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呃,人家修法都是在進步的,再努力補足女方的權益
怎在大陸修法是相反的,反而越來越對女性不公平壓
這修來幹嘛的?!
修法的大法官或者官員都是男的嗎?
乾脆別結婚算了
也不想想婚姻中有外遇多半是男方
所以婚姻法才要越對女方保護,要給女方更多權益的
現在這樣好了
先是私生子可分財產,再來是房子
也不想想女方在婚姻中懷孕10個月(外遇的)能不被發現嗎
也只有男方能簡單在外面也私生子的壓
整個法律是向後走的
修法的到底是誰呀?
1

评分人数

    • daaaa: 保护高官和有钱人的法律金钱 + 10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