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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只记得北京有过一个父亲喝醉了,嫌弃5岁的女儿吵闹,一脚把孩子踹死了,哭了一场,被轻判。

想想,中国的法律常常让人叹息,不知道说什么好,小孩子没有自保能力,首先受伤害,然后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然后又来了熊孩子伤害别的孩子,伤害大人,免责。说到底,都是成年人的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一定要追究追究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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