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听父亲讲他以前的故事。父亲小时候很苦,但他讲的故事中,从来没有伤感的成分!
父亲不常说他自身的故事,总是需要我想方设法的去挖掘、引诱。部队里的故事,是他唯一会主动提起的,也是他讲得最多的。我想,在部队中的生活,应该是父亲早先的回忆里,最开心的时候吧。
父亲17岁当兵,部队在福建漳州。那时是六十年代末,人民的生活条件都还很困难。而父亲所在的连队,生活却是十分的优越。嗯,应该说是优越!父亲所在的连队是整个部队里,最富硕的连队。父亲说,他们的连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己种菜,自己养猪、养鸡。到了收获的季节,常常有得多,总是拿去送给别的连队或是拿去卖。
父亲说,他们连经常杀猪,每次都吃不完。别的连队的战友们,每天都是馒头+咸菜,而他的连队,餐餐大肉包。而且,他们吃的肉包,都是全精肉做的,领肉包前,先把肉包翻个面,瞅瞅底下是不是油腻腻的,油多才要,油少的,都没人动。因为油多,说明馅多皮薄嘛。哈哈!一人两个超大的肉包,吃不完,咋办?米事,吃不完,咱就吃馅不吃皮。于是乎,每天就看到他们连的桶里油腻腻的满桶都是包子皮和肉皮(因为肉皮也米人吃,哈哈)。直听得我,摇头长叹:浪费呀,浪费呀!父亲说,他们连每到月末总结大会时,总是重点批评对象。(每次听到这,我都在底下,偷笑,活该,六十年代末,浪费绝对是可耻的!嘎嘎。)却也是部队里领导最爱蹭饭的对象,因为,有鸡有肉绝对好伙食。
在自给自足的同时,部队还每天每人都会补助一些钱(好像是每人每天5角钱,记不太清),再加上他们有时卖菜所得,更是让他们连的伙食更上一层楼了。早上,他们大都是吃的蛤蜊汤面,勺子一翻,底下都是满满一大锅的蛤蜊。父亲说,他刚去时,看着那蛤蜊都是带壳煮的,他总担心不干净,再加上煮的,怕腥,不敢吃。于是,他的排长给父亲捞了满满一大碗,并带着一脸不识货的表情,恶狠狠地威胁着不吃光就等着受罚。我可怜而又胆小的父亲,便只能在大灰狼排长的瞪视下,委委屈屈地吃了个精光。然后发现,这东西还蛮好吃的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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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你有没有加入丫丫的小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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