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一向是个热门话题,成都发生的一起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直接把这一热门推向了舆论沸点。5月3日晚,网络中出现一段“女司机被暴打”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并痛斥打人男司机。翌日,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女司机多次变道惹怒男司机以致被打。舆论出现反转,并迅速引爆舆论。紧接着,女司机个人信息开始被扒,引发舆论对此行为的质疑和反思。
一、脉络梳理
(一)舆情发生期:网络视频引围观。5月3日晚,网络中出现一段“女司机被暴打”的视频,一名成都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男子多次踢中女司机脸部,导致女司机右肩骨折、脑震荡,身上多处淤青。此视频迅速引起网民围观和讨论。四川新闻网随即跟进报道,少量媒体进行转载,舆论萌芽发酵。
(二)舆情发展期:各媒体争相报道引关注。5月4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新闻、网易新闻等各大媒体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女司机被打”事件一时成为各大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焦点,舆情开始升温。舆论对于打人男司机的批评压倒一片,“丧心病狂”、“变态”、“素质低”等差评黑压压一片。
(三)舆情高潮期: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舆论出现反转。5月4日晚,四川新闻网提供了事件的新进展:“从警方提供的一份张某车上的行车记录视频中看到,在航天立交到娇子立交之间,被殴打的卢女士曾两次突然变道险造事故。期间,双方都有互相喊话的举动,疑似斗气。”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舆情达到高潮,仅5月5日一天的微博讨论就达到17577条。舆论态度大幅转变,一边倒的谴责打人男司机的舆情开始转向指责女司机危险驾驶,甚至有网民称,男子打女司机虽不好,但有警示教育作用。
(四)舆情持续发酵期:女司机个人信息被扒出,舆情继续发酵。男子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有网友搜索了女司机车辆牌照(川AD7T67),发现这名女司机4年前就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甚至女司机身份证开房记录也被公布。对此,有律师称,网友的行为涉嫌侵犯其隐私。随后,卢某父亲称,女儿认为有人故意引导“网络水军”。家里并无当官背景,网上的攻击不属实。昨日已报案。
二、舆论反响
此事件过程中,舆论不断反转,但似乎都是呈现一边倒的态势,“打得好”“解气”等声音在舆情事件后期占据主流,“私刑与公法”的矛盾凸显。同时还比较凸显一大矛盾是女司机被“人肉”后,人肉者们的痛快与反对者的痛斥。舆论围绕多个点展开较量,于是,新京报于6日发表了一篇评论《变道女司机被打事件,自食其果谁都不冤》,被网络转载达250多篇,评论呼吁“社会在热议这一事件的同时,能够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舆论共识”。
1.新京报发表媒体人于德清的评论《变道女司机被打事件,自食其果谁都不冤》认为,须通过此事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舆论共识。
“和急剧增加的私家车保有量相比,中国汽车社会的文明却远远没有相应地成熟。女司机变道被打这事能够引起如此强烈的关注,也恰恰说明这样的不文明相当普遍。倘若社会在热议这一事件的同时,能够形成“变道不对,打人也不对”的共识,借此我们就离汽车文明更近了一步。”
网友评论:
mySeoul朱琳琳:感觉有太多人心态有问题,打人者有什么资格去打人?那些看热闹叫好的人是否自己就比被打者更好的遵守了公共秩序。
杜小水:这么说吧,抢劫犯把强奸犯捅死了,我们固然讨厌那个抢劫犯,但是要让我们同情那个强奸犯,也不可能。受害人就一定值得同情吗,就一定是正义的吗?加害人、受害人,只是他们之间的相对关系而已。对其他人而言,这俩都不是好鸟。尤其是加害人认错,受害人还死赖皮,那就更可恨。
东南步行者:男司机打人不对,已受拘留,女司机危险驾驶,违反交通法,是不是也该拘留,吊销驾照?关注结果!
快乐的蒲公英:其实争论这件事的本身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他们谁对谁错都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一个受到了身体上的惩罚,一个接受了法律的惩罚,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在这件事上吸取教训,按照交通规章开车,文明驾驶,和谐社会,法治社会,我们都好好滴!
2.河南商报发表朱昌俊的评论《“女司机违法变道被打”怎么变成了挖隐私》痛斥人肉搜索、挖人隐私的陋习。
“事件过程中,狂挖女司机的个人隐私信息,已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将女司机此前的违法记录和此次挨打之间建立某种联系,更是一种是非判断的紊乱。而强调女子的开房记录,更有从道德上将人“批臭”的倾向。这样的围观看似正义凛然,但更多只剩下情绪化的泄愤,不仅偏离就事论事的讨论规则,也将给社会带来价值观上的误导。我无意于指责或偏袒事件中的任何一方,而是此事中的后续发展所呈现出的混乱与失序,确实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正视与反思。”
网友评论:
王志安:我觉得这位女司机尽管被打得不轻,但按照法治社会的原则,她也应该因为危险变道,追逐挑衅,与男司机互别车辆的行为接受处罚。不能因为她被打了,就不了了之。反对针对女司机的人肉搜索,但坚决主张依法处罚。私力救济很多时候正是因为法治的缺失导致的。要构建法治社会,法律在这时候就不能息事宁人。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成都女司机变道别打事件互联网舆论场沸沸扬扬,事件过程一波三折。从事件的整体进程来看,其中所凸显的法治观念的缺失更让人担忧。女司机变道:涉嫌违规;男司机打人:涉嫌违法;网友人肉搜索:涉嫌侵犯隐私。
庚午兔:万一这女的被逼得自杀了,你们就高兴了。想起部电影《搜索》。女主角被人肉最后自杀。哎,得饶人处且饶人,不都已经在医院躺起了吗,她这次也是得到教训了,相信她以后肯定不敢再这么起了。
大牛帝国:我想说的是,这些截图都应该只能在公安内网才能看到的。公民隐私何在,公安信息安全何在?恐怕需要调查一下拿到该图的警察和拍摄者吧。
3.北京晨报发表蔡辉的观点,从私刑与公法的角度进行讨论,认为人们普遍存在着私刑解恨、痛快的误区,私刑虽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会赢得道德的光环。
“打人司机本是受害者,按正常程序,他应逼停肇事车、报警、调取录像证明,而最终结果,往往批评乱变道司机两句了事。费半天劲儿,所得有限,已致受害者自彰武力,“以私刑替代公法”。私刑实施简单,成本低,效果立显。私刑解气,但包含着两大不公,一是永远是强者实施惩罚,弱者只能自认倒霉,二是惩罚与过错间往往不匹配,普遍存在罚大于过的现象。应该警惕的是,私刑与公众的阴暗心理相激荡,造成一种错误舆论,比如“对这种人,就得这么治”“帮他爹妈教育教育他”“不打不长记性”“揍他是对他负责”等,这就给施暴者授予了一层道德光环,让他们觉得打人才是“够面子”“英雄气”“真汉子”,就算后悔,也止于“太冲动”“有点过了”的层面,言外之意,打人没错,只是不该打那么狠。”
网友评论:
霜之哀伤Lucian:本来是觉得这男的太痞了,这是要打死人的节奏。后来看了视频和这女的采访对话,觉得这女的被打的还不够,谎话连篇还死不知错。
爆气质的狼:我只想说,打的好!!!虽然我也是女司机。太欠了这个!!!英雄,打的好。
4.新京报发表张贵峰的观点,认为交通法规对“随意变道”的纵容,导致了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女司机甚至其后还未认识到错误,认为变道是正常的。
“该事件之所以会发生,被打女司机事实上也是有错在先,随意变道等交通陋习,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而且潜在交通危害极大。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随意变道”危害十分巨大,但针对这一交通陋习的处罚,却显得并不十分给力。由此导致的一个后果便是,“随意变道”行为不仅十分普遍,且增长迅速。据媒体调查,近8成车主表示曾有过“随意变道”行为。男女司机实际上都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随意变道”陋习是应该治理,但女司机随意变道的行为自有相关交通法规来管束,无论如何都不是付诸暴力的理由。”
网友评论:
1314柳叶青:这件事情照成的影响,与武汉彭X案类似。有关部门若不正确处理,以我多年的经验,以后路上的司机见了她的车,要么都躲的远远的,要么都想去别一下。
壹先生:吊销女司机驾照,终生禁驾。要不然还会闯祸。
心浪平民:从厌恶感来说,大众对此女违规行为最为厌恶。对于侵犯个人隐私几乎是无动于衷。至于打人这种违法行为,只要理由合理在道德上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综合来看,我国违规代价太低,而且缺乏惩治手段和执行力度。不论舆论如何,我们都尊重法律。也希望法律制度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