又抽象,既难以准确指认,又分明排列有序,有时候可以从这个角度列出十二位,有时候又可以从那种角度排出十二位,这是一种非常高妙的写法。
  在太虚幻境,宝玉翻看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排在第一位的是晴雯。鸳鸯列举了那么多丫头名字,里面却并没有晴雯。前面讲过,荣国府丫头的来源主要是两个,一是家生家养的,奴才生出来的孩子还当奴才,鸳鸯属于这一类;二是从外面拿银子买进来的,袭人属于这一类;晴雯呢,按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价值标准衡量,出身来历比她们都贱,她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
  赖嬷嬷是什么人?绝对不是什么贵妇人,是服侍过贾母那一辈小姐太太的女仆,而且是家生家养一类的,她生的儿子赖大就继续给贾家当仆人。当然,因为世代为仆,受到主子信任,所以赖大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成了荣国府的一个大管家,他的媳妇,赖大家的,也成了挺拿事的女管家。这样的仆人,逐渐积累起财富,就自己在外头也盖起很华丽的、带花园的住宅,过起很奢侈的生活来了,赖大就提出来,拿钱赎出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再给荣国府当奴才了,荣国府也就开恩答应了。赖大的儿子赖尚荣,从小就跟贾宝玉类似,捧凤凰般地养大,二十岁上拿钱捐了个前程,那时候可以不去参加科举考试,拿钱取得候补当官的资格,叫捐前程。赖尚荣到了三十岁,就被朝廷选为了州县官,为了庆贺这件事,连摆几天宴席,有一天专门请贾府的人去。第四十七回,柳湘莲出场,就是在赖尚荣家的宴席上,后来就发生了呆霸王薛蟠调情不成遭痛打的事,大家都记得,我不多说了。后来探春理家,还提到为了管理好大观园,曾在那次赴宴的时候,跟赖大的女儿取过经,那个女儿按说本来应该是到荣国府来,给探春她们当丫头的,但是因为父亲发了财,主子又开恩,自己也成了小姐了。曹雪芹写出这么一个姓赖的老仆家里的事情,意义当然是多方面的,大家可以体会出来,这里不多说。
  那么晴雯,她最初就是赖家买的小丫头,是奴才买来的奴才,赖嬷嬷那个大奴才到贾府给贾母请安,常带着晴雯这个小奴才来,贾母见晴雯长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老主子一流露出喜欢的意思,赖嬷嬷就把晴雯当做一件小礼品孝敬给贾母了。鸳鸯在搬着手指头计算跟她地位相当的姐妹时,就没把晴雯算上,因为晴雯的出身来历实在是太下贱了,还不能跟鸳鸯她们相提并论。晴雯到了贾府以后,因为根本不知道家乡何处父母是谁,只知道有个姑舅哥哥——所谓姑舅哥哥,是一种含混模糊的说法,姑姑生的表哥和舅舅生的表哥在中国旧习俗里本是应该严格区分的,姑表哥就是姑表哥,舅表哥就是舅表哥,但是晴雯光知道他是一位表哥,会宰牲口做饭,就去求了赖大,赖大就让那表哥到荣国府来打一份工,“吃工食”——“吃工食”是书里的原文,在第七十七回——不知道为什么,读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晴雯那时候还很小,十岁的样子,游丝一般的生命,还企图从人间寻觅出一点亲情,去为这么一个其实血缘上说不太清的表哥求情,让他离自己比较近,有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我觉得这一笔很重要,可以知道在晴雯爆炭般性格的深处,还有着多么柔软的温情。但是她后来的遭遇我们都很清楚,被王夫人粗暴撵逐后,她被扔在那姑舅哥哥家的冷炕上,宝玉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那因为她的关怀才到荣国府安身的表哥,还有那位对宝玉实行性骚扰的表嫂,竟对她连丝毫的亲情照顾都没有,人一死,赶忙去领烧埋银子,把晴雯匆匆火化了。
  曹雪芹钟爱晴雯,把她刻画得从纸上活跳出来,历代不知道有多少读者欣赏晴雯,为她的独特性格鼓掌叫好,为她的不幸夭亡叹息落泪。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收入的应该全是大丫头,但这些大丫头里,晴雯出身是最下贱的,曹雪芹却偏把她列为第一。“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曹雪芹还专门为她写了一大篇洋洋洒洒的《芙蓉诔》,历来的红学研究者为这个角色写下了许多文字,今后,她仍会是红学研究中的一大题目。
  但是,晴雯其实也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最近就有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说,他对晴雯很反感,特别是她那样对待坠儿,坠儿不过是偷了平儿的一个虾须镯。这位红迷朋友认为,像平儿那样有权势的大丫头,她那个虾须镯,跟荣国府里其他主子的贵重首饰一样,其实都是底层劳动人民血汗的结晶。坠儿作为一个地位低下的小丫头,拿了那虾须镯,性质不过是把含有自己一份血汗的东西,收归过来罢了,当然,方式方法不对,任何时代也不能肯定偷窃。不过,这么件事情,那晴雯知道以后是怎么个表现啊?连平儿也主张悄悄地找个借口,把坠儿打发出去就行了嘛,嗬,看曹雪芹写的,那晴雯简直是凶神恶煞,自己病着,却把坠儿叫过去,骂还不算,竟然还拿一丈青——那是一种细长的金属簪子,一头是耳挖勺,一头是很尖锐的锥子——晴雯就用那尖锐的一头猛扎坠儿的手,痛得坠儿又哭又喊。晴雯这样做,真是太可恶了!这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说,每次读到这一段,他都同情坠儿,反感晴雯。曹雪芹那么写,他还能理解,可能生活里晴雯的原型就是那么个德行,但是,让他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论红的人,把晴雯说成是一个反抗的女奴隶,别的不说,就她那么样对待坠儿这一件事,她不是比奴隶主还凶恶吗?紧接着,书里就写晴雯补裘,写得当然很生动,写出了宝玉跟她之间有一种超出主奴关系的友情,但是,那么卖命地替主子干活,从性质上说,不就是一种奴隶对奴隶主的忠诚吗?

  这位年轻的红迷朋友的看法,现在我介绍给大家,不知道您有何高见?
  我个人是不同意给晴雯贴上诸如“具有反抗性的女奴”一类的标签的。晴雯的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她个性锋芒太露,太率性而为了。林黛玉身为小姐,性格太露,说话锋芒太厉害,尚且被人侧目,王夫人就对她很不以为然;你一个下贱丫头,竟然也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这还得了!王夫人老早注意到,晴雯骂小丫头,那模样很像林妹妹,其实恐怕更像的,是那种开放式的性格。当然,林黛玉有文化修养,她使性子,全用的文雅的方式,也不跟丫头们冲突,她是在小姐公子的圈子里使性子;晴雯就比较粗俗,显得轻狂,骂起小丫头来,那派头比主子还主子,你注意到了吗?晴雯动不动就说把哪个丫头仆妇撵出去,打发出去,那简直成了她的口头禅了。
  晴雯之所以能那么由着性子生活,一是她很得贾母喜爱,直到王夫人都把晴雯撵出去了,贾母还说,“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还不是一般的好,是“甚好”,贾母对她的评价可说是非常之高。我觉得贾母和王夫人虽然是同一个阶级里的人,但是她们的差异很大,贾母是一个能够“破陈腐旧套”,有些新思维,能接受某些新事物,并且比较欣赏开放性的性格的人。她对凤姐和黛玉乃至晴雯的开放式性格都能欣赏,至少是能够容忍,她把晴雯派去服侍宝玉,是觉得“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都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而王夫人却绝对不能容忍晴雯这样的“狐媚子”、“妖精”。当然,到了宝玉身边以后,晴雯深得宝玉宠爱,这就更让她误以为自己可以就那么样地长长久久地生存下去,觉得别的丫头婆子是可以撵出去的,而自己是绝对不存在那种危机的。直到被王夫人叫去当面斥骂之前,她是一点被撵的忧患意识也没有。
  对晴雯是贴不得“反抗女奴”的标签的。如果她觉得自己是奴隶,要反抗,那么她就应该把荣国府,把大观园,把怡红院视为牢笼,就应该想方设法逃出去,或者为一旦被驱逐出去早做打算。但是她一贯以留在那个“牢笼”里为荣,为福。“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那回,她因为慵懒任性,把宝玉惹急了,就说要去回王夫人,把她打发出去,那么,她是怎么反抗的呢?她说:“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还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她虽然没有跟宝玉发生关系,并且对袭人那种她认为是鬼鬼祟祟的行为不以为然,常常予以讥刺,但她在意识里,显然认定自己早晚是宝玉的人。别人或者会被撵出去,她自己就往外撵坠儿,但就她自己而言,她是不会被撵出去的,就是宝玉生气说要撵她,她就不出去,宝玉也无可奈何。
  贾府的这些丫头们,吃的是青春饭,年纪大了,就像李嬷嬷在第二十回说的那样:“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第七十回一开头,就说大管家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也就是应该为奴隶主生产新奴隶,他们正等着从主子各房里拉出到了年纪的丫头,分配给他们去进行那样的生产。鸳鸯、琥珀、彩云本来都应该“拉出去配一个小子”,因为各有具体原因,暂不出去,只有凤姐和李纨房中的粗使丫头拉出去配了小子,得不着府里分配的丫头的小厮,才允许他们外头去自娶媳妇。
  晴雯对拉出去配小子这样的前景,浑然不觉,以为自己既是老太太派到宝玉身边来的,宝玉对她又宠如珍宝,便只把大观园怡红院当成个蜜罐子,似乎自己就可以那么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她的浑浑噩噩,跟另外一些丫头,成为了鲜明的对比。
  其实,要说反抗性,坠儿比晴雯强多了。坠儿为什么偷平儿的虾须镯?当然不会是偷来自己戴。别忘了谁跟坠儿最好,最知心,能说私房话?在滴翠亭里,跟坠儿说最隐秘的事情的是谁?是林红玉,也就是小红。小红是大观园丫头里觉悟得最早的一个,前面我分析过为什么她能那么早就把世道看破,她说,“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那是第二十六回,她跟比她地位更低的小丫头佳蕙说的。坠儿是小红最可信赖的朋友,这样的意思她也一定跟坠儿说过。因此,坠儿偷镯子,那动机不消说,就是为以后被撵出去也好,被拉出去配小子也好,积攒一点自救的资金。坠儿的偷窃行为不可取,但她的动机里,实在是有合理的成分,她比晴雯清醒,晴雯是一个自以为当稳了奴隶而去欺负小奴隶的丫头,坠儿却是一个打算从奴隶地位上挣扎出去的小丫头。
  大观园里的丫头们,基本上分成三类。一类以小红为代表,知道自己并不能在那里头过一辈子,因此早做打算。当然,小红采取的手段比坠儿积极,她后来以自己超常的记忆能力与口才,赢得了凤姐的欣赏、信赖,成为凤姐身边一个得力的丫头,攀上了高枝。但她的目的,只是从凤姐那里学一些眉眼高低,扩大自己的见识面。她早就大胆地爱上了府外西廊下的贾芸,不是把自己的前途锁定在荣国府里,而是选准时机就要冲出樊笼,去建造自己所选择的较为自由的生活。司棋也是这样一种人。鸳鸯在抗婚以后,意识到贾母的死亡也就是自己一贯生活状态的结束,甚至是生命的大限,对未来绝对没有玫瑰色的期望。尽管每个人的情况还有区别,但这是一类,就是知道这样的奴隶生活即使待遇还不错,却是不可能当稳了丫头而没有变化的,因此暗暗地早拿好了主意。第二种就是晴雯、袭人一类——当然晴、袭二人的想法和做法并不相同甚至相反。袭人的路数很像薛宝钗,就是以收敛的方式,温柔的方式,顺应的方式,来应付各方面的人际。对宝玉,她以情切切、娇嗔的方式,伴随以肉体的魅惑,牢牢地把握住,时不时地给些真诚的,确实可以说是为宝玉好的讽谏规劝。她把自己的前途,锁定在了宝玉稳定的二房的位置上。晴雯呢,上面讲了,她觉得自己地位很稳固,当然,她没有去细想,而她那种开放式的、奔放的性格,也不习惯于今天去想明天的事。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探视母亲,她和麝月代替袭人照顾宝玉,袭人刚走,她就卸了妆,脱了裙袄,往熏笼上一坐——熏笼是当年放在屋里取暖的炭火箱子,铺上褥子,围着被子,坐上去非常舒服——她就懒得再动了。麝月笑她:“你今儿别当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儿。”她怎么说呢?她说:“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她以为她就可以那么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地在宝玉身边过下去。第三种,就是既没有小红、司棋、坠儿那样的早为以后打算的想法和做法,也没有永久留在主子身边的竞争优势和自信心,得过且过,随波逐流,像秋纹,就属于这一类。这样的人既然没什么争强好胜之心,也就不会去管闲事,不会立起眉毛说要把比自己地位低的小丫头和仆妇撵出去,这一类的丫头,应该居大多数。
  因此,晴雯的被撵和夭折,确实可以说是奴隶主施威所造成的一个女奴的悲剧,但晴雯这个女奴,却难以说是一个具有对奴隶主自觉反抗的意识,追求自身解放的人物。
  如果你仔细读《红楼梦》第七十三回以后的故事,你就会发现,形成抄检大观园大悲剧的起因,不去说那深刻的必然性,只说那表面的偶然性,那么,引发起事端的,不是别人,就是晴雯和芳官,而其中起更重要的主导作用的,就是晴雯。赵姨娘房内的小丫头小鹊,忽然跑到怡红院,说听见赵姨娘在老爷跟前说了什么,让宝玉小心老爷第二天问他话,这就让宝玉紧张起来,连夜温习功课,好对付第二天的盘问。整个怡红院的丫头都陪着宝玉熬夜,芳官从后房门进来,说是有人从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借此大做文章,说宝玉被吓着了,故意闹得王夫人都知道,并且进一步闹到了贾母那里。那么,好吧,你晴雯坚持说夜里有人跳墙,那就严查吧。其实哪有什么人跳墙,但贾母一怒,严查的结果,就查出了夜里聚赌的仆妇,结果她们被严厉处罚。府里辈分最高的主子发怒,那是好玩的吗?各路人马,借势扩大矛盾,都想混水摸鱼,结果就出了“痴丫头误拾绣春囊”的巧事。如果没有前面的风波,邢夫人也许就不至于立刻给王夫人出难题,王夫人如果不是因为“跳墙事件”、宝玉受惊、贾母震怒、查赌获赃等连锁反应,也不至于那么气急败坏,立刻去找凤姐,喝令“平儿出去”,含泪审问凤姐。因为邢夫人把那绣春囊封起来交给她,无疑等于是一纸问责书:看看你们是怎么管理荣国府的?看看你们荣国府乱成了什么样?你们还有什么脸去面对老祖宗?晴雯为解除宝玉读书之苦而无中生有的“跳墙事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发生了急剧的化学性反应,连锁式的反应中,那来自奴隶主方面的愤怒以几何级数暴增。结果怎么样呢?在决定抄检大观园之先,那火就率先烧到了晴雯自己身上!不是有人跳墙吗?府里不是乱套了吗?本来王夫人也未必会想到以往一些堵心的事,现在,好,王善保家的几句谗言,立刻点燃起王夫人心中熊熊怒火,猛然触动往事,立刻生出灭晴雯之心。大家还记得吗,故事发展到芳官说有人跳墙以后,上夜的人们打着灯笼各处搜寻,并无踪迹,都说一定是看花眼了,晴雯就站出来,振振有词地说:“别放诌屁!……才刚并不是一个人见的,宝玉和我们出去有事,大家亲见的。如今宝玉唬的颜色都变了,满身发热,我如今还要到上房里取安魂药去,太太问起来,是要回明白的,难道依你说就罢了不成!”你看,她多厉害,就觉得自己跟太太是一头的,吓得众人都不敢吱声。其实,她要是真依了那些人的主张,不那么扬玲打鼓地乱折腾,也许,就还不至于那么快地把打击招惹到自己身上吧?你说曹雪芹他这样铺排,难道又是随便那么一写吗?我认为,他构思得非常精密,环环相扣,节奏越来越快,就是为了“一石三鸟”,让读者体味出不止一个层次的内涵。他写出了晴雯悲剧的深刻性,这既是奴隶被奴隶主摧残的悲剧,也是一个完全没有忧患意识的奴隶的性格悲剧。同时,他也让我们想到更多,起码,你就会想到,人的命运竟会是那么诡谲,“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但会应验在很糟糕的人身上,有时,也会应验在像晴雯这样的美丽聪慧而又烂漫任性的好姑娘身上。对人性,对人生,对世道,对天道,我们掩卷沉思,实在可以悟出很多很多。
  排在又副册第二位的,是袭人。对袭人,历来的读者和评论者,都有对她不以为然,撇嘴批判的。她被指出的问题主要是三个:第一,宝玉被贾政笞挞后,她去跟王夫人说那些话,大意就是老爷也该管教管教宝玉,否则,宝玉可能跟小姐丫头们出事情,这多虚伪啊!书里第六回就写了,不是别人,恰恰是她,跟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她却去跟王夫人那么说,似乎宝玉身边别的女性都是需要防范的危险人物,惟独她顶顶圣洁,能够维护住宝玉婚前的童贞。结果呢,王夫人大感动,大赞赏,从那以后,就进一步确定了她准姨娘的地位,获得破例的津贴。第二,获得王夫人特别拨给的特殊津贴以后,她就常常去告密。像抄检大观园以后,王夫人撵了晴雯还不算,又逐一亲自审问怡红院的丫头们,见了四儿,立刻点出来,这四儿说过,同日生日就是夫妻——四儿原来叫蕙香,生日跟宝玉相同,是宝玉给她改叫四儿的——这种怡红院里的玩笑话,王夫人居然知道。王夫人说:“打谅我隔得远,都不知道呢,可知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难道我通共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那么,谁是王夫人在怡红院的心耳神意呢?当然是袭人了。为此,历来都有不少读者和论家鄙视、痛恨袭人。第三,袭人多次表示,她跟定了宝玉,在王夫人面前也是以宝玉一生的守护神自居。第十九回,袭人说宝玉只要依着她,“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宝玉一贯依着她,可是她怎么样呢?宝玉还活着,她就去嫁蒋玉菡了,高鹗续书,也就把她写得很不堪,用“千古艰难惟一死”的诗句讥讽她。
  究竟应该怎么看待袭人?我觉得,曹雪芹他写出了这么一个生命存在,在他来说,从叙述的文笔里,看不出作者主观上的批判意味。曹雪芹对有的角色,最明显的是赵姨娘,其次是邢夫人,那是把厌恶、贬讽,都直接流露在文本里的。对袭人不是这样,甚至还恰恰相反,比如“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这样的回目,是把袭人当做宝玉生命中最切近的花朵来描写的。像对待凤姐,曹雪芹写她的胆大妄为、泼辣狠毒,毫不手软,但总体而言,却还是赞赏爱惜居多。对袭人也是一样,曹雪芹客观地写出了她的人性弱点,但总体却还是肯定她的。对袭人,历来读者评家提出过三方面问题。第一个,袭人是否虚伪?你可以形成你觉得她虚伪的判断,但是就曹雪芹写她而言,我觉得恰恰是写她的真诚——她真诚地觉得自己跟宝玉的性关系是合情合理的,真诚地认为宝玉也该由家长严格地管一管,真诚地觉得应该常常向王夫人汇报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她真诚地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宝玉好。那么,她在生活上对宝玉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已达到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程度,是换成任何一个别的人想尽忠都难以达标的,她已经成了宝玉除精神生活以外的,全部俗世生活里的依靠,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从我们读者方面来说,我读了书里关于袭人的描写,就懂得了有时候有的人的那份真诚甚至比虚伪还要可怕。第二个问题,就是袭人是否算个告密者?其实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就等于把这个问题回答了,她很真诚,她觉得那是汇报,不是告密,她只是报告事实,没有陷害谁的意思,既没造谣,也没夸大渲染,而且仅供王夫人参考,她心安理得。她也确实没有想到,后来,会出现那样的事态,撵晴雯,逐四儿、芳官,宝玉受大刺激,等等,但那要她负责任吗?后来宝玉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就把思路转向了宿命,转向了天人感应,引经据典,说怪不得院子里的海棠树死了半边,原来是晴雯不幸的预兆啊!一贯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袭人一下子火了,她说:“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想是我要死了!”袭人理直气壮,她没有告密人的自我意识,当然也就没有相关的愧疚与忏悔。
  第三个问题则是,袭人既然发过誓,刀搁在脖子上,她也不会离开宝玉,那怎么她后来却去嫁了蒋玉菡呢?袭人嫁蒋玉菡,是八十回后的情节,高鹗写的,只是他的一种思路,我的探佚心得跟他不同,我的思路是这样的情节:八十回后,很快会写到皇帝追究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罪产的事,贾府被第一次查抄,贾母在忧患惊吓中死去,荣国府被迫遣散大部分丫头仆人,负责查抄荣国府的就是忠顺王。那时忠顺王早从东郊紫檀堡逮回了蒋玉菡,留在身边当玩物,那么查抄荣国府,一些丫头就可以当成战利品,忠顺王就可以从中拿一些来赏给他府里的人,蒋玉菡听说,就提出来要袭人。大家还记得第二十八回的事情吧,就在那回所写的冯紫英家的宴席上,蒋玉菡知道了袭人是宝玉最重要的一个丫头,那么他在荣国府被抄后提出来要袭人是好意解救。袭人如被点名索要,就不得不去,当然,这有点刀搁在脖子上的味道了,但袭人人性中那软弱苟且的一面占了上风,她就没有以死抗拒,而是含泪而去了。根据脂砚斋一条批语,那时候宝钗已经嫁给宝玉,那一波抄家后还允许他们留下一个丫头——袭人临走时候就说,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在照顾宝玉生活方面是一个颇有袭人精细谨慎作风的丫头,书里有多次那样的描写,而且麝月一贯低调,跟各方面都无矛盾,不引人注意,因此被点名索要走的可能性不大。袭人就让宝玉宝钗尽可能留下麝月,这样她走了也放心一点,心里头好过一点。我的思路就是这样,袭人她是在荣国府遭受突然打击的情况下,被迫离去的,你要她怎么办呢?以死对抗?那样会把事情弄糟,会连累到宝玉和整个荣国府。因此,你可以说她软弱,却不好说她是自私、虚伪与忘恩负义。
  根据脂砚斋批语还可以知道,袭人嫁给蒋玉菡以后,还曾为陷于困境的宝玉宝钗夫妇提供物质资助,也就是供养他们夫妇。即使袭人后来能长久地跟蒋玉菡在一起,在那个时代,戏子是低常人一等的,一个戏子的老婆,是得不到一般世人尊重的。袭人的人生理想,是陪伴宝玉一辈子,这个理想当然是破灭了,她也只能是在回忆里,通过咀嚼往日的甜蜜,来度过以后的岁月。总体而言她也是红颜薄命,是悲剧人生。
  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怀古诗一共十首,是灯谜诗,很难猜,历来都有读者和研究者费尽心力来猜,也不断公布出自己猜出的谜底,但能让绝大多数人认同服气的答案,至今还没有出现,有待于大家共同努力。如果诗是十二首,大家倒比较容易形成思路了,可以往暗示十二钗的路子上去琢磨,但曹雪芹他却只设计出了十首,这大大增加了猜出谜底的难度。我的基本看法是:这十首诗肯定有灯谜谜底以外的含义,绝不是随便写出来充塞篇幅的可有可无的文字。不要嘲笑有的读者和有的研究者去猜这些诗的谜底;认为读《红楼梦》只能去认识反封建的主题,除此以外的读法通通不对,尤其是猜谜式的读法,粗暴地将其斥责为钻死胡同,必欲将其禁绝而后快,那样的教条主义和武断态度,是我反对的。各人选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读《红楼梦》,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要按照你一家的指挥棒去读它呢?你不愿意猜你可以不猜,但你没有阻止别人去猜的权力,是不是?
  对薛宝琴写的这十首怀古为题的灯谜诗,我一直在猜,但还没有形成贯通性的解读。现在只挑出一首,就是最后那首,来讨论一下。这首诗题目是《梅花观怀古》,四句是:“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识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我认为这首诗是薛宝琴在预告自己八十回后的命运。诗的取材是《牡丹亭》,但她是把《牡丹亭》的素材活用。在《牡丹亭》里,“不在梅边在柳边”的意思是,少女杜丽娘她最后的归宿,不在梅边也还在柳边,就是到头来一定跟书生柳梦梅结合。但薛小妹引用这句诗,却是表达她以后“不在姓梅的身边却在姓柳的身边”这样一个意思。在八十回后,她没能嫁到梅翰林家,经历过一番极富戏剧性的波折后,她嫁给了书里的哪一位男子呢?柳湘莲!而她和柳湘莲的结合,跟杜丽娘与柳梦梅的故事有相同之处,就是都跟画儿有关系。第五十回,不是一再地写到有关画儿的事情吗?薛宝琴和抱着梅花瓶子的丫头小螺,不是活生生的画中人吗?贾母屋里有幅《双艳图》,是明代大画家仇十洲的作品,那画上的美人很美了吧?可是贾母就说了,宝琴雪下折梅比画儿上还好;那么又写到惜春作画,贾母命令她一定要把宝琴、小螺和梅花“照模照样,一笔别错,快快添上”。很显然,这些关于薛宝琴和画儿的关系的情节和细节,都是伏笔。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双艳图》也好,惜春那可能没能画完,但已经画上了宝琴和小螺的画稿也好,一定都被抄去,后来不知怎么又失落,被柳湘莲得到,琴、柳因此遇合,但又经历了离别。而在这个过程里,“春香”,《牡丹亭》里的丫头,后来已经成为“丫头”的普适性的通称,对宝琴和湘莲的团圆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个丫头也许是小螺,也许是贾府里别的幸存者。而琴、柳的聚而离,离而合,大约经历了一年的时间。我注意到,在《西江月》词里,薛宝琴说“三春事业付东风”,在这首怀古诗里,说“一别西风又一年”,俗话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东风”在薛宝琴的词里是一种摧毁“三春事业”的力量,在怀古诗里呢,与“东风”对立的“西风”,显然就是柳湘莲所参与的一方的代称。当然,薛宝琴就算最后得以跟柳湘莲结合,也只能是以政治失败者的身份低调地艰难生存,以这样的命运入薄命司里的册子,也就不让人奇怪了。
  副册的第四、第五位,我认为应该是尤三姐和尤二姐。“红楼二尤”的故事,在前八十回里,六十四回到六十九回,大体贯穿了六回,篇幅很集中、故事完整,多少给人镶嵌进去的感觉。不止一位研究者指出,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可能还不是曹雪芹的原笔。那么,是由谁完成的呢?当然不是高鹗补上的,因为在高鹗续书之前,有的手抄本里已经有这两回了。有研究者认为,这两回可能是曹雪芹去世没多久,由跟他关系很密切的人补写的,脂砚斋就可能是那个补写的人。
  我认为,尤三姐要排在尤二姐的前面。这是一个想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自己的命运轨迹,追求新生活的刚烈女性。她本来和尤二姐一样,有些个水性杨花,说白了,就是比较放荡,是一个自身有缺点,而像贾珍、贾琏、贾蓉等男性,就趁机占她便宜,甚至想霸占她的那样一个女性。曹雪芹把她刻画得活灵活现,特别是六十五回,她一个人应付珍、琏两个,“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洒落一阵,拿他兄弟二人嘲笑取乐,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一时他的酒足兴尽,也不容他弟兄多坐,撵了出去,自己关门睡去了。”这就表明,她的放荡,其实也是一种反抗,是她那样一个女子,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非常无奈的很悲壮的一种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全书只对两个女子具体地写到了她们的脚,一个就是尤三姐,一个是后面出现的傻大姐,傻大姐是两只大脚。贾府的女性应该是满汉杂处的,有的是天足,有的裹小脚,但曹雪芹他写的时候下笔很谨慎,尽量不去直接描写,直接写出裹小脚的,就是尤三姐一位。第五十五回写到她的穿着做派,说她“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写尤二姐的脚,那就相当含蓄,以致一些今天的读者读不懂了。第六十九回,凤姐假装贤惠,把尤二姐骗进荣国府,带去见贾母。贾母戴了眼镜,像验货那样地查看她,瞧了皮肉儿,看了手,接下去,曹雪芹写,“鸳鸯又揭起裙子来”——那是干什么?就是让贾母看她的小脚裹得好不好。贾母从头到脚检验完了,才做出“更是个齐全孩子”的评价,甚至说比凤姐还俊些。这就说明,二尤是汉族妇女。她们亲父亲死了,母亲带着她们改嫁,去给尤氏的父亲续弦,她们跟过去,在旧社会被叫做“拖油瓶”,是非常地让人看不起的,那么到了她们名义上的姐姐家,就遭到那边两代男主子的调戏欺凌。
  尤三姐在险恶的生活环境里,决心痛改前非,自主择人出嫁,她要委身柳湘莲,没想到最后却是一个急促而惨烈的大悲剧。但是,造成她那大悲剧的一个关键因素,却是贾宝玉的两句话。大家记得吧?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向他最信任的好友贾宝玉问起尤三姐,宝玉实话实说:“他是珍大嫂子的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他们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

柳湘莲一听,顿着脚说:“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王八!”这反应是出乎意料地强烈,宝玉听了,脸立刻就红了。接下去的情节大家都熟悉,我不说了。老早就有人指出:宝玉一语死三姐。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把柳湘莲悔掉婚约,尤三姐用鸳鸯剑自刎的导火索,写成是由贾宝玉来点燃?他不是“绛洞花王”吗?不是最能体贴女儿的吗?而且第六十六回,通过尤三姐的话,更具体写出了他对二位小姨也是非常体贴的。贾敬的丧事里,和尚来绕着棺材念经,宝玉就故意挡在她们前头,为的是不让和尚们身上的肮脏气味熏了她们;还有,就是当时人多,老婆子顺手拿个茶杯给尤二姐倒茶,宝玉连忙阻止,说那茶杯我用脏了,你去另洗了再拿来。他在这样一些细小的事情上都能体贴二尤,那他为什么在尤三姐自主择嫁这样的大骨节眼的事情上,却去起那样的可以说是毁灭性的作用?这可比酒醉后对茜雪发怒,导致茜雪被撵,以及雨中怒踢袭人导致吐血要严重多了,这次可是造成了人命案啊!曹雪芹他为什么要这样设计情节?这样来写宝玉这个角色?按照我们后来所熟悉的那些文艺理论,比如典型论,就得说他这样写不对头,你好不容易刻画出了这么一个维护女性的,向封建社会男权挑战的,体现着新兴社会力量正在萌芽的典型形象,你怎么又这么随便地写下一笔,竟使他成为一桩惨剧、一条人命的责任人?
  很显然,曹雪芹有他自己的美学原则,他从真人真事取材,“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他对素材当然有筛选,有在其基础上的虚构,有夸张渲染,有合并挪移,使用了许多种技巧,伏笔多多,花样翻新,但是,有一条他是坚持到底绝不改变的,那就是写出复杂的人性和诡谲的命运。他为贾宝玉这个形象定了基调,肯定他是个护花王子,但是他也能冷峻下笔,写出他人格中的弱点和缺点,写出他偶然的暴虐、放纵和出言轻率。如果宝玉没那么跟柳湘莲说话,柳湘莲是不是就娶了尤三姐呢?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其实讨论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事情的结果就是那样,尤三姐因此迅速地香消玉殒,而宝玉也因此会在心灵深处永远地悔恨不已,忏悔不已。我觉得,曹雪芹真了不起。他这样写,可以使我们对人性的复杂、人的命运的神秘性,产生出悠远而深刻的思绪。

  在副册里,第五位是尤二姐。这个形象人们已经分析得很多,我也没有什么独特的看法要说,这里就从略了。
  第六位,我觉得可能是尤氏。尤氏的年龄应该是三十出头,比李纨略大。第七十六回,贾母带领大家中秋团聚,夜深了,尤氏说:“我今日不回去了,定要和老祖宗吃一夜。”贾母就笑道:“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小夫妻家,今夜不要团圆团圆,如何为我耽搁了。”尤氏红了脸,笑道:“老祖宗说的我们太不堪了,我们虽然年轻,已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的人了……”在那个时代,像傅秋芳已经二十四岁还没有出嫁,是很出格的现象,就算尤氏是那么大年龄才成为贾珍填房,到故事发展到这一回,也不过三十三岁左右。贾母说贾珍和她是“小夫妻”,有故意往小了说的意思,尤氏说自己“奔四十”,当然又有故意往大了说之意。总之,我觉得把她收入副册,虽然可能是所有各册里年龄最大的一位女性,而且也嫁了人,早已不是颗“无价的珍珠”,但是,从书里关于她的种种情节来看,她跟李纨、王熙凤可以说是三足鼎立,既然前二位可以入册,那么她当然也有资格入册,她也还不是颗“死珠”,更没有成为“鱼眼睛”。
  要论人格,尤氏没有李纨的自私,更没有王熙凤的歹毒,她的平和、善良、宽容、忍让都能给读者留下印象。第四十二回,写贾母牵头“凑分子”给王熙凤过生日,派她操办,她发现王熙凤并没有像在贾母跟前承诺的那样,替李纨出一分,就爽性把一些人交来的分子退还给了本人,其中包括周姨娘和赵姨娘。周姨娘在书里只是一个影子,赵姨娘戏比较多,是一个蝎蝎蜇蜇、人人讨厌的角色,但是尤氏也还能善待她,这一笔很要紧。曹雪芹还特意写道,周姨娘和赵姨娘开头还不敢收,尤氏就说:“你们可怜见的,那里有这些闲钱?凤丫头便知道了,有我呢!”两位姨娘才千恩万谢地收了。当然,尤氏是宁国府那边的人,在财产继承权上,跟赵姨娘了无关系,而王熙凤是王夫人的内侄女,又来到荣国府管家,赵姨娘跟王夫人、王熙凤之间的矛盾,具有难以调和的性质;周姨娘没有生育,没有什么竞争资本,赵姨娘却为贾政生了儿子,而且,从书里多处描写可以看出来,贾政晚上睡觉,是赵姨娘来服侍他,她还依然拥有贾政对她的宠爱,因此,王、赵之间的冲突经常白热化,这是荣、宁两府众人皆知的。那么,尤氏如果明哲保身,她实在犯不上找上门把“分子钱”退还给赵姨娘,从这一个细节就可以看出,尤氏的人品,确实在纨、凤之上。尤氏的办事才干也很出色,为凤姐张罗生日,她退了若干分子,剩下的银子全部投进去,“园中人都打听得尤氏办得十分热闹,不但有戏,连耍百戏并说书的女先儿全有,都打点取乐玩耍”,把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当然,本应是皆大欢喜,却没想到“变生不测凤姐泼醋”,但那是琏、凤夫妇自己的问题,与尤氏无关。

  贾府后来倾覆,“造衅开端首罪宁”,贾珍一定被惩治得最惨,尤氏作为首名“犯妇”,其下场可想而知。
  然后,排在副册第七位的,我认为应该是邢岫烟。在前面,我已经讲到过她。她后来嫁给了薛蝌,成为四大家族中的一位媳妇,但她嫁过去没多久,贾家就不行了,一损俱损。薛蝌和她夫妇两人即使命运不算最惨,也一定非常艰辛。书里她那首《咏红梅花》诗,最后一句是“浓淡由他冰雪中”,可知后来她也只能是在社会的冰雪中,去寻求心理的平衡和生存的缝隙。
  排在副册第八九位的,我认为应该是李纨寡婶的两个女儿,姐姐李纹第八位,妹妹李绮第九位。李纹在第五十回也有一首《咏红梅花》诗,里头有两句是“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可见后来她们也是悲剧性结局。李绮在前八十回里戏更少一些,高鹗安排她后来嫁给了甄宝玉,那真是匪夷所思,曹雪芹绝不会有那样的设计。
  排在副册第十位的,我认为是傅秋芳。讲贾宝玉的时候,我就已经讲到了她,猜测在八十回后,她会正式亮相,并在救助宝玉的事情上,会起到作用。很可能是她后来嫁给了达官贵人,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是她用高价赎出了牢狱中的宝玉。她为什么也入薄命司?她哥哥一直想把她嫁给权贵,可是她到二十四岁还没有出嫁,在那个社会里,耗到那么个岁数,莫说嫁给权贵,就是嫁给一般家庭的男子也困难了,最后很可能是去给丧妻的男子填房,她的青春年华都白白流逝了。她自己一定是总想嫁一个如意郎君,但到头来,他哥哥攀附权贵的目的可能是达到了,她自己却绝无幸福可言,因此也属于红颜薄命一例。
  排在第十一位的是喜鸾。第十二位的是四姐儿。这两位女子大家还记得吗?前面讲到过,在第七十一回中,贾母八十大寿,族中来了几房孙女儿,大小共有二十来个,其中有贾的母亲带了女儿喜鸾,还有贾琼之母带了女儿四姐儿。贾母觉得这两个女孩出众,模样和说话行事都好,就把她们两个叫到自己榻前来坐,后来又把她们留下来住,嘱咐府里的人不能嫌她们家里穷,要精心照看。其中喜鸾还说了很天真的话,讲宝玉的时候我提到过,这里不重复。她们是贾氏家族的旁支亲戚,出场时虽然穷,后来的命运可能还会有起伏波折,结局呢,你想想,她们在贾府走向衰败的前夕,才被贾母看上,并很可能从此关系密切,这不是福,是祸啊!就在她们出场不久,贾府就窝里斗,荣国府就抄检大观园了,紧跟着,江南甄家被皇帝查抄治罪,派人到荣国府藏匿罪产来了。那么,曹雪芹安排这两位小姐在第七十一回出场,不会是废墨赘笔,在八十回后,一定还会写到她们,也许就是通过她们无辜地被株连,来加重全书的悲剧气氛。
  那么,对金陵十二钗副册的十二位女子的猜测,我的想法就是这样。下一讲,我将奉献出自己对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猜测,我所进行的探究,真是难度越来越大了,但我对此还是兴趣盎然。我希望您仍然愿意听我讲下去。下一讲见。
33        金陵十二钗副册之谜
 贾宝玉神游太虚境,随警幻仙姑过牌坊、进宫门、入二门、见配殿,那些配殿的匾额很奇怪,他记得的有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怨司、春感司、秋悲司等。请注意,他不记得有诸如幸福司、快乐司、欢笑司一类的名目,而警幻仙姑告诉他,那些司里,贮藏的是普天之下所有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这当然是曹雪芹的艺术想像,是为体现全书主旨的精心设计。在那样一个由神权、皇权支撑的男权社会里,天下所有的女子,从皇后妃嫔、诰命夫人到平民妇女、丫头娼妓,尽管她们之间还有阶级差异,每一个具体的生命更有善恶美丑贤愚的差别,但是生为女人,就注定了她们的不幸。西方的“女权主义”,是上个世纪后期才出现的思潮,妇女解放,是伴随着新时代曙光才出现的社会进步。但是,早在二百多年前,曹雪芹就通过《红楼梦》提出了妇女问题:他首先强调了普天下女子都属于悲剧性的生命存在。文中写道,贾宝玉来到薄命司前,看到一副对联,写的是: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这副对联的情调,是伤感的,无奈的。底下有一句话,我以为非常重要,他写道:“宝玉看了,便知感叹。”前面讲过,宝玉是“些微有知识的人”,那么,他果然一点就通,还没走进薄命司,先就感叹了。曹雪芹当然是希望读者也能解味,能在读他的文字后,“便知感叹”。
  《红楼梦》里出现的妇女形象非常之多,书里通过怡红院小丫头春燕之口,介绍了宝玉的一个观点,那其实也就是曹雪芹自己的观点,就是认为女孩子本是颗珍珠,无价之宝,出了嫁就会变质,渐渐失去光彩,成为一颗死珠子,再老了,就变成鱼眼睛,令人憎恶了。你可能都能背出原文来,那的确是非常精彩的论点。把“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的命题,在现实社会的格局中加以了细化,告诉我们男权社会是怎样通过婚姻、家庭和社会熏染,败坏着女性的身心。我年轻的时候读《红楼梦》,总有个谁是坏人、谁是好人的框框,比如对王夫人驱逐金钏,导致金钏含羞投井而死,已经让我反感,到后来抄检大观园,她对晴雯那样予以残酷打击,死了以后还催着赶紧送到外头烧掉,真让我气得发抖,恨得牙痒。读到宝玉在《芙蓉诔》里说,“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我更是非常地共鸣,觉得王夫人很坏,理所当然是个反面形象。那时候读得不细,有的文字跳过去读,有些地方读是读了,但没去细想。后来细读,就发现曹雪芹他在第七十四回里,对王夫人有这样的说法:“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胸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读到这里,我就停下来琢磨,曹雪芹他为什么要这样写?是反讽吗?再读一遍,不像反讽,而是非常认真地在交代王夫人的性格。这是怎么回事?后来,读的遍数多了,我就有所悟。当然,上述我点出的王夫人的作为,其性质确实是阶级压迫,是摧残活泼美丽的青春花朵,这个看法我仍然不变;但是,她也曾有过青春,也曾是颗纯净的珠子,她婚后成为贵族夫人,是那个社会,特别是男权坐标下的虚伪道德价值观,把她浸泡成了腐臭的死鱼眼睛,她所做的坏事,并非是她天性里带来的邪恶造成的。王夫人辱骂驱逐晴雯,是一种超出她们两个生命之间的性格冲突,那么样的一种社会性悲剧,就王夫人本身的性格而言,她确实可以说是“原是天真烂漫之人”。第七十七回写芳官、藕官、蕊官三个姑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决定削发为尼,水月庵和地藏庵的两个主持姑子趁机花言巧语,说三个姑娘想出家是高尚的意愿,太太倒不要限制了她们的善念,接下去,曹雪芹使用了这样的叙述语言:“王夫人原是个好善的……今听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心绪正烦,那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与两个姑子叩了头,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取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我后来悟出了曹雪芹这个文本的高明,他不是先验地设定谁是坏人,然后去写他如何做坏事,而是非常真实地写出了具体的人在具体情境里,如何被社会主流价值体系那只无形的手,支配着其行为。个人的性格在这个过程里虽然也起作用,但如果要追究坏事的责任,那么主要的责任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是那个制度赖以支撑的,不正确的价值观。他对王夫人就是这样着笔的,写得非常准确,真实可信,而他想肯定和否定、叹息与讽刺的内涵,全在里头了。
  我为什么要在这里说一段关于王夫人的话呢?大家知道,曹雪芹他设计金陵十二钗的册子,从第五回直接写到的十四页图画和判词——就是正册十一页,副册一页,又副册两页——可以推知他的方案,应该是不收“鱼眼睛”的,王夫人这样的妇人,以及年龄在她上下的已经出嫁的中老年妇女,一概不入册。册子里收的基本上都是青春女性。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李纨,儿子已经不小了,自己年龄应该已在三十上下;还有王熙凤,也已结婚生了女儿,作为珠子,开始变颜色了,但毕竟还能闪光,他也安排入册。这样处理,跟警幻仙姑说各司里放的是“普天之下所有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那个话并不自我矛盾,他写这整部书,是献给青春女性的,书里当然也写到“死珠子”“鱼眼睛”,但是那些女性都是陪衬,因为“死珠”和“鱼眼睛”已经被男权同化,成为泥作骨肉的,被污染的生命了。虽然他也为这些曾经有过青春的女性叹息,但是,他不安排她们入册,因为她们已经丧失了作为女子的代表性。“死珠”和“鱼眼睛”并不是天生的坏女人,他写王夫人就把握了这个分寸,这是我们读《红楼梦》时应该搞清楚的。
  那么,贾宝玉看了薄命司门外的对联,便知感叹。下面就写他迈进门里了。他看见十数个大橱,其中一个封条上头标明“金陵十二钗正册”,他很惊讶,他说:“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这句话非常要紧,除了字面的意思,还让我们知道,小说里的荣国府、宁国府,还有后来建造的大观园,也就是全书第三回以后,除去第四回前面大半回,故事的背景是在北京而不是在南京,不在金陵那个空间里;而且,宝玉他并没有关于金陵的记忆,关于金陵的信息,他全是从大人那里听来的。警幻仙姑听宝玉这样问,就跟他解释说,贵省女子固然很多,但这橱里的册页只选择要紧的录入,庸常之辈是没资格被录入的。于是宝玉就看见了三个大橱的另外两个上面,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和“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字样,他就去开橱,拿出册子来翻了。
  曹雪芹写得非常高妙。他不是写宝玉先看正册,再看副册、又副册。他写宝玉先看的又副册,而且,只看了两页,觉得不理解,就掷下不再看,去另拿副册看,副册他只看了一页就也掷下了,最后才看正册,总算一口气把十一页全看完了。

  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十二位女性,我已经全都探究完了。现在要探究的,是副册。

  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副册里都是谁?是哪十二位女性?
 副册,宝玉只看了一页,这页上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的判词是:“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大家都知道,这说的是甄英莲,也就是香菱。薛蟠娶来夏金桂,“两地生孤木”当然是拆字法,就是“桂”字,金桂一来,香菱就被她折磨死了。高鹗写后来夏金桂死了,香菱被升格为正妻,显然完全违背了这幅画和这个判词显示的预言。
  副册里收入了香菱,那么,也就立了一个标杆,身份跟她类似的女子,应该被收在这个副册里。香菱有双重身份,作为甄英莲,她是乡宦甄士隐的女儿,甄士隐在当地,也算得望族,英莲虽然比不了簪缨侯门里面的贵族小姐,毕竟也算是小康之家的正经闺秀,比丫头仆妇的身份高多了;但是她很小就被人偷走,长大后,被薛蟠买去做妾,身份就不如一般小康之家的待嫁小姐了。但是,比起丫头仆妇,却又地位略高,她平时也有小丫头服侍,书里写了,你记得那名字吗?叫做臻儿。以香菱的这两种身份做标杆,我就推想,跟她在一个册子里的女子,应该要么是正经的小姐,要么是给人做妾而又优点突出的女性。那么,副册里除了她,还应该有哪十一位呢?
  在探究其他十一位是谁之前,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先讨论一下,那就是,在副册里,香菱肯定是排在第一位吗?如果你实行文本细读,你就会发现,曹雪芹写宝玉看册页,只在写到他看正册时,非常明确地写道,“只见头一页上”画着什么写着什么,然后一页页地往后看,因此,正册的排序是非常清楚的;但是他写宝玉看又副册和副册,都没明确写出他看到的是第几页,只说他“拿出一本册来,揭开一看”,“揭开看时”,于是看见点什么。宝玉看又副册和副册时,尤其漫不经心,随手揭开,看两眼就扔掉,那么,他所揭开的那一页,肯定就是第一页吗?像他看副册,居然揭开只看了一页就懒得再看了,虽然曹雪芹写出来他看到的是什么,读者也都猜到是香菱,但是,能肯定香菱就在第一页上么?
  香菱出场,脂砚斋有多条批语,说她日后会和她母亲一样,表现出“情性贤淑、深明礼义”的品质,她“根源不凡”,也就是“根并荷花一茎香”,是一个超越一般水平的美女。前面讲过,荣国府里的人们见了她,觉得她的模样儿品格儿跟秦可卿相像,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小丫头,人们不清楚她的来历,她自己也完全失去记忆,但是她浑身上下却散发出高贵的气质。第一回里,写到甄士隐抱着她在街上看热闹,来了一僧一道,那疯和尚就跟他说:“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内作甚?”我前面讲过了,“有命无运、累及爹娘”这八个字,也是香菱和秦可卿的共同之处。针对第一回的有这八个字的句子,脂砚斋就写下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眉批,她是这样写的:“八个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所以,“有命无运、累及爹娘”这八个字,尤其前四个字,不仅是对香菱和秦可卿,也是对书中所有女子,乃至作者本人的一种概括,表达出个体生命与所遭逢的时代、地域、社会、人际之间的复杂关系。那就是,你虽然有了一条命,但是你却很可能没有好的机遇,好的运气,自己难以把握自己的生命走向。“有命无运”四个字,是一种悲观的沉痛的叹息,但我认为曹雪芹这不是在宣扬迷信,不是在宣扬宿命论,他在沉痛之余,通过全书的文本,特别是通过贾宝玉的形象,也在弘扬与命运抗争的精神。他呕心沥血地写这部书,本身就是一种向不幸命运挑战的积极行为。
  香菱可以说是全书头一个出场的,又具有照应全书女性命运的很重要的一个象征性角色。贾家四位小姐的名字合起来才构成了“原应叹息”的意思,她一个人的名字就表达出了“真应该怜惜”的感叹。八十回后她的惨死,应该也同样具有象征意义。她被夏金桂害死,正当夏天,本来是最适合莲花菱角生长的季节,却有金桂来克她,来对她进行摧毁。“金桂”谐音“金贵”,金殿里的权贵,也就是来自皇帝方面的威力——当然,这只是一种象征,不是说夏金桂就是皇宫里的人,她的出身和身份书里交代得很清楚——因此,香菱之死不仅是她一个人的悲剧,也是全书众女儿总悲剧的一个预兆。出于这样的考虑,我觉得,在金陵十二钗副册里,香菱应该排在第一,宝玉揭开副册时,看到的就是这一页。可惜宝玉没有继续往下看,这当然是作者曹雪芹的一种艺术技巧,到了小说里,那艺术形象即使有生活原型,也只能是由作者来驱使,曹雪芹他就故意这么写,留给我们一个巨大的悬念,那就是,这金陵十二钗副册里,如果香菱排第一,那么谁排第二?依次下去又该是谁?
  下面,我讲讲自己的看法。当然只是一家之言,谁能从天界把曹雪芹找回来,问个清楚呢?除非有人真的发现了一部历经劫波仍侥幸存世的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包括八十回后内容的手抄本,然后公诸于世。但到目前为止,这样的事情毕竟还没有出现,因此不是我一个人,所有想探究金陵十二钗副册、又副册的人,都只能是从前八十回的本子里去寻找根据,做出自己的推测。

  我的推测是,副册里会有平儿,而且很可能排在第二位。
  平儿的正式身份,在前八十回里并不高。她只是一个通房大丫头,还没有达到妾,也就是小老婆那样一种地位。所谓通房大丫头,就是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她不但可以贴身伺候,还可以在主子招呼下,一起行房。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到了王熙凤他们的那个小院里,大中午的,贾琏王熙凤和平儿就在屋子里行房事,当然,曹雪芹写得很含蓄,只有寥寥几句:“只听那边一阵笑声,却有贾琏的声音,接着房门响处,平儿拿着大铜盆出来,叫丰儿舀水进去。”贾琏为什么笑?为什么是平儿从房里出来?为什么叫丰儿舀水进去?读者都能意会到,他就不必多写了。脂砚斋说这种笔法,叫“柳藏鹦鹉语方知”。平儿这样的身份,比一般丫头高,却又还不是正式的妾,处境是很悲苦的。大家都知道,王熙凤是一个醋汁子拧出来的人,即使平儿可以“通房”,但若是平儿单独跟贾琏在一起,她也还是难以容忍,第二十一回有具体描写,大家肯定都记得,我不再细说。
  书里交代,平儿和袭人出身相似,不同于鸳鸯等人。贾府丫头的来历,大体有三种:一种是家生家养的,就是父母乃至更上一辈,老早就是府里的仆人,仆人生下儿女,世代为奴,鸳鸯就是这种出身,她父母在南京给贾家看守旧宅,兄嫂在贾母房中一个当买办一个是浆洗方面的头儿,她则很早就被挑选到贾母身边伺候贾母。另一种就是平、袭这样的,本是良家女子,但是因为家里穷,就把她们卖到贵族人家当丫头。袭人被荣国府买来后,先在贾母房里当丫头,那时候叫珍珠,后来服侍宝玉,宝玉才给她改了袭人的名字;平儿原是王家买来的丫头,随王熙凤来到贾琏身边,等于是个活嫁妆。第三种就是别人赠予的,比如晴雯就是赖嬷嬷献给贾母的。当然,书里还写到,为了元春来省亲,还买了十二个女孩子,让她们学会唱戏,来应付省亲活动里的演戏环节。后来朝廷里死了老太妃,禁止民间唱戏娱乐,省亲活动也暂停。她们里头死了一个走了三个,剩下的就都分给不同的主子当了丫头,但那段时间很短,后来又全被遣散了,不是府里丫头来历的常规现象。
  平儿虽然跟袭人类似,但是袭人的父母、哥哥就在同一城市里,离得不远,还有回去团聚探视的机会,平儿却已经跟父母等亲人失却联系。跟她一起陪嫁过来的大丫头,在王熙凤淫威下死的死,走的走,到书里故事开始的时候,就剩她一个了。前面讲到宝玉对平儿的体贴,说她面对贾琏之俗、凤姐之威,竟能周旋下来,真不容易。曹雪芹通过宝玉对平儿做出的评价是: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当然,光靠品质,平儿也未必能排入金陵十二钗副册。但是,通过我前面对王熙凤命运的探究,你可以知道,在八十回后,在贾府遭到毁灭性打击之前,很可能有那样的情节安排,就是贾琏把王熙凤休掉了。李纨在第五十五回里的那个预言,就是王熙凤跟平儿“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竟化为了现实,因此,平儿的身份一度提升到了贾琏正妻的地位。这样,平儿入副册就符合条件了。当然,后来贾家彻底被毁灭,贾琏应该是被发配到打牲乌拉、宁古塔一类边远严寒之地,她或者是跟着过去受苦,或者是连跟过去也不许,被官府当做活商品,像我前面讲到的李煦家那些成员的遭遇一样,被卖给了别的人家。
  书里关于平儿的描写极多,从各个角度展现了她的人格光彩。我觉得大家应该特别注意到,第六十一回“判冤决狱平儿行权”,曹雪芹通过平儿的作为,以及延伸到第六十二回开头的话语,表达了一种即使拿到今天,仍具有借鉴性的政治智慧,那就是:“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没事,方是兴旺之家,若得不了一点子小事,便扬铃打鼓地乱折腾起来,不成道理。”平儿这个名字的深刻含义,也尽在其中了。世界难得一平啊!
  排在副册第三位的,我认为应该是薛宝琴。在讲妙玉的时候我已经说到,有人认为薛宝琴一切方面都圆满,所以,她不会被收入薄命司的册子里,那种看法,我是不认同的。第五十回贾母细问薛宝琴的情况,薛姨妈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可惜这孩子没福”,说她父亲前年就没了,母亲又得了痰症,就是说她已经无法依靠父母了,告别了父母之爱,处境跟史湘云接近了。光这一条,不说以后,在那个社会,也算得上红颜薄命了。她被许配给了梅翰林家,之所以到京城来,就是她哥哥薛蝌带着她,准备落实嫁过去的种种事宜。那么,她顺利地嫁到梅翰林家,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了吗?
  虽然八十回后,关于薛宝琴的文字我们一无所知,但是,前八十回里,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暗示的。第七十回大家写柳絮词,薛宝琴写的是一阕《西江月》,里面有一句是“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三春”究竟是什么概念?是指三个人还是三个春天?前面我已经讲得很多,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就是“三春”是个时间概念,意思是三个美好的年头,这一句尤其明显。如果非把“三春”认定为元、迎、探、惜里的三位,那么,挑出哪三位来,也难跟“事业”构成一个词组,贾府的这四位女子哪有什么共同的“事业”?“三春事业”显然是指贾府在三个年头里,被卷入得越来越深的那个“事业”,也就是“月派”所苦心经营的那个“事业”,结果怎么样呢?“付东风”,也就是随风而散,失败了,破产了。那么,在这种大的格局下,我在前面讲惜春命运的时候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作为四大家族的成员,一损俱损,全都面临被打、被杀、被卖的悲惨命运,薛宝琴也在劫难逃,她嫁给梅翰林之子了吗?“明月梅花一梦”,“明月”和“梅花”都成为怅惘一梦,可见她没嫁成,那个婚姻成为了泡影。她怎么会是个幸福圆满的结局呢?她自己填词,就填成了这个样子。全词的最后一句是“江南江北一般同,偏是离人恨重”,意思就更清楚了,从江南的甄家到江北的贾家,哪一家也难逃厄运。甄家被皇帝抄家治罪,八十回里已经写到,山雨欲来风满楼,暴风雨正式席卷时,那就一定会“接二连三、牵五挂四”——这是第一回里写火灾的话——株连到史、王、薛家,乃至更多的府第和人员。薛宝琴实际上已经通过这阕《西江月》告诉我们,她后来也是颠沛流离,“偏是离人恨重”啊!她这阕词,薛宝钗评价说,“终不免过于丧败”,曹雪芹会特意让一位不薄命的幸福女性,来发出这种丧败之音吗?
  为什么栊翠庵(寺)还可以鸣钟礼佛?因为贾府有罪,所有的主子奴仆一律连坐,但是妙玉和她身边的嬷嬷丫头,并不是贾府的人,她们可以例外。当然,栊翠庵产权不属于妙玉,属于贾府,被抄检一番是难免的,当年王夫人做主,下的那个请妙玉入府的帖子,一定是被查出来了。在妙玉方面,她坦然无畏,人家下帖子请我,我来了,算个什么问题?当时的理由很堂皇嘛,是元春要省亲,必须准备佛事。但在王夫人方面,麻烦就很大,因为那时侯元春已经惨死,皇帝厌恶贾家,一经查抄,诸罪并举,甚至还要顺一切线索追究,再加上负责查抄的官员,总要借势施威;那么,对下那个帖子的事情,肯定要穷追不舍,加上别的种种,一时也难结案。在这种情况下,妙玉就是自己要搬出栊翠庵,恐怕也暂不放行,只是不把她算成罪犯罪产,日常生活仍可照旧罢了。

  妙玉不是贾府的人,李纨母子却是呀,那为什么稻香村还可以雄鸡唱晨,里头住的人尚能如以往一般迎来新的一天呢?可以推测出,八十回后,写到贾府满门被抄,因为负责查抄的官员报上去,李纨守寡多年,又不理家,贾家各罪,也暂无她参与的证据,而皇帝最提倡所谓贞节妇道,所以就将她们母子除外,不加拘禁,仍住稻香村里。如经查实,他们确实与贾府诸罪无关,结案后就可以允许他们搬出,自去谋生。那么他们母子获得彻底解脱后,就与原来亲友断绝来往,李氏就更加严格地督促儿子苦读,贾兰也不负母亲一片苦心,中举得官,建立功勋,而李纨也就终于成为了诰命夫人。

  书里这样写李纨,情节设计是大体合理的。但是,细加推敲,问题又来了。
  贾府那样的大家庭,荣国府里,贾政当官,主外,王夫人呢,主内。书里说,她觉得自己精神不济,所以要请下一辈的媳妇来做帮手。那么,她眼前就有一位大儿媳妇——虽然大儿子贾珠死了,其寡妻李氏还好好地活着。而且故事开始的时候,李纨的儿子,也就是贾政王夫人的孙子贾兰已经比较大,可以读书射箭了,李纨完全可以腾出手来帮助王夫人理家主内啊。其实就算是孩子小,那种贵族家庭,有的是丫头仆妇,也用不着母亲自己花许多的时间精力来照顾。书里写王熙凤的女儿巧姐,比贾兰小很多,王熙凤不是仍然可以理家管事吗?那么,王夫人怎么可以公然不让李纨来管家呢?从书里描写可以知道,王熙凤几乎不认字,凡遇到记账写字查书一类的事情,都依靠一个叫彩明的,未弱冠,也就是还没成年的小男孩。有一回还临时抓差,让宝玉给她写了个账单不像账单、礼单不像礼单的东西。可是,李纨是书香门第出身,会作诗,元妃省亲时她也赋诗一首,才华当然平平,但如果由她管家,起码可以减除很多因为自己不识字不能写字的麻烦。而且,从封建社会的伦理秩序角度来说,李纨她作为荣国府的大儿媳妇,也没有放弃理家责任的道理,王夫人即使没有委托她帮忙,她也应该主动上前帮忙。书里第四回介绍她说,“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奉亲子,外则陪侍小姑针黹诵读而已。”这段话原来糊里糊涂地也就那么读过去了,后来一细推敲,蹊跷,以李纨的身份,她竟放弃在荣国府协助王夫人主内,承担管家的责任,并且达到“一概无见无闻”的程度,这在那个社会,是非常严重的不孝行为。第七回有句交代,也值得推敲:“原来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贾母好像也不以李纨放弃府内总管责任为奇,就有如她绝不以贾赦不跟她住在荣国府里为奇一样。贾母只是觉得李纨闲着也是闲着,就只给她派了一个闲差,但这差事按说也应该是王夫人来安排,怎么会由贾母亲自下令?难道,在贾母眼里,李纨和王夫人是一样的身份?
  书里就这样写李纨,她是荣国府里的正牌大儿媳,却不由她来管家,而是把贾赦那边的王熙凤请过来管家,而对这一点,她本人以及书里其他人都不以为奇。后来王熙凤病了,才由李纨、探春代理其职,王夫人又请来宝钗帮忙,府里仆人们暗地里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但后来的形势,是三位“镇山太岁”里,探春唱主角,是朵大玫瑰,李纨甘愿跟宝钗一样充当绿叶——宝钗毕竟只是个亲戚,是外人,李纨怎么能那样?

  这样,我就琢磨,李纨的原型,可能跟贾赦的原型一样,虽然书里写是某种身份,其实真实的生活里却是另一种身份。
  书里把李纨设计成宝玉一辈的人,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媳妇,贾母的孙子媳妇,那么,李纨的儿子贾兰,当然就是贾政王夫人嫡亲的孙子,也就是贾母嫡亲的重孙子。按这样一个伦常排序,我问你,贾政一家人团聚,特别是元宵节,那也是一个特别看重团圆意义的节日,几代人欢聚,猜灯谜,得彩头,贾兰该不该在场?他该不该自己主动到场?但是,你细看第二十二回,有一笔很怪,就是全家赏灯取乐,济济一堂,忽然贾政发现不见贾兰,便问:“怎么不见兰哥?”地下婆娘忙进里间问李纨,李纨起身笑着回道:“他说方才老爷并没有去叫他,他不肯来。”婆娘回复贾政以后,大家都笑了,说贾兰“天生的牛心古怪”,在这种情况下,贾政才派贾环和两个婆娘去把贾兰叫来。这是怎么回事?贾兰是一个认真读圣贤书的人,他家元宵灯节团聚,他竟不主动去孝敬祖母父母,非得等人去请才到场,怎么如此离奇?在那个时代,那种家庭,不要说这样的场合,作为晚辈应该主动到长辈跟前去承欢,就是平日也要主动去对长辈晨省、晚省,哪有让长辈派人去请的道理?而且,李纨那么回答贾政也很古怪,她还在笑,按说她把儿子教育成那个样子,爷爷不叫他他就不来团聚,简直成了家族反叛,她自责还来不及呢,流泪忏悔都未必能过关呢,她却心态很轻松,还笑,而且从她那口气上你能感觉到,她也就是觉得,需要专门去叫一下贾兰到场,才更合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曹雪芹他虚构,怎么会虚构成了这个样子?
  我认为,第二十二回里的这一笔,恰恰并非虚构,而是生活的真实里确实发生过的事情,这一笔是与全书的总体设计,也就是虚构的框架不协调的。这回后面有署畸笏叟的一条批语——畸笏叟跟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看法很不一样,这里不枝蔓——这样写的:“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原来我就知道,这回后面还缺灯谜诗,没来得及补上,所以叫“未成”,就是未完成、未定稿。再经过仔细探究,我就发现,了关于贾兰原型真实身份的逗漏,这一笔,曹雪芹他还没能抹去,没能达到跟全书总体设计完全符合。这当然也是这一回未定稿的一个例证。

  那么,李纨和贾兰的原型,究竟是什么人呢?

  我认为,李纨的原型,是曹的遗孀马氏;贾兰的原型,则是曹的遗腹子。
  前面讲到过很多关于曹家的事情,大家应该还能记得:康熙朝,曹寅是康熙的亲信。他死后,康熙让他的儿子曹接替他当江宁织造,但是,没过几年,曹又病死了。他一死,曹家这一支就成了两代孤孀:第一代,就是曹寅的夫人李氏——康熙另一个亲信,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第二代,就是曹的夫人马氏。这婆媳两个寡妇,可怎么办呢?李氏再没有亲儿子了,马氏尽管怀了孕,一时还生不下来,临盆能否顺利,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未知数。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康熙发话了,康熙让李煦从曹寅的侄子里挑出一个好的过继到李氏这边,作为曹寅的继子,并且接着当江宁织造。最后挑选的就是曹。曹来当李氏的继子时,已经比较大了,有家室了,他和他的夫人过来以后,马氏的地位就非常地尴尬了。当然,她是李氏的媳妇,她对李氏必须继续尽媳妇的孝道,但是,她再也不是织造夫人了,在那个家庭里,她的第一夫人的地位就自动丧失了,她不能再主持家政。曹过继来了以后,当然就和他自己的夫人住进了本来是曹马氏住的那个正院正房里面,马氏当然只得搬到另外的屋子去住,而曹的夫人,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那大宅门里的管家奶奶。马氏呢,当然也就只好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她如果生下了曹的遗腹子,那么当然也就把全部的人生意义都锁定在把儿子培养出来,让他长大后能中举当官,自己再通过儿子去封个诰命夫人。我们可以想见,在那样一种微妙的家庭人际关系里,如果曹在某年灯节举办家庭聚会,因为李氏在座,马氏作为李氏的媳妇必须到场,但她的儿子却可以认为,我是曹的后代,不是你曹的后代,叔叔家的私宴,你没请我去,我为什么要主动去?于是他就没去。而他的不去,你可以说他“牛心古怪”,也就是死心眼,却不能说他违反了封建礼教;马氏解释他为什么不到场,也可以面带微笑,不用自责。当然,可能曹对这个侄子还是喜欢的,发觉他没到,就马上派自己一个儿子去找请他,在那种情况下,他也就来了。第二十二回透露出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

  关于康熙朝曹寅、曹、曹的档案资料很丰富,到雍正和乾隆时期,对康熙朝的这些资料也都没销毁,一直保存了下来。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曹寅得了疟疾,李煦及时向康熙汇报,康熙立即批复,那朱批现在还在,一口气写了很多话:“你奏得很好,今欲赐治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赐驿马星夜赶去。但疟疾若未转泄痢,还无妨,若转了病,此药用不得。南方庸医每用补济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补剂”的“剂”康熙写错了,但是皇帝是可以写错别字,也可以文句不通顺的,他可以不受规范限制。类似的地方还有,我不都加说明了)下面,康熙还写了满文,是金鸡纳霜的满文译音,然后非常仔细地加以说明:“专治疟疾,用二钱末,酒调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需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但是曹寅没有好运气,药送到时,他已经死掉了。要知道这时候康熙跟二立的太子胤之间的矛盾白热化,康熙面临许多重大的政治问题,但是他对曹寅这么个江宁织造却关怀备致到了如此程度,可见他们绝不是一般的君臣关系。这年九月,康熙二废太子。
  康熙五十四年,继承父亲职位的曹病死,死时才二十六岁。在现存的内务府奏折里,引用了康熙对曹的评价:“曹自幼朕看其成长,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之子内,无一人及得他,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上极细心紧慎,朕甚期望。其祖其父,亦曾诚勤。今其业设迁移,则立致分毁。现李煦在此,著内务府大臣等询问李煦,以曹荃之子内必须能养曹之母如生母者,才好。”康熙对曹的这个评价,到了雍正、乾隆朝当然还有效。虽然后来曹的未亡人马氏还跟着李氏,跟曹夫妇在一起生活,但曹后来获罪,却也不能去株连她,她和她的儿子,也就是曹的儿子,当然应予善待,也就逃脱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厄运。这情况反映到小说里,就是不但“钟鸣栊翠寺”,而且“鸡唱稻香村”,当贾府“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候,李纨和贾兰却可以没事儿,别的水都冻成冰了,他们还是水,可以自由流动,最后还能爵禄高登。
  康熙朝曹家的事,可以查到不少这样过硬的正史材料,请注意,我在这个地方所引的,都是官方正式档案,绝非野史,其中有的还是康熙本人所写的奏折朱批或官方正式记录的他的话语。
  关于马氏在曹死前已怀孕,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曹在奏折里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根据这个奏折,如果马氏生下一个男孩,那实际年龄,就可能比曹雪芹还大。
  说到这里,当然,你立刻也就明白了,曹雪芹他把马氏和曹的遗腹子这两个生活原型在艺术升华的过程里,各自矮了一辈来写。马氏化为李纨,年龄大体没变,但曹的遗腹子化为贾兰后,年龄就降到了宝玉之下,与贾环差不多了。而贾珠,全书故事一开始就说他死掉了,徒然只是一个空名,是写小说的一种变通设计,不能胶柱鼓瑟,把他的原型说成是曹。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处理?我觉得,从创作心理上说,他不愿意照生活真实情况来写,那样写,书里就得说明贾政是过继给贾母的,宝玉也就不是贾母嫡亲的孙子,他不想把自己家族那层微妙甚至尴尬的人际关系如实挪移到小说里去;从小说文本的需要来说,合并某些同类项,避免某些真实生活里过分特殊的个案,可以使艺术形象之间的关系优化,避免许多烦琐而又派生不出意蕴的交代,有利于情节的自然流动,也有利于集中精力刻画好人物性格。
  曹雪芹对李纨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升华,基本上是成功的,他在绝大多数情节和细节里,都按照书里所设定的人物关系,来吻合李纨的场景反映,比如第三十三回写宝玉挨打,王夫人先抱着宝玉哭,“苦命的儿吓!”后来想起贾珠来,又哭道,“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接着他就写,听见王夫人哭叫贾珠,别人犹可,惟有李纨禁不住放声大哭起来。这就写得非常准确。原型人物升华为艺术形象以后,就要按艺术想像所设定的身份来表现。
  但是,在《红楼梦》前八十回文本里,还是留下了不止一处的痕迹,漏出李纨身上的马氏影子。第四十五回中,李纨带着小姐们找王熙凤去,让她出任诗社监察,王熙凤是个聪明人,立即道破她们的意图:“那里是请我作监察御使,分明是叫我作个进钱的铜商!”李纨说她一句“真真你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她就不依不饶,且听听她是怎么说的:“亏你是个大嫂子呢!……这会子他们起诗社,能用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王熙凤的话还没完,咱们先分析这几句。在那样的封建大家庭里,总账房给每个人发放的月银,是严格按照其在家族中的地位来规定数额的。按书里李纨的地位,无非是荣国府里的一个大儿媳妇,就算她守寡,优待一点,怎么就会到头来跟贾母、王夫人一个等级,月银竟比同辈的王熙凤多出了四倍呢!显然,写到这里时,曹雪芹他是按真实生活里的马氏的待遇来写的,马氏本是家庭第一夫人,后来情况变化,让位于王夫人原型,她的月银数量当然不能降低。好,再听王熙凤接下来怎么说:“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两银子……”这种在封建大家族里,经济上占据“上上分儿”的分配位置,一个儿媳妇再怎么说也是说不通的,但是,如果这写的是马氏在曹家,她守寡后享受上上分儿待遇,那就顺理成章。
  马氏一生的悲惨处,还不仅是守寡,因为李氏还在,她得对李氏尽媳妇孝道,留在李氏身边,但是自己失去了夫人地位,眼睁睁看着曹的妻子过继来后取代了她女主人的位置,那该是多么难受的滋味!雍正六年曹被治罪,抄家时也许能将她除外,没抄走她的私房银子,但是李氏还没死,她也还是不能离开。雍正没有对曹家斩尽杀绝,很可能是顾忌到他父亲对曹寅、曹都有非常明确的赞语,对二位的遗孀也就不便因曹而不略予善待。康熙对曹没留下什么赞语,惩治曹雍正不必手软,但鉴于曹的家属中有李氏和马氏,他在将曹抄家逮京问罪后,还指示在北京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后来有人考证出,位于北京蒜市口附近的一所十九间半的小院,就是容纳曹一家,包括李氏和马氏在内一度居住的地方。到了乾隆元年,曹得到宽免重回内务府任职,他家境况又有好转,应该是又从那里搬到了比较高级的住宅中。
  那么真实生活里的马氏,一定积谷防饥,也就是拼命地积攒银钱,以防将来自己老了没有收入。而既然曹有赡养她这个寡嫂的义务,她的待遇不变,那么她就尽量不动自己的积蓄,一起过日子时,是只进不出。
  关于曹家的史料,康熙朝相当丰富,雍正朝随时间递减,但也还有。到乾隆朝,特别是“弘皙逆案”以后,竟几乎化为了零。有人说,根本查不到档案记载,你说曹家被这个政治事件株连有什么依据?那么,我也要问,他家如果没有那个时候的一次灾难性巨变,怎么连族谱家谱都没有了?哪一个家族会好端端地自己毁掉家族的记载呢?从曹寅到曹雪芹,不过三代而已!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真实生活里的马氏和她的儿子,对曹夫妇及其子女,以及所连带的那些亲戚,比如曹妻子的内侄女,内侄女的女儿什么的,肯定没有什么真感情可言。曹一再地惹事,虽说雍、乾两朝皇帝对马氏母子还能区别对待,没让他们落到一起被打、被杀、被卖的地步,事过之后,他们对那些曹家的人避之不及,又哪里有心去救助?
  马氏如果想救助曹家的人,她的救助能力,就体现在她还有私房银子这一点上。假若曹夫人的内侄女的女儿家破后被其狠毒的亲戚卖到娼门,其他救助的人虽可出力,却缺少银钱去将其赎出,于是求到被赦免的马氏母子跟前,他们母子二人呢,就可能非常地冷漠,一毛不拔。马氏会推脱说自己并没什么积蓄,爱莫能助,而她的儿子呢,就很可能是使奸耍猾,用谎言骗局将求助人摆脱。
  我估计,这类生活素材,会被曹雪芹运用到《红楼梦》八十回后。他哪里是对李纨一概赞扬,请看《晚韶华》里的这句:“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什么意思?这就是一句相当严厉的批评,翻译过来,就是这样的意思:虽然说,你李纨怕老了以后没有钱用,总是在那里积蓄,尽量地只进不出,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到了骨节眼上,用你的一部分钱就可以救人一命,你却吝啬到一毛不拔,死活由人家去,你也太不积德了吧?人在活着的时候,应该为儿孙积点阴德啊!正因为李纨忍心不救巧姐,而且贾兰耍奸使猾摆脱了板儿等来借钱救助的人,李纨虽然后来成了诰命夫人,“也只是空名儿与人钦敬”“枉与他人作笑谈”,贾兰也就成了与狠舅王仁并列的奸兄。
  李纨的命运,看似结果不错,其实,从守寡起就一直形同槁木死灰,一生无真乐趣可言。后来又因吝啬,不去救助亲戚,留下话把儿,被人耻笑,把她也归入红颜薄命的系列,是合理的。
  那么,到这里,我对金陵十二钗正册各钗的探究心得,就全部讲完了。在《红楼梦》第五回里,写到贾宝玉翻看册页,还分别看了又副册和副册,但是,又副册他看了两页,副册却只看了一页。那么他看到的,是关于谁的呢?那没直接写出来的,究竟又该有哪些人呢?这一直是《红楼梦》读者和研究者关切的问题。在下一讲里,我将跟大家一起探究金陵十二册副册,这副册第一页究竟说的是谁?另外十一钗又是谁?希望你仍能保持旺盛的兴趣,跟我继续这趟揭秘之旅。
32        李纨命运之谜
  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女性,秦可卿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其余十一位,可以肯定会在八十回后故事里死去的,计有贾元春、贾迎春、王熙凤三位,故事结束时肯定暂时还活着的,则有贾探春、贾惜春、巧姐、李纨四位。其余四位,林黛玉泪尽而亡,薛宝钗婚后死去,虽然从判词和涉及她们的曲文里还看不到非常明确的信息,但是通过对前八十回文本的仔细分析,判定她们在全书故事结束前都已离开人世,从一般读者到红学专家争论不大。只有史湘云和妙玉的结局颇费猜测,意见最难统一。妙玉的结局,我有自己的推断,前面已经讲过,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自己的结论是有道理的,坚持不变。史湘云的结局是最大谜团,我前面讲座里多次提到,我同意脂砚斋就是史湘云原型的观点,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解释,也同意最后落实到她和贾宝玉身上,他们两个历尽劫波,终于遇合,得以白头相伴,共渡残生。但是,全书的结局应该是贾宝玉悬崖撒手,通灵宝玉也还原为巨石,复归青埂峰下,那么,曹雪芹一定会想出一种逻辑上完满的写法,来处理史湘云的结局。如果她一直活着,宝玉就不应该抛弃她,自己撒手人间,独归天界;如果是她贫病中死去了,宝玉痛感人生无常,大彻大悟,悬崖撒手,那当然说得通,但“白首”两个字又如何解释?我在关于湘云命运的那讲最后,猜测“白首”的含义,是因为颠沛流离、贫困潦倒,导致他们两个“白了少年头”,而不是说他们尽其天年,鹤发童颜。如果那样,宝玉谈不到撒手,全书也就不是个大悲剧的结局。但这样解释,显然不无牵强之处,我之不揣冒昧,大胆说出,意在与红迷朋友们进一步讨论,对湘云结局的判断,我就不像对妙玉结局的判断那么自信。当然,对妙玉结局的观点,我也只是说,对《红楼梦》文本作了精读,动了脑筋,比较自信,也完全没有“惟我正确”的意思,仍愿与大家作深入的讨论。
  讨论,是做学问当中最大的乐趣。现在我们讨论到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李纨。有人说,李纨透明度最高,是一位近乎完美的妇人,曹雪芹对她下笔,也是只有褒没有贬,她的全部不幸,也就是青春丧夫守寡,之所以也收入薄命司册页,就是哀叹她尽管后来儿子当了大官,自己封了诰命夫人,但终究还是无趣。通过她,作者控诉了封建礼教不许寡妇改嫁的罪恶。说作者通过这个形象展现了礼教压抑下青年寡妇的不幸,我是同意的;但说作者对李纨只有褒没有贬,则不取苟同。
  关于李纨的判词,头两句,“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好懂。贾珠死后,李纨把全副精力都投入到对贾兰的培养上,这是可以理解的。她对贾兰的培养是全方位的,不仅督促他读圣贤书,为科举考试做案头准备,还安排他习武。书里有一笔描写,你不应该忽略,就是在第二十六回,宝玉在大观园里闲逛,顺着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鱼,应该是跟金鱼说了一回话。前面分析过宝玉,他脑子里绝无什么读书上进、谋取功名一类的杂质,他沉浸在诗意里面,他把生活当成一首纯净的诗在那里吟那里赏。这时候,忽然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了过来,打破了诗意,可爱的小鹿为什么惊慌失措?宝玉不解其意,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一见宝玉在面前,就站住了,跟宝玉打招呼。宝玉就责备他淘气,问好好的小鹿,射它干什么?贾兰怎么回答的,记得吗?说是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呀?所以演习演习骑射。前面我讲过了,清朝皇帝,特别是康、雍、乾三朝,非常重视保持满族的骑射文化,对阿哥们的培养,就是既要他们读好圣贤书,又要能骑会射,所以贵族家庭也就按这文武双全的标准来培养自己的子弟。李纨望子成龙心切,对贾兰也是进行全方位的培养,要他能文能武。那时候,科举考试也有武科,八十回后贾兰中举,有可能就是中的武举,后来建了武功,“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母因子贵,李纨也终于扬眉吐气,封了诰命夫人。贾兰放下书笔就来射箭习武,宝玉看了是怎么个反应呢?他非常反感,非常厌恶,讽刺贾兰说:“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第五回里关于李纨判词的后两句,“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就不那么好懂了。特别是第一句,有的古本这句写作“为冰为水空相妒”。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应该是指水跟冰本来是一种东西,一家子,但是有些水结成了冰,就嫉妒那没结成冰的水,本是一家子,寒流中两种结果,当然互相有看法,甚至有冲突,但是那没结成冰的水呢,到头来也没得到什么真正的好处,白白地让人把他那事情当做笑话来议论。从这判词就可以感觉到,曹雪芹对李纨这个人物哪里是全盘褒奖,她最后虽然表面上比其他十一钗命运都好,但她一生的遭遇,旁人议论起来闲话还是很多的,遭人嘲笑也难以避免。
  前面我讲惜春的时候,引用生活真实里李煦被雍正抄家治罪,内务府档案的那些记载,你应该还记得,从那些记载你就可以知道,那个时代,那种皇权统治下,不管你原来是多么威风的贵族官吏,一旦皇帝震怒,对你满门抄检,那么不仅你家的仆人全成了皇帝抄来的“动产”,你的妻妾子女也一样全成了由皇家或打、或杀、或卖的活物件,情形是非常恐怖的。《红楼梦》八十回后,会写到贾家被皇帝抄家治罪,其事件原型,应该就是“弘皙逆案”后曹一家的遭遇。
  雍正朝时期,李煦、曹的被惩治,现在还可以查到不少档案,但是,乾隆四年平息“弘皙逆案”后,涉及此案的弘皙等重要案犯的档案材料保留下来的很少,现在能查到的也大都十分简略,或语焉不详,甚至轻描淡写,给人一种小风波一桩的感觉。这显然是乾隆从政治上考虑,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尽量销毁档案,不留痕迹,以维持自己的尊严,并防止引发出另外的麻烦。也就在那以后,原来清清楚楚的曹氏家谱,忽然混乱、中断。曹雪芹究竟是曹的遗腹子,还是曹的亲生子?甚至究竟有没有这么个人,这个人后来究竟是怎么个生活轨迹,全都失去了凿凿有据的档案,后世的研究者不得不从别的角度寻觅资料,艰苦探索,以求真相。有些不知道那个时代这种情况的读者,特别是年轻人不理解,比如说为什么我的这番揭秘不直截了当地公布档案,比如说某某角色的原型已经查出清朝户籍,或者宗人府档案,或者某族古传家谱,那人就在其中第几页,第几行到第几行……如果真能查到,还会等到我来查来公布吗?红学起码有一百年历史了,最有成就的红学专家,从曹寅、曹和曹以后,也都只能是从非直接的档案材料,甚至拐了几个弯的资料里,去探究曹雪芹其人其事,去探究书里所反映的历史内涵与社会内涵,去探究书里角色背后的名堂。乾隆朝“弘皙逆案”后的相关信史与过硬的直接性资料真可谓凤毛麟角,进行艰苦推测,是不得已而为之。
  就在我的讲座还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播出期间,就有一位热心的青先生来信告诉我,他查到两条资料,一条据民国王次通先生在《岱臆》里说,胤为太子时,曾为岱庙道院题字,赐给道士黄恒录,后来石刻题的是“纯修”两个字;另据清任弘远《趵突泉志》,胤曾为趵突泉题碑,四个字是“涤虑清襟”,他被废后就给清除了。胤当太子的时间很长,而且被认为书法出色,跟着康熙南巡,以及自己游玩,到处题字,被刻石以为久远留存,数目一定非常之多,但是,一个政治人物随着他的垮台,他在各处留下的题字,也就会被一一清除。历史既是胜利者所写的,也由胜利者删除修改,发生过的事情,可以让它从记载上基本消失,使事实沉默在悠长的时间里。曹家到了曹以后,就是这样的遭遇,还有这么一家人吗?后来都哪里去了?曹本人在乾隆四年以后是否还活着?以什么身份活着?如果死了,又是怎么死的?曹雪芹究竟是不是他亲儿子?究竟何时生?何时死?甚至究竟写没写《红楼梦》?也许今后能查到过硬的档案,被公布出来,但是在目前,不是我一个人,所有的研究者,都不得不采取使用旁证进行推测的办法。
  我们探讨李纨也只能是这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得到了一本可信的曹雪芹创作笔记,上面明确地写着,我是以生活里的谁谁谁,来写成书里的谁谁谁。有的人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做原型研究,误以为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来一番历史性的索隐,把书里的这个角色跟历史上的哪个真人画等号,又把哪个历史上的真人跟书里的某个角色画等号。这样的等号是万万不能画的。我说秦可卿的原型是废太子的女儿,我的意思是曹雪芹以这个真人的情况为素材,将其通过艺术想像,塑造成了这样一个艺术形象。我说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自己,也并不意味着他是在给自己写自传。我说自传性,意思是《红楼梦》是一部具有自传因素的小说,贾宝玉这个小说人物,是曹雪芹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生命体验,加上虚构成分,进行了艺术升华,而形成的一个艺术典型。我对书中所有人物、情节、细节乃至物件的探究,都是这样的意思。自传和具有自传性的小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使用时一直将其严格地区分开来。
  大家应该都知道,世界上的小说,有的是基本写实的,作者所使用的素材是生活中实际存在的;而有的小说呢,则是非写实的,甚至完全是离开生活真实,凭空去架构出来的。写实的小说很多,不必举例了,完全不写实的小说,比如阿根廷有个小说家博尔赫斯,他是个图书馆管理员,他写的许多小说就不是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出发,甚至也根本不是他在现实里的所见所闻,他完全根据看到的书本上的东西,加以想像、升华,最后形成他那种风格独特的小说。例如他的名篇《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脱离实际生活的凭空设想。他那样的小说也有人喜欢,也具有其独到的美学价值,但是,研究他那样的小说,显然就没必要搞原型研究。
  而我为什么热衷于搞原型研究呢?我写小说,基本上全是走写实的路子。但是小说毕竟不是档案材料,不是新闻报道,不是报告文学,即使以自己为素材,把自己当主角,也不能写成自传,写成回忆录,也必须要从素材出发,有一个升华的过程。写实性的小说,自传性、自叙性、家族史的小说,尤其要重视这个升华的过程。一九九零年,我开始构思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四牌楼》,我想把它写成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特点的小说,构思过程中,我就来回来去地想怎么升华呢?怎么完成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创造过程呢?很自然地,我就想到了《红楼梦》,对曹雪芹的文本进行一番探究,他那些艺术形象,是怎么从原型演变升华而来的?我要好好借鉴。所以至少对我来说,这种原型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可以学以致用。一九九二年我写成了《四牌楼》,后来得了一个上海优秀长篇小说大奖,二零零五年法国翻译了里面的一章《蓝夜叉》,为之出了单行本。当然,我的写作不能跟大师们相比,但是,对前辈文学大师的经典文本的探究,应该是我能够做,也可以去做的事情。曹雪芹的《红楼梦》,我笃信鲁迅先生的八字断语:“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我就是要钻进去,探究曹雪芹他怎么把生活里的人物,演变升华为小说里的艺术形象。首先,我对他设计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十二位女性和贾宝玉进行原型研究,突破口选择了秦可卿,就这样一步步地,现在进行到了李纨。
  我说了这么多解释自己研究动机和目的的话,应该不是多余的。我相信跟大家坦露了心迹以后,我下面的探索就更能赢得理解。
  我的研究方法,一是探讨原型,一是文本细读。我的细读,已经体现在前面各讲里。大家应该还记得,讲妙玉的时候,我讲到她续诗,在她续出的十三韵里,有两句是“钟鸣栊翠寺,鸡唱稻香村”,这意味着什么?我认为,这是预示在贾府被查抄以后,大观园里其他地方都被勒令腾空,加上封条了,但还剩两处允许暂住,成为例外。
  那么凤姐扫雪拾玉,就应该是在那段文字里写到的事情:故事发展到贾府第二次被查抄,主子奴才一起被当做犯人,原来贾母住过的那所院落被当做临时监狱,集中在一起等候下一步发落。某日雪后,凤姐被罚出角门,到夹道扫雪,然后拾玉。
  凤姐拾到的,会是通灵宝玉吗?我觉得,不会是。宝玉被拘,他那通灵宝玉只能是三种情况,一是被抄走,而且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待审查分辨的罪证,那么抄家的人员一定将其慎重保存,不会将其遗落到夹道中;二是官府觉得那既然是他落草时嘴里衔来的,尽人皆知,不是罪产,而且那玉就俗世的标准而言,是块近乎石头的病玉,也不值得贪占,因此,也就还让他戴在脖子上,在那种情况下,宝玉肯定珍爱它,也不会让它遗失在夹道中;三是以神话式的想像,来处理这块玉,比如让一僧一道再度出现,或远施魔法,暂且收回这块玉,那么,通灵宝玉就更不可能出现在凤姐扫雪的那个穿堂门前的夹道里。

  那么,凤姐拾到的,究竟是块什么玉呢?细读前八十回,也不是完全没有线索。
  我们都熟悉坠儿偷拾平儿虾须镯的情节。第五十二回前半回,就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平儿把麝月叫到屋外,去说悄悄话,晴雯以为是说对她不利的话,就让宝玉去听窗根,就听见,是坠儿偷了平儿的镯子。平儿的意思是,别把这事声张出去,以后用别的由头,把坠儿打发出去就完了。当然,晴雯知道后就沉不住气,把坠儿连骂带扎,当天就撵了出去。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平儿跟麝月说悄悄话的时候,还特别有这么几句:“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又跑出一个偷金子的来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了……”那么,这里就提到了良儿这么一个丫头,如果说坠儿偷金是罪证确凿,所以给她取了个含有“坠落”也就是“堕落”含意的名字,那么,偷玉的丫头,为什么要特意取一个良儿的名字?
  有的人可能又要责备我了,哎呀,你成福尔摩斯了,人家是小说,随便那么一写嘛,怎么你总是惊惊怪怪的?人家就管那偷玉的丫头叫良儿,怎么着?
  实在不是我这人特多心,曹雪芹给角色取名字,他一再地或用谐音,或以字义来影射人物的品质、命运什么的,除了前面我给你举出来的詹光、单聘仁什么的,你自己也还可以举出一串:卜固修(不顾羞)、卜世人(不是人)、胡斯来(胡乱厮混来去)、程日兴(成日地兴风作浪)……丫头里,像靛儿(宝钗拿她“垫背”)、柳五儿(姿色如五月之柳)、碧痕(有的古本写作碧浪,专门负责给宝玉提水洗澡)等等,总之,他取名大都有所指。当然,有时候他会用反讽的办法命名,比如凤姐派给尤二姐的丫头叫善姐,这善姐不善,读者都有印象;还有第七十三回一开头,跑到怡红院去报信,那个赵姨娘的丫头,她报的是个凶信,明明等于乌鸦叫,却故意给她取名叫小鹊。
  那么,良儿,是不是也是反讽的叫法呢?所谓良儿偷玉,坠儿偷金,我认为,作为对称的写法,这不一定是反讽,很可能,一个就是被冤枉了,另一个呢,确实有偷窃行为。
  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上面其实也讲给你听了,就是曹雪芹把笔触一直延伸到府里夹道,一直写到那些拿着扫帚簸箕的最底层的杂役,那个细节,也在第五十二回,在提到良儿之后。而且,那个宝玉要出门,一群仆人簇拥着他的场景,也就在凤姐扫雪拾玉的那条夹道,只不过凤姐拾玉的位置,是在通向贾母院落的那个穿堂门外。
  难道这些笔墨的安排,你又认为是毫无深意,又只不过是那么随便一写,小说嘛!似乎小说里就应该有许多的废话,有许多可有可无的文字。其实不仅是中国的《红楼梦》,外国,比如像爱尔兰的乔依斯写的《尤利西斯》,也是一段话会有好几层意思,一个词语里埋伏几个所指。当然,《尤利西斯》出现得比《红楼梦》晚,但我举它为例,就是想告诉你,世界上不止一个作家有这种精细的写法,就是所写下的文字,绝对没有废文赘墨。《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先出现良儿偷玉的信息,后面又出现夹道里扫帚簸箕等细节,我认为是又一次在使用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手法。
  因此,八十回后凤姐扫雪拾玉所拾到的玉,应该就是原来被认为是良儿偷的那个玉。良儿偷玉一案,应该是在大观园建成之前,那时候宝玉还跟着贾母住,因此,这件事的性质,会被看得异常严重。当时凤姐处理此案,一定也颇费周折,估计良儿不认,就采取了非常手段,如让她在大太阳地里,跪在磁瓦子上,不给茶饭吃。良儿终于招认,当然也就撵了出去,一时非常轰动,人们留有记忆,久难忘怀。但是,当凤姐沦落后,她在那穿堂门外扫雪时,却忽然发现了那件玉器,她会细想,不可能是当年良儿丢弃在那里的,夹道天天有人打扫,岂有一直没被扫出的道理,但是,府里被查抄,虽说是一切物品均需登记入册,但像这样小件的东西,就难免被参与查抄的人员攫为己有,后来或因慌乱,或因其他原因,失落在夹道里,竟被她无意中拾到,于是她就意识到,这件玉器既然还在府里,可见当年对良儿是屈打成招!当年自己威风凛凛,审问处治别人绝不手软,现在自己却成了人家审问的对象,处于百口难辩、百罪难卸的状态,思想起来,岂不悚然惨然!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第五回里把她的结局预告得很清楚:她“哭向金陵事更哀”,所有这些女子,都跟金陵有关系,但是她最后的情状,似乎是在往金陵方向移动的过程里,悲惨地殒命。

  关于王熙凤,我能贡献给大家的独家见解,主要就是这些。
  下面来说巧姐。巧姐凭什么进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不少读者觉得她前八十回戏份儿特别少,印象很模糊,不理解为什么她跟她母亲两个人都被排进正册里。依我想,曹雪芹的用意,是加入一位辈分明确比其他各钗低的女子,可以使对贾氏家族青春女性的命运展现更有立体化的效果。当然,从表面上看,正十二钗里的秦可卿跟巧姐一辈,巧姐是贾母重孙女,秦可卿是重孙媳妇,但是,前面我已经讲了那么多,秦可卿的表面身份后面,有太多的疑点,太多的秘密,而巧姐是贾琏凤姐的亲女儿,这是没有疑问的。
  巧姐最后的命运,第五回的判词和《留余庆》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为当年她母亲善待了刘姥姥,种下善缘,因此家族败落后,刘姥姥一家救了她。她最后的归宿,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虽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还得纺绩谋生,过去那富贵奢华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属红颜薄命,但跟惨死的姑妈、母亲等相比,那算幸运多了。她和板儿的姻缘,在第四十一回有非常容易明晓的伏笔,大姐儿——巧姐是后来刘姥姥给她取的名字——原来抱着一个大柚子玩,忽然看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后来大人们就让两个孩子互换了柚子和佛手。脂砚斋有几条批语,说:“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又说:“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所谓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余庆》里所说的那些意思:“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姐这个角色,许多读者都觉得把她写得太小,那么八十回后,故事的时间跨度不可能很大,她到贾家败落时,往多了说也不过六七岁,她能经历那些遭遇,比如被卖入娼门,以及被解救后嫁给板儿等等吗?而且板儿在那时候也应该没有多大,往多了说不过十多岁,曹雪芹这样写,是否属于情节设计不合理?我觉得还是合理的。第一回香菱被拐子拐走,也还只是个四五岁的女孩,那个时代,那种社会,拐子把男孩子拐去,也许很快就能出手卖掉;女孩子呢,他会先养起来,养得稍大,再卖给人家当童养媳或丫头。有的妓院,也会买尚年幼的女孩,先当小丫头使唤,大了再逼着接客。巧姐年纪虽小,被骗被拐被卖的可能性却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家族败落的过程里,而刘姥姥及其他人将她解救出来,尽管她和板儿都不大,把她先作为童养媳收养,在那个时代和那种社会里,是一点也不出格,非常普通的做法。
  巧姐命运之谜,在于究竟谁是“狠舅奸兄”,狠舅是凤姐兄弟王仁,谐音就是“忘仁”,这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奸兄呢?高鄂续书,把贾芸当做奸兄,这是天大的错误。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时,脂砚斋有多条批语,赞他“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说他“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当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为。我在关于妙玉的最后一讲里提到的那个靖藏本,这一回前更有一条独家批语,说“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前面已经引过脂砚斋关于小红到狱神庙安慰宝玉的批语。贾芸、小红后来是一对夫妻,他们是大胆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凤姐对他们两个都有恩,八十回后,作者会写到他们去安慰、救助凤姐、宝玉。至于贾芸探庵,探的哪个庵?栊翠庵?馒头庵?目的何在?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那是一种仗义的行为,不会是奸诈的行径。
  那么,奸兄会是谁呢?有人去猜贾蔷,也无道理。贾蔷和龄官的爱情,不说可歌可泣,说可圈可点吧,那也足能和贾芸、小红的爱情媲美;贾蔷跟凤姐的关系一贯很好,替凤姐教训贾瑞,他是一员战将,而且他后来经济自立,荣国府解散戏班子以后,龄官没有留下,应该是被他接去,两人共同生活了。他不可能在八十回后,成为坑害巧姐的奸兄。那么,奸兄究竟是谁?奸在哪里?你别着急,我将在下一讲里,从从容容地告诉你。
  巧姐的原型,就是贾琏、王熙凤两个原型的独生女儿,这本来没什么好讨论的,但是,在多达六种的古本《石头记》里,第二十九回写荣国府浩浩荡荡地去清虚观打醮,却有一句分明是“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这不大可能是抄书人抄错了,应该是曹雪芹某一时期原稿上的句子。这么说,贾琏王熙凤实际上并不是只有一个女儿,而是有两个,大的那个,自己能走路的,是巧姐儿。但是巧姐这个名字,根据书里的情节流动,是直到第四十二回刘姥姥才给她取的,按说去清虚观打醮时,即使有那么个大点的女儿,也应该还没有巧姐这个称呼。我的看法是,生活真实里的贾琏王熙凤原型夫妇就是有两个女儿,因此,王熙凤原型不生男孩的家庭危机才会深重,贾琏原型偷娶二房的决心,才会那么坚定。第二十九回写得早,曹雪芹就按生活的真实写出了他们有两个女儿,后来,他调整文稿,觉得写两个女儿很麻烦,就合并为了一个,就是四十一回里请求刘姥姥给取名字的那个巧姐儿。
  我坚持认为,曹雪芹基本上把《红楼梦》完成了,但是,却没能将全稿通盘修改好,不但还剩一些“零件”没来得及装上,更有许多“毛刺”没有剔尽。这里顺便再举出一些例子:
  第七十一回大写贾母八旬大庆,明写正日子是八月初三,季节背景描写跟前后情节流动吻合,但是,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话却是这么说的:“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大年初一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赶得巧。三月初一是太太……”贾母生日究竟是什么时候?我感觉,探春的话,倒说的是生活真实里李氏的那个真实的生日,被曹雪芹很自然地写了下来。但是,从生活到小说,他又故意把贾母生日安排在秋天,就在那个秋日的八旬庆典之时,爆发出宁、荣两府和黑油大门里邢夫人那家之间的连锁冲突,又导致贾母发狠查赌,滚雪球般地酿成抄检大观园,秋风萧瑟,寒冬逼近……他写得很精彩,但是,没来得及把前面探春的话改得一致起来。
  第七十五回,贾母强打精神过中秋节,在凸碧山庄大家围大圆桌坐下,贾母居中,左边是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边是贾政、宝玉、贾环、贾兰,结果还有半桌空着,贾母就叹息人少,后来就把围屏后边的迎、探、惜叫过来一桌坐。大家注意到没有,在座的没有贾琮,贾琮是贾赦的儿子,贾琏的弟弟,也就是贾母的一个长房孙子呀。在第二十四回,他正式登场,邢夫人还责备他黑眉污嘴,后来他还出现过几次,五十三回祭宗祠时,他和贾琏一起献帛,这样一个嫡亲的孙儿,怎么会在中秋团聚时缺席?贾母叹人少,多他一个不就略有安慰么?难道仅仅因为其形象不雅,就连月饼也不允许来一起分吃?这写得很怪。也在这一回,贾赦夸贾环的诗写得好,说出很蹊跷的话,他说:“以后就这么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书里前面写得很清楚,他本人袭着一等将军,贾政因为是弟弟就都没资格袭爵,他如果死了,应该是贾琏来袭,可能再降一等,贾琏死了,可以轮到贾琮,再怎么也轮不到贾政的儿子来袭呀,何况,就是由贾政儿子袭,前头还有个宝玉呢,贾赦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也在这一回,更前面一点,写贾珍在宁国府搞射鹄子活动,贾赦、贾政听说了,下面就有一句,请注意是怎么写的——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你不觉得奇怪吗?这四个人里宝玉最大,却排在第三位。再推敲“两处遂也命”的含义,则贾环、贾琮是贾赦那边命令过来的,宝玉和贾兰是贾政命令过来的,甚为明白。贾环算是贾赦那边的,怪吗?但是,如果他真是贾赦那边的,那么,前面引的,贾赦那个说他有资格袭爵的话,却又好懂了。贾琮射鹄子时候在,同一回文字里,中秋大团圆又无踪影,更让人纳闷。前面讲到过,这一回里本应该有三首中秋诗,但一直没有填上,脂砚斋在回前注明“缺中秋诗,俟雪芹”,估计这一回写得比较早,跟第二十二回缺灯谜诗一样,曹雪芹没来得及补上,就去世了。跟这回连续的第七十六回,贾母对尤氏说:“可怜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贾母省去“去世”二字是很符合她说话方式的,但从写贾敬吞丹死去的第六十三回看过来,情节在季节中的流动是连续的,贾敬死了并不到二年,类似这样的前后矛盾的“毛刺”还可以挑出很多,我就不一一罗列了。这也说明,曹雪芹写这部书,不是定稿一回再去写下一回,他是跳着写,跳着定稿的,而全部书稿还没来得及将其前后矛盾的地方完全调整修订妥帖。
  虽然曹雪芹没能完成修订《红楼梦》的工作,后来又迷失了八十回后的文稿,但是,这部书却跟现在保存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古希腊雕塑——米罗的维纳斯一样,具有惊人的残缺之美。
  那么,现在我的原型探究,就金陵十二钗正册而言,只剩下一钗,就是李纨了。有人说,李纨是正册十二位女子里惟一没有缺点,作者下笔时也只有褒笔没有贬笔的一位女性,真是这样的吗?我的看法与此大相径庭,而且,我还要告诉你,上面涉及到的那个问题,就是谁是巧姐的那个“奸兄”,也得通过对李纨的探究揭开谜底,对此你感到莫名惊诧吗?那么,好,请您继续听我讲。
31        王熙凤、巧姐命运之谜  荣国府的建筑布局,在曹雪芹笔下是清清楚楚的,历代都有红学家根据书里描写来画出其平面图,没什么太大差别,争论比较少。大观园盖在荣国府东北边,描写也很细腻,但是复原起来,就没荣国府那么容易,究竟那些具体的建筑景点是怎么个布局,研究者之间一直争论不休。
  王熙凤呢,她本不是荣国府的人,她是贾赦儿子贾琏的媳妇,他们两口子本该跟贾赦、邢夫人住在一起,在那里就近侍奉父母公婆,以尽孝道,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最普遍的,一般也不应该违反的伦理定位和行为模式。就是搁到今天,父母在,屋宇又宽大,儿子儿媳妇尽赡养责任,也应该是尽量跟他们住在一起,如果父母那边住房宽敞也不住,反而跑到叔叔婶婶家里去住,也会让人觉得怪怪的。
  但是,曹雪芹笔下,贾琏王熙凤夫妇却住在荣国府里,具体位置是在府里中轴线的西北,贾母住的那个院落后面。贾母那个院落最北边,是坐南朝北的抱厦厅,再北边呢,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影壁后面是一个小院落,那就是贾琏、王熙凤的住处,里面的具体情况,第六回作者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感受,描写得非常精细,我不重复。
  荣国府里住着贾氏老祖宗贾母,前面已经讲过了,其实最古怪的,还不是贾琏王熙凤夫妇住进来,而是贾赦作为长子,为什么不带着媳妇住进去,他又袭了爵,应该由他和媳妇住进荣国府中轴线上的正房大院,就近侍奉自己母亲才是。但是,书里不是写得含糊,而是交代得清清楚楚,贾赦夫妇另住在一个黑油大门的院落里头。更古怪的是,那个黑油门的院子紧挨着荣国府,只不过是拿墙隔开。袭爵的大儿子住的院子要跟亲母亲住的地方完全隔开,两边的人互相来往,都必须先出自己院子,另进一个大门,进了大门,还要再进仪门才能相见,何必如此麻烦呢?在那隔墙上开扇门,岂不是两下里都方便了吗?越细加推敲,越让人费解。
  有的读者,容易把贾赦住的院子跟宁国府闹混,宁国府虽然也在荣国府东边,但应该是更在贾赦院的东边,贾赦院比较小,北边围墙外面应该还是荣国府的范围,而宁国府可能比荣国府还要大些。在大观园出现以前,就有园林之盛,书里屡有描写:第十一回通过王熙凤的眼睛,以《园中秋景令》形式,表现得最充分。后来为迎接元春省亲,就把贾赦院北墙外荣国府的一些空间,跟宁国府北边一些原有园林,打通连接,盖了个周边三里半大的大观园。书里说,荣、宁二府原来不是一墙之隔,而是一巷之隔,但是那条巷子不是公共使用的官道,而是贾氏自家的私产,所以可以放心地使用。
  读《红楼梦》,应该把故事里的这三个基本空间搞清楚。最容易弄错的,就是以为贾赦跟贾珍住在一起。不是的,宁国府在荣国府东边,所以称做“东府”,贾赦那个比较小的院子跟荣国府挨在一起,跟宁国府有一巷之隔,它往北的长度比两个府都短,是那么一个独特的空间,荣国府的人提起时,一般称做“那边”。因为宁国府比较大,它的大门虽然跟荣国府在一条大街上,但未必取齐,可能还要往南一些,所以,像第七十五回,尤氏从荣国府回到宁国府,隔窗听见邢夫人兄弟邢大舅酒后发牢骚,就跟丫头银蝶说:这是北院里大太太的兄弟抱怨她呢!“北院”,指的就是贾赦住的那个黑油大门的院落。
  我的研究方法,说了好多次,主要是作原型研究,原型也不仅是人物原型,还涉及事件原型、细节原型、话语原型等等方面,那么空间原型、场景原型、物件原型也都在我的研究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研究,我的基本看法就是,曹雪芹他写这部书不是凭空虚构,这部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性质。那么他这样来设定、描写荣、宁二府和贾赦居处,也是有生活依据的。当然,他又并不是直接地去写自传、家族史,不是写我们现在叫做报告文学那样的作品,因此,他笔下的故事空间布局,也就在原有的真实空间存在的基础上,进行了很多的艺术加工,像大观园就相当地夸张,从生活素材出发,经过他的想像描写,已经升华为一座人间难有的准仙境。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在书里安排贾赦和贾政的住法?前面已经讲过,不再重复。那么,他为什么非要把王熙凤安排到荣国府贾母院子后面的一所小院里住呢?按说,即便贾赦就那么住在隔壁的黑油大门里,她帮荣国府王夫人理家,每天坐车过来不就行了吗?书里一再写到,邢夫人就天天从那边来荣国府这边给婆婆贾母请安,从未间断过,邢夫人都不怕麻烦,王熙凤怎么就不能也天天辛苦点,来来去去呢?尤氏住得比邢夫人远一些,不也常常地来荣国府办事吗?
  我想,这是因为王熙凤这个人物的原型当年或许就那么出格,偏来叔婶家住,而且,婶子也就是她姑妈,说是帮她婶子姑妈管家,其实,她先以讨好老祖宗站住脚,然后就逐步达到独揽大权,反宾为主,成了实质上的当家人。这位当家人给曹雪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成为一个能引起他旺盛创作冲动的人物,因此,虽然生活实际里,贾赦原型既非贾母原型所生,也并没有跟他弟弟贾政原型一起过继过去,但为了把王熙凤原型淋漓尽致地写进书里,他就合并同类项,把贾赦原型也说成是贾母儿子,而且是长子,他为此甚至不惜悖理。有趣的是,他的这种处理方式,并没有引起历代众多读者的质疑,他是成功的,人们都为王熙凤这个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折服,这个角色在中国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不朽典型。
  关于王熙凤,历来红学研究者的分析评论可谓汗牛充栋,一般读者对她在茶余饭后的议论也非常之多。美学家王朝闻在上世纪后期出版过厚厚的一册《论凤姐》。在前八十回里,王熙凤这个形象已经被曹雪芹写足,可谓光彩照人,活灵活现。曹雪芹写出她独特的人格,她心灵、行为的复杂性,超过了书中其他任何一个角色。她有的想法令人毛骨悚然,比如第六十一回,因为大观园里出了盗窃官司,那时候她病了,由探春等代理府务,平儿来跟她汇报情况,针对破案,她说:“依我的主意,把太太屋里的丫头都拿来,虽不便擅加拷打,只叫他们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地下,茶饭也别给吃,一日不说跪一日……”可是,仍然是她,在王夫人发狠抄检大观园的时候,她却扮演了一个跟王善保家的完全不一样的角色——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这是非同小可的抗拒行为,而且,应该说首先是针对她的,但是她竟一点也没生气,反倒大有维护之意。就算她知道晴雯曾是老太太身边的,而且老太太对其印象也一贯不错,但是王夫人已经当着她的面斥责晴雯为“妖精”,肯定是要被撵出去的了,她却还偏能容忍晴雯的放肆,这就说明,她心灵里又有王夫人等绝无的独特的情愫,她对晴雯的纵性率为,竟有欣赏之意。
  曹雪芹笔下的王熙凤,简直把人性中所有尖锐对立的因素,全都熔为一炉,融会进这个生命里去了,而且,毫不牵强,随时显现。善与恶,正与邪,好与歹,贤与愚,刚与柔,温与猛,苛刻与宽容,贪婪与施舍,狂傲与谦和,胆大与心细,收敛与放肆,诙谐与庄重……她真是全挂子的本事,要哪样有哪样。读者当然都记得,弄权铁槛寺,她果然不信什么阴司报应,恣意妄为,导致两条人命尽失。后来为了逼死尤二姐,又故意打起官司,官司打完,又让仆人旺儿去害死原来跟尤二姐订过婚的张华,以达到灭口的目的,尽管最后旺儿没有下手,也说明她狠毒起来,那是不管不顾的。但是,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总体而言,曹雪芹是欣赏她、肯定她的,所特别欣赏与肯定的,就是她的管理才能。“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募此生才”,曹雪芹希望我们能对她的罪过一面有所体谅,她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是生于“末世”,如果不是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固然她人性中还是免不了有阴暗面,但是她性恶的外化,所做的坏事,就可能会少一些;曹雪芹希望读者们都能跟他一样,一起赞叹这位女性出众的组织能力与指挥气魄,他是把王熙凤当做一位脂粉英雄来塑造的。

上面我讲到,荣国府的建筑格局,书里写得非常清楚,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就是在府内那些建筑群之间,是有过道,或者叫夹道,这种过渡性空间的。曹雪芹不仅写了很多发生在华屋美榭的主建筑里的故事,而且也绝不忽略这些过渡性的小空间,他设计的很多情节,都有意识利用了穿堂过道,比如王熙凤对付贾瑞,苦设相思局,第一次利用了两边都有门的穿堂,第二次利用了屋后的小过道。书里多次写到角色如何经过这些过道。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她从梨香院出发,先过王夫人正房后头,在三间小抱厦中逗留后,就穿夹道从李纨后窗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去往凤姐住的小院。第八回写宝玉要去梨香院,怕遇见父亲,绕路而行,路过穿堂,于是碰见了府里的清客相公詹光、单聘仁,后来在过道里又遇见库房总领吴新登、仓上头目戴良等七八个管事的头目,外加一个买办钱华,跟他纠缠了一阵。这样的描写多余吗?一点也不多余,曹雪芹是得空便入,稍带脚就向读者传递了很多的信息,把荣国府这座宏大的贵族府第,那日常生活的运转,以及除了主子和一般丫头男仆外,还有众多种复杂的人员存在点染了出来。而且,他利用谐音,使我们知道府里管库房过秤的,竟是“无星戥”——那个时代的称重量的衡器,依靠戥子和准星来确定具体数额,那么竟由“无星戥”来负责这方面的事务,可见荒唐;而管仓库往外发东西的头目呢,叫“大量”,这里的“大”要读成“戴”,你看贾府用的是些什么管事的人!买办的名字则是“钱花”,花钱如流水,给你去采买东西,贪污了多少且不论,拿着府里的钱绝不心疼,哗啦啦一顿猛花;至于所谓清客相公,就是府里贾政养来供他下班后陪着聊天、吟诗、写字、画画的一些无聊的存在,一个是只知道一味地“沾光”,另一个更可怕,是“善骗人”,特别善于骗人,而贾政那样的迂腐老爷也就由他去骗。作者让这样一些角色在宝玉路过府里穿堂过道出现,一来符合那种人物所被限定的府内活动区域,二来也是有意点明,这是些墙缝里的寄生虫一般的存在。
  前面讲宝玉的时候,我提到过第五十二回,宝玉要去舅舅王子腾家,在厅外上马,李、王、张、赵、周、钱六个大男仆,还有四个小厮,簇拥着骑马的宝玉往外走。为避免过贾政书房,从角门就出去了,在过道里,顶头看见府里的大管家赖大,宝玉笼住马,表示要下去,以表尊敬。赖大就忙过去抱住他的腿,不让他下马,他就在马蹬上站起来,用这样的肢体语言表示了敬意。书里写这些细节,就是为了让读者领略大家族里的那些礼仪。然后,又写到一个小厮带着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人进来,他们见了宝玉,就都顺墙垂手立住,为首的小厮趋前给宝玉打千儿请安。曹雪芹笔触就这样精细地扫描到府里的最底层,比小厮还低微的扫地的杂役。那么再出一个角门,门外还有六个大仆人的六个小厮和几个马夫,最后是一支十来匹马的马队,浩荡而去。
  我说了这么多关于荣国府过道穿堂角门之类叽里旮旯的事情,你一定要问我了,不是在探究王熙凤的命运吗?这些过道穿堂、扫过道的小厮,这些扫帚簸箕什么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大有关系啊!
  第二十三回,贾政王夫人把众子女找去传达元妃旨意,让府里众小姐和宝玉入住大观园。传达完,让宝玉退出,宝玉慢慢退出,向金钏儿笑着伸伸舌头,然后带着两个嬷嬷一溜烟跑了,往哪儿跑?往所住的地方,贾母的那个院子跑,这就要过夹道,经穿堂。这本是淡淡的一笔,但是,就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一条批语,说: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一丝不乱。
  脂砚斋读过八十回后曹雪芹写成的文稿。她就告诉我们,荣国府的这么个夹道边的穿堂门前,这么个不起眼的旮旯,会在后面发生一件重要的与凤姐有关的事情,就是她竟沦落到了最底层,成为一个严冬在那里扫雪的杂役,而就在那时,有一次,她竟从雪里拾到了玉!
  凤姐扫雪时拾到的玉,是件什么玉器?有专家认为,就是通灵宝玉。但是通灵宝玉怎么会掉在了那个地方呢?很难想像出来。

关于王熙凤的判词和《聪明累》曲,基本上都好懂,难懂的一句就是“一从二令三人木”,我在讲座一开始就说了,这句是概括王熙凤和贾琏双方关系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贾琏是顺从她的,她气势压人,总占上风,贾琏往往不得不忍气吞声,前八十回里的情况,基本上都属于这个阶段。第二阶段,应该是八十回后,故事进展不久,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罪产,第一次被查抄追究,贾母在这之前或之后死去。贾母不仅是黛玉的靠山,也是凤姐的靠山,凤姐在外违例发放高利贷的事情率先败露,无人再为她辩解对她宽容,再加上贾琏早为尤二姐的事对她厌恶怨恨,结果,就出现了李纨无意中预言的那种情况,你还记得吗?第四十五回,李纨和凤姐少见地拌起嘴来,第四回一开始,被形容为“槁木死灰”,似乎是一贯寡言少语、温柔敦厚的李纨,到这一回被凤姐的话刺激,于是忽然一口气说了一大篇反击凤姐的十分尖酸刻薄的话,最后一句是:“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那么“二令”,就说的是这种情况,贾琏虽然还没有彻底地休掉凤姐,但实际上已经宠爱平儿了,事事依靠平儿;对她呢,那就着实地不客气,吆三喝四,她只有听从命令勉强支撑的分儿。脂砚斋批语所透露的,八十回后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的情节,应该就是在这个阶段。到第三阶段,“人木”,这是拆字法的暗示,就是凤姐彻底地被贾琏休掉了。这时候应该是皇帝追究贾家的第二轮更猛烈的风暴来临了,皇帝新账老账、大账小账一起算。宁国府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固然最大,但凤姐弄权铁槛寺、追杀张华等事也一并被追究——铁槛寺一案,凤姐是让仆人假借贾琏名义写信去捣的鬼,张华一案,更没贾琏责任,贾琏自然气急败坏,也为脱掉干系,立刻休掉了凤姐。但是,后来贾琏也依然逃不脱皇家追究,因为到头来贾家最大的罪名是参与“月派”的阴谋活动,那就跟我上一讲所引的,历史上李煦家被皇帝惩治的那个情况,内务府档案所记录的那种惨象,完全一样了。凤姐沦为贱役,严冬里被罚扫雪,应该是在贾家彻底败落以后。皇帝第一次派人查抄贾府,那时可能元妃还在,可能主要还是以查抄所藏匿的甄家罪产为主,贾政罢官甚至被逮,大观园被封,荣国府也会被查封一大部分,但还能留下些空间,包括留下一些奴仆,供贾政的家属居住使用。但是,第二次查抄,那就不一样了,元妃应该已经在“月派”逼宫时被缢死,皇帝发现贾家居然参与“月派”谋反——其实贾家那时可能主观上并不想谋反,而是被裹胁进去又无法摆脱——再想起当年秦可卿的事,都那么宽免善待他们了,却一点不知感恩戴德,还如此大胆忤逆,因此,第二次就一定是连锅端了,所有动产不动产一律查没,所有府里的人一律先都就地监管起来,可能就先都集中到原来贾母住的那个院落,白天轮流罚做苦工,晚上打地铺挤着睡,等待下一步的发落,也就是惜春说过的那个话,或打,或杀,或卖,逼近到了“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前夜。通过脂砚斋另外的批语,前面引过,也讲到过,这里不多重复,我们可以知道,凤姐和宝玉后来都被移送监狱,在狱神庙里,有关于茜雪、小红等去救助他们的情节出现。
  最后,再来说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设计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考虑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须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考虑来考虑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性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考虑这个角色本身的素质,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爱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设计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爱,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缺点的女性,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揭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突出我这研究的独创性。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两句话:金紫万千能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通行本删去了,是不应该的。这两句很重要,当然是具体针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说的。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一开头就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曹雪芹写金陵十二钗,绝不是只想写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个人情感的女性,关于这些女子的故事也绝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爱情和婚姻悲剧,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写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绝不局限在文才诗才画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女性,也就是赛过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凤之外,他还花大力气写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况那比秦可卿丧事要复杂多了,面对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冲突的一次次大爆发,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难,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历来的论家已经做过很详尽的分析,我不再重复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结论。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能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关于探春的册页诗画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从“清明涕泣江边送”和“一帆风雨路三千”等词句可知,她出嫁的时间,是在清明节,一个鬼节,一个按说最不适合办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从江边出发;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么,她究竟嫁到了什么地方,嫁给了谁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册页上所画的内容没有,说是画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关于图画的说明既然说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见虽然出发的地方不是海边而是江边,但驶出江后,还要漂洋过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经过一番起伏颠簸,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曹雪芹对太虚幻境薄命司橱柜里册页画面的设计都极简洁,没什么废笔,但是,关于探春的画上,是两个人在放风筝,为什么要画两个人?
  曹雪芹在书里提到过一些外国,第十七、十八回,贾政说怡红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儿棠”,是从女儿国传过来的种。中国古代一直有关于女儿国的传说,说那国家全是女的,没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时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养不到三岁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个茜香国,国王是女的,她给中国皇帝进贡,有种贡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写到真真国,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这个国家的女孩子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而且其中一位还能写中国诗;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专家们有说指法兰西的,有说指西班牙的;此外还提到过爪哇国、波斯国、暹逻等等。
  那么,探春远嫁,远到漂洋过海,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现了以上一些外国的名字,那么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会不会就是这当中的一个呢?还是曹雪芹另外再设计出一个地方,一个外国,或者不说外国,说番邦,给取另外一个名字呢?我认为,根据曹雪芹惯用无意随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后来写探春远嫁,所去往的地方,就应该在八十回里设下伏笔,那么,在上面所列举的名称里,我觉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国。
  茜香国不清楚是以哪国为原型再加以虚化的国家。它当时的国王是女的,但跟出产“女儿棠”的女儿国应该不一样,不会也是一个没有男人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国王居然把系内衣的带子,其实就是内裤的腰带,作为给中国皇帝的贡品,这或者说明那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出现比较高级的文明,显得有些野蛮愚昧,或者说明两国之间有些纠纷,这样进贡具有某种故意不恭的挑衅性。总之,我觉得曹雪芹设计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贡品,不会只是仅仅为了用那腰带——到了中国当时叫汗巾子——来作为蒋玉菡和袭人后来结合的伏笔,可能还有一石数鸟的用意。
 我们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抽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些情节所传递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后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后,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节,就是杏花盛开的清明时节。

如果是茜香国和中国发生纠纷,中国皇帝为了缓和矛盾,答应把中国的公主或郡主远嫁给茜香国的女国王的一个儿子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样的情节,是不足为奇的。而中国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种相对而言还很不开化的蛮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货,声称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边去,起到像历史上王昭君一样的“和番”的作用。那么,在书里的贾家,首先是荣国府,因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产被严厉追究的关口,贾政献出探春,以供皇帝当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风度、修养、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们都难匹敌的。茜香国使臣一看,肯定满意,就是茜香国女王或王子亲自来过目面试,也绝对不会失望。这样,探春远嫁过去,身份当然也就可以说是王妃。
  当一个王妃,那还能算薄命吗?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我就对他说,如果是在中国,在北京,那时候的一位贵族家庭的小姐当了一个王妃,那当然不仅对她个人来说算得幸福,她的整个家族,也会为她而骄傲。曹雪芹的姑妈,就嫁给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红楼梦》里应该是没把她作为原型,塑造成一个艺术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应该是曹家女儿们开玩笑时说过的一句真话,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书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样,以那样高的身份规格送去和番,也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只不过是皇家赏给了某个远域部族的中等首领,当然目的还是政治性的考虑,所谓威猛并施,你那部族叛乱我就坚决镇压,你如果表示投降归顺,那么所赏赐的就不仅有物品,还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活人赏赐。因此,这种远嫁,即使真达到王妃的名分,说穿了也还是充当人质,纵使像探春原型那样“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后发挥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还是要哀叹“生于末世运偏消”,不是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红颜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若游丝。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迷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我还特别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庆八十大寿,特别写到,有一位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件重礼,是一架玻璃围屏。那个时代,玻璃是比较难得、非常贵重的材料,贾母的丫头,有好几个就用贵重的东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还有玻璃。我前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告诉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无意之间,写到一个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废话,其实,那都打着埋伏呢。那么,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位送玻璃围屏的粤海邬将军,从名称上能看出是负责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也许就是负责安排探春远嫁事宜的人物之一。书里说贾母特意叮嘱凤姐,说好生收着那围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么,八十回后就应该有这架玻璃围屏出现,不知究竟派了个什么用场,在故事发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那么,讲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里的九钗,都分析到了。下一讲我会跟你一起讨论王熙凤母女和李纨这三钗。关于王熙凤判词里的“一从二令三人木 ”究竟是什么意思?巧姐为什么要列在正册里?书里还有一个大姐,跟她是一个人吗?我要跟你说,李纨不但不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而且在贾府事败后,她人性的阴暗面暴露得相当充分,令人寒心,你会相信吗?希望我下一讲的内容,仍然能引起你的兴趣。
30        迎春、探春、惜春命运之谜
  迎春,有红迷朋友跟我说,简直是整出戏里的一个大龙套,在八十回里戏份儿很少,估计八十回后也无非是写一下她嫁给“中山狼”孙绍祖以后,被蹂躏至死,不会有更复杂的情节。前八十回里,“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一回,为她立了正传,黛玉说她是“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就是来吃人的野兽都蹲在门外台阶上了,却还在屋里慢条斯理地说些个因果报应的空话,她就是那么一个滥好人。这位红迷朋友问我,你以“揭秘”为总题,但是,迎春的命运书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似乎已无秘可揭,你究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的确,笼罩在迎春身上的迷雾较少,我这个讲座,尽量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大家都已经熟知的,或者是别的专业、业余的红学研究者已经写到过讲到过的,就尽量从简。有的稍微说得详细点,或者是因为我个人的研究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或者我必须与之有所争鸣驳辩的。我说得最多,展开得比较细的,都是比较独家的,跟别的研究者不同的一些研究心得。
  那么,对迎春,我个人比较注意的,首先是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涉及到她的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种不同的文字?前面我已经提到过这件事,现在再详细讨论一下。
  在通行本里,冷子兴说到迎春,是这样交代的:二小姐乃是赦老爹姨娘所出。那么,她的出身,就跟探春完全一样,没有丝毫区别了。但是从小说故事里看,她虽然懦弱,却并没有因为是庶出而遭遇歧视麻烦,她自身心理上,也没有因为是姨娘养的而自羞自惭的丝毫阴影。曹雪芹犯不上非写两个庶出闺女的故事,这应该不是曹雪芹原来为这个角色所设计的出身。要弄清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还是得细查古本。那么,几种主要的古本里,都是怎么写的呢?

  甲戌本说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

  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

  庚辰本则是: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己卯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

  戚蓼生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
 除了戚序本,因为妾跟姨娘概念相同,跟后来的通行本意思一样以外,我举出的另四个古抄本,竟使得迎春的身份又出现了四种不同的说法,加起来,总共有五种之多了。俄藏本的写法,我之所以不取,那是因为,如果迎春是贾赦的妻子生的,那么,邢夫人就该是迎春生母,但是在第七十三回中,邢夫人到迎春住的地方数落她——俄藏本也是这么写的——邢夫人跟她说,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这就前后矛盾了。因此前面说她是赦老爹之妻所出一句,显然有误。庚辰本说她是贾政前妻生的,不但跟第七十三回的情节有很大矛盾,而且,还派生出了新问题,那就是,王夫人不是原配,是续弦,这就跟书里的大量描写都严重错位了。己卯本的说法最耐寻味,那意思就是说贾赦把迎春送给贾政去养了,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这些文字不可能都是抄书中的笔误,把“花魂”错写成“死魂”,又听读为“诗魂”写了下来,还有线索可循,关于迎春出身的写法,有的句子里的字数和用词都差别甚大,不可能是看走眼或听错音或一时马虎的结果,那么,这种版本现象怎么解释?
  我在前面有一讲里已经说过,我认同甲戌本的写法,就是明确告诉读者,迎春是贾赦前妻生的。因为这样定位以后,八十回里所有关于迎春的情节,包括五十五回凤姐和平儿谈论府里的婚嫁之事,说“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等等,就都前后左右、高低上下完全一致,没有矛盾了。
  但是,现存的甲戌本是残缺的,没有第七十三回。而第七十三回里,邢夫人对迎春说的话,现存古本文字有差异,大体而言,是把迎春生母的情况,更加地复杂化了。以庚辰本为例,邢夫人数落迎春时,出现了多层意思:
  一层,在责备了琏、凤二人“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后,说“但凡是我身上吊下来的,又有一话说,只好凭他们罢了,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这话很明确地表明了迎春是别人所生。那么,生迎春的是谁呢?
  紧接着,邢夫人道出了第二层意思,她以贾琏为本位说,“你虽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听那口气,似乎迎春出生时,她还没有来到贾家。
  第三层,点明“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那么,这就跟甲戌本第三回所交代的,迎春“乃赦老爹前妻所出”,冲突了,但正如我前面所引的那样,庚辰本自己前后矛盾更大,因为这个本子第三回说迎春“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第四层,“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谁知竟不然,这可不是异事!”这第四层意思最耐琢磨。如果是完全虚构的小说,把迎春的出身情况写得这么复杂干什么?邢夫人对迎春生母和探春生母的对比,应该不是从其个人品格上去比,而是从其在家族地位上进行对比。迎春生母怎么就比赵姨娘“强十倍”?
  把这四层意思捋一遍,我就觉得,应该是这样的一种情况:贾赦先娶一正妻,生下贾琏,后来死去;邢夫人嫁过来之前,其“跟前人”,也就是一个妾,生下了迎春,为什么这个“跟前人”“比赵姨娘强十倍”,而且邢夫人认为根据这个“十倍强”的因素,判定迎春应该比探春腰杆硬,否则就成了“异事”?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妾后来被扶正了,但是,不久却又死去了,在这之后,贾赦才又迎娶了邢夫人为填房,而邢夫人却一直没有生育,所以她说“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
  形成了这样一个思路以后,我就对第三回曹雪芹在交代迎春的出身时,为什么那么样地思前想后,换了许多个说法,有了理解。因为这个角色是有原型的,这个原型确实是小老婆所生,说“妾出”没有错,但这个妾生她以后被扶了正,又死了,当然也就可以说是“前妻”,因此,迎春原型虽然出身跟探春原型类似,但她的生母又确实比纯粹的小老婆“强十倍”,她虽然懦弱,却也就不一定有探春原型那样的因是庶出而派生的自卑感。
  我对《红楼梦》这部著作的总看法,一再地告诉大家,就是它是一部带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特点的小说。有红迷朋友问,你说的这三项,似乎概念重叠,能说说它们之间的区别吗?所谓自叙性,就是从小说叙事学的角度分析它,它虽然总体上是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但是,又具有第一人称的味道。第一回的写法尤其明显,设定一块女娲补天剩余石,让它化为通灵宝玉,随神瑛侍者一起下凡,经历一番人间的暖冷浮沉,作为可以随时以第一人称说话的见证者。这个文本策略非常高明,其中有些叙述语言,比如第十五回写馒头庵里的故事,有这样的句子:“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这就是把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糅合在一起的句法,极具特色,不是任何一部以第三人称写成的具有自传性的作品,都有这样的叙述策略,这是很难得的,值得特别强调一下。而自传和家族史,概念上也有区别:有的自传只在涉及到自己的经历时顺便写到家族;而《红楼梦》呢,如果说曹雪芹以自己为原型来写贾宝玉,这个角色的戏份儿非常大,但是也并非每回每段都写他的事情,有些情节,有些人与事,和他已经没有直接关系,但却是他所属于的那个大家族里不能不叙述到的,于是加以了展开描写,比如贾珍负暄收租,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等等。

  我之所以说《红楼梦》这部书里的人物差不多都是有原型的,就是基于它的这三个特点。当然,小说里有的艺术形象,比如警幻仙姑,一僧一道,空空道人,是否也有原型?我的看法是,当然不能把话说死,这些角色,就很可能是纯粹虚构的了。但也有红学家就考证出,像跛足道人,暗指八仙里的铁拐李,因此和李煦,就是贾母原型他们家,有关系,依然值得深究。有人一听自己觉得不入耳的见解,就斥为胡说八道、奇谈怪论。不爱听,可以不听,听几句,不中听,发出些批评的声音,也是合理的,但是气急败坏,必欲封其嘴堵其说,那就不对头了。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对不对?何况我们所涉及的,不过是红学研究,学术领域里的一些分歧,大家心平气和地平等讨论,好吗?还是牢记蔡元培,蔡先贤他那句话吧:多歧为贵,不取苟同。

  好,我现在就要告诉你,我研究迎春原型真实出身的心得。迎春肯定是有原型的,是曹雪芹的一位堂姐,是他一位伯父的女儿。既然生活里有那么一个真实的存在,你曹雪芹把她照直写出来,不就结了吗?干吗犹豫来犹豫去,一会儿这么写,一会儿那么写,弄得几种原稿上的写法,因为传抄的途径不同,都流传到了今天,让我们还得讨论一番?这就涉及到从生活到艺术的创作方法问题。我前面说了,当生活的真实跟艺术虚构的总框架之间发生难以协调的大困难时,曹雪芹往往是牺牲虚构的合理性,来忠于生活的原生态。像贾赦这个角色的写法就是如此,前面讲得很清楚了,这里不再重复。有的写法,比如像对朝代背景,他一是故意模糊,二是不惜略有错乱,这就不仅是一种艺术处理,也是一种非艺术性的避惹文字狱的做法了。像秦可卿原型之死,应该是在乾隆登基之后,由于贾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不得不死,但乾隆大施洪恩,此事内部解决,对外遮掩,就算结案,因为元春原型举罪不避亲,精神行为都堪嘉奖,因此对她在宫中的地位进行了提升,小说里夸张为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这个内在的逻辑虽然存在,但是具体到分章回,曹雪芹却先用第十三回到第十五回写秦可卿之死,到第十六回才暗写皇帝登基和贾元春提升。有的听众读者就来问我,应该是把十六回劈成两半,把十三回到十五回内容镶嵌进去,写秦可卿之死什么的,才符合生活中真实事件的顺序呀,小说里怎么写成这个样子呢?我想,这就是因为曹雪芹处在非常困难的写作环境里,他既得有艺术性方面的考虑,也得有非艺术方面的考虑。我们今天来研究《红楼梦》文本,也就不得不既有纯文本的研究,又得有关于他的写作环境,也就是康、雍、乾这三朝的政治局面的研究。我想这是《红楼梦》的特殊性所在,也是红学特殊性的所在,希望大家能理解我这样的一种思路。
  具体到迎春身份的确定,我觉得,因素倒可能比较单纯,与政治应该没有牵扯。我觉得己卯本里那个说法,说她是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应该是生活真实的记录,迎春原型,就是曹把她打小从哥哥家里接到自己家养大的那么一个女儿。生活的真实里,可能曹并没有元春那么样的一个大女儿,元春的原型,是曹氏家族里曹雪芹的一位大堂姐,却并非他的亲姐姐,因为曹在探春原型出现前,并没有亲女儿,而又喜欢有个女儿,而哥哥那时因为原配亡故,一时尚未续弦,有个女儿,难以照顾,他就从哥哥那里,把迎春原型抱来代养,但是曹后来在有了曹雪芹之后,又有了个女儿,而哥哥也续娶了,这样,迎春原型虽然还在他和他夫人身边住,但也算是归还他哥哥了。最初曹雪芹写这个姐姐,打算把这些情况都如实地写出来,己卯本上的那个句子,就是留下的痕迹。但是,后来可能考虑到把这样一个过程写出来,意义不大,而且还会搅乱对元春这个角色的定位设计,于是就改来改去,最后,还是写她是贾赦前妻所生,既符合生活的真实,也满足小说的故事需求。
  大家一定注意到了,曹雪芹关于迎春的命运,总强调她的不能自主,也放弃自主,她任偶然因素左右自己,无可奈何。第二十二回,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算盘,但诗里所表达的意蕴并不是精于计算或有条有理,还记得吗?她写的四句是: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乱纷纷?只因阴阳数不同。贾政虽然猜出来是算盘,但心内沉思道,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响而散之物;迎春所作算盘,是打动乱如麻;探春所作风筝,乃飘飘浮动之物;惜春所作海灯,一发清净孤独;今乃上元佳节,如何皆作如此不祥之物为戏耶?贾政是越想越闷。我们现在只说迎春,她的命运,就像打动乱如麻的算盘,全是别人算计她,她自己绝不想算计别人,只求能过点清净日子,但是,没想到最后所面临的,竟是最残酷的,被“中山狼”所蹂躏、吞噬的结局。
  第三十七回,探春发起组织海棠诗社,迎春担任副社长,负责限韵,这时候她说了一句话,非常重要,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她说:“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后来她果然采取了拈阄方式,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诗来,随手一揭,是一首七言律,这就定下来大家都要写七律,她掩了书,向一个小丫头道,你随口说一个字来,那丫头正倚门立着,就说了个“门”字,迎春就宣布,大家的七律都必须用门字韵,十三元,跟着又要了韵牌匣子来,抽出十三元那一个小抽屉,让那小丫头随手拿四块,结果拿出的是“盆” “魂”“痕”“昏”,于是,就规定大家写诗都得用这四个字押韵。这段文字,表面上看起来,不过是写大观园女儿们结社写诗的一些具体过程,其实,曹雪芹他是刻画迎春的性格,像迎春这样的懦小姐,这种同一社会阶层里的弱势存在,他们的惟一向往,只能是在抓阄的过程里抓到个好阄——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偶然,这是很危险也是很无奈的。
  除了算盘诗谜,在前八十回里,迎春还有一首诗,就是元妃省亲时,不得不写的一首“颂圣诗”,她写的那首叫《旷性怡情》:“园成景备特精奇,奉命羞题额旷怡;谁信世间有此境,游来宁不畅神思?”她的生活理想,非常单纯,就是希望能在安静中,舒畅一下自己的神思,别无所求;她绝不犯人,只求人莫犯她,能够稍微待她好点,她就心旷神怡了。但是,连这样低的一个要求,命运的大算盘也终于还是没有赐予她。
  想到迎春,我就总忘记不了第三十八回,曹雪芹写她的那一个句子: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历来的《红楼梦》仕女画,似乎都没有来画迎春这个行为的,如今画家们画迎春,多是画一只恶狼扑她。但是,曹雪芹那样认真地写了这一句,你闭眼想想,该是怎样的一个娇弱的生命,在那个时空的那个瞬间,显现出了她全部的尊严,而宇宙因她的这个瞬间行为,不也显现出其存在的深刻理由了吗?最好的文学作品,总是饱含哲思,并且总是把读者的精神境界朝宗教的高度提升。迎春在《红楼梦》里,绝不是一个大龙套。曹雪芹通过她的悲剧,依然是重重地扣击着我们的心扉,他让我们深思,该怎样一点一滴地,从尊重弱势生命做起,来使大地上人们的生活更合理,更具有诗意。那些喜爱《红楼梦》的现代年轻女性们啊,你们当中有谁,会为悼怀那些像迎春一样的,历代的美丽而脆弱的生命,像执行宗教仪式那样,虔诚地,在柔慢的音乐声中,用花针,穿起一串茉莉花来呢?
  说完迎春,我先说惜春。书里说惜春是宁国府贾珍的胞妹,他们的父亲贾敬,故事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住到城外道观,基本上不再回家了,连家里人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城,只在除夕祭宗祠的时候,短暂地回来一下。书里没有出现贾敬的夫人,估计是已经过世了,也没有贾敬的姨娘出现,或许有,但略去不写,惜春大概是贾敬原配所生,说是贾珍胞妹,应该是他们既同父也同母的意思。书里说贾母爱女孩,把惜春也接到荣国府,放在眼皮下来养,应该是真实生活中,曹寅夫人李氏实有的一种情况。书里前面说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到八十回结束,她应该也还不大,但是,第七十四回为她立正传,“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我们却发现,她思想早熟,出语犀利,看破一切,义无反顾。
  惜春的结局是出家为尼,第五回关于她的册页,画上是一座古庙,判词里最后一句是“独卧青灯古佛旁”;高鹗续书,说贾家后来一切恢复如初,她就在栊翠庵里取代妙玉——要是真那么消停,她也不必入太虚幻境的薄命司册页了。我前面已经分析过,栊翠庵是元春省亲时才盖起来的,非古庙,无古佛。八十回后,应该是在贾家第一次被皇帝抄家前夕,惜春先知先觉,出家为尼。后来虽然可以到古尼庵里去投宿,但每天过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缁衣就是黑颜色的衣服,她穿一身黑色尼姑服,沿街化缘乞食,孤独而悲惨。
 惜春确实先知先觉。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红楼梦》十二支曲里,关于她的那一首《虚花悟》,头一句是:“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中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三春”就是指三个美好的年头。如果非把“三春”作为人来理解,那么,既然是以惜春为本位,“三春”就该指元、迎、探。元、迎八十回后会相继惨死,可以说是“景不长”,探春是远嫁,虽然别有一种痛苦,却不能说是“景不长”。“将那三春看破”后紧接一句,“桃红柳绿待如何?”更意味着“三春”就是季节时间方面的指称,“桃红柳绿”就是“好景”,“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该是“景不长”。
  惜春在荣国府自己窝里斗,抄检大观园后,就彻底地心冷如铁。她的丫头入画,被抄出些男人用的物品,其实后来尤氏过目,无非是些入画哥哥从贾珍那里得到的一些可怜的小赏赐,私下托人带到妹妹这里来寄存。尽管私自传送东西有违府规,却也算不得什么严重的罪过,尤氏的意思是责骂一番也就罢了,惜春却决意不要入画,大家要特别注意她的这句话:嫂子来的恰好,快带了她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我初读《红楼梦》时,读到这里就一愣,入画那点错误,说或打,或骂,或罚,我一概不管,也够狠心的了,怎么一个擅长画写意花鸟的美女,撵起丫头来,居然说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为这么点事情,卖了杀了,你竟然也不管,这是何等冷酷的心肠啊!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刻画惜春?是不是他写这句时,一时随意,未加推敲,下笔过重?
  现在的人们,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会皇帝抄家的厉害了,我也是看了一些资料以后,才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据乾隆时萧写的《永宪录》续编里记载,雍正朝有个学政叫俞鸿图的被抄家,他妻子听说抄家的来了,就立即自尽。这倒也罢了,他有一个孩子,还不懂事,抄家的进来并没有马上对付他,可是,那孩子见到那景象,就当场活活地给吓死了。那时被抄家的官员,自己被逮走,家里的成员,如果皇帝没有特别的恩准,就一律不被当做人,而是当做“动产”看待。打骂不算回事儿,皇帝或将其赏给他喜欢的官员,一般是就便赏给负责去查抄的官员,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当商品卖掉,不仅仆人绝对是这样的命运,就是原来的太太姨娘,公子小姐,也会一样地如此处理。那么,比《永宪录》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内务府档案,里面明确记载,贾母原型李氏,她的亲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属仆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余口,先在苏州变卖。有的人因为李煦在当地原来官声不错,不忍心买,有的虽然对他无所谓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后还会怎么样,就无人愿买,无人敢买。那么,雍正就下令让把这些人像运货一样运到北京来,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人、一名幼女,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仆人一共二百十七名。押解他们的官员,是江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额。这些人员被押送到北京后,先变卖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个人呢,因为李煦当时在狱中,他的案子还没审完,这八个人是活口,需要先过堂,挨打自不消说,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或杀,或卖。负责卖这些人的官员,是崇文门监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不要对这样的名字感到惊讶,那时候满人里用数字做名字的并不罕见。那时候卖这些朝廷治罪的官员家里的所谓犯男犯妇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门外。现在人们到了那个地方,会看到很漂亮的商厦,很美丽的花坛绿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就有五十一那样的官员,在那里负责把皇帝抄家抄来的活人,作价变卖。这里讲的不是小说,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十月十六日——当然是阴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内务府档案上所记载的内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怎么个情况,再来读《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惜春说的那些话,我们就懂得了,那不仅是刻画一个角色的性格,而且是非常写实的笔墨。因为我们都知道,真实的生活里,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时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对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后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将曹逮京问罪,当中是有个时间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为贾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个堂孙女儿,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觉更加敏锐,对抄家这类事更感到恐怖的。书里写到那几回,已经写到江南甄家被抄,写到外头还没抄进来,贾家自己就抄检起大观园来了。别的人听见甄家被抄,也许仅仅是不愉快,却还在糊里糊涂地寻欢作乐,惜春却更有悲观的预见性,她说把入画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脱口而出,并非夸张矫情,而是这个角色的原型,这位曹家的姑娘,虽然年纪小,却耳闻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历史事实。一家老幼奴仆,抄家后被打,被杀,被卖——被杀,之所以可以说在被卖前头,再回想一下,我上面所引的内务府档案,李家不就有三个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吗?那也是变相的死刑啊,对不对?还有那八个必须过堂的人,他们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杀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监,那就再拿去卖掉,因此,或打、或杀、或卖的排列顺序,是有道理的。我原来觉得应该按对生命的严重性来排列,被杀应该搁最后,就是因为不懂曹雪芹下笔的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后的这些具体情况。当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当时的官方档案,但是,崇文门变卖罪家人口是公开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还会用贴出告示一类方式来晓谕天下,让人们感受到皇帝的威严,更小心地来当一个皇权下的顺民。
  把这样一个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里惜春的那些话就更好懂了。惜春说,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勋助;又说,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她公开地断绝了与宁国府的关系,估计八十回后,她应该是在贾府第一次因为藏匿甄家罪产,导致被查抄的前夕,就离开荣国府出家当尼姑了。小说前面就一再地点出,惜春很早就有当尼姑的念头,甚至在贾府局面不错,并无危机的情况下,她就公开说了要剃发为尼的玩笑话,所以,当事态发展到必须选择一种逃避方式的时候,“歧熟焉忘路”,出家当然是首选。她既然在贾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经毅然出家,抄家后,官方查不出她有具体参与家长犯罪的事实,那么,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杀,被卖。在贾家所经历的三个春天将尽的时候,她将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见”的“看”,她有预见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会出现恐怖局面,她就实行了自救,尽管那以后她青灯古殿独处,缁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杀,被卖略好,但也非常凄惨。估计惜春的原型,就是那么个情况。曹雪芹写她,又给我们显示出另一种人生悲剧,一种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绝来延续自己生命的艺术典型。
  再仔细看,第三十一回前头,还有一条批语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所谓间色法,是中国画的一种技法,颜色里,比如红色,从色谱上看,正红以外,其左右还有许多与其逐步接近和逐步离开的中间过渡色,比如微红、淡红、浅红、嫩红、粉红、桃红、杏红、洋红、银红、金红、深红、朱红、赤红、火红、紫红、赭红、暗红、黑红等等,先用了一种红做底色,再在上面使用一种跟它有差别的红,这种做画方法就叫使用了间色法。曹雪芹已经设计了一个金玉姻缘,就是二宝一个有通灵宝玉一个有金锁,王夫人、薛姨妈她们一直在造舆论,说有神奇的和尚说了,戴金锁的就是注定要嫁给有玉的,这本来已经给黛玉造成了难以治愈的心病,二玉之间也闹出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他又再设计出了第二种金玉姻缘,就是戴金麒麟的女子和有玉的公子的姻缘,这就使得情节发展更加地花团锦簇、迷离扑朔,这是一般的俗手绝不敢尝试的。书里就写到黛玉在双金的刺激下,大闹特闹,也写了宝玉的赌咒发誓,他哪个金玉姻缘也不认,固守木石前盟,笃信木石姻缘。但是到了八十回后,黛玉死去之后,是不是宝玉自己也没有想到,他虽然拒绝了金锁,最后却意外地跟金麒麟邂逅,成就了一段好姻缘,并且白头到老,双星永伴呢?
  你看,这谜团越滚越大,简直已经是个乱麻团了。究竟曹雪芹他卖的什么关子,埋的什么伏笔,打造的什么闷葫芦?从过去到现在,红学界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有红迷朋友会说了,急什么,第五回不是有关于湘云的册页诗画和曲子嘛,看看那里头说了些什么,湘云八十回后的结局不就清楚了吗?好,我们就一起来看。金陵十二钗正册,湘云排第五位,涉及她的那一页,画的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画面可不喜幸,是悲凉的气氛。那云那水固然是暗示着她的姓名,但云飞水逝,说明她最后是靠山山崩,傍水水枯,结局应该也是非常不幸的。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不必解释了,第二句“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应该还是表明湘云的性格命运,夕阳欲敛,景况不妙,但是她还沉得住气,面对暗淡的前景,她不是紧闭双眼,而是睁大眼睛,虽然水逝云飞,却仍固执地寻求生存的空间与生存的可能。从这个册页里,我们可以知道湘云后来能够坚强地面对不幸,可是,却并没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丝影子。
  那么再来看关于她的曲。那支《枉凝眉》,我认为是合吟她和妙玉,这属于一家之言,且不论,但是,《乐中悲》公认是写她的,在这一点上各方都不会有争议,那么,我们现在就只推敲这支曲。首先要注意,曲名不是《悲中乐》,而是《乐中悲》,就是说,在最后,湘云能够得到快乐,但是在快乐当中也有深深的悲伤。依然把落点定在悲字上,告诉读者,到头来还是悲剧。曹雪芹把《红楼梦》整个儿设计成一个大悲剧,他打破了在他之前的那个文学传统,那种套路窠臼,原来那些作品的写法,不管前面和中间多么悲苦,甚至一直悲苦到结尾之前,但是最后总还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苦尽甘来,破涕为笑,大团圆,大开心,到头来还是喜剧的结局。曹雪芹写《红楼梦》,真是了不起,他在我们民族的文学发展历程上,第一次自觉地、成功地构思出、结撰出一个彻底的大悲剧,在这个总体设计的框架里,他不可能将湘云排除在外。
  《乐中悲》的头一句:“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这句不用讨论。它的第二句:“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则需略加探讨。前面已经引过,说过我的看法。“霁月”就是雨雪后转晴,雾气消散所露出的特别清朗明亮的月亮。这句里的“英豪”有的古本作“英雄”,有红学家认为是曹雪芹原笔,我也不细说了。接下去,大问题就来了,“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句明白地告诉我们,她跟一位才貌仙郎结合了,而且打算白头偕老,这样的幸福婚姻,等于给她的命运来了一次平衡,把她幼年时因为父母早亡所造成的那些坎坷,都给“准折”了,也就是抵消了。那么,才貌仙郎究竟是谁呢?
  周汝昌先生提出一种看法,认为才貌仙郎说的就是宝玉,宝玉才貌双全,自不消说,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称他仙郎也很恰当。他们在八十回后遇合,结为夫妻,誓言要博得个地久天长,以抵消湘云幼年的那些坎坷痛苦,所以曲子里这样写,这也很切合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暗示。但是,这支曲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还有,“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又何必枉悲伤!”如果才貌仙郎说的是宝玉,那么,从这句看,终久还是人去屋空,也就是说,最后的结局依然不可能有什么偕老的“白首双星”。曲子里还说,这既然是命中注定,也就只能是默默地接受,不必枉自悲伤,这也切合了曲子的名称,就是虽然有一段快乐美满的姻缘,但是到头来还是并不能久长,还是一个悲剧的结局。

  你看,湘云的结局究竟是怎么回事,仔细一讨论,难度竟如此之大。
  许多红迷朋友都知道,红学界里,最早是周汝昌先生考证出,史湘云的原型不仅是曹雪芹的一位李姓表妹,而且,就是跟他合作的脂砚斋。关于脂砚斋,红学界也是争论很大的。你仔细读现在古本里的那些批语,有的有署名,有的没署名,署名也有好几个,有的只出现一两次,比如松斋、梅溪、立松轩,可以不必深究,但是,署得多的除脂砚斋外,还有畸笏叟,这个署名比脂砚斋更怪。那么,脂砚斋与畸笏叟,究竟是一人而前后署了两个名,还是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看那些批语,肯定是女子口气和很像女子口气的比例很大,但是也有少数批语,不大像女子的口气或者是那个时代女子不会有那种说法的。所以,你得知道,红学这个领域里,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不仅是大问题,就是小问题,也总是有争论,至今没有形成某论一出众人皆服的局面。这也许恰恰是《红楼梦》能形成一门红学,能让我们大家在这一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里撒欢打滚,获得快乐的独特之处吧。好,关于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的根据,大家可以去看周先生的书,我不在这里细介绍他的有关论证,我要说的是,我是认同周老的这一重要观点的。

  虽然我总体上认同周老的观点,但是,在对八十回后史湘云命运结局的推测上,我跟周老的看法有重大的不同。
  我认为,《乐中悲》曲里所说的才貌仙郎,不是宝玉,而是卫若兰。脂砚斋批语,不管是署脂砚斋还是畸笏叟,既然就是湘云的原型,那么,她对涉及到金麒麟的那些批语,就一定可信,她会乱批吗?她明确告诉我们,宝玉所得到的那只金麒麟,一度到了卫若兰手中,可见金麒麟是一个中介,使湘云和卫若兰一度发生了关系。再看书里,早在第三十一回,就说湘云订了婚,一直到八十回结束,也没说取消了这个婚约,可见,到八十回后,她一定是出嫁了,应该就是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跟湘云应该是门当户对,而且,从曹雪芹给这个角色取的名字——我们都知道《红楼梦》里角色的名字,往往是一眼能看出妍媸贤愚的,卜世人、詹光、单聘仁等一看就是坏名字,卫若兰一看就是好名字,说他气味如兰草般清雅,可见是一位很不错的丈夫,说湘云嫁给他,是厮配得才貌仙郎,也无不可。像妙玉,曹雪芹并没有给她设定一个仙界的身份,但赞她“才华阜比仙”,那么卫若兰之所以被曹雪芹那么肯定,可能还不仅是才貌特好,他在八十回后射圃一段情节里有重头戏,而且佩戴着那只大金麒麟,可能是他和湘云结婚时,宝玉送给他的。八十回后的射圃情节,不会是像第七十五回里所写的,贾珍搞的那种以练习射箭为幌子所组织的享乐活动,而很可能是“月派”人物以练习骑射而采取的一次政治行动。我这样猜测不能说毫无道理,我在前面讲座里很多次讲到冯紫英,那是个“月派”政治人物吧,那么,在第十三回,卫若兰的名字就跟冯紫英排列在一起,那不会是偶然的。本来,湘云嫁给卫若兰,算是对以往因为父母双亡而形成的早年坎坷有了个补偿,可是,卫若兰所参与的“月派”谋反行动失败了,湘云就不是一般的寡妇了,她作为罪家的一个犯妇,恐怕所经历的那些事情,就超出我们的想像力了。为什么有关卫若兰射圃的文字会“迷失无稿”?如果仅仅是些闺友闺情的内容,也许那些文稿就还不至于“迷失”吧?乾隆一个堂兄弟叫弘,他知道《红楼梦》,也能得到抄本,但是他就是不敢看。他的一个侄子,就是康熙的十四阿哥——在二阿哥被废后一度最有希望成为康熙的继承人——他的孙子,叫永忠,永忠看了《红楼梦》而且写了三首诗,弘连那诗都读了,却还是在那诗上头写了这样的批语:“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估计就是严重的“碍语”,借去看的人或因为害怕,或认为将其销毁是保护了曹雪芹,甚至是别有险恶用心,就说是“迷失”了,到今天,我们就再也看不到,弄得在这里讨论,史湘云后来究竟怎么了?我就猜测,卫若兰出了事死了,临死前,总算把那只大金麒麟留给了湘云,让她设法找到宝玉。
  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伏的是谁呢?我的推理是,确实应在了宝、湘二人身上。湘云在卫若兰死后,历经磨难,后来大概是在瓜州渡口,通过妙玉,得以跟宝玉遇合。那时候湘云应该是别的什么都没有了,但还珍藏着那一对金麒麟,宝玉见了,一定百感交集。
  这样解释,虽然算得融会贯通,但是,仍然有一个问题存在,必须再做努力,加以破解,那就是如果宝、湘遇合后就白头偕老,那么,也是脂砚斋批语里说的,宝玉最后是悬崖撒手,意思就是大彻大悟,都还不是一般地出家当和尚,应该是彻底地了结了尘缘,回到天界,回到西方灵河岸的三生石附近,回到赤瑕宫里,继续当神仙,当神瑛侍者去了,那么,湘云不就被他撇下了吗?又怎么谈得到是白头偕老呢?
  历来的研究者,专业的也好,业余的也罢,不管是怎样的一个思路,到头来都会遇到这个最难啃的难题,特别是如果认为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而脂砚斋不仅做编辑和批注的工作,甚至还参与创作出点子,让曹雪芹删什么、补什么,有时候,干脆自己执笔。像前面提到的,她就可能执笔写了凤姐点戏的那段情节,我们现在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就可能是她补全的,因此,她怎么会让自己的批语跟三十一回的回目去发生冲突呢?她不可能去做前后自相矛盾的事。那么,不矛盾,前后一致,顺理成章,宝、湘苦难中会合以后,又该是怎么个情况呢?怎么既“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又保持一个大悲剧的结局呢?如果宝、湘后来就那么一直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虽然贫穷,不也很幸福吗?又怎么会是个大悲剧呢?那不是跟西洋古典童话,比如《格林童话》的那些公式化的结尾雷同了吗?不管故事里的王子公主、靓男俏女遭遇到什么磨难,故事最后,他们总是结合到一起,于是,故事就以那样的一句话结束:“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认为,曹雪芹是不会那么写的,他就是要写一个属于全人类的,充满哲理意味的彻底的悲剧,他把最有价值的事物,最美丽的一群女性,她们如何被命运撕碎,惊心动魄地写出来,给我们看,令我们惊悚,让我们感悟,让我们产生大悲悯,在祭奠了这些牺牲品以后,立下誓愿,要更尊重生命的花朵,要让大地上出现更合理的生活,要努力让诗意融会进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生命,每一种事物……
  因此,认为《红楼梦》最后,宝、湘是一个近乎喜剧的白头偕老的结局,显然不符合全书的宗旨,也不符合他艺术上的总设计、总构思。
  为了破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有的研究者就绞尽脑汁,去另辟蹊径,比如,说白首双星是张道士与贾母,张道士是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在清虚观见面时,都已白发苍苍,而在这回里,出现了金麒麟,所以说是因为麒麟,写到了这么两个白发老人;而对“双星”的解释,则是说参星与商星,永不能靠近结合。那么,这段情节里,就埋伏着一段他们的“前传”:他们曾暗中相爱,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嫁给了贾代善,张公子就愤而出家进了道观,成为张道士,之所以说是荣国公贾代善的替身,也是那么一种暗示。正因为贾母年轻时候也曾浪漫过,所以,当贾琏因为跟鲍二家的偷情,引发出凤姐泼醋大闹的风波以后,她才会对贾琏和大家说:“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你听了这样的解释,怎么个感想?我对做出这样解释的人抱尊重的态度,只是不信服,因为,贾母跟张道士见面,是在第二十九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三十一回的,对不上榫,而且,书里明写湘云有一个小点的金麒麟,宝玉得到过一个大点的金麒麟,解释这个回目,绕开宝、湘二人是不行的。
  我在前面的讲座里提到过,我认为宝、湘后来应该是在苦难中,因妙玉牺牲自己,成全他们,而遇合,就相濡以沫,共渡残年。现在我把思路又捋了一遍,要补充一点,就是,虽然曹雪芹写书时,湘云的原型还在,但在书里,这两个艺术形象终究也还是没能就那么生活到永远,说他们白头是指他们在苦难中,未老先衰,白了少年头。由于来自难以抗拒的追索迫害,湘云很可能彻底地云散水枯,她也成了“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里的一位红妆。宝玉看破一切后,悬崖撒手,自己回到天界灵河岸,跟他一起落草的通灵宝玉,就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还原为一块巨大的石头,因为已经见证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死歌哭,上面就出现了一部《石头记》。在第五回里,《红楼梦》十四支曲的引子里,仙女们唱的最后一句是:“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怀金悼玉,怀的不仅是宝钗那个金,更是湘云那个金,悼的不仅是黛玉,也是妙玉,而且,其实也是怀念和悼念所有薄命的美丽青春女性。
  说到这里,我已经把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六钗进行了一番探究,不知道听众、读者诸君还有没有兴致?在我,可谓兴致方酣,下一讲我将跟大家一起讨论迎、探、惜三春的命运结局,特别是探春远嫁,她究竟嫁给了谁呢?对于她来说,远嫁究竟是福还是祸呢?她后来还有家可回吗?还回得来吗?下一讲见。
29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谜
  在《红楼梦》里,金陵十二钗正册各钗,几乎都有一段文字对她们的身份来历加以说明:第一回讲到黛玉的天界身份,第二回、第三回具体写到她的家庭和自身情况;第二回通过冷子兴,交代了元、迎、探、惜和王熙凤,巧姐虽然没有具体介绍,但是说清楚了王熙凤也就等于说明白了她;第四回一开始交代了李纨的家庭背景,后来又交代了宝钗;第八回末尾是关于秦可卿来历的交代;第十七、十八回里,通过仆人向王夫人汇报,把妙玉也介绍得很详细。但是,前十九回里,一直都没有出现过的史湘云,在第二十回里突然出现,作者只用一句话写道,且说宝玉正和宝钗玩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这史大姑娘何许人也?之前,之后,都没有一段文字很明确地加以说明,似乎这个人根本用不着介绍。当然,对于书里的人们来说,她还用得着介绍吗?上上下下的人们对她都熟,甚至可以说是滥熟。书里写道,宝玉听说她来了,抬身就走,宝钗就让他等等,说一齐瞧瞧她去,然后就到了贾母那里,就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

  这个一出场就大笑大说的美丽姑娘,她的身份是需要读者从后面的情节流动里,去自己感受出来的。关于她,居然没有特设一段文字,或用作者的叙述语言,或通过书中某人之口,加以集中说明,而是让她如此突兀地忽然登场,这样的笔法确实令人纳闷。
  读者后来从种种零碎的细节,从书中人物的片断话语,可以大体弄清楚她的基本生存状态:她是贾母娘家的人,是贾母的一个侄孙女。原来史家人丁旺盛,也有好大的花园,花园里有个枕霞阁,但是对于史湘云来说,那只存在于老辈的怀旧之谈里,她出生后,就没有在那样的亭阁里玩耍过。不过,后来大观园里有了诗社,她参加后,就用了个“枕霞旧友”的别号。她的父母,当她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双亡了,从此,她就只能靠本家亲戚代养。她的两对叔叔婶婶轮流抚养她,一个叔叔是忠靖侯史鼎。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事,有一笔写的是,接着,便又听见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古本《石头记》里,这个地方就出现一条脂砚斋批语:“史小姐湘云消息也。”但是正文里并没有她的名字出现,后来通行本才在这句话后面加上“带着侄女儿湘云来了”,算减缓了一点第二十回她大笑大说地出现的突兀。后来第四十九回,又写到她另一个叔叔保龄侯史鼐,说史鼐迁委了外省大员,要带家眷去上任,于是贾母就把史湘云留在荣国府长住。前面讲座里,我讲到贾母原型是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证据之一,是李煦有两个儿子,大的叫李鼐,二的叫李鼎,说书里虽然把姓李改成了姓史,但贾母的两个侄子仍然写成大的名鼐、小的名鼎。有红迷朋友就问,你怎见得书里的史鼐是老大呢?这可以从第四回“护官符”的附注里分析出来,史家祖上被封的是保龄侯,这个爵位一定要由家族的长子来继承,可见史鼐是老大;史鼎是因为有另外的功劳,皇帝再给封的侯,名称就不是祖上的那个名称,另叫忠靖侯。这两个叔叔抚养史湘云,不过是尽宗族的义务。她的两个婶婶,对她是相当苛刻的,让她每天做很多的针线活,很晚才能睡觉休息,特别累,所以史湘云实际上是很可怜的,她最愿意到她的祖姑贾母这边来,贾母也特别疼爱她。在黛玉进荣国府以前,她是那里的常客,袭人原是伺候贾母的,她那时每回来了,都是袭人服侍她,她们俩还说过一些悄悄话。但是,我以上所总结出来的,全靠文本里分散在各处的零星信息,这么重要的一个角色,很奇怪,竟没有一段文字,集中地交代一下她的身份背景。
  黛、钗、湘,有人说是书中三足鼎立的角色,三位美女。但是,我们细想一下,又有点怪,曹雪芹对黛、钗都有很具体的肖像描写,写到她们那各具特色的面容。比如写黛玉,第三回从宝玉眼中看出,是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注意其中那句“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好多古本上,这句乱作一团,用墨笔点改来点改去,有的写作“含情目”“一双俊目”,甚至“一对多情杏眼”。通行本上则印成“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那就不但把黛玉眼神改歪了,性格也弄偏了,都是不对的。周汝昌先生曾亲自去圣彼得堡的图书馆,查验了那里的一个古本,书上明明白白、清清爽爽地写着,是“含露目”。“烟”和“含露”恰好对应,应该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我很佩服他的这个结论,黛玉就是那样的眉眼,非常独特,活灵活现。宝钗呢,第四回就写到她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第八回也是通过宝玉的眼睛,去看宝钗的面貌,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跟黛玉比,是另一种美。后来书里把黛玉比喻成芙蓉花,把宝钗比喻成牡丹花,跟对她们的外貌设计是相配套的。同时,书里用那么多笔墨写史湘云,也曾写到她的身材,例如第四十九回写到她打扮成“小骚达子”模样,越显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可见她细腰高身挑,手臂修长;又如第二十一回,曾写到宝玉没等黛、湘起床,就跑到她们的住处,看见湘云的睡相是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而与之对比,黛玉却是严严密密裹着被子安稳合目而睡,这就不仅是写睡相,把人物的不同个性也刻画出来了。但是,虽然写到了这些,前八十回文本里,却始终没有像对黛、钗那样,写到湘云的面庞眉眼,她这朵海棠花究竟是什么样的面相,只能靠我们去凭空想像。当然,这也说明了曹雪芹的厉害,不止对湘云,像对妙玉,还有许多的角色,他都并没有去写他们的肖像,但我们闭眼一想,却觉得那人就活现在我们眼前;当然,每个读者所想像的,并不一样,甚至差距很大,但是,却又都坚信,那就是书里的某个角色。
  更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写史湘云,写她咬舌,口齿不清,把“二哥哥”叫成“爱哥哥”。写一个美女,却写她有这样的缺陷。第五十九回,写湘云晨妆时,两腮作痒,原来是又犯了杏癍癣,就问宝钗要蔷薇硝来擦,宝钗说前儿剩下的都给了宝琴了,又说黛玉配了许多,让丫头莺儿去取。可见她们这些美女,天天耳鬓厮磨,一个人脸上长了癣,就会传染开去,大观园的美女们,脸上有时也会长癣。曹雪芹开卷就说“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他“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我认为,他这就是写实,这些人物就是都有生活原型,他当然加进了艺术虚构成分,比如对二玉,还给他们设计出了天界身份,构思出一段灌溉和还泪的神话故事。但是,他的艺术功力,还是主要体现在鲁迅先生所概括的那八个字上,那就是:正因写实,转成新鲜。大家想想,历来书里写美女,可有像他这样写到腮上杏癍癣的?虽然他写了美女们的这个小缺陷,读者不仅不会因此失望,反而更相信这是些有血有肉的,真实的存在。
  关于史湘云,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情节,我不细说了,比如她的醉眠芍药,跟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样,是书里最优美的场面,成为后世无数画家画了又画,赏画人赏了又赏,永觉新鲜动人的可以说是永恒的绘画题材。我的讲座第一讲里就讲到,清朝时候人们就把她醉眠的憨态画出来欣赏,连骡车窗子上都画的是她。如果一群红迷朋友聚在一起,要求每人各举一例,来说明湘云的可爱,那么大家所举出的例子,可能完全不重复,不必一定去说她醉眠芍药。比如,就会有人举出她亲自在铁丝蒙子上烧烤鹿肉,当黛玉讥讽她的时候,她还说了句十分有名的话,记得吧?她说,是真名士自风流!那么,也就会有人举出另一个例子,就是荣国府里养的那些唱戏的姑娘,后来被遣散,有的不愿走,就分给各人当丫头。分到湘云名下的,是唱大花面的葵官,她把葵官装扮成男子模样,因为葵官姓韦,她就给她取了个别名,叫韦大英,什么含义?就是,惟大英雄能本色!这两个情节并不连接,但是,你想想,是真名士自风流,惟大英雄能本色,是不是一副很好的对联啊?如果加一个横批,你说加什么?我说加“霁月光风”,估计你能同意,这四个字是从第五回关于她的那支《乐中悲》里挑出来的,很显然,这副对联,把史湘云这个人物的基本性格和思想境界勾勒出来了。她跟黛、钗很不一样,黛悲观尖刻,钗自敛平和,她呢,倜傥潇洒,有男子气概。书里也写到了,她常女扮男装:第三十一回,说她有次穿上宝玉的衣服,贾母望过去,以为就是宝玉,直招呼,说快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她只是笑,不过去。史湘云的生活原型,跟贾母的生活原型相连属,是最容易确定的,她就是曹雪芹祖母家——李家——李鼐、李鼎的一个去世得较早的兄弟的女儿,也就是他的一个李姓远房表妹。我认为,书里写的关于湘云的那些情节,包括细节,基本上都是有原型事件、原型细节的,甚至像贾母跟她说的那个话,说别让灯穗子上的灰掉下来迷了眼,都是生活里实际出现过的,如果完全虚构,很难写出这一笔,很难想像到贵族府第里挂的灯,那灯穗子上也难免有积存的灰尘。
  按说,湘云是一个透明度很高的人物,有回大家一起看戏,唱戏的戏子装扮出来,凤姐说像一个人,像谁?其他人都觉得像,都不说,她却毫不犹豫地说出来,像黛玉,宝玉就给她使了个眼色,后来惹得黛玉跟宝玉怄气,她也很不高兴,宝玉就跟她解释,甚至赌咒发誓——宝玉的赌咒总是奇奇怪怪——这次是说如果没安好心,立刻就化成灰,让万人践踏。湘云绝对快人快语,她听了就说:“大正月里,少信口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小性儿、行动爱恼、会辖治宝玉,这些对黛玉的评语多么准确呀,她就那么淋漓尽致地一口气说了出来,这是多么憨直爽朗的性格!
  我所接触的红迷朋友里,固然有最喜黛玉或最喜宝钗的,但厌烦黛玉,对宝钗摇头的也不少,不过一提到湘云,几乎没有不喜欢的。关于湘云,其实谜团并不少,先讨论两个比较好解答的问题吧。
  一个问题是,曹雪芹为什么要写湘云也跟宝钗一样,劝宝玉读书上进,走仕途经济的所谓正路?甚至于为此,差点被宝玉轰到屋子外头去。一位红迷朋友就跟我说,读到那里,他觉得很遗憾,为湘云遗憾,那不就等于说,湘云再美丽,再聪慧,也入了国贼禄鬼一流了吗?比起黛玉,那就简直是一个先进一个落后,甚至不仅是落后,简直是愚昧谬误了。很显然,这位红迷朋友,思维定势,被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某种流行观点束缚住,弄得僵化了。我在关于宝玉的那几讲里,表明了我的看法,就是曹雪芹写那些情节,写宝玉那些言论,那些行为,是认真的,他确实在肯定宝玉和黛玉的那种超越当时主流价值观的,带有叛逆性和进步性的思想情绪。但是,把书里的人物简单地按反封建和顺封建或者叫拥封建来分成对立的阵营,加以褒贬,那绝不是曹雪芹希望于我们的,因为那绝不是他的初衷。他笔下的宝钗,我上一讲已经说到了,实际是那段历史、那种社会环境下的一个悲惨的人质。为了生存,为了不被现实抛弃、碾碎,她拼命压抑自己的合理欲望,包括情欲,试图用内收外敛的办法来达到适者生存。但是,到头来,她也还是逃不脱被无情碾碎的悲惨命运,这哪里是一个所谓的顺封建、拥封建的反面形象?这是又一种美丽被黑暗吞噬的悲剧,是一个值得我们深为惋惜的、很珍贵的生命。但是湘云说那样的话,跟宝钗还不同。宝钗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宝钗具有某种深刻性,是看透了,但是不去忤逆,还存在幻想,还希望哪怕是像柳絮那样的轻薄无根的东西,也终于还是能“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湘云却是一派天真烂漫,她在仕途经济这类问题上,跟她不认识当票一样,她不懂,没有什么定型的思想意识,她不过是跟着宝钗学舌罢了。虽然话赶话的情况下,遭到宝玉抢白,那段情节确实是表现并肯定二玉的进步性,但并不等于是在表现与批判湘云的落后性甚至反动性,我认为曹雪芹他是在写湘云的性格,她就那么没心没肺,口无遮拦。当然,她也是历史的人质,她虽然说过“双悬日月照乾坤”的牙牌令词,其实那只是作者借她的口暗示书里故事的具体背景,并不是写她有政治意识,她是并不知道悬在他们头顶上的日月之争,将会怎么彻底影响他们的命运的。作者通过第五回,通过秦可卿临终遗言,甚至通过小红那样的角色说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让读者意会到,金陵十二钗,她们这些美丽的青春女性,头上随时可能坠下利剑,但是她们自己大都浑然不觉,她们吟诗填词,赏菊食蟹,簪花斗草,欢声笑语,这是多么让人心碎的似水流年,如花美眷……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前八十回里,如果说二玉和二宝已经构成了一种三角恋爱的关系,那么,湘云跟宝玉是怎样一种关系?湘云是否爱宝玉?宝玉是否爱湘云?我可以很明快地告诉你我的看法,要说男女间的情爱,他们之间就是没有。要说闺友闺情,互相欣赏,在一起经常是非常地快乐,有时候闹点小矛盾,甚至发生点不算太小的摩擦冲撞,那就仿佛干净的池塘里,水上添了些浮萍,不但不破相,倒更显得多姿多彩,更有韵味。到头来,他们闹过别扭,还是和好如初,从这个角度来说,她们之间有兄妹之爱,而且爱得很深。
  其实,在第五回《乐中悲》里,已经点出了这一点:“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我觉得,在前八十回里,湘云的这个品格展现得非常充分,她那时还不懂得男女间的情爱,她没有从严格的男女情爱角度上爱宝玉,也没有去爱别的任何男性。她鹤势螂形,与其说她爱女扮男装,不如说她爱中性造型。
  湘云是贾母娘家的血肉,贾母像疼黛玉那样疼她,那么,怎么不见贾母将她与宝玉婚配的迹象呢?难道你看出来了吗?我是真看不出来。湘云虽然父母双亡,但是她有两位封侯的叔父,两位婶子就算对她比较苛刻,但他们对她的抚养,以及安排她的出嫁,从封建宗法伦理上说,责无旁贷,也是容不得别人插手的,即使是她的祖姑,毕竟还不是亲祖母,也不便于干预。当然,贾母如果真有那个想法,也可以找人去说媒求亲,把她要来嫁给宝玉,但贾母确实觉得宝玉还小点,还不必马上娶亲,何况贾母眼前又有黛玉,黛玉从血缘上比湘云更亲,她已判定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在这种情况下,湘云的叔婶可不觉得湘云还小,他们的想法必定是,早一天把她嫁出去,早一天卸下担子。因此,在书里我们就看到这样的描写:第三十一回,她又来到荣国府,大家笑她话多,王夫人就说:“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来相看,眼见有婆家了……”到第三十二回,又通过袭人说:“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她没否认,可见是真的订了婚了。接下去,袭人还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十年前,她俩在贾母房里西暖阁住着,晚上一起说过悄悄话,那时候湘云并不害臊,但现在却害臊了。十年前,那湘云应该还是很小的一个懵懂小女孩,她说过什么呢?周汝昌先生认为,她说过想嫁给宝哥哥的话,我觉得这不失为一种很犀利的具有穿透力的思路,但是证实起来,就比较困难。我觉得,不必坐得那么实,但她应该是跟袭人说过,想当新娘子——小孩子过家家,女孩子想当新娘子,拿块红布做盖头学着玩,是完全可能的,我小时候,就曾和一群小男孩小女孩玩过装新郎新娘的游戏。总之,从书里这些描写看,湘云是订了婆家确定了丈夫的一位姑娘了,尽管她自己似乎还不是很清醒,也不去考虑以后如何,只管叽叽呱呱,笑一阵,说一阵,继续过天真烂漫的优游生活。
  但是,既然订了人家,就得嫁到那家去。那么,湘云究竟嫁出去没有呢?嫁给了谁呢?回答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特别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后半句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是什么意思?读者都知道,湘云一直戴着个比较小的金麒麟,那应该是一只雌麒麟;而宝玉呢,从清虚观张道士那里,得到了一只比较大的、文彩辉煌的金麒麟,应该算是一只雄的,他一直留着要给湘云,却不想粗心丢掉了,而偏巧又被湘云的丫头翠缕捡到。到第三十二回,接着写这件事,湘云就笑宝玉,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不要一看见这样的对话,就给两个人贴意识形态的标签,看重官印的是封建正统意识,宁丢官印不能丢麒麟的是反封建。这里双方都不过是打比喻,无非说明,宝玉非常重视这只大些的金麒麟,但湘云还给他,他也就伸手拿了,并没送给湘云,让她凑成一对来佩戴或收藏。那么,怎么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因为这两只一大一小的金麒麟,就埋伏下一对白头发的“双星”。“双星”,过去一般都是指牛郎星和织女星,也常用来代指一对恋人、一对夫妇,那么,这里的“双星”难道就是指宝玉和湘云么?但是,一条脂砚斋批语把问题搞得更加复杂,就在第三十一回最后,这条批语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线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这“白首双星”中的一星,也可能是若兰,也就是第十三回,参与秦可卿丧事活动的那个卫若兰。我在讲妙玉的时候讲了,虽然这个名字在前八十回正文里只出现那么一次,“冯紫英、陈也俊、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就那么一句话,但是,他却是一个后数十回里有重头戏的角色。湘云是嫁给他了吗?他们白头偕老了吗?前面我已提到过,在第二十六回,还有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使有关卫若兰和金麒麟的这个伏笔,更增加了神秘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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