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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我的高考作文

1已有 9004 次阅读  2009-06-11 08:16   标签高考  时尚  作文  品味 
当年我高考作文的题目是什么,现在可是完全不记得了。心理学家说,凡是太惨痛的记忆,人会下意识地选择忘记,不知是否属实。今年高考刚过,各地的语文考试作文题已经上网。与其它地方的情况一样,我省这次的考题也与时俱进,名曰:《品味时尚》。下面是我的应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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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创造时尚,弱者盲从时尚,智者质疑时尚,达者容忍时尚。

奥黛丽赫本在《罗马假日》中剪了个短发,结果美国美容业受到极大冲击,因为许多女子都要求理跟她同样的简单发型。米歇尔奥巴马偏偏对小品牌的服装大加青睐,结果那些世界闻名的大师级设计师都发了急,不得不考虑放下身段,改变过去店大欺客的做法。说几个中国的例子吧。“楚王好细腰而宫中多饿死。”《聊斋》中也有皇帝喜欢斗蟋蟀,于是全民都抓促织的故事。郁达夫穿的学生制服,周笔畅用的眼镜都受到无数青年模仿。可见要创造和领导时尚,就要“高”人一等。或因为拥有主宰别人命运的权柄风光而吸引芸芸众生,或因为文化形象的无比魅力而成为全民偶像。

那么大家为什么要跟从时尚呢?我以为,除了猎奇,希望获得新鲜的经验以外,“粉丝”一方面可能在寻求对自身缺失的弥补。比如,无权无势的小民可能会崇拜铁腕的拿破仑;本身姿色平平的可能会艳羡大银幕上的俊男美女。如果有谁能“麻雀变凤凰”,或“从平民到将军”,那就更妙了。他们的故事会成为千千万万人的励志范本。另一方面,各种各样的追星族或粉丝团也为个人提供了“志同道合”的群体,让人们找到归属感。

黑格尔说,人类关系中最根本的两种是recognition 和 identification,前者是在他人的思想行为中发现与自身相似的部分,而后者就是希望通过各种方式与他人结成一体。如果这个“他人”是自己崇拜的对象,那么大众就更渴望与偶像发生某种联系,更有可能盲目追捧偶像创造的时尚。和偶像穿一样的衣服,作一样的打扮, 为的就是幻想自己“象他们一样”聪明,强大,美丽,迷人。而这样的“时髦”,让追随者既感到得风气之先的自豪,又获得与时沉浮的安全感。

世界上永远有新的时尚不断取代旧的时尚,就象日升日落不可避免。我们祖母时代的时尚也可能转个弯,经过重新包装之后又成为我们的时尚。所以理智者不免要想一想当前的时尚是否真正适合自己,追捧这种时尚又是否能给自己带来真实长久的幸福。我想,独立的思想与人格远远比一时一地的热闹更重要。然而,在“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十来天”的网络时代,我们也无须惊诧时尚之无理,粉丝之荒谬。对于时尚,我们更需要的是兼容并蓄的宽容。年深日久,大江东去,自会沙里淘金,取粗存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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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 adward 2009-06-11 09:25
    汗,当年我的高考作文题目也忘了,果然惨痛的记忆会选择性忘记
  • 大胖熊 2009-06-11 17:26
    天哪!我要去考肯定糊啦!品味吃还行,品味时尚搞不好会被爆打的。
    不过,回国发现很多小女生穿衣服不行,气质不够,衣服再名牌也没用。

    “智者质疑时尚,达者容忍时尚”,这话我喜欢。
  • 牛市熊人 2009-06-11 18:32
    厉害,应该得满分吧!
  • 感悟人生 2009-06-12 05:05
    我一定要踩踩,再踩踩!
  • 雪上星星 2009-06-12 12:00
  • momowang 2009-06-13 01:05
    同意,记忆是选择性的,年代久远的小事对我仍历历在目,但记不起和前男友有关的事
  • sy96998 2010-07-21 00:08
    写的真好啊,这就是我考的作文题啊,08年高考的时候完全蒙了,语文考的很烂。膜拜。一定要踩
  • 夜夜笙歌 2010-07-21 05:24
    sy96998: 写的真好啊,这就是我考的作文题啊,08年高考的时候完全蒙了,语文考的很烂。膜拜。一定要踩
    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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