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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物语] 准备订婚了,BF打电话告知我他们家已经看好房子交过定金了,房贷要我们俩还

哈哈哈先声明这是闲情的帖子!
不是我啊哈哈哈哈
我只是去找科普结果不出意外的沦陷进了家长里短楼~~~~


我和他是异地,准备订婚后等一年再嫁过去,工作、人际关系都得重新来过。
他在他家那里是公务员,工资很低1千多,家境普通。

订婚前跟我说准备把家里的旧房子卖了添钱全款买新房,装修用到时候收到的礼金来。我当时表示如果经济紧张就住旧房子,等两人收入好一点,稳定后再考虑买新房。

然后他今天打电话跟我说,他们已经看好房子,定金都付了。还要买两套,在一个小区,以后住近点。两套房子,第一套先买做婚房,房产证写他名字,贷款我和他还。第二套过两年买,写我的名字,贷款他父母还。

我觉得很心塞,首先,他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单独还房贷,需要我和他共同还,但我根本不愿意背债,并且房产证还没我名字。其次,说是第二套写我名字,但是是他父母住,买第二套就是结婚之后了,就算写我名字,他有一半,实际还款人也是他父母,跟我也没关系。并且他父母要还房贷,以后养孩子也帮不到我们。

我是宁愿住旧房子,也不愿意背贷款而降低我的生活质量。30年的贷款,我想象不出来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我跟他说还房贷压力很大,他跟我说把旧房子租出去就能还房贷,说的轻松,谁能保证来源是否稳定,租金又能收多少?

这些想法我又不能说给他听,本来嫁过去就是H模式,现在又告诉我有30年的房贷要和他承担,真的很郁闷,很没安全感。

怎么办,感觉被算计了。
№0 ☆☆☆心塞于2014-09-02 18:12:42留言☆☆☆ 
按照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买的房,就是婚前的,如果一起还款,那如果这位还打算定婚、结婚,就把每次还款出钱的记录备份好,以防不测。
本帖最后由 榴莲酥 于 2020-10-12 17:21 编辑

现在官方数字是中国男性多出来三千万,同妻一千多万,大家小心了。大自然的法则是男女比例一比一,就相当于死了三千万的女婴和女胎儿,死的了三千万女婴/胎的家庭出来的人你最好是祈祷不要碰到,三观是不一样的
男女比例失衡,除了源于基因,源于社会的同,双比例也会增加,这都是大自然的法则
穿到明朝考科举 我靠宠妃系统当了秦始皇的国师 升官发财在宋朝 非职业半仙
《新婚姻法出台,老公变房东》这个新闻标题正好适合这个楼,房产证怎么可能不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呢?这个是原则问题
男方真是太精明了
穿到明朝考科举 我靠宠妃系统当了秦始皇的国师 升官发财在宋朝 非职业半仙
我同事就是听话,老公是公务袁,买房买的和公公婆婆一个小区。结果每天中午公公婆婆就到同事家客厅坐着。买房等于没买,寄人篱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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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9# bailan宝宝


    她妈觉得女儿28岁还没嫁人,要被剩下了。不然哪会装病逼婚,结果最后真得了病。
回复 48# 灰心


哎,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人类做不到的啊。。。
女同事的lg问题估计不太大,公婆实在极品,亲妈怎么先前不替闺女考虑亲家的问题呢?就算没住一起,时不时糟践下媳妇,也特别恶心的。
回复 47# bailan宝宝


    亲妈,陪嫁的房子是她老爸攒钱给她买的,去年她表弟要结婚,没新房子,她舅舅上门来借房子给他儿子儿媳结婚,她爸不肯,她妈觉得借房子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把房子借出去,不过房本上写的是我女同事的名字,我女同事咬死了就是不松口,后来没借成,然后她舅舅以此为借口到她家闹了一场,然后又从她妈妈那里拿了几千块钱走,桌子掀了,家里的杯子和碗都砸了。据她说她后来得知,她舅舅本来不是说要借房子的,而是说要把房子卖给他们,钱先欠着,等以后有钱了再还给他们,她妈心疼侄子,答应了,但她爸不肯,而且房本写的是我女同事的名字,所以他们也没办法,这才退而求其次地要求借房子结婚。我女同事有三个舅舅,还有一个阿姨,三个舅舅都是一个品性,那个阿姨比她妈还要不如,软得跟泥一样随便怎么捏。而养成这五人如此奇葩性格的源头在于我女同事的外公极度重男轻女。据她说亏得她外公去世了,不然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呢。
回复 29# 灰心


    女同事的妈该不会是后妈吧!!!
回复 7# 子夜莲


    亲,现在辛苦一点,等那位毕业出来就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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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后知后觉


    错呢,现在国家到处宣传女性单独出门多危险单独住多危险,然后又打压女性的职场发 ...
天若雪绯 发表于 2014-10-5 09:57

我觉得新婚姻法加剩女宣传就是为了某些男人降低婚姻成本的,一方面不保护你,这样,你不是不想嫁了吗?那就从舆论上从职场上从各个方面让你不好过,从而让他们如愿的以低成本讨到老婆,再以极低甚至没有的成本踢掉黄脸婆换更年轻靓丽的。最终的结果就是,占有优势的男人拥有很多个女人,劣势的男人就去违法犯罪,不然的话,强奸幼女案,强奸六七十甚至八九十老太太的案伯都怎么来的?
所以我觉得如果搭伙过日子的话,又不考虑生小孩上户口的话,只同居不结婚还是有道理的。不过对法律不太 ...
blilver 发表于 2014-10-11 07:06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了,而且我个人认为,只同居不结婚的话,是女方比较亏,因为男方直到四十还会很有魅力,但女人一过三十五,从容貌到精力都有些跟不上了,所以,如果这时候男方变心想求稳结婚,会有很多选择;但女方可选择余地就会小很多。所以,我觉得没合适的宁可不结婚,有合适的就一定要早定主意,尽早结婚。但千万别不婚同居。
看了新闻里,有女的跟老公订了协议各人花各人的钱,结果老公借钱跑了,债主上门来,法院说人家不管你家协议 ...
清风不识字 发表于 2014-10-11 02:07


所以我觉得如果搭伙过日子的话,又不考虑生小孩上户口的话,只同居不结婚还是有道理的。不过对法律不太了解,这种长期同居会不会被法院认定为是事实婚姻?
看了新闻里,有女的跟老公订了协议各人花各人的钱,结果老公借钱跑了,债主上门来,法院说人家不管你家协议老婆就得给老公还债,到现在都提不起相亲的勇气。更别说结婚了。
Ls的妹子们太赞了!
这年头就这么现实,我说我与不到合适不想谈恋爱不想结婚,我爸妈愁的和那啥似的。我看个动物世界都说我不如动物:动物还会传宗接代ba la ba la。把我气坏了!要是真遇不上合适的,难道非要讲究结婚恶心自己?
情已至此,人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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