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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某人亲戚里有位烈士,因为烈士及遗属,亲戚们常年被道德绑架,堪称爆款乡土剧

本帖最后由 maggiccat 于 2023-1-1 21:53 编辑

看了个非常狗血的事件,当事人82年生人,好像是留学工作工签绿卡至今的,原帖暴露了太多个人信息,就不提供具体原帖了。原帖信息好像特别零碎,是国内遗产继承法律咨询贴回复,到自己发帖后来被人恶意扭曲攻击,原贴主说了很多气话,这部分也不转了,总结了一下互骂之前的情节。



转贴,再三强调是转贴!!!
2004年过得相当丰富,烈士的女儿高考加分但未能考上任何大专院校。烈士的外甥女,就是姑姑的女儿也是当年高考上了川大,虽然老人多少有点老思想,但外孙女考得好老人还是很高兴,烈士爹身体不好了愿意来场冲喜,除了外孙女奶奶家那边高兴以外,外公外婆也高兴,也办了场升学宴给了外孙女红包,烈士妻子带着落榜的女儿和娘家混子亲戚来闹场,说烈士父母兄姐专戳烈士遗孤的心窝,骂俩老人里外不分,把钱贴给赔钱货生的赔钱货,脑子糊涂了,有钱就该给烈士一家。当着众多亲友砸场子,如此场景,亲朋也都坐不住了,再无人同情烈士妻女。公家派人来说得河蟹,得维持烈士烈属形象,家庭内部事务, 不准闹大被有心人借题发挥。



当事人的爷爷迅速恶化病重。病重时当时曾联系五叔的女儿(已成年),说给她10w,五婶母女破口大骂,说爷爷奶奶不要脸,拿了五叔的抚恤金就是吸她们孤儿寡母的血,至少得给她们30w,当地什么退转办之类又出马了,一通道德绑架,但有升学宴的前情,也不能太逼迫烈士父母这边。爷爷最终决定,不修改其97年立下的遗嘱,不再额外给烈士妻女钱。



2012年,当事人奶奶去世,奶奶生前,五婶母女除了骂他们“吸孙女的血,拿儿子的卖命钱”之外,并无往来。在后来的年月里,对于堂妹的不亲近,毫无感情,俩老人生前对于死者女儿对他们毫无感情这一点有过抱怨。被骂成“夺了孩子的抚恤金还有脸抱怨孩子跟他们不亲近”



俩个老人生前都经历过犹豫,但最终考虑死者女儿的现状,都决定不修改遗嘱。
时代长足发展的时候了,“度假村”开始显著发展了,再加上后来附近拆迁等等,2000年以后,几家人都经济改善,奔小康了。



2004年,死者去世将近六年的时候,死者女儿满18周岁了,在各种优待加分下,在扩招了好几年之后的形势下,依然没考上大学。老五单位每月给的一些补助没了,老五的妻子在这个时间点再婚了。其妻与再婚对象的美好爱情细节男方家无从得知, 有种大曲线和光头的意味,也不说人家一定怎么样,只知道如下事实:

后夫是当地人武部相关单位的某基层人员,领证前五婶已经和后夫同居生活在一起好几年了,为了遗孀以及孩子的补助而没领证,孩子成年了,补助一下子少了很多,然后领证再婚了。

不清楚两人具体什么时候认识的,后夫也是丧偶,且后夫的原配去世比五叔还晚一年多。

后夫的儿子对五婶极其不和,仇恨极大,认为其父和五婶对不起其母,且五婶各种算计离间父子感情。当地也不大,后夫的儿子以及后夫亲戚在外表达过老五妻子与后夫开展美好爱情时后夫的原配还在世的言辞,后夫的儿子跟烈士父母兄姐一样,遭到当地和稀泥的工作人员弹压,警告其不得给烈属形象抹黑,将此事定性为“烈属含辛茹苦抚养烈士遗孤,再遇幸福,人间有情,再婚幸福, 后夫协助抚养烈士遗孤”,将后夫的原配和儿子直接抹掉。
老五去世时其他子女曾说产业给堂妹一份,当时老五妻子还看不上产业能挣钱,坚信以后这一大家子人一定会穷到要饭,所以她的重点还是办法逼要给死者父母那一小部分抚恤金。但最不是完全不在乎,能让她俩兄弟去产业里占便宜她还是乐意的。



死者父母犹豫再三,说以后再说。因为老五妻子那两个不成器游手好闲的兄弟此前来占便宜过好几次,家里人都特别烦老五的岳家,兄弟俩当时正打度假村的主意,想掺乎一脚,只要给老五妻子或者孩子一份,孩子未成年,老五妻子没能力也没那个时间参与经营,100%的结果是等于给了老五的两个兄弟。家里人口这么多经营权股权已经够复杂了,不希望在有二百五横插进来四处掺和,到时候就是全家血本无归。
老五的妻子在老五单位,以及在外多次非常夸张得,口口声声“绝不再嫁”,表演“贞节烈妇”的戏码,死者父母这边对此无语,首先他们家这边完全没人要求你不再嫁,早就不兴这一套几十年了,而且按照老五妻子的情况,无论是出于她的性格能力个人品质的了解,还是她的家人影响,根本没人相信她不会再嫁,但为了烈士烈属名誉,还得配合她的这番夸张表演。当事人家族觉得很有种强行绑架他们的感觉,爷爷奶奶这边也只能说他们完全无此要求,时代早就变了几十年了,婚姻自由,不兴这一套。
立遗嘱之后,过了一年,98年洪水,老五出事了。

老五生前跟家人关系谁欠谁先不提,老五职业崇高,大义上也的确做到了,老五是救灾中发生意外去世的,因公牺牲,身后巨大荣誉,成了烈士。

当时老五的女儿十二周岁。

老五的遗产他父母一开始就放弃了,全给老五的妻女。

老五的抚恤金以及一些捐款,总计9.4w,单位考虑到了各种因素,老五女儿未成年,老五的父母当时已经70岁出头,但是还有其他子女, 老五老婆早就因为老五受照顾当了军工厂下面的某后勤厂的工人,并且沾老五的光,在当地的优待下早就优先分房,已经以极低的价格转卖给个人了。

老五的单位在偏向老五妻女的原则下,实在做不出来对老五早就超过退休年龄的父母一分不给,最后单位决定抚恤金分给五婶和堂妹大约6w, 老五的父母3w多。

在这个过程中,老五的父母没有为自己争取,法律和单位认为他们合情合理应该拿多少,他们就拿多少。老五的老婆不断要求将所有抚恤金全部给她。

爷奶曾犹豫要不要放弃这3w多给老五老婆,但最终决定不放弃。

90年代末年做生意发展产业确实轰轰烈烈,当时人只恨本钱不够多,不然都去借机发展,能多3w多块钱投入,也确实解了燃眉之急。
以上的“子女”之中,不包括老五家。爷奶曾不止一次明确问过老五两口子,是否要参与,五叔五婶表示他们不感兴趣,铁饭碗,没时间去折腾,他们不出钱不出力,且表达了其他人瞎折腾等着看笑话的态度,老五之妻笑称:“一群人瞎折腾,回头要饭了别想拖累我们”。

因为是四个子女,为了家庭不要出矛盾,所有的产业都挂在爷奶名下。并且涉及后来办理贷款股权等等,为了降低家庭矛盾的风险,在五叔家几次拒绝参与之后,死者父母于1997年立遗嘱,明确交代了贷款股权等细节,声明虽然在爷奶名下,实际是他们和四个子女以及配偶共同出钱出力经营,份额是老两口和四个子女家共同持有。遗嘱宣布,他们去世后,属于老两口名下的所有财产相关收益都由四个子女继承(爷奶本身的财产全部都投入这些经营了),没有遗产留给老五。
90年左右,zc发展趋势等等多重原因,原贴主老家开始发展成了著名风景名胜,当事人的爷爷奶奶本身就来自于生意头脑的家庭,因为年代原因,直到90年代,才开始有机会,二人当时已经六十多了,但还是决定抓住人生最后的机会,他们征求子女意见,集资,出钱出力,90年开始从小饭馆小旅店折腾,1994年,在当地开了饭店和“度假村”(开始也就农家乐的规模,后来逐渐发展起来的)。除了二老,子女之外,还有女婿儿媳参与,老头经营,老太算账,儿媳管做饭,女婿管开车等等。各种艰辛,反正这个奋斗史,血泪,受挫折,被算计,不放弃等等,那个时代,类似阿信的故事。
老五在外地,其妻一副她自己一个人拉扯孩子还得上班多么难,所以在种种理由之下,虽然老五事家里最有出息的,老五客观上对于原生家庭多年来一直保持“不出钱不出力也照顾不了”的原则。

平时没事的时候, 老五家:你们一群穷人,别来我们家占便宜。

男方父母家里需要出钱的时候,老五家:忠义不能两全。你们还有四个子女,找他们去。

男方父母家里需要出力的时候,老五家:忠义不能两全。你们还有四个子女,找他们去。

老五家需要人出力帮忙的时候:儿子职业崇高,儿媳一个人辛苦拉扯孩子,你们作为老五家人自然应该替儿子付出。

老五岳父母小舅子要人帮忙等着人收拾麻烦的时候:儿子职业崇高,儿媳一个人辛苦拉扯孩子,都是娘家帮忙,你们作为老五家人自然应该替儿媳娘家帮忙作为回报。

跟其他农村故事不同的是,事情并没有一直按照农村老家的人一直穷发展下去,随着80年代到90年代情况变化,家里稍微有点什么好事的时候,老五家:我是家里一房,我这自有实情在此,只要我们看得上得你们就得给我们一份。但如果有风险的话,我们体制内人员,当然不参与,也不看好。
老五自由恋爱了个家在附近的同乡,不同于死者家在村里人多家境相对还行,女同乡家父母因懒致穷爱占便宜还有俩游手好闲更爱占便宜的二混子懒汉兄弟,女同乡和那个时代农村为数不少的人一样,发自内心伏地魔。

原帖没写婚前死者父母对于这样的儿媳人选是什么感受,反正人家是自由恋爱,又是已经跳出去的干部,最后父母也只能接受,当年都不富裕,就当时农村娶妻分家分地哪一套,该给得也都给了。

老五在外地工作,夫妻长期分居,

86年,老五妻子生下一女,因为老五的职业原因,老五只有这一个孩子。当地照顾军属,老五妻子受照顾被招工到附近某厂当工人,考虑到老五的情况,种种优先照顾,厂里优先给分房,老五妻子和孩子住在镇上/县里,后来也优先公房转卖给他家了。

当时老五家事兄弟姐妹中境况最好的。老五长期在外地,他妻子并不含蓄得看不上公婆和其夫的兄姐,跟男方这边来往极少,跟自己娘家那几位来往极多,孩子跟爷爷奶奶这边毫无感情,跟外公外婆舅舅亲近。
当事人老家四川某地,以前是农村,现在是某著名风景区,当事人有个五叔,是60年左右生人,是父辈里排行最小的,上面四个兄姐,爷爷奶奶家中渊源做生意的,不过解放前阴差阳错有人败光了财产,所以因祸得福成分还不算太差。而且确实为人也比较好,还有本身也是当地大姓,所以在村里威望比较高。后来因为时代原因,爷爷奶奶农民了大半辈子,叔伯姑姑没有傻的人,但是时代原因,七八十年代那会有人当了当地小学老师,有人在附近镇上进了工厂。



五叔从小机灵,按照当事人回忆其父的说法,兄弟姐妹多,五叔总能占到便宜,比如吃食上学,五叔是男的,却爱好“说小话”,跟爷爷奶奶说兄姐得不好,自己得利。其中五叔跟四叔年龄相近,坑四叔最多,四叔处处落下风,小道吃喝,大到前途,真正体现了兄弟姐妹之间的竞争,为了不多的资源农村宅斗。五叔年纪正好赶上恢复高考,但实在成绩没好到那份上,想考大学那是痴人说梦,但是其他运气在兄姐中最好,年龄什么的赶上了,70年代末从农村参军了,后续获得了上军校的机会,成了干部,不夸张得说,是80年代兄弟姐妹中条件最好的人。



在那个年代,没有外出打工机会,在农村,一个没指望考大学的男的,能获得参军乃至后面在部队上军校的机会,通常家里面付出(正面的,或者台面下的)走人情,找关系什么的,比较普遍,除了父母出钱找关系,兄姐甚至姐夫家的亲戚都托到了。原帖倒没有道德绑架的意思,但后面老五妻子经常说家里偏心其他子女,对他们付出不够多之类,其他子女对这种言论很有意见,就导致其他人跟五叔的关系更疏远。
回复 3# Terms


   原贴主父亲是烈士的哥哥,算旁系,都没逃得了不满足烈士妻女要求就被辱骂“吃绝户”,更何况这里面还有烈士的父母这样的直系。

如果死者父母不止一个子女的话,简直连作为遗属的资格都没有。



但死者妻子儿女之间,必须是死者妻子支配,甚至于死者妻子挪用哪怕损害到了孩子的利益,子女必须得理解死者妻子,否则子女就是叉烧。



当然了如果性别调换以上这些都不存在的。



所以在很多人眼里,这个例子里的”烈属“仅指死者妻女,死者父母不仅不配拿遗产,也不配拿抚恤金,更不配享受公家对烈属的其他照顾

还不光是烈士走后烈属作妖,甚至于很多是烈士生前可能也不一定做得完全对,有些理亏导致关系不好,甚至于有所亏欠的亲戚家人之类,但烈士走了,你要敢不一笔勾销,人死为大,人死债消,并进一步对烈属予取予求,那你就不是人,闹到当地复转办,人武部,逼公家出面压死你
本帖最后由 Terms 于 2023-1-2 00:08 编辑

亲戚而已,烈士不烈士,关别人屁事?
又不是父母/子女这样不能不管的直系血亲。
相处的来,就多来往。
相处的不舒服,就少来往。
相处的让人窒息,就断绝来往。
多简单的事,搞那么复杂干嘛?
还被人道德绑架,给钱给物,脑子有包吧
请你务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千次万次,救自己于这世间水火!——罗
原帖说生活里跟谁都不能聊,后来回答遗产继承咨询时候,被人追问,匿名说了发泄一下。

烈士崇高,但烈士不一定所有方面都崇高,作为亲戚,本身他家跟烈士家关系并不好,烈士生前是那种占最多家庭资源,但对家庭毫无任何反馈,甚至没有为其亲生父母赡养出过一分钱一分力,烈士找了个原生家庭更差的伏弟魔草鸡女结婚,烈士生前他家对各路其他亲戚极尽占便宜之能事,烈士去世后他们没有享受过任何烈士的光辉,甚至于烈士的父母都没怎么被当成烈属好好对待,烈属仅指烈士的老婆孩子,但长达二十多年亲戚们因为后来混得不错,被烈士的妻女道德绑架,逼着给钱给物。

原帖说他现实里从不提亲戚里有这位烈士,然而这还不够,还有很多人觉得他家如果不市场赞美,对烈属予取予求,就是丧尽天良,敢提起烈士生前以及烈士妻女至今那些不体面占便宜的事,就是“影响烈士烈属形象,你们下一代在下一代都要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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