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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婚姻观

8已有 2592 次阅读  2020-07-10 09:29
作为一个未婚人士,来谈论中国现代婚姻观,肯定是理论居多啦。

和几个朋友聚会,席间乱七八糟胡说一通,提到有个官场的朋友,现在高升了,然而心也花了,在外面找了小三,他老婆吵过骂过之后心冷如灰,干脆不理他外面的事,一心对家庭和子女好。女性朋友当然是骂这个男人没节操,对不起老婆,男性朋友则露出一个你知我知的暧昧笑容,拖长声音说,这个也是社会风气么,有钱了总是要向外发展的。又谈到中国有几千年的纳妾历史,可见这种文化是根深蒂固的,现代的一夫一妻不太符合人的天性。

以性别为楚河汉界,大家狂喷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不服谁。

我的观点是,脱离了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来谈某个措施是否正确,都是在耍流氓。

古代能够长期实施三妻四妾的制度,连农民多收几斗米都想着买个小妾,跟当时的社会状况是有很大关系的。总结一下,历朝历代,对于小妾基本有几个共同点。
一,都是富裕男人对于贫穷貌美女人的资源占有。男人以金钱购买女人的美色,女人出卖肉体以获取物质补偿。总的来说,女人依靠做妾,一是获得物质财富;二是可能有阶级提升。。。所以一个贫穷男人是基本不用考虑这个问题的。
二,小妾的社会地位是底下的。良妾还有一定人身自由,如果是写下卖身契的贱妾,那么生死操于大妇之手,即使是被打死,也不用吃官司,所以生命健康是没有保证的。
三,小妾所生子女是老爷太太的子女,小妾只是子宫提供方,她对子女的教育和婚嫁是没有主动权的。
社会上对于正妻和小妾,嫡子和庶子,他们之间的阶级差异,身份差异,地位差异,是画下了非常严格和明显的界限,基本禁止越线。在社会规则和法律的约束下,正妻和小妾对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就像职位描述那样,清清楚楚,不会轻易挑战权威。
所以,在古代社会,三妻四妾制度能安稳生存几千年,是因为条条框框规定好了各自义务和权利。

然而一朝进入现代社会,中国建国初期,提出一夫一妻制度,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制度的,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哪怕你说我们已经生活几十年。一纸证书,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
等到国家经济发展,人心活络之后,出现了私生子和婚外情这样的实际情况,中国法律也因此相应做了修改,最让人难以释怀的,估计就是从法理上认同了私生子的继承权,从而间接鼓励了小三这个职业。
所以,现在的乱局,在于法律的修改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没有进行配套的法律解释。
如果真的倾慕古代的三妻四妾制度,那么就应该把古代对于这个制度配套的法律也一应继承,比如,做小妾的女人是没有人身权利的,写下卖身契的人基本是奴隶;而孩子的监护权会被老爷太太接管,小妾对自己的子女无权利要求。
你出门问问任何一个女性,哪怕她再爱金钱,她也不大会愿意做个女奴和生育机器。每个做小三的,都有一个上位成为正妻的梦想。可是对于小妾来说,有的朝代是严禁做妾的最后扶正。
所以在我看来,如果真的要遏制现在这股歪风,最方便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和古代法律看齐,通过小妾法。做小三的,统统要立下卖身契,生下子女也要被剥夺监护权。你看有几个女人肯做小三?还不如直接做花街女好了,起码今天上不上钟老娘自己可以做主啊,还不用操心哪天金主把你送人或者年老色衰的时候被卖掉,这些对小妾来说可是基本操作啊。

然而,这么简单的解决方法,中国政府是绝对不会实行的。奴隶制度,人为分离母子关系,哪一条说出来,都够我们上美国人权报告了。
所以,我们只能忍受这种畸形的中国婚姻观,但是励志做小三的也不要感叹为何不像古代那样宽容,毕竟如果真的到了古代做小三,你就远没有今天这么潇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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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 leino 2020-07-10 12:14
    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了,对婚姻关系的开放性已经做足了准备了,结果还别别扭扭各种小动作小程序限制离婚,说离婚影响社会稳定。大脚穿小鞋
  • 夜夜笙歌 2020-07-10 16:58
  • lita 2020-07-10 19:43
    中国的现状真有许多丑陋的真实,都是因为有钱了,人的欲望与劣性得到了释放。
  • zhumama 2020-07-10 23:17
    还没有去细读过相关法律,只是第一反应就是——夫妻双方的婚后财产应该是夫妻双方共享的,那么私生子女(通常与女方无血缘关系)能继承的应该只是男方的财产的一部分(即婚后财产的二分之一的几分之一)吧?否则,更说不通道理了……
  • 火法帝生 2020-07-11 04:57
    如果经济富足,人格独立,又喜欢孩子的话,女人其实最好不结婚,找个基因优质的男人借种生一个更好,别的不说,起码婆媳关系,离婚纠纷,孩子抚养监护,等等等一系列麻烦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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