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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网上看的啊,不保证准确。
女的好像是酒家女,那个是个老板,开车送她回家,大家估计都有点醉了,女的可能也撩了一下老板,职业习惯么。所以两人是进了女的家门的。后来老板打算得寸进尺,登门入户,但是女的只打算让老板摸摸就算了。。。从这个角度来看,老板说,我只是在门口玩,也是正确的。。。。
然后女的估计大喊救命啊强奸啊,于是楼上这个哥们就冲下去,把老板撕开了。然后踹了老板一脚狠的。。。。
之后老板去医院做了验伤报告,好像的确够拘留标准了。。。所以警方就抓了这个哥们。
警方的意见是,你都把那老板撕开了,不能继续侵犯这个女的的,那么踹这一脚就属于故意伤害了。。。逻辑上也是没错的。。。。

那么,错的是谁呢?
某法学院教授曾经说,经过他的研究,发现如果想套用中国的正当防卫法,在遇到侵害的时候,最合理的处置措施是,躺倒任锤,或者飞毛腿溜掉。。。。但凡你反抗了,基本都会突破正当防卫的范围,进入故意伤人的范围。。。因为这个法律的制定者要求非常精确,当侵害一脱离,你必须马上停止你的反抗行为,即使这时候由于力学惯性你的拳头已经在半路,那也不行。。。。这是一个非常唯心的法律标准。。。。。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正好遇到有旁人需要帮助,比如本案中的女子呼救。
一,手机拨打110,报案。
二,手机开启视频,录下这个女的反抗的过程,以表明她是真的反抗,而不是两情相悦。是的,中国的罪犯很容易在事后用金钱收买女施主,把QJ案变成恋人之间的打闹,然后你这个见义勇为就被晾在半道,甚至会被起诉。
三A,如果你跟这个女的没交情,不打算冒险,录像就行了。一般男人即使想犯罪,在一个灯光充足的公共场合,也不太硬的起来,不是每个人都有AV表演欲,而如果你还开了直播,他更大的可能是提上裤子去揍人。。。。围魏救赵,成功。
三B,如果你跟这个女的有交情,打算冒点险,录像继续,这个是保护你的证据。同时,如果你有防狼喷雾或者电击枪,来一下就行了,实在不行,到厨房找一罐辣椒粉,全部撒上去。。。我不认为有男人在吸入辣椒粉后还能一展雄风,不然辣椒水也不会成为渣滓洞的几大必杀技之一了。。。。实在不行,泼一瓶花露水到男的眼睛,也是同样效果。。。。
对于肉体不怎么牛的人,我是建议使用外物来KO。。。而且这些道具,就算进了医院也不会有验伤报告出来。。。。

最后,那个录像,如果你够无耻,可以鼓励男的用钱买回,挣点零花钱。注意,不要使用敲诈的字眼,我们要做守法的好公民。。。。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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