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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结婚前就要想着离婚事宜了,悲催
飞飞 发表于 2012-10-25 07:21



    人生多变,如果做好婚前防护措施就是”一结婚就想着离婚“所以得出感情不坚的结论的话,那是非常童话式的观念。
   老人说亲兄弟明算账,就是为了避免为了钱影响感情。当然,以前没婚前协议的说法,以前的时代有几个人能离婚啊。
我觉得改姓需双方签字这点无可厚非,楼主的观点我完全不认同,楼主有没有考虑过孩子是不是愿意改姓,改成母 ...
曹尘烟 发表于 2012-10-25 08:34



    这个决定本身就完全没考虑孩子的意愿:父母签字。
    换句话说,孩子想改,父母不签字,不行。孩子不想改,父母签了字,也得改。
女人结婚后住进男人的房子,不能说这个房子就是女方一半吧。。。
怎么只有我拥护这个新婚姻法呢,想来想去 ...
nmaverick 发表于 2012-10-31 06:11


保护有能力的人没错。但是这种事情,要考虑历史留存的。
早年中国女人的受的教育就是相夫教子,就算近来很多女人去工作,但是也工资不过男人,你看看公司政府高层有几个女人?
女人要顾家,精力上忙不过来,而且因为家也会自愿放弃很多个人发展的机会。
当时婚姻关系中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当然是应该的。
婚姻法修改条款是有道理的,但是对这一部分是不公平的。她们已经没机会再重新来规划一遍自己的婚姻和职业了。
我认为这法律应该在适用范围上写明,比如,X年X月X日之后结婚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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