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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好文之《再战》(春风一度)
这本书,强烈推荐给25岁以上的妹子们!!!
每次看小说,真的受够了那些“淡定聪慧独立自主”实则绿茶一个的女主有没有!而此书的女主,那是真正的聪慧啊!没错我用的是聪慧不是聪明。在这里又要啰嗦很多句了!
我知道现在失婚文很有市场,很多妹子喜欢看那种离婚后虐渣男虐小三的文,很多文中女主淡定大气离婚时净身出户离婚后照样混得风生水起令贱人们眼红得跳脚。多少年龄偏小的妹子被这种智商堪忧的作者塑造出来的女主迷得找不着北的,甚至想“以后我离婚了也要除了孩子什么都不要,用我的独立坚强善解人意巴拉拉把孩子他爸给后悔死!”(您别不信,真有这样的,我妹就是→_→),可我真心觉得,像道格拉斯前妻那样的女人才是真霸气啊!恶心渣男贱女一辈子!
扯得太远了,收收收!《再战》中的女主,失婚后很是颓废荒唐了一段时间,不过还好她遇到的是男主,男主也是个失婚男。于是这俩人就发展成长期炮友关系……女主是铁娘子一个,对待工作那叫一个雷厉风行,很清楚自己的定位,颇有斯佳丽之风!作为一个理科废柴真的好崇拜她!这本书少了很多风花雪月,多了很多世故。绝对是一篇被埋没的好文!
ps:有福利,你们都懂的┏ (^ω^)=☞
15 篇篇极品烂文之——挥着翅膀的大灰狼所有的文 (远离脑残,珍惜生命!)
有人说,现在初中生都在混jj。您还真别不信,看看这位作者。 认识这个作者,是从《盛开》开始,我从不掩饰我是色女这个事实,一般肉文只要不是太天雷我都可以接受。但这篇文,真的把我恶心到了。不管是情节还是文笔都像个初中生,每次看到她文中哪些人一个个事业有成,却整天不务正业,天天都在纠结爱不爱,我爱着你,你却爱着他,要不就是一个出生超好的人整天有一堆痛苦的事,女主个个高贵冷艳,要不就是装傻卖萌,男主事业有成,各个都开挂,无所不能,藐视法律,视人命如草芥,偏偏在脑残任性的女主面前无能为力,整天别的事没有,总是在纠结女主是否和别人纠缠不清。盛开里的顾烟,这种女的最让人讨厌了,别的本事没有,整天在男人面前任性柔弱,在女人面前就冷艳高贵,如果我身边出现这种女人,不给她俩臭鸡蛋就不错了!她文中那些所谓的高干情节,藐视人命,践踏法律。如果是在天涯或是生活报上看到,一定会义愤填膺,感叹世风日下。但在这位作者的笔下,这一切变成男主爱女主的表现。。。真是yy得让人恶心,没边儿了都!!!还有她接下来的几篇文,设置毫无新意,楠竹依旧一副“情深不寿”的猪样。女主永远那么清丽脱俗。文笔依旧那么烂,让人绝望了!!!每次看她的书都让我觉得在看初中生过家家,并且是那种最欠收拾的初中生。
我记得曾经看过一句话“希望那些写高干和黑帮的作者有朝一日会亲身经历她们笔下的情节……”,对于这个初中生,我也是这样希望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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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好文之《你这小妖精》
千万别被这恶俗名字吓走!这本书就像席绢的《枕边的男人》,因为书名流失了多少妹子哟!这篇文说了很多个妖精的故事,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桃桃一轮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她走搞笑路线的。书确实写得很搞笑,但不知为什么,总是觉得少了点激情让我燃烧。可,这篇文打破了这个局面。行文简洁明快。还颇有点哲理在里面。
在此文中,无论你是喜欢呆萌系的(狐狸精篇),还是喜欢沉重感的(蜘蛛篇),亦或是兄妹系的(蝉),又或者喜欢甜宠文(老虎精)。相信我,总能找到你的菜!
还有,这本小说读起来让人很舒服,这样说可能有点奇怪。但就是它给我的感觉,此文强推!
17《玉氏春秋》+林家成所有的文
林家成的文吧,玉氏春秋认识的。这篇文真的非常让我反胃……好一个玛丽苏啊!女主穿越后经历一系列事件留在男主身边,因为聪慧过人,善于谋略,得到男主真爱。弄到天下的人都知道这女的是个大才女,名扬天下。我知道这种剧情是某些TX的心头好,但槽点也不在这。
如果这个作者有足够的智慧和功底,写出一个衬得上这种评价的女主也就算了,可文中女主献出的一些所谓天才计谋,在我看来实在不过尔尔,平庸之至。作者笔下的其他文都是这种冷艳高贵聪明的女主,名不副实。从作者的角度来看,她极力刻画着聪明独立坚强巴拉拉的女性角色,但积累对一个写手非常重要。这个作者显然缺乏这一点。她的一些锦囊妙计实在有辱智商,女主角们在我看来就是自以为冷艳高贵其实到处闯祸不懂低调的二百五。。。动不动就搞得以才女之名而名扬天下。她总是把架子写得很庞大以给人一种湖南卫视自制宫廷剧之感。
奉劝作者,没有这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写不了庞大架构就别想一口气吃成胖子。写不了聪慧女主就写些升斗小民。或许这样,她的文还能勉强看下去。
18烂文之《凤囚凰》
昨天看了一个帖子,那个楼主说天天看到吐槽凤囚凰啊十年啊,到底有完没完……我想说。所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书都应该做好长期被吐的准备→_→
《凤囚凰》这本书,其实没有之前我吐的几本那么烂。但,它也绝对绝对没有粉丝口中那么的好。至于它到底烂在哪里,先来看看这样一个故事:………………………………………………
当年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时,一次,与同院三个下属出游,见路旁有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狗。欧阳修提议:“请你们分别来记叙一下此事。”
只见一人率先说道“有黄犬卧于道,马惊,奔逸而来,蹄而死之”,另一人接着说:“有黄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最后第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听后笑道:“像你们这样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
那三人于是连忙请教:“那你如何说呢?”
欧阳修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足矣!”
三人听后脸红地相互笑了起来,比照自己的冗赘,深为欧阳修为文的简洁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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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我们看书粉说到这本书,都在强调男主容止有多腹黑多么的风华绝代。看完书后,我承认这个角色的性格塑造得的确不错。但,再好的故事(这个故事还不是那么的好),再好的人物形象都架不住作者老太太扯裹脚步般的行文方式。小说,不是越长越好。这本书七十多万字,但一般都是废话。书中的一些计谋什么的,难道在作者眼里很晦涩吗?为什么每次都要耗费笔墨去写解释呢?难道你对你的读者这么没信心?这本书其实就是一部抻长了的灌水短文。天衣有风这个作者,实在很需要“逸马杀犬于道”的改进。而身为读者的我,很希望看到她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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