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去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办事,从二里半的台阶上去的时候发现有几块石碑,闲得蛋疼之余仔细看了上面的字,结果大吃一惊,有两块碑上分别清晰的刻着同治三年和光绪十六年,一块碑是景德寺一个老和尚的墓碑,还有一块是夫妇合葬墓的碑。
尽管沧海桑田,没有千秋万世的坟地,但平了别个的坟墓还用别个的墓碑做台阶被千人踩万人踏,对死者也太不尊重了吧?何况还是一百多年之前的墓碑,同治三年是公元1864年,而光绪十六年则是1890年,也沾点文物的边了吧?据我所知,国内外很多地方对上年头的东西保护的很,即使不保护也不能糟践。
如果是个穷乡僻壤的人这么做,可以说没有知识,而堂堂湖南师范大学,好歹也是斯文之地,总不能说是无知,但他们竟然做出这等缺德事情,实在令我很不认同。难道师大缺几方麻石台阶的钱?就算是以前的人干的,换了也不会花多少钱吧?
这是台阶,最下面那块就是夫妇合葬墓的墓碑,已经无法看清立碑时间了
周细贞的墓碑还是她哥哥帮着立的
清晰刻着光绪十六年
景德寺海兹老和尚的墓碑
全图
同治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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