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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风波

7已有 6790 次阅读  2010-02-03 09:57   标签风波  会议 
周一真是繁忙的一天。本来就要忙教两门课、办公时间见学生这些教学方面的事,下午又有全校教工大会,要选举下任“教师主席”。作为组织委员会的主席,我要主持这次重大选举(见《教授自治》)。因此,不少同事关于选举的问题就要我来解决:比方说,社会学系正在招聘,无法参加会议,问我“缺席投票”(absentee voting)怎么运作?有的同事不愿当选,也要告诉我把他们的名字从候选名单上去掉。

本来以为这次选举大概是最麻烦的事了,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两位候选人第一轮投票就选出(注:第一轮选出的候选人得票率必须占有效票数的2/3),所以不需要再进行第二轮投票、数票的事宜,只要让大家明天再投票从两人里面选一个就成了。可惜会议议程的其他项目不象选举那么顺利。 其中争议最大的是副教务长代表“学业标准委员会”(Committee on Academic Standing)的学生代表提出的、要求允许两个学生代表拥有委员会投票权的议案。这个委员会根据现有规定,由教务长、教师主席、四位大家选出的教师代表、分管学生工作的教务长、学业指导部主任、和注册处主任组成,他们讨论牵涉到学生学业的重大、保密性问题:留校查看、勒令休学、作弊或抄袭的指控等等。目前他们也有两个学生作为列席代表,但不能投票。

同事们的意见主要分成两派:一派认为让学生参与,有利于了解学生的视角,增加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学校的“公平性”;另一派则认为,某些学校的委员会牵涉到学校的学科设置、教育政策等重大问题,不适合学生投票。后者还争论说,学生代表可能会在学生中泄露会议的消息,对有关的学生和发言的教授都造成不利影响。那位提出议案的副教务长当然希望通过,她的呼吁大概是最充满激情和蛊惑力的:“这个议案反映了我们对学校自治问题的看法,反映了我们是否支持透明公平的决策过程。”偏偏有的同事不买帐,英文系一位教授说:“这是犯了绝对两分法的错误。难道除了支持这个议案,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保证公平透明吗?按照民主程序,哪有一个委员会自作主张,擅自增加学生代表的?”我对这个议案本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好恶可否,可对于上司这种突然袭击的做法很不满意。一般说来,凡是牵涉到我校“宪法”——《教工手册》修改意见的,我们组织委员会事先都会得到通知,征求我们的意见。 这次确实事先完全没有征兆。

讨论到最后,已经5:40了,大家又要投票。很多同事,包括组织委员会的同事们,在此之前早就先行离开,只有我留下来发票、收票、数票。最后结果是40票对32票,议案没有通过。这是民主程序的又一次实践,我的观感:一是同事们都言辞便给,巧舌如簧;二是不少教授并不愿意放权给学生;三是会议的议程安排有问题,结果弄到最后才介绍本学期新来的访问教授,让他们白白等了一个多小时不说,而且那时大多数同事都离开了,实在对客人很不礼貌。还有,因为开了这个长会还得会办公室做点事,结果回家已经晚上七点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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