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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的血依然很热:保钓运动有用的

本帖最后由 peachdream 于 2010-9-18 09:59 编辑

中日钓鱼台事件让钓鱼台群岛主权争议再起,外界关心马政府这次所持的立场,马英九和媒体餐叙时私下指出,钓鱼台是在甲午战争后,日本人才窃占,事实上历史也是这样,这次政府表态不只适当也正当,过去申张主权,也比日本、大陆都要早。

这次中日钓鱼台事件争议期间,台湾“外交部”也两度重申钓鱼台为固有领土,民间也有人发起保钓运动,9月14日还发生台湾渔船遭日方海上保安厅7艘巡视船干扰,“外交部”也向日方提出抗议。
马英九17日中午与媒体餐叙,当他逐桌和记者闲话家常时,告诉中评社记者,当年(1971年)发起保钓运动,学生发动示威,事后一位“外交部”父执辈的官员对他说,学生示威还是有用,这对于政府在跟日本人谈判的时候很有帮助,可见舆情蛮重要的,所以那一次的保钓运动还是有用的。
他说,实际上来讲,美国于1972年冲绳归还协定,认为日本人还有残余主权,但我们(“中华民国”)这边不承认,后来美国改正说只是交还行政权,主权的问题要你们自己(中日)去讨论,美国到现在都还是这个意思。
保钓人士指美日安保条约已将钓鱼台列屿归为日本所有,马英九指出,美日安保条约认定很模糊,因为日本人说钓鱼台是琉球的一部分,但我们说不是,我们认为钓鱼台是在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人才窃占,事实上历史也是这样。
他表示,1894年11月以前(甲午战争),清廷在海上、陆上都战败,日本的内阁会议在1895年1月通过将钓鱼台划入日本版图,虽然是在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之前,但实际上很清楚的是在清廷战败之后。
他指出,日本过了7年后(1902年)才公布,完全违反日本政府作业的方式(明治宪法中规定,法令必须经过天皇饬令通过才可以生效具有效力,但关于钓鱼台的事项,日本天皇并没有发布饬令,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马英九说,日本政府在兼并琉球时1875年先发布敕令(日本勒令琉球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关系),等于总统府公报,这都很清楚,“所以我们适当的表达绝对是正当的,而且比日本、大陆都要早”。
马英九就读台湾大学法律系时,听完丘宏达演讲后,引发研究钓鱼台国际法问题的热诚;1970年美国宣布将琉球及钓鱼台列屿交给日本,引发美国的台湾留学生不满,他于1971年在台参与保钓运动;后来留学美国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怒海油争:东海海床划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就是对钓鱼台问题的研究。
留学毕业返台后,马英九将该论文中的若干资料取出,结合联合国刚颁布的《海洋法公约》,再加入新近的研究与看法改写为《从新海洋法论钓鱼台列屿与东海划界问题》专着;2003年他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也曾对钓鱼台主权问题举行深入座谈,这位“保钓急先锋”、“热血青年”的称号,一点也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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