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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理解这个当母亲的,儿子得癌症到死三年这么长时间都不来见一面。同意楼上说的,是亲生的么。就算是看在遗产份上,也不用她伺候,临终见一面让人瞑目也不行么,儿子临死前做出这种把遗产全给妻子孩子一点也不奇怪。
遗嘱鉴定不说机构造假,但实际上连国外都承认字迹时间鉴定的准确性不能完全保证,很多因素都会对此影响,仅仅半年误差很正常的。我更相信这个当妻子的,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可信度更高一些。国内官方机构的裁决一般都会偏向父母特别是相当于儿媳来说,这里在“遗嘱为假”的前提下还做出了偏儿媳的裁决,正常应该至少是对半开吧,某种程度上已经表明当妈做的太离谱太不合常理,他们更相信儿子是愿意留遗产全给妻子孩子的。但是,为了息事宁人,还是给当妈的判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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